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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家庭兒童權益之探討 國立台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陳芬苓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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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 台灣地區結婚及離婚率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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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離婚對數占有偶對數比率 年 離婚對數占有偶對數比率(‰) 總計 夫妻均為原屬我國籍者 夫妻一方原為外國籍或大陸港澳地區者 合計 夫妻一方原為大陸港澳地區者 夫妻一方原為東南亞國籍者 2004 11.80 10.27 35.60 38.36 27.96 2005 11.79 10.38 31.79 32.15 29.37 2006 12.13 10.71 30.90 29.49 30.93 2007 10.98 9.61 28.23 25.70 31.16 2008 10.52 9.05 28.36 24.77 33.68 2009 10.72 8.97 31.14 27.67 36.70 2010 10.89 8.75 34.82 33.37 36.45 2011 10.66 31.46 28.89 35.90 2012 10.39 8.66 28.57 26.11 32.80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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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者結婚年數 單位:% 夫妻均原為本國籍 夫妻一方原為外國籍或大陸港澳地區者 未滿5年 5~9年 10年以上 2004 26.97 24.92 48.10 85.30 11.36 3.34 2005 24.85 24.87 50.28 76.45 19.45 4.09 2006 24.32 23.83 51.85 63.94 29.53 6.54 2007 25.74 23.36 50.90 52.42 39.16 8.42 2008 25.99 22.53 51.48 43.07 46.38 10.55 2009 27.05 21.70 51.25 32.87 53.26 13.87 2010 28.51 21.40 50.09 25.36 57.98 16.67 2011 29.14 21.64 49.22 27.31 48.72 23.97 2012 29.13 21.11 49.76 27.36 42.91 29.73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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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 1.瞭解生活在單親家庭兒童及青少年的經濟與生活品質情形。 2.將國內資料與OECD各國資料做比較,了解台灣單親家庭父母親就業與經濟生活品質。 3.以某縣市兒童及青少年調查結果,分析單親家庭兒童及青少年經濟與生活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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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 1. 次級資料分析 分析架構主要採用OECD家庭數據庫(The OECD Family database),OECD為發展整個經合組織國家的家庭政策,增強參與夥伴,提供的跨國家指標。該數據庫匯集了來自各個國家和國際數據庫,包含OECD組織以及聯合國以外的組織。該數據庫目前(2013年),包括63個與兒童有關的基礎統計,分為四個主要方面:(一)家庭結構;(二)家庭的市場地位;(三)家庭和兒童的公共政策;(四)兒童的基礎統計。本文的分析主要為第二部份,在「家庭的市場地位」中包括: 家庭、兒童和就業狀況;及工作時間兩大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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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 調查對象:設籍或居住在某縣境內未滿18歲的兒童(家長)及少年。 問卷依調查對象不同設計3種版本,分別為:
2. 問卷調查 調查對象:設籍或居住在某縣境內未滿18歲的兒童(家長)及少年。 問卷依調查對象不同設計3種版本,分別為: (1)未滿7歲兒童家長版─由家長或同住家人填寫。完成 472份,回收率71.3% 。 (2) 7-12歲國小兒童家長版─由家長或同住家人填寫。 完成419份,回收率65.3% 。 (3) 13-17歲少年版─由學生自行填寫。完成653份, 回 收率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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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型態-與OECD資料比較 圖8 母親在一般家庭與單親家庭的就業率,與OECD國家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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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型態-與OECD資料比較 表2 單親家庭就業率以性別及年齡分,與OECD國家比較 15-64歲單親就業率/性別 單親就業率/分年齡 母親
父親 15-64 25-49 Taiwan 89.9 87.1 88.6(未滿29~50歲以上) 89.4(30~49歲) OECD average 67.0 80.5 68.9 70.3 EU- average 68.8 81.0 70.5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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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 生活在失業家庭中的兒童比率 unit:% % 生活在失業家庭中的兒童比率 生活在核心家庭而有失業父母的兒童比率
表3-2 生活在失業家庭中的兒童比率 unit:% % 生活在失業家庭中的兒童比率 生活在核心家庭而有失業父母的兒童比率 單親家庭中有失業父母的兒童比率 生活在有人失業之多待家庭的兒童比率 臺灣 父 3.22 母 1.68 父 3.25 母 1.75 父 6.85 母 4.93 父 2.6 母 1.09 OECD平均 8.7 5 36.1 8.3 資料來源:OECD family Database(2013):99年臺閩地區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 報告(兒童報告書)(2010)。備註:資料來源中皆細分父母雙方,為避免不清楚資料計 算方式而高估,因此須分別呈現出父母個別失業狀況,無法單獨計算出以家庭為單位 之失業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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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雙親家庭比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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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生活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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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照顧安排上,未滿7歲兒童的單親家庭大量依賴 托嬰中心及幼兒園,雙親家庭的照顧資源相較之下 較為多元化。
7-12歲兒童的單親家庭則可以看出:較少有參加課 後安親班、課內外課業輔導或才藝班的機會,可能 單獨在家的機會較多,課業缺乏輔導,也缺乏文化 資本的培養機會。 單親家庭反映因兒童生病而需要請假的比率及天數 都比雙親家庭來得高,反映出無人替換而因照顧子 女影響工作的比率相對較高,也可能會影響單親家 庭工作權的保障以及選擇職業上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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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齡前及學齡期兒童的親子互動方面,反而是雙親家 庭較高反映會對小孩發火、照顧兒童感到疲憊以及要 求兒童必須依照自己的要求去做事。
在少年問卷方面,可以發現單親家庭的親子關係在某 些面向上是比雙親家庭來得負向,尤其是談到與父母 關係良好、父母會鼓勵安慰、父母是否會稱讚、父母 是我學習的好榜樣等問題,單親家庭反映負向的比率 較高。單親家庭少年也有較低比率反映父母知道其放 學後動態或交友情形等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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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生活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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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3C產品使用狀況 單親家庭少年長時間使用3C產品比率 很高。
另有較高比率是使用LINE聊天、看電 影、逛街、參加演唱會、寫網誌或部 落格、常在網咖上網等等行為。 必須關注單親家庭少年交友品質及人 身安全較容易暴露在風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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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偏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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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需求狀況 學齡前及學齡期的單親家庭兒童家長較多是 反映需要全民健保補助、學雜費減免補助等 舒緩其經濟壓力的現金福利。
但雙親家庭在增加保母品質、托兒機會、提 高私立幼兒園品質等方面的需求較高,亦即 雙親家庭更在乎補充性照顧服務的品質。 此外,除了提供經濟扶助以外,無論是單親 或雙親家庭的少年,其在福利需求上並不顯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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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建議 重視單親家庭貧窮的事實 重視單親兒童的生活品質 結合大專院校及民間機構資源支援單親家 庭照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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