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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公务员任免与升降制度 1 公务员任免制度 12 公务员升降制度 2 公务员任免制度 公务员的任免 ( appointment and dismissal ) 是公务 员任用与免职的统称。 公务员的任用 ( appointment ) 是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 机关或个人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通过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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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七章 公务员任免与升降制度

3 1 公务员任免制度 12 公务员升降制度 2

4 公务员任免制度 公务员的任免 ( appointment and dismissal ) 是公务 员任用与免职的统称。 公务员的任用 ( appointment ) 是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 机关或个人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通过法定 程序和手续,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 公务员的免职 ( dismissal ) 是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 或个人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和手续,免 除公务员所担任的一定的职务。公务员的免职包括程序 性免职和单纯性免职两种。

5 程序性免职和单纯性免职 程序性免职 单纯性免职 指委任或聘任在职公务员担任新职务之前 或同时,免去其原来所担任的职务,这种 免职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任用公务员担 任新职务时必不可少的法定手续,以便将 其原任职务的职位空出,另任他人补充 。 指以免除现任职务为目的的免职,如退职、 退休,长期离职学习,或因健康欠佳,能 力、水平不胜任而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 因机构精简、职数减少、职位撤销等原因 而引起的免职。

6 免职 开除 撤职 降级

7 有利于明确权责 有利于明确权责 有利于合理使用人才 有利于实现公共行政职能 有利于实现公共行政职能 建立公务员 任免制度的 意义 建立公务员 任免制度的 意义 公务员任免制度

8 公务员的任职资格 (Qualifications) 包括所有 公务员都必须具备的一般要 求和担任不同职系、职级的 职务所必需具备的特殊要求, 有的是从积极的资格要求作 出规定,有的是从消极的资 格要求作出限制。 公务员任免制度

9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 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即因职位要求选择人才的原则 选任制 Selection system 委任制 Appointment system 公务员任职的方式 Way of holding a post 公务员任免制度

10 选任制和委任制 选任制 委任制 指通过选举产生和表决的方式来确定任用 对象的一种任职方式。选任制的人员实行 任期制,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 即任当选职务。这部分公务员出现届满不 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 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指由有任免权的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直 接委派公务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职方式。 除了部分机关领导成员外,我国绝大多数 公务员的职务实行的都是委任制方式。

11 聘任制公务员 聘任制是指国家机关通过合同选拔、任用公务 员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法》以 法律形式规定了对公务员职位实行聘任制。 《公务员法》在 第十六章专章规定了职位聘任 的适用范围、管理方式以及纠纷解决机制。 对聘任制公务员依据聘任合同和公务员法及其 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2 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 我国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任职: (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二)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 的; (三)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四)转任、挂职锻炼的; (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 (六)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主要指由于机构调整、 撤并等,原机构公务员到新的职位上任职。 我国公务员任职的基本情形

13 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我国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免职 : (一)晋升职务后需要免去原任职务的; (二)降低职务的; (三)转任的; (四)辞职或者调出机关的; (五)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六)退休的; (七)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我国公务员免职的基本情形

14 公务员兼职的限制性规定主要包括: 禁止公务员擅自兼任营利性 (Profit) 的公职和私职; 在非营利性 (Non-profit) 部门兼职,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且有 一定限制; 禁止任何公务员在其部门或公共事业部门所管辖的或者说与 之有关的企业中谋求私利; 如果其配偶等直系亲属以职业身份从事营利性的私人活动, 该公务员必须向他所属部门提出声明。 公务员任免制度

15 我国《公务员法》也对公 务员任职作了限制性的规 定,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 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 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 酬 。 公务员任免制度

16 公务员任职作了限制性 的规定的目的 : 一是确保政企分开和政事 分开的原则,以免造成公 职与私职之间的相互纠缠。 二是有助于加强机关的廉 政建设,防止腐败的产生。 公务员任免制度

17 公务员任职的基本程序公务员免职的基本程序 ( 1 )按照有关规定提出 拟任职人选; ( 2 )根据职位要求对拟 任职人选进行考察或者 了解; ( 3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集体讨论决定; ( 4 )按照规定履行任职 手续。 ( 1 )提出免职建议; ( 2 )对免职事由进行审 核; ( 3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集体讨论决定; ( 4 )按照规定履行免职 手续。 公务员任免制度

18 公务员升降制度 公务员升降制度, 是关于公务员 职务升降条件、标准、方法、程 序等方面法律规定的总称。它包 含职务晋升与职务降低。

19 公务员升降制度 公务员的职务晋升,是指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工作的需 要和公务员自身的德才表现,提高其 职务与级别。 职务晋升意味着公务员在职位结构中所处位 置的上升、责任的加重和职权的扩大,同时 也伴随着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提高。 公务员的职务降低,是指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量 才适用的原则,将由于各种原因不能 胜任现职的公务员,改任一种较低的 职务。 公务员职务降低意味着公务员在职位结构中 所处位置的下降,责任的减轻,职权的缩小, 相应地也伴随工资福利待遇的降低。

20 公务员升降制度的意义 优化公务员的结构 Optimize the structure of civil service 实施对公务员的激励 Implementation of incentives for civil servants 提高人事管理的效能 To improve the performan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

21 公务员升降 的基本原则 功绩原则 Merit principles 法制原则 Rule of law principles 民主原则 Democratic principles

22 公务员晋升的方式 根据选拔的方法 委任晋升、考试晋升、招聘晋升、 自荐晋升与登用晋升 根据晋升的依据功绩晋升、年资晋升与越级晋升 根据晋升人员的 来源 内部晋升与外部晋升

23 特殊条件 Special conditions 即指担任某些特定 职务所应具备的特 别因素 一般条件 General conditions 包括业务条件、 德才条件和身体 条件 公务员升降 的条件 Conditions 公务员升降制度

24 一般条件 从公务员的职务晋升来说,所需的一般条件包括业 务条件、德才条件和身体条件。业务条件是许多国 家公务员晋升的普遍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和工作年 限。 公务员降职的原因也主要体现在业务能力、身体状 况等方面,如公务员能力不强或不符合任职条件、 身体欠佳等。

25 公务员升降制度 特殊条件 指担任某些特定职务所应具备的特别因素。 我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晋升职 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 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26 我国公务员的晋升条件 条件和资格 思想政治素质 工作能力 文化程度 任职经历 考核在称职以上 应当在职数限额内逐级晋升

27 我国公务员晋升职务的具体资格条件 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 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 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三)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 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28 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应 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 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 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 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 (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 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 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身体健康。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

29 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 职年限条件: (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 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 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 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 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 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30 提名 Nomination 评选 Selection 批准 Approval 提名可分单位 提名和自己申 请两种形式 程序通常采用 考试、考核、 评选、评议等 方法,淘汰那 些在本次不宜 晋升的公务员 经考试或评选 以后拟定的晋 升人选,经过 有关机构审批 后,由任免机 构办理有关任 命手续,公布 后即可生效 公务员晋升的一般程序

31 我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晋升领 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1 )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 2 )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 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 3 )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 4 )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晋升的程序

32 竞争 上岗 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 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 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 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 职人选。

33 公开 选拔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 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 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 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 拔,产生任职人选。

34 新闻链接:统计显示, 2003 年到 2007 年,全国通 过竞争上岗担任领导职务 的公务员共 20 余万人,其 中厅局级 600 多人,县处 级 3.3 万人。目前,全国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 上都开展了竞争上岗工作。 其中,山东、安徽、湖北、 河南、吉林、天津等省市 在省、市、县、乡行政机 关普遍实行竞争上岗。中 央国家机关对司局级、处 级领导职务广泛开展了竞 争上岗。

35 降职 科员以上职务的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 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降职。

36 降职 这里所说的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而主要 是由于本人不能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 他职务的缘故而产生的由现职改任较低职务 的状况。 降职的程序: 对降职事 由进行审 核并听取 拟降职人 的意见 按照管理权限 集体研究讨论 决定,并按照 规定办理降职 手续 提出降职 意见 公务员降低职务,一般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公 务员对降职不服,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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