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2013 年 3 月 28. 工伤保险费用报销需携 带的材料 参保单位请于每月 1—20 日报送工伤医疗费用单据。 工伤报销需要携带的材料: 1 、证明材料 ⑴、 工伤证复印件(首次申报带工伤证原件)、 诊断证明。 ( 2 ) 、门诊:收据、药品处方(加盖工伤章)、 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CT 、核磁、照相、超声费用.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2013 年 3 月 28. 工伤保险费用报销需携 带的材料 参保单位请于每月 1—20 日报送工伤医疗费用单据。 工伤报销需要携带的材料: 1 、证明材料 ⑴、 工伤证复印件(首次申报带工伤证原件)、 诊断证明。 ( 2 ) 、门诊:收据、药品处方(加盖工伤章)、 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CT 、核磁、照相、超声费用."—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2013 年 3 月 28

2 工伤保险费用报销需携 带的材料

3 参保单位请于每月 1—20 日报送工伤医疗费用单据。 工伤报销需要携带的材料: 1 、证明材料 ⑴、 工伤证复印件(首次申报带工伤证原件)、 诊断证明。 ( 2 ) 、门诊:收据、药品处方(加盖工伤章)、 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CT 、核磁、照相、超声费用 要提供报告;口腔科所有收费需要附明细。 ( 3 )、住院:费用清单、收据、诊断证明。发生 在外埠的医疗费用要提供病历复印件。 (4 )、申报工伤康复费用 : 费用清单、收据、诊断 证明、《北京市工伤康复申请表》.

4 2 、门诊、住院单据分开填写申报(如:同 时申报同一个工伤病人的医疗费用时,要求 门诊、住院单据必须分开填写申报)。认真 填写除 * 项外各项 另:总额五万元以上填写表七(一式三联), 《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需加盖单位公章。 3 、收据及底方按费用发生日期整理好(底 方与收据一一对应)后左上角装订。

5 工伤保险费用报销的注 意事项

6 注意事项: 1 、首次报销必须先到社保支付部(二层西大 厅)窗口做工伤登记。 2 、调动工作或单位减员之前务必先申请报销工 伤费用。 3 、单位工伤人员 15 名以上按照要求(工伤登记 表:要求 A4 纸打印)可自行打印申报。 4 、工伤报销须知、大额表格、申报表格及工伤 定点医院名称可到咨询台拷贝。 5 、领取工伤退单,请于每周五到二层东大厅 14 号窗口领取。

7 6 、 工伤人员认定工伤之后,到北京市工伤定点 医疗机构就诊(共 80 家医院)就医时请全额垫 付(不可持卡结算),交单位整理后手工申报, 否则工伤基金不予支付,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单位领取工伤职工工伤证后要及时交给工伤 职工本人,至发证后门诊持卡结算或住院全额 垫付的工伤费用不予支付。

8 7 、已取得工伤证的工伤职工到工伤定点医院住 院时持工伤证记帐结算,否则工伤基金不予支 付。 8 、因工伤导致精神疾患或传染病的工伤职工, 治 疗精神疾患或传染病的, 可以到本市精神病专科 医院或传染病专科医院就医

9 9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是与工伤认定部位 有直接关系的医疗费用。审核遵循北京市工 伤保险药品、诊疗项目、住院服务标准, 使用 药品有适应症限制的, 严格按照适应症要求支 付。 10 、工伤人员发病当天乘坐救护车,入住当 地定点医疗机构的救护车费纳入工伤保险支 付;转运或其他交通费不予支付。

10 11 、 丢失票据次年 4 月 1 日开始申报。要携带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疗费 用票据核证明》(在医院领取)和《北京市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疗费用票据补 支申请》(在区县医保中心咨询台领取) 12 、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先由经法院判决 的, 不赔偿部分按照工伤保险政策进行差额 报销。(要携带判决书、调解书或保险公司 赔付证明)

11 13 、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 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 14 、工伤保险对于特需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15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后,伙食费用由工伤基金 支付,目前伙食费的支付要依照出入院时间 支付, 但因住院结算周期问题,伙食费的支 付应在出院结算后 20 个工作日以上。

12 16 、工伤人员符合出院标准拒不出院的, 发生 的医疗费用由工伤职工个人负担。 17 、工伤职工门 ( 急 ) 诊开药或出院带药量最多 不能超过一个月。 18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受伤部位或职业病时 发生的外购药品费用工伤基金不支付。

13 19 、工伤职工在外埠发生的定点药店费用, 工 伤保险基金不支付。 20 、职工被派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工作, 发生工伤后在国外或者港、澳、台抢救 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回国后需要 继续治疗的, 应到本市工伤医疗机构就 医, 符合 ” 三个目录 ” 的医疗费用由工 伤保险基金支付。

14 工伤职工异地就医办理 1 、退休工伤职工回外埠长期居住的,可以选择当 地一家乡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北京市工 伤职工异地就医申报备案表》,一试 4 联,经当地 医保部门确定并签署意见后,报本人所在单位。 2 、用人单位将职工《北京市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申 报备案表》在区县社保工伤科备案。 3 、异地就医费用,由用人单位整理后到医保中心 申报,每次申报时需复印异地就医备案表。

15 补充: 1 、工伤职工(退休和在职)报销费用打到本 人单位。 2 、工伤职工支付明细同对账单一起交到单位 开户银行,医保中心不予补打。 3 、工伤职工如果有商保,请在报销申请之前自 行复印好。 4 、工伤职工如有疑问,请单位专职或兼职人员 咨询后反馈,医保中心原则上不接待个人。

16 5 、工伤职工费用及时申报,不可一年申报 一次。 6 、需要配置工伤辅助器具,请到社保支付 部详细咨询。


Download ppt "2013 年 3 月 28. 工伤保险费用报销需携 带的材料 参保单位请于每月 1—20 日报送工伤医疗费用单据。 工伤报销需要携带的材料: 1 、证明材料 ⑴、 工伤证复印件(首次申报带工伤证原件)、 诊断证明。 ( 2 ) 、门诊:收据、药品处方(加盖工伤章)、 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CT 、核磁、照相、超声费用."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