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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自由意味著責任,這就是為什麼大多數人都畏懼它的緣故-(蕭伯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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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邵維慶 班級:電子一甲 組長:李為德 組員:龔建源 李哲颐 羅宇欽 施鴻宗 劉昱成
成員名單 指導老師:邵維慶 班級:電子一甲 組長:李為德 組員:龔建源 李哲颐 羅宇欽 施鴻宗 劉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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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綱 自由的定義-龔建源 自由的沿革-羅宇欽 主要內容介紹-李哲頤 世界現況探討-施宏宗 台灣現況探討-李為德 問題與討論-劉昱成
結論-劉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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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定義 報告人:龔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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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dom Liberty Freedom vs Liberty 具體 是一種比較基本的自由,著重在身體自由、行動自由。 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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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vs羅馬 希臘 羅馬 重視精神上的自由 重視實質上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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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聖先賢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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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上的自由才是最主要的自由。 蘇格拉底 希臘文:(Σωκράτης)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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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自由的人是明白自己自由權利以及自由 目的的人。
自由只有在人理解了它的本意的時候才能真 正實現。 蘇格拉底認為,能夠做最好的事情,即從事 善,就是自由;反之,由於受到阻礙而不能從 事善,就是沒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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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圖希臘文:(Πλάτων) 推崇法律和秩序, 主張國家利益高於一切 ,所有提高國家利益的 言語行動都是正義和美 德,追求社群的自由而
不是個人自由。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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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里斯多德(希臘語:Αριστοτέλης)
民主憲政的一項基本原理乃是自由與平等,基於此形式上, 人人均有治理與被治理的機會。 例如:雅典的公民大會,人民能選出或被選為執政者,即人民擁有參政權。 自由是能根據各人願望而生活。 能根據個人願望而生活,即所謂自由人的特權; 而不能依其願望生活的方式的人乃是奴隸的特徵。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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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羅(Marcus Tullius Cicero)
只有在履行自己的義務中尋求快樂的人,才是自由地生活 的人。 我們是法律的僕人,以便我們可以獲得自由。 即能做羅馬法所允許的事就是自由 西塞羅主要是出於“為國家奠定堅實基礎,加強城邦,以 及祛除民族的惡習”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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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Thomas Hobbes) 自由就是在憑他的體力和智力能 夠做的那些事情中,可以不受阻 礙地做他所願意做的事情
自然狀態下,人能做自己想做的事 自由就是在憑他的體力和智力能 夠做的那些事情中,可以不受阻 礙地做他所願意做的事情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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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John Locke) 他的《政府契約論》中他提出了2個基本的自由概念:經濟自由, 意味著擁有和運用財產的權利,以及知識上的自由,包括道德 觀的自由。對於洛克而言,他認為財產權比參與政府和公眾決 策的權利更為重要 只要在自然法(理性)的界限之內,每個人可以按照自己認為合適 的方式,採取他們的行動以及處理他們的財產與身體, 而不需要得到他人的允許 或聽命於他人的意志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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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鳩(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
自由是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做任何事的權利。如果一 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 因為其他的人也 同樣會有這個權利。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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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爾泰(法語:Voltaire) 反對君主制度,提倡自然神論,主張言論自由。他曾說過 這樣一句名言:「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 說話的權利。 」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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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法語:Jean-Jacques Rousseau)
描述人和社會關係的《社會契約論》是盧梭重要著作之ㄧ, 其中開頭寫道「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 自以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隸。」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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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說的政治權威在我們的自然狀態中並不存在,所 以我們需要一個社會契約。在社會契約中,每個人都 放棄天然自由,而獲取契約自由;在參與政治的過程 中,只有每個人同等地放棄全部天然自由,轉讓給整 個集體,人類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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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 孫中山的自由有三種不同的意義: 1‧主張自由的意義是指一個小單位,在一個大團體中,能夠 活動,來往自如,便是自由。
2‧自由是要與理性、法治相調合 ,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 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的自由。 3‧國家自由遠比個人自由重要,個人自由必要時可以犧牲。 (學生、軍人、公務員、黨員)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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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的規範,做自己想做的事,而其他人無法去干涉
本組對自由的定義 在法律的規範,做自己想做的事,而其他人無法去干涉 飛向宇宙浩瀚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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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東西方自由觀的演變 Lib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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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 東方 希臘時期 羅馬時期 文藝復興 中古世紀 第一、二次世界大戰 宗教革命 啟蒙時期 大革命時代 福利國家 現今社會 中國古代
五四運動 現今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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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時期 自由權 = 參政權 雅典公民 擁有公民權,能參與公民大會,爾且在大會裡能不受限制發表言論
當然,只有成年男子有這種權力,女人及奴隸皆無參政權。 最著名的有陶片流放制得票最多的人士即為當年放逐的人選,放逐期限為10年,被放逐者無權為自己辯護,須在10天內處理好自己的事務,然後離開城邦。放逐期間,被放逐者的公民權和財產權保留,回到城邦後自動恢復。 自由權 = 參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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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時期 羅馬是以法律為基礎的社會 在羅馬法允許的法規下,羅馬公民能行使能做之事 自由權 接近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裡的一句話
在羅馬法允許的法規下,羅馬公民能行使能做之事 自由權 有系統的法典化工作 接近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裡的一句話 「自由是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做任何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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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世紀歐洲 西元四世紀以來日耳曼民族大遷移,進入羅馬帝國,造成帝國社會動盪,也形成許多國家,而封建制度和莊園制度成為歐洲普遍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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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上 封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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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上 莊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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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上 教會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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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極度不自由 政治 宗教 因此 在封建社會中,任何財產都屬於領主的,這也包括人 人民身體自由受限 控制人民思想心理自由受限
至於控制人民從以下兩方面著手 因此 政治 人民身體自由受限 人民極度不自由 身體烙印 居住遷徙 婚姻同意 控制人民思想心理自由受限 宗教 君權神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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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復興的由來? & 東羅馬帝國滅亡 十字軍東征 從東方帶回許多古希臘及羅馬的典籍 古羅馬的古本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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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會 騙 人 人本主義 主張個性解放,反對中世紀的禁慾主義和宗教觀 肯定人權,反對神權
提倡科學文化,反對蒙昧主義,擺脫教會對人們思想的束縛 騙 人本主義的精華就是:「人活著是為了自己的快樂,人存在的目的也是為了自己的快樂,萬有的中心是人,萬有的目的也是為了人。因此,別人不重要,神也不重要,只有自己最重要。」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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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革命 1517年馬丁路德發起宗教革命 奪回信仰的權利 思想解放,人文主義成為當時歐洲的新思想
繼承文藝復興精神—肯定世俗文化,鼓勵個人精神獨立 人民可以享有信仰自由,獲得心靈上的自由 馬丁路德提出「人人是祭司、人人有呼召、人人是管家、人人有聖經」四大口號-張揚人權,反對神權 贖罪券 1517年馬丁路德發起宗教革命 奪回信仰的權利 九十五條論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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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蒙運動 民主意識出現 君權神授的觀念打破: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鳩 等思想家崛起 對君權神授說産生質疑 教會說的是假的? 君權神授也是假的?
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脫離了宗教思想的影響 大多啟蒙時代的思想家的著作皆提出了創立民主、共和政體的思想,並以倡導自由平等為主要工作。 人民能享有真正的人權 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 民主意識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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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革命時代 消極自由 社會體制由君主專政轉為共和政體 第一波民主化(帶動19世紀末整個歐洲的民主運動)
美國獨立運動 ( 年) 人民受到啟蒙運動的影響,開始向政府爭取自由,不得干涉人民的權利與思想 消極自由 社會體制由君主專政轉為共和政體 法國大革命 ( 年) 人民受到啟發而爭取自由 法國大革命與歐洲的二月革命、十月革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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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戰 美國總統威爾遜提出民族自決,意指在沒有外部壓迫或干擾的情況下,人民可以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 即所謂的自決權 十四點和平原則 (十四) 成立國際聯盟以維持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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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 美國總統羅斯福提出人有四大自由 消極自由 積極自由 1.思想上的自由 2.宗教上的自由 3.免於恐懼的自由
4.免於匱乏的自由 積極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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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自由觀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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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國 繳稅 人民該負的責任 皇帝 官府 服兵役 天高皇帝遠 人民無壓感 無自由概念 屬於團體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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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運動 引進西方自由概念 在這之前中國人比較重視團體利益大於個人利益,但是五四運動後,開始重視個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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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的概念 德先生 民主 強國之道的思想文化運動的發展 賽先生 科學 democracy science 德先生和賽先生來救中國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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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運動帶來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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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內容介紹 重要理論著作介紹與各類人權法典
三、主要內容介紹 重要理論著作介紹與各類人權法典 介紹者:李哲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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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以下介紹有關自由的法典與著作。介紹 的目的: 1.讓人類對於自由能有更明確的概念與認識 2.使得國家有保障人民這些權利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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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歷代人權法典和各國憲法實際內容介紹 壹.重要理論著作介紹 1.論自由 約翰彌爾<John Stuart Mill>
2.自由四論 以賽亞˙柏林<Isaiah Berlim> 貳.歷代人權法典和各國憲法實際內容介紹 1.世界上第一份關於人權的憲章 2.大憲章 3.美國獨立宣言與美國權利法案 4.法國人權和公民權宣言宣言 5.國際人權法典 (1)世界人權宣言 (2)經濟、社會及文化國際公約 (3)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參.中華民國憲法相關規定介紹 肆.新興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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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重要理論著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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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自由 約翰彌爾<John Stuart Mill>
論自由(On Liberty)提到了彌爾對自由 的概念,他認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個 人就有完全的行動自由,其他人和社會都不 得干涉;只有當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時, 個人才應接受社會的強制性懲罰。 意思是說當行為只牽涉到自己時不用對社 會負任何責任。例如:脫光光在家裡走來走 去。但當行為影響到其他人的權利時,社會 就會約束。例如:半夜唱卡拉OK吵到鄰居, 就會有警察來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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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自由 約翰彌爾<John Stuart Mill>
彌爾認為一個自由的社會是可以包容異 己的意見,藉由自由的討論才是最有可能發 現真理的途徑,若是不透過多次的辯論,就 算是真理也會成為死的道理(例如牛頓定律就 是經過百年的試驗,現今才成為可靠的真理)。 所以辯論是穩固真理的方法。 真理必須允許他人懷疑的自由,真理的 可信度才能提高。(例如有人發現國家政治的 弊病,因為人有懷疑國家制度的自由,且有 發表言論的自由,如此國家的問題才會被發 現。) 內容主要是在討論民主社會中,個人自由的相關問題,而非意志自由。 彌爾為了要解決社會中「權威與自由」之間的衝突,他提出一個自認為非常簡單的「自由原則」,這個原則就是:「人類之所以有理由可以個別地或集體地干涉其成員中任何分子的行為自由,唯一的目的就是自我防衛。那就是說,對於文明社群中的任一成員,所以能夠使用一種權力以違反其意志而不失為正當,唯一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傷害他人。僅是為了那人自己的好處,物質的或精神的,並不就是一個充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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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爾認為全人類 都無權不讓一位持不 同意見的異議者閉口 不說話。
Yale University Pres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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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四論 以賽亞˙柏林<Isaiah Berlim>
自由四論(Four essays on liberty)收錄了伯林最著名的論述自 由問題的四篇論文,其中很重要的 就是兩種自由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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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四論 以賽亞˙柏林<Isaiah Berlim>
兩種自由的概念(Two Concepts of Liberty) 消極自由(去除障礙) 國家不可任意侵犯人民的自 由,也就是國家不對人民有過多 的強制與干涉。例如:立法保障 人身自由、言論自由、財產自由、 宗教自由、遷徙自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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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四論 以賽亞˙柏林<Isaiah Berlim>
積極自由(福利增加) 人民向國家爭取各項福利來改 善人民的生活。例如:國民年金、 勞工保障、社會安全(醫療安全制 度)、弱勢或貧困的救助失業救助 等等。有別於消極自由,消極自由 是本來就屬於人民的,但積極自由 是去向政府要求或去行使才有的自 由。例如:大學助學貸款要主動去 申請,國家才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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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四論 以賽亞˙柏林<Isaiah Berlim>
伯林主張消極自由,提出消極 自由的理念應當作為政治自由和社 會自由制度的基礎。因為消極自由 主要是社會為個體提供發展機會的 空間,防止國家力量對個人意志的 支配和取代。 至於積極自由,他認為在政治 上是危險的,因為它誘使統治者為 了自身利益而削弱人們的消極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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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四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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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歷代人權法典 和各國憲法實際內容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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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所有人都有權利選擇他們自己的宗教信仰
自由-主要內容介紹 世界上第一份關於人權的憲章 征 服 居魯士大帝 巴比倫城 建立起每個種族平等的地位 西元前539年 宣布所有人都有權利選擇他們自己的宗教信仰 解放奴隸 這個古老的記錄現今被認為是世界上第一份關於人權的憲章。它被翻譯成聯合國的六種官方語言。它的條款相當於《世界人權宣言》的前四條人權的傳播。(內容可參考講義P.18) 在過去,人權並不存在。然後,觀念開始成形,認為人們應該擁有某些自由。緊接著二次世界大戰後,出現了所謂的《世界人權宣言》,並賦予所有人30條人權。 西元前539年,居魯士大帝(古波斯帝國的第一位國王)的軍隊,征服了巴比倫城。他接下去的行動,代表著人類進展了一大步。他解放所有的奴隸,並宣布所有人都有權利選擇他們自己的宗教信仰,並且建立起每個種族平等的地位。他的這些命令都以阿卡德語和楔形文字,記錄在陶製的圓筒上。 這就是今日所知的居魯士銘筒。這個古老記錄現今被認為是世界上第一份關於人權的憲章。它被翻譯成聯合國的六種官方語言。它的條款相當於《世界人權宣言》的前四條。 人權的傳播 人權的想法迅速地從巴比倫傳到印度,希臘,最後到了羅馬。羅馬出現了「自然法」的概念,他們觀察到,人在生活中,傾向於遵守某些不成文的法則。因此羅馬法律中的理性概念,是源自於事物的本質。 維護個人權利的憲章,例如《大憲章》(1215年),《權利請願書》(1628年),《美國憲法》(1787年),法國《人民與公民權利宣言》(1789年),和《美國人權法案》(1791年)是當今許多人權文件的先驅。 在歷史演進的過程中,《大憲章》可說是最有意義和影響力的早期文獻。它對於今日英語世界的憲法有著根本的影響。 1215年,英國約翰國王違反了數則英國古老法律和風俗。英國人民強迫他簽署《大憲章》,當中所列舉的,就是後來所謂的人權。其中一些條款包括:教會有權免於政府的干涉:所有自由的公民有權可以擁有和繼承財產,並受保護免於過度課稅。它確立了寡婦擁有財產而選擇不再婚的權利,也確立了法定訴訟程序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它也包含了禁止賄賂,和官員行為不端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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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魯士圓柱。居魯士大帝將其命令以阿卡德語和楔形文字記錄在陶製的圓筒上。通常被視為世界上最早的人權宣言。
自由-主要內容介紹 居魯士圓柱。居魯士大帝將其命令以阿卡德語和楔形文字記錄在陶製的圓筒上。通常被視為世界上最早的人權宣言。 居魯士文書(圖)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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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憲章 由來 內容 《大憲章》普遍被視為現代民主發展中一份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是爭取自由的過程中,一個重要的轉捩點
1215年,英國約翰國王因為一些事件導致英國人民強迫他簽署 《大憲章》。 內容 共六十三條條款,大部分是針對十三世紀時的狀況而訂。當中影 響最為深遠的是第三十九條,由它衍生了人身保護的概念:「除非經 過由普通法官進行的法律審判,或是根據法律行事;否則任何自由的 人,不應被拘留或囚禁、或被奪去財產、被放逐或被殺害」。根據這 個條文的規定,國王若要審判任何一個人,只能依據法律,而不能以 他的私人喜好來進行。王權因而受到了限制。 在歷史演進的過程中,《大憲章》可說是最有意義和影響力的早期文獻。它對於今日英語世界的憲法有著根本的影響。 當時英王約翰受到的壓力來自三方面: 首先是他奪得王位的手法遭人非議,前任英王獅心王理查在1199年死後無子,出現兩名繼承人,即理查的侄子亞瑟,和理查的弟弟約翰。約翰將他的對手,亦即他的侄子不列塔尼的亞瑟囚禁,之後亞瑟便失去音訊。很多人認為約翰是將他的親人暗殺以取得王位。 第二,約翰與教宗就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產生爭執,於是教庭向英格蘭施以絕罰,約翰被迫於1213年向教宗屈服。 第三,當時法國國王佔領了英國在諾曼第大部份的土地,英國的貴族要求國王奪回領土,約翰即在1214年發動對法國作戰,卻遭逢大敗。 1215年,英國約翰國王違反了數則英國古老法律和風俗。英國人民強迫他簽署《大憲章》,當中所列舉的,就是後來所謂的人權。其中一些條款包括:教會有權免於政府的干涉:所有自由的公民有權可以擁有和繼承財產,並受保護免於過度課稅。它確立了寡婦擁有財產而選擇不再婚的權利,也確立了法定訴訟程序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它也包含了禁止賄賂,和官員行為不端的條款。 《大憲章》普遍被視為現代民主發展中一份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是爭取自由的過程中,一個重要的轉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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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憲章》普遍被視為現代民主發展中一份最重 要的法律文件,它是爭取自由的過程中,一個重 要的轉捩點。
大憲章(圖)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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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獨立宣言》為北美洲十三個英屬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顛國獨立並宣明此舉正當性之文告。
獨立宣言之本文可分為五個章節:序文、前言、控訴英王喬治三世、譴責英人以及總結。 美國獨立宣言摘要可參考講義P.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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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獨立宣言於前言提到「凡人生而平等,秉造物者之賜,擁諸無可轉讓之權利,包含生命權、自由權、與追尋幸福之權。」
美國獨立宣言(圖)維基百科 《美國獨立宣言》為北美洲十三個英屬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顛王國獨立,並宣明此舉正當性之文告。1776年7月4日,本宣言由第二次大陸會議於費城批准,當日之後成為美國獨立紀念日。宣言之原件由大陸會議出席代表共同簽署,並永久展示於美國華盛頓特區之美國國家檔案館。此宣言為美國最重要的立國文書之一。 獨立宣言之本文可分為五個章節:序文、前言、控訴英王喬治三世、譴責英人以及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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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權利法案 美國權利法案是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前十條修正案的統稱。 在此列舉其中的五條。 第一條
保護公民信仰、出版、集會、示威的自由;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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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權利法案 第二條 攜帶武器的自由;紀律嚴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 必需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 第三條 軍隊不得進入民房;未經房主同意,士兵平時不得駐紮在 任何住宅;除依法律規定的方式,戰時也不得駐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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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權利法案 第四條 免於不合理的搜查與扣押;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 和財產不受無理搜查和扣押的權利,不得侵犯。除依 據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證,並詳細 說明搜查地點和扣押的人或物,否則不得發出搜查和 扣押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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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權利法案 第五條 無論何人,除非根據大陪審團的報告或起訴,不得受判處 死罪或其他不名譽罪行之審判,惟發生在陸、海軍中或發 生在戰時或出現公共危險時服現役的民兵中的案件,不在 此限。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罪行為而兩次遭受生命或身體的 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證其罪;不經正當法 律程序,不得被剝奪生命、自由或財產。 不給予公平賠償, 私有財產不得充作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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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法案列舉了憲 法正文中沒有明確表明 的自由和權利。 保障了多項個人自 由,限制了政府的司法 和其他方面權力,並將 一些權力保留給各州和 公眾。
美國權利法案(圖)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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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和公民權宣言》簡稱《人權宣言》 是在法國大革命時期頒布的綱領性文件。 第一條
法國人權和公民權宣言 《人權和公民權宣言》簡稱《人權宣言》 是在法國大革命時期頒布的綱領性文件。 第一條 在權利方面,人們生來是而且始終是自由平 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用上面才顯出社會上的 差別。 完整人權宣言可參考講義P.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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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人權和公民權宣言 第四條 自由就是指有權從事一切無害於他人的行為。 因此,各人的自然權利的行使,只以保證社 會上其他成員能享有同樣權利為限制。此等 限制僅得由法律規定之。 第十條 意見的發表只要不擾亂法律所規定的公共秩 序,任何人都不得因其意見、甚至信教的意 見而遭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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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人權和公民權宣言 第十一條 自由傳達思想和意見是人類最寶貴的權利之 一;因此,各個公民都有言論、著述和出版 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規定的情況下,應對濫 用此項自由負擔責任。 第十四條 所有公民都有權親身或由其代表來確定賦稅 的必要性,自由地加以認可注意其用途,決 定稅額、稅率、客體、徵收方式和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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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宣言以美國的《獨 立宣言》為藍本,採用18世 紀的啟蒙學說和自然權論, 宣布自由、財產、安全和反 抗壓迫是天賦不可剝奪的人 權;肯定了言論、信仰、著 作和出版自由,闡明了司法、 行政、立法三權分立、法律 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財產神 聖不可侵犯等原則。 人權與公民權宣言(圖)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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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人權法典 《國際人權法典》為聯合國的人權體系 之核心,其內涵可包括宣言、公約與實施方 法三部分,同時涵蓋了世界人權宣言、公民 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其附帶議定書、及經 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對每一個人所 應享有的基本人權,有周詳的規定。 許多其他人權公約都是由此法典衍生而 來。 《國際人權法典》(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 為聯合國的人權體系之核心,其內涵可包括宣言、公約與實施方法三部分,同時涵蓋了世界人權宣言 (1948 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其附帶議定書(1966 年)、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966 年),對每一個人所應享有的基本人權,有周詳的規定。 法典之第一部分,亦即《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於 1948 年 12 月 10 日經聯合國大會全體一致通過後,成為聯合國的一項正式決議。 宣言通過後,由於東西方世界意識形態的分歧,聯合國大會於是在 1952 年決定分別制定兩個公約,亦即「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這二項國際公約除了權利內容本身的差異外,實施方法也是全然不同。上述兩項公約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選擇議定書第 1 號」於 1966 年正式通過, 1967 年開始生效實施。至此,完成一般所熟知的《國際人權法典》。 《世界人權宣言》既包括了第一階段的公民的政治權利,也包括了更進一步的第二階段的公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用一個公約同時保證這兩個階段的公民權利 較難在國際上達到共識。例如,一些國家比較關心公民的政治權利,而另一些國家則偏重於公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權利。為解決這個問題,聯合國另外撰寫了人 權兩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966年12月16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兩公約(聯合國大會第2200號決議,A/RES/2200)。1976年1月3日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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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權宣言 第一條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 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 第二條 人人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 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 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並且 不得因一人所屬的國家或領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國 際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領土是獨立領土、 託管領土、非自治領土或者處於其他任何主權受限制的 情況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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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權宣言 第三條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四條 任何人不得使為奴隸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 隸制度和奴隸買賣,均應予以禁止。 第九條 任何人不容加以無理逮捕、拘禁或放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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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權宣言 第十三條 一、人人在各國境內有權自由遷徒和居住。 二、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 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 第十八條 人人有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之權;此項權利 包括其改變宗教或信抑之自由,及其單獨或集 體、公開或私自以教義、躬行、禮拜及戒律表 示其宗教或信仰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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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權宣言 第十九條 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 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 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收並傳播消息意見之 自由。 第二十條 一.人人有平和集會結社自由之權。 二.任何人不容強使隸屬於某一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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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權宣言 第二十九條 二、人人在行使他的權利和自由 時,只受法律所確定的限制,確定此 種限制的唯一目的 在於保證對旁人的 權利和自由給予應有的承 認和尊重, 並在一個民主的社會中適應道德、公 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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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社會及文化國際公約 第一條(人民自決權)
一、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他們憑這種權利自 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 社會和文化的發展。 二、所有人民得為他們自己的目的自由處置他 們的天然財富和資源,而不損害根據基於互利原 則的國際經濟合作和國際法而產生的任何義務。 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剝奪一個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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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社會及文化國際公約 第六條(工作權)
一、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工作權,包括人人應 有機會憑其自由選擇和接受的工作來謀生的權利, 並將採取適當步驟來保障這一權利。 二、本公約締約各國為充分實現這一權利而採 取的步驟應包括技術的和職業的指導和訓練,以 及在保障個人基本政治和經濟自由的條件下達到 穩定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和充分的生產就 業的計劃、政策和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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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二十三條(對家庭的保護) 二、已達結婚年齡的男女締婚和成立家庭的權 利應被承認。 三、只有經男女雙方的自由的和完全的同意, 才能締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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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中華民國憲法相關規定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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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消極自由 第八條(人身自由)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 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 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 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 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第十條(居住遷徙自由)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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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第十一條(表現自由)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十二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十三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十四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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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積極自由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十六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第十七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十八條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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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 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 限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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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半夜飆車的人行使他騎車的自由,但發出過大的噪音影 響鄰近住戶安靜睡眠的自由,所以警察可以防止飆車的 人。 避免緊急危難 颱風來襲時為避免緊急危難限制民眾前往海邊遊玩的自 由。 維持社會秩序 人民集會、遊行會造成交通的不便,影響到他人通過的 自由,所以集會、遊行需要申請,由警察協助維持社會 秩序。 增進公共利益 政府鋪蓋馬路圍住路段,增進未來行車的品質,所以暫 時限制民眾在此段行車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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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新興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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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人權 社會權 指憲法為確保個人在社會中享有健全生活的基本條件,所賦予 個人的各種權利類型的保障。社會權包括生存權、工作權、受 教育之權、受健康照顧之權、環境權及文化權等。 環境權 指對自然之生態及生活週遭環境可享有之利益狀態。 抵抗權 人民可以對一個政府違憲的行為或一個違憲成立的政府行使抵 抗或不服從的權利。 受益權 司法受益權、教育受益權、經濟受益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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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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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現況的討論 報告者:施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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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現況的討論 一、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人權 通訊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 言論自由 網路長城 三、回教國家的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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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人權) 北韓人民不能享有政治自由、言論自由及遷徙自 由,唯一的廣播、電視台以及通訊社,都被法律 嚴格管轄,也不容許民眾批評金氏家族和政府制 度,犯法者會被視為政治犯,並會在未經審判下 投進集中營,集中營的囚犯被迫從事苦工,其人 權被侵害,包括飢餓、毆打和性侵犯等。 在西方社會看來,朝鮮的人權紀錄非常惡劣,朝鮮公民不享有政治自由。朝鮮當局不允許公民隨意表達他們的思想。 唯一的廣播、電視台以及通訊社,都被法律嚴格保證由該國政府管轄。 國民也不允許暢所欲言和與任何外國人接觸,即使是住在特權城市平壤的市民外出仍需申請,不能自由離開平壤至其他城市或農村。 政府也不容許民眾會批評金氏家族和政府制度,犯法者會被視為政治犯,並都會在未經審判下投進集中營。現時,朝鮮共有6個已知的政治犯集中營,並囚禁約20萬名罪犯。 他們被迫從事苦工,其人權也被侵害,其中包括飢餓、毆打和性侵犯等。 人權組織國際制止朝鮮反人道罪行聯盟(International Coalition to Stop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in North Korea ,ICNK)估計每年約有1萬人死於集中營。 美國政治學教授魯道夫·拉梅爾聲稱在1948年至1987年間,共有1百萬人死於集中營。 為取得自由,有的朝鮮人選擇逃離朝鮮,他們被稱為「脫北者」。他們大多數逃往中國東北甚至是蒙古國,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2012年之前往往會把他們逮捕並遣返回國,在2012年開始停止了遣返。 在返國後,脫北者會被送到集中營;蒙古政府也會將蒙古境內的脫北者逮捕,但不同的是,脫北者會被遣送到大韓民國。 但是朝鮮官方不接受國際社會對其人權的批評。 【前進北韓】全球最「黑暗」國家 缺電北韓真實生活 北朝鮮(北韓)政治犯收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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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通訊-網路) 為防止國民從網際網路接觸到外來資訊從以動搖朝鮮的 統治,朝鮮政府推出了「光明網」的內聯網系統作業。 朝鮮的網際網路主管部門先會從國際網際網路中下載 合適的內容,再把這些資訊上傳至伺服器,網民若需 尋找資訊,需在「光明網」登入,再加以搜尋。網民 還可在「光明網」互通電子郵件和使用聊天室。 為防止國民從網際網路接觸到外來資訊從以動搖朝鮮的統治,該國政府推出了「光明網」的內聯網系統作業。 朝鮮的網際網路主管部門先會從國際網際網路中下載合適的內容,再這些資訊上傳至伺服器,網民若需尋找資訊,需在「光明網」登入,再加以搜尋。 網民還可在「光明網」互通電子郵件和使用聊天室。現時,「光明網」已覆蓋平壤等主要城市、道府、郡城和大學,其使用者人數逾30萬,當中一半分佈在平壤。 雖然如此,朝鮮的電腦普及率很低,全國只有大概5%的人有電腦。同時,朝鮮幾乎完全斷絕網際網路的連接,國際的各種調查甚至無法偵測到朝鮮境內的任何一名網際網路用戶,成為地球上極少數的「網路黑洞」之一。 據估計,朝鮮只有數千人能連接到網際網路。 .kp為朝鮮國家及地區頂級域(ccTLD)的域名,由於朝鮮對網際網路使用的嚴加管制,這域名甚少被人使用。 2004年6月,朝鮮電腦研究中心建立了有官方背景的「我的國家」網站,伺服器設在朝鮮,主頁一般刊登朝鮮中央通訊社播發的消息稿,另有政治、旅遊、對外貿易、藝術、資訊產業、社會、統一等內容,是全球少有以.kp為域名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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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通訊-電話和手機)
一台電話在朝鮮非常高昂,其價格可等於工人20年的 薪金。電話每100人當中只有5.2部電話。 民眾若要使用電話可使用電話亭,在鄉郊,則要到政 府的通訊中心借用電話。 為防國民與外國接朝鮮觸,政府又把九成的國際長途 電話線路切斷,因此民眾難以致電到國外。 一台電話在朝鮮非常高昂,其價格可等於工人20年的薪金。因此,電話在該國相當稀有,朝鮮每100人當中只有5.2部電話,當中,又只有20%為私人用途。 民眾若要使用電話可使用電話亭,在鄉郊,則要到政府的通訊中心借用電話。為防國民與外國接觸,朝鮮政府又把九成的國際長途電話線路切斷,因此民眾難以致電到國外。 手機是朝鮮近年來新興的通訊工具。2002年11月,朝鮮曾與泰國企業合作推出過GSM手機服務,但又在2004年禁止普通國民使用手機。 2008年,朝鮮與埃及電信運營商Orascom簽約,創立合資公司高麗電信作為全國唯一的電訊商,並於12月起在平壤以及其他大城市提供3G手機服務。 隨後,朝鮮的手機用戶不斷增多,2010年9月,這數字為43萬,2011年同期已達80萬,至2012年底更特破180萬,手機普及率達10%,3G網路覆蓋達到國土面積的14%,可供94%左右的人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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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國政府也經常公開地審查政治言論和信息,為此成 為無國界記者組織批評的對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包括 有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受公正審判權、宗教信仰自由、 選舉權和財產權,但是上述權利中的部分權利並未得 到嚴格的保障及有效的實施。 中國政府也經常公開地審查政治言論和信息,為此成 為無國界記者組織批評的對象。 中國國內大部分網民對政府的建立的網路防火(GFW) 系統及其網路審查和控制制度持反對及反感的態度, 認為此舉有礙網際網路信息的正常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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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GFW? GFW為Great Firewall的縮寫,中文:中國國家防火牆,是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其管轄網際網路內部建立的多套網路審 查系統(包括相關行政審查系統)的稱呼。 主要作用是監控網路上的通訊,對認為不符合中國官方要求的 傳輸內容,進行干擾、阻斷、遮蔽。 常見封鎖的關鍵字包括一些常見的中共高官的姓氏,如「胡」、 「温」、「毛」等簡體中文單字還有共匪、六四天安門等關鍵 字,而會被過濾的網站包括一些社群網站(例:Facebook、 Twitter)以及台灣的大部分政府網站 一般情況下,防火長城主要指中國政府監控和過濾網際網路內容的軟硬體系統,由伺服器和路由器等裝置,加上相關的應用程式所構成。 它的作用主要是監控網路上的通訊,對認為不符合中國官方要求的傳輸內容,進行干擾、阻斷、遮蔽。由於中國網路審查廣泛,中國國內含有「不合適」內容的的網站,會受到政府直接的行政干預,被要求自我審查、自我監管,乃至關閉,故防火長城主要作用在於分析和過濾中國境內外網路的資訊互相訪問。 防火長城對網路內容的審查是否限制和違反了言論自由,一直是受爭議的話題。而中國當局一直沒有正式對外承認防火長城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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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翻牆? 即突破網路封鎖>>破網技術的發明出於反對政府進行 的網路審查封鎖。
在中國,被屏蔽的網站越來越多,敏感詞列表也不斷地 增加。翻牆上網成為了很多網民的基本需求,不翻牆很 難完全享受互聯網帶來的改變。 一般情況下,防火長城主要指中國政府監控和過濾網際網路內容的軟硬體系統,由伺服器和路由器等裝置,加上相關的應用程式所構成。 它的作用主要是監控網路上的通訊,對認為不符合中國官方要求的傳輸內容,進行干擾、阻斷、遮蔽。由於中國網路審查廣泛,中國國內含有「不合適」內容的的網站,會受到政府直接的行政干預,被要求自我審查、自我監管,乃至關閉,故防火長城主要作用在於分析和過濾中國境內外網路的資訊互相訪問。 防火長城對網路內容的審查是否限制和違反了言論自由,一直是受爭議的話題。而中國當局一直沒有正式對外承認防火長城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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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民要讓封閉的防火長城倒下 【人民報消息】在現今中國人民的眼中,「萬里長城」是一道已無戰 略防衛功能的觀光景點。然而中國人民卻很少有人知道,事實上自己 的生活至今仍被閉鎖在一道無形的長城中──全面監控中國網路的「防 火長城」(Great Firewall)。 奧運是認識中國的大好機會 年世界奧運會是讓世人看見中國的大好機會,同時也是世人檢視 中共政權是否應許當初所承諾「自由開放」及「改善人權」的關鍵時 刻。因此矛盾的北京當局一方面想讓全世界看見他們在硬體建設上的 進步,一方面卻又得防止任何不利於國家形象的消息流傳,因此這幾 個月以來,防火長城對於對網路的監控比以往更甚。中國人民無法連 上國際性的媒體網站如BBC新聞網,而異議份子所提出的相關文章若有 政治敏感關鍵字如「天安門」、「西藏」、「人權」及「自由」等將 被封鎖,而有關揭露中共暴政的精神團體法輪功及關於中共涉入蘇丹 達爾福屠殺的相關資訊更不可能出現在中國人民的電腦中。 一般情況下,防火長城主要指中國政府監控和過濾網際網路內容的軟硬體系統,由伺服器和路由器等裝置,加上相關的應用程式所構成。 它的作用主要是監控網路上的通訊,對認為不符合中國官方要求的傳輸內容,進行干擾、阻斷、遮蔽。由於中國網路審查廣泛,中國國內含有「不合適」內容的的網站,會受到政府直接的行政干預,被要求自我審查、自我監管,乃至關閉,故防火長城主要作用在於分析和過濾中國境內外網路的資訊互相訪問。 防火長城對網路內容的審查是否限制和違反了言論自由,一直是受爭議的話題。而中國當局一直沒有正式對外承認防火長城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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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民要讓封閉的防火長城倒下(續) 防火長城將被破口 北京奧運的體育活動即將在運動場內競爭,但政府監控與人民反監控的活動早已 在網路上如火如荼進行。許多博客寫手及網頁設計者都在自己的網路空間上告知 民眾中國防火長城的存在,還有許多人提供破解的秘訣。 另外,許多軟體設計者試圖設計一套突破防火長城的系統。李協橫(Li Xieheng) 寫了「巨型階梯程式」(Gladder,Great Ladder的組合字)來幫助使用火狐 (Firefox)瀏覽器的網民們突破防火長城的限制。他認為,唯有知道當人民知道 自己被什麼掌控著,他們才會知道自己要對抗什麼。現年38歲的上海資訊科技工 程師杜冬錦(Du Dongjing)甚至還控告中國電信集團(China Telecom)的分 行違約,因為2007年2月他本身公司的網頁被封鎖,但服務業者卻無法說明原因, 而他網頁上的資訊只有個人財務軟體的行銷而無其它內容。雖然杜先生的訴訟案 在2007年10月被上海法院駁回,但他相信以現今的網路力量及大眾的覺知,自己 最終能贏得訴訟,並且為中國的民主盡一份力。 一般情況下,防火長城主要指中國政府監控和過濾網際網路內容的軟硬體系統,由伺服器和路由器等裝置,加上相關的應用程式所構成。 它的作用主要是監控網路上的通訊,對認為不符合中國官方要求的傳輸內容,進行干擾、阻斷、遮蔽。由於中國網路審查廣泛,中國國內含有「不合適」內容的的網站,會受到政府直接的行政干預,被要求自我審查、自我監管,乃至關閉,故防火長城主要作用在於分析和過濾中國境內外網路的資訊互相訪問。 防火長城對網路內容的審查是否限制和違反了言論自由,一直是受爭議的話題。而中國當局一直沒有正式對外承認防火長城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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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民要讓封閉的防火長城倒下(續) 過去多數的中國人民不知道有網路防火長城的存在,只隱約知 道中國政府有套監控網路的系統,而知道的少數人似乎也不在 意。經過朱楠、潘涼、李協橫到杜冬錦等人在網路上的發起, 有人認為讓中國民眾人民察覺防火長城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民 主進步,因為它掀起了一股從來未有的社會反抗凝聚力。中國 共產黨不可能在短期之內對於所謂的自由有所大突破,唯有當 中國人民知道自己並沒有擁有應有的自由而想爭取時,掌權者 才有可能改變。北京奧運不但是個讓外界了解中國更是讓中國 人民看到真正外在世界的好機會,而經由網路的影響力,這股 追求民主的潮流或許不再像六四天安門事件,中共政府靠著出 動鎮暴坦克跟解放軍就能平息下來的。 一般情況下,防火長城主要指中國政府監控和過濾網際網路內容的軟硬體系統,由伺服器和路由器等裝置,加上相關的應用程式所構成。 它的作用主要是監控網路上的通訊,對認為不符合中國官方要求的傳輸內容,進行干擾、阻斷、遮蔽。由於中國網路審查廣泛,中國國內含有「不合適」內容的的網站,會受到政府直接的行政干預,被要求自我審查、自我監管,乃至關閉,故防火長城主要作用在於分析和過濾中國境內外網路的資訊互相訪問。 防火長城對網路內容的審查是否限制和違反了言論自由,一直是受爭議的話題。而中國當局一直沒有正式對外承認防火長城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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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教國家的婦女 須帶面紗和包頭巾 不可與陌生男性交談,更不可單獨外出 社交生活上,婦女不能與男性近距離接觸
女人即使留在家中,玻璃窗也必須塗上顏色,以免被 外面的人看到她們 丈夫可以打老婆小孩,只要不留下傷痕即可。 若婦女被發現和有婦之夫通姦,將會被族人用石頭打 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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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姦女性變被告 回教律法違人權惹抗議 近日一名24歲的挪威女性達勒利芙(Marte Deborah Dalelv)在阿聯 酋杜拜公幹時被強姦,在回教律法下竟以「婚外通姦罪」被判囚16個月。 這名女性任職室內設計。她被凌辱後,酒店大堂職員代為報警。之後她 接受驗身,證明是被強姦後卻被控婚外性交罪。她最後透過長途電話聯 絡挪威的家人,並向挪威大使館求助。 今年4月馬爾代夫亦有同類事件,一名15歲女孩遭繼父強姦後誕下嬰兒, 夫更將孩子殘殺,但結果少女卻被判婚前性行為罪名,更遭鞭刑對待, 事件引發183萬人網上抗議聲援,國際維權組織亦關注事件。 回教律法在國際人權標準下常受批評,偏離人性的事件時有聽聞。根據 一些國家的回教刑事法,凡未婚懷孕的女性即屬通姦,不論是自願還是 因姦成孕均一視同仁。此外,當事人要有四名男性回教徒作證人,目睹 案發經過才能提出控訴。 更甚者,強姦者只要迎娶受害人便可免被起訴,但這對被強姦的女性來 說無疑是二度傷害。 2013年07月22日09時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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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灣現況探討 台灣從光復以來之歷程 報告: 李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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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自由現況可分為三個時期 1.戒嚴時期 (民國38年5月19日~民國76年7月15日) 2.解嚴
(民國76年)~第一次民選總統(民國85年) 3.民主化、本土化(民國1996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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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記 二二八事件 四六事件 戒嚴 美麗島事件 解嚴 野百合學運 總統直選 政黨輪替 圖片來源:YHA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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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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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查緝私菸的過程中,查緝員以槍托敲 擊林江邁婦人。激憤的民眾看到這個景 象紛紛追了上去。警察在威嚇民眾的過 程中,不小心以手槍擊中路人。
二二八事件-過程 因查緝私菸的過程中,查緝員以槍托敲 擊林江邁婦人。激憤的民眾看到這個景 象紛紛追了上去。警察在威嚇民眾的過 程中,不小心以手槍擊中路人。 稍後憤怒的民眾包圍了警察局,要求交 出兇手。沒想到警方拒絕交出兇手,還 幫助兇手逃走。 民眾燒毀專賣局車輛→ 圖片來源:YHA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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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馬茶房 圖片來源:YHA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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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YHAOO 案發現場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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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死傷人數各方數字整理如下: 楊亮功調查報告 死190人 傷1761人。 白崇禧報告書 死傷1860人。 《紐約時報》霍伯曼南京專電 死2200人。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死3200人。 保安司令部 死6300人。 監察委員何漢文 至少死7000至8000人。 《紐約時報》記者杜爾曼·德丁專電 死1萬人。 台灣旅滬六團體 《台灣事件報告書》 死1萬人以上。 民政廳長蔣渭川 死1萬7000人至1萬8000人。 日本《朝日新聞》調查研究室 死1萬至數萬人。 美國駐台領事館副領事喬治柯爾 死2萬多人。 行政院官方調查報告 死1萬8000人至2萬8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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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金於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六日截止申請後,本會受理件數為二七五六件,至本會第一○九次董事會為止,經審查通過補償之案件僅二二四一件(死亡案件六八一件,失蹤案件一七七件,其他類型一三八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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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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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火線: 臺大法學院一年級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物系學生共乘一輛腳 踏車,以違反交通規則,被警察攔下並發生口角,而後壓至 警局。數百名學生知道此事,包圍台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聲 援同學,並提出五項要求:一、嚴懲肇事人員、二、受傷同 學由警局賠償醫藥費、三、由總局長登報導歉、四、請總局 長公開向被害同學道歉、五、登報保證以後不發生類似事情。 警方只得釋放兩名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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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除了部分涉入的學生遭到逮捕、槍決 的命運,之後臺灣省政府命令師範學 院停課,所有學生一律重新登記,師 範學院與臺灣大學都被大力的「整頓」 一番,校方實行軍事化的管理,校園 戒嚴正式開始。一般認為,「四六事 件」是台灣1950年代白色恐怖的濫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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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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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 由於國共內戰情勢對中國國民 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趨於不 利,直到1949年5月20日,台 灣省全境宣佈戒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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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 從戒嚴令頒布直到1949年底,中 華民國政府相關單位陸續頒布了一 些相關管制法令。較爲重要的有: 《戒嚴期間防止非法集會結社遊行 請願罷課罷工罷市罷業等規定實施 辦法》、《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 管理辦法》、《懲治叛亂條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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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法第11條 戒嚴地域內,最高司令官有執行左列事項之權: 一、得停止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 二、禁止人民之宗教活動有礙治安者。
三、對於人民罷市罷工罷課及其他罷業,得禁 止及強制其回復原狀。 四、得拆閱郵信電報,必要時並得扣留或沒收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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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法第11條 五、得檢查出入境內之船舶車輛航空機及其他 通信交通工具,必要時得停止其交通,並得遮 斷其主要道路及航線。
六、得檢查旅客之認為有嫌疑者。 七、因時機之必要,得檢查私有槍砲彈藥兵器 火具及其他危險物品,並得扣留或沒收之。 八、戒嚴地域內,對於建築物船舶及認為情形 可疑之住宅,得施行檢查,但不得故意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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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法第11條 九、寄居於戒嚴地域內者,必要時得命其退出, 並得對其遷入限制或禁止之。
十、因戒嚴上不得已時,得破壞人民之不動產。 但應酌量補償之。 十一、在戒嚴地域內,民間之食糧、物品及資 源可供軍用者,得施行檢查或調查登記,必要 時並得禁止其運出,其必須徵收者,應給予相 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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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 目的:為了避免中共利用各種手段入侵本 國,所以訂定戒嚴法限制了各種自由來預 防。
但是因為《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和 《懲治叛亂條例》……等擴大總統權力的 法條,在當時只要言行不當就會被歸類為 叛亂份子或者共產黨員,而遭到逮捕或處 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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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送葬自由 圖片來源:YHA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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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事件 圖片來源:YHA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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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 在世界人權日(1979/12/10)的前一天,執政當局緊急透過電視宣布將於高雄舉行冬令宵禁演習,以 避免「妨礙交通與社會秩序」為由,將在次日禁止任何示威遊行活動。 圖片來源:YHA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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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由於台灣在外交上的失利(1978中美 斷交),國民黨如果在選舉上失敗,將 受到嚴重的打擊。所以宣布凍結選舉。 黨外人士訴諸,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 自己的前途和命運。 美麗島雜誌社在黨外人士的努力下之 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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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 美麗島事件是台灣從封閉走向開 放的一次重大事件,藉由此事件, 使得台灣社會在社會上產生劇烈 的影響。
社會上人民開始有表達的勇氣以及有勇氣追求民主自由。 圖片來源:YHA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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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嚴 圖片來源:YHA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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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嚴 1987年7月14日,中華民國總 統蔣經國頒佈總統令,宣告自解 除在台灣本島、澎湖與其它附屬 島嶼實施的戒嚴令,在台灣實施 長達38年又2個月的戒嚴令自此 結束。總統同時還宣佈廢止戒嚴 期間依據《中華民國戒嚴法》制 定的30項相關法令,而國防部 也對237位於戒嚴時期遭軍法審 判的民眾予以減刑或釋放。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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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解除的禁令: 軍事管制範圍縮減,行政、司法機關職權普遍擴張 允許人民回大陸探親 開放黨禁、報禁‧‧等 恢復人民少部份憲法所賦與的權利。 平民不受軍法審判 出入境、出版物管理交給警察、新聞局 組黨結社、參加集會及從事政治活動自由 許多事項政府不再實行管制 主管機關的行政裁量權必須以法律爲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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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野百合學運 圖片來源:YHA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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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79年3月13日,國民大會通過臨時條款修正案, 將75年增額代表任期延長為9年,創下國會議員自行 通過延長任期的惡例。 國民大會於7月14日通過每年自行集會一次臨時 條款修正案,並維持國大行使創制、複決的規定。 國民大會破壞憲政體制、違反民意、恣意擴權、謀 取私利的做法,已嚴重危害國家與人民的利益。 圖片來源:YHA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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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 台灣學生不滿總統由資深國 代選舉的方式產生,而發起「靜坐、 罷課、罷免、抗稅」的抗爭活動, 他們提出「解散國民大會」、「廢 除臨時條款」、「召開國勢會議」、 以及「政經改革時間表」等,四大 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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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 民國80年5月,李登輝總統宣佈終止動員 戡亂時期,並依第一屆國民大會之決議, 宣佈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回歸憲 政體制。 在各方修憲與制憲的爭議中,執政當局以 國家安定為由,決定以修憲方式來改革政 治的不合理現象。由第一屆國民大會增修 憲法條文第一條至第十條,規定第一屆國 民大會於民國80年12月30日前全體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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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直選 圖片來源:YHA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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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 :中華民國第7~9任總統 陳水扁:中華民國第10~11任總統 (2000年-2008年) 馬英九:中華民國第12任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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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輪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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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政黨輪替:以民主鞏固終結民粹政治 台灣民主化的發展已走向了民粹式的民主 政治,故而,首次政黨輪替後才讓人民感 受到在人權保障、法治精神及憲政體系的 運作等民主內涵方面,並沒有因為政黨輪 替而獲得進步,更有甚者,許多方面還有 更加倒退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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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YHAOO 中華民國在2000年的第二次總統直選 由民主進步黨的陳水扁勝出,結束中國 國民黨55年的執政局面,實現首次和平 的政黨輪替。8年後,2008年總統大選,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當選總統,重 掌政權,實現第二次和平的政黨輪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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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遊行 2006/9/9 修改動保法遊行 2008/10/25反黑心顧台灣大遊行(反親中) 2010/6/26反ECFA遊行
2012/4/1反美國牛肉遊行 2012/5/19嗆馬大遊行 2012/9/1 反媒體壟斷遊行(反旺中) 2013/1/13火大遊行 2013/3/6 反修改動保法遊行 2013/3/9 反核四遊行 2013/5/1五一遊行(反勞保年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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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們看看現在的現狀,馬總統的聲望有很高嗎?(事實上, 獨裁政權在世的聲望一般很高)媒體有站在政府一方嗎?這種 問題也小孩都知道答案,先不說三民自等綠營團體,就連聯合 報,中時集團等對馬英九都是毀譽參半,政府哪有能力控制媒 體呢?這和納粹時完全不同。如果那些學者常常諄諄教誨的是: 不要太相信政治人物,不要太相信媒體,不然有一天你會成為 政府的幫兇。照這種發法那不是反過來告訴我們,現在媒體所 說的或許根本不是真的,我們根本是被騙得一群人。馬總統在 這種情形下有可能獨裁嗎?還是說這只是那些冬烘學者的杞人 憂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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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是一面明鏡,可以使我們不要同 樣的錯犯兩次,但是同樣的,歷史是 有侷限性和時空性的,學者在寫文章 時,如果不具備這種判斷的條件,那 麼正好映了一句話:讀死書不如不讀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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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討論 報告人:劉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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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過度衍生的議題: Q1:網路的氾濫使用 Q2:人肉搜索利與弊 Q3:只要我喜歡有人麼不可以 Q4: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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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發達的年代,網路資 源隨手可得,資訊取得底 起以往方便許多,但濫用 網路資源卻也層出不窮
網路的濫用 資訊發達的年代,網路資 源隨手可得,資訊取得底 起以往方便許多,但濫用 網路資源卻也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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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的下載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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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取他人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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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我們在網路上 太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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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搜尋引擎所提供的資料進行篩選,來尋找 人或事物的真相,從一個網路上的代號,一 步步挖出螢幕後方的
何謂人肉搜索 大量網友在網路上以 「人工方式」 對搜尋引擎所提供的資料進行篩選,來尋找 人或事物的真相,從一個網路上的代號,一 步步挖出螢幕後方的 「真實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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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說人肉搜索用來找出犯 人打擊犯罪,是個很好的事。
人肉搜索的利與弊 假如說人肉搜索用來找出犯 人打擊犯罪,是個很好的事。 但用錯地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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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儀對象電車男 拍照上網人肉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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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的看法 我們對人肉搜索的行為感到相當的反對, 因為我們都覺得人肉搜索是一種群眾暴 力,以網路這個虛構的世界傳遞著無數 地真假資料。而我們該對自由的言論負 責,而非批評他人的意見,或侵犯他的 個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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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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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RcAWlis6p0 -
只要我喜歡 甚麼都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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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年輕男女上周六晚搭高雄捷運,在滿是乘 客的車廂內,女生以外套蓋著頭,趴在男方大 腿上疑似為他口交,男子裝著看書仍難以自禁
律師表示,當事人雖在捷運上作出疑似口交的 行為,但用外套遮掩,無意圖供人觀賞,恐未 構成公然猥褻罪 至於網友散播影片,恐涉及《刑法》235條妨 害風化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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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上不能吃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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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火車性愛趴」 主辦人蔡育林判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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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轟動全台的台鐵火車性愛派對案,最高法院依 「意圖營利媒介性交猥褻罪」,判處主辦人蔡育林有期徒 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3名男糾察員,2名女助理 視為共犯,依妨害風化罪的「意圖營利媒介性交猥褻」將 6人起訴,並對主嫌求刑6個月,其他5人則分別求刑2個 月。 蔡育林2012年2月19日包下台鐵客廳式車廂,找來18名男 網友各繳交800元參與,並模擬「電車癡漢」情境,大玩 多P火車性愛趴,當天還找來年僅17歲輟學的女高中生 「小雨」擔任女主角,檢方依法起訴,最高法院11日駁回 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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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喜歡 就甚麼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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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算是個人自由嗎? 吸毒者是想找尋快樂或逃避生活上的 問題,而用藥物來解除其緊張焦慮的 情緒,但毒品通常為高價位的物品, 許多吸毒者可能因為財富不足使其吸 食或施打毒品,進而導致社會問題的 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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鴛鴦盜為吸毒 專搶超商結帳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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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造成 社會問題 很明顯的,吸毒者在吸毒後或毒癮 發作後容易做出妨礙社會秩序及公 共利益的事,導致一連串的社會問 題,所以吸毒並不算是個人的自由, 且須立法作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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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問題 ●根據法務部資料顯示,台灣地區保守 估計吸毒與販毒入獄已逾二十萬人
●每一百人中至少有一人吸食毒品, 數量相當驚人,毒品犯罪相當嚴重 ●吸毒累犯的比率高達百分之六十六點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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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相關法令 刑法第五十六條: 吸打毒品或販賣毒品者,其吸打或販賣行為經常不只一次,得加重法定本 刑至二分之一。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項:
販賣或運輸嗎啡、海洛英等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三項: 自國外輸入毒品者,處無期徒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萬元以下罰 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 吸打嗎啡、海洛英等毒品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 罰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意圖販賣、吸打之用,而持有嗎啡、海洛英等毒品者,處拘役或五百元以 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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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報告人:劉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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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權團體 “自由之家” 評鑑台灣為 完全自由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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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家 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成 立於1941年,每年依據「政治權 利」與「公民自由」測量民主程 度,等級分為1至7級,將世界各 國分為【不自由國家】、【部份 自由國家】、【完全自由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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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所以能夠自由,是前人所 努力,歷經千辛萬苦所獲得的
我們必須得好好珍惜 但就目前現在台灣而言,我們太 過度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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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由,毋寧死 太自由,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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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由無限制 時,將會是一場 大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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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參考書目 作者:約翰*彌爾 書名:論自由 出版社:臉譜出版 出版日期:20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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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參考網站: 二二八事件 維基百科 102/12/8 四六事件 戒嚴 tw/%E5%8F%B0%E7%81%A3%E7%9C%81%E6%88%92%E5%9A%B4%E4%BB%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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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美麗島事件 維基百科 tw/%E7%BE%8E%E9%BA%97%E5%B3%B6%E4%BA%8B%E4%BB%B6 wNht1gt.?p=%E7%BE%8E%E9%BA%97%E5%B3%B6&fr=yfp&ei=utf- 8&n=60&x=wrt&y=%E6%90%9C%E5%B0%8B 102/12/8 解嚴 tw/%E5%8F%B0%E7%81%A3%E7%9C%81%E6%88%92%E5%9A%B4%E4%BB%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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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總統直選 維基百科 tw/1996%E5%B9%B4%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 7%B8%BD%E7%B5%B1%E9%81%B8%E8%88%89 102/12/8 政黨輪替 tw/%E6%94%BF%E9%BB%A8%E8%BC%AA%E6%9B%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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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陳水扁圖片 奇摩 1%E5%85%A5%E7%8D%84&fr=yfp&fr2=piv-web 102/12/8 戒嚴圖片 a=X&ei=KoOlUv7hFMq8kQXvzIGoBA&ved=0CAcQ_AUoAQ&biw=1117&bih=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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