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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健食品监管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保健品及化妆品室 张玉英. 2 主要内容 1. 保健食品的定义、特点与标识 2. 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依据 3. 保健食品技术监管部门应具备的资质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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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保健食品监管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保健品及化妆品室 张玉英

2 2 主要内容 1. 保健食品的定义、特点与标识 2. 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依据 3. 保健食品技术监管部门应具备的资质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3 3 1. 保健食品的定义、特点与标 识 保健食品的定义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 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 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 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 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4 4 1. 保健食品的定义、特点与标 识 保健食品的特点 ( 1 )安全性 ---- 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 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 2 )功能性 ---- 对特定人群具有调节机体 作用,但与药品有严格的区分,不能治 疗疾病,不能取代药品对病人的治疗作 用。 监管要求:安全性第一,功能性第二。

5 5 1. 保健食品的定义、特点与标识: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主要区别 保健食品 不能用于治疗疾病 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 性、亚急性或慢性危 害 可以长期食用 口服为主 药品 用于治疗疾病 允许有一定的副作用 不能长期使用 有口服、透皮,也有 肌肉注射、静脉注射 等

6 6 1. 保健食品的定义、特点与标识:保 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的主要区别 保健食品 限于特定人群食用 具有调节机体功能 对食用量有规定 普通食品 所有人群可食用,不 限食用人群 提供营养,没有保健 功能 对食用量一般不作规 定

7 7 1. 保健食品的定义、特点与标 识 保健食品的标识

8 8 2. 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依据 对生产企业的监管: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17405 )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核准的产品配方、工艺 企业标准 其他相关法规文件

9 9 2. 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依据 对经营企业的监管: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其他相关法规文件

10 10 2. 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 2009 年 2 月 28 日发布,主席令第 9 号,自 200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根据《食品卫生法》制定的法规性文 件,如何执行? 第五十一条 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规定。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 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 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 相一致。

11 11 2. 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依据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1996 年 3 月 15 日发布,卫生部令第 46 号, 自 1996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审批、生产经营、 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及监督管理作 出了具体的规定。 《保健食品监督条例》待审(国务院法 制办)中。发布时间?

12 12 2. 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依据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2005 年 4 月 30 日发布,国家食药监局令第 19 号,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对保健食品的定义、申请与审批、原料 与辅料、标签与说明书、试验与检验、 再注册、复审、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 的规定。

13 13 2. 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依据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卫生监发 [1996] 第 38 号,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对 “ 保健食品 ” 、 “ 功效成分 ” 、 “ 食品标识 ” 、 “ 最小 包装 ” 、 “ 主要展示版面 ” 、 “ 信息版面 ” 、 “ 保健食 品专用名称 ” 、 “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 ” 和 “ 保健作用 声明短语 ” 等作出定义。对标识与说明书的标示 内容作出具体要求。

14 14 2. 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依据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 GB17405 ),实际执行情况? 药品 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2010 年修订)》, 2011 年 1 月 17 日发 布,卫生部令第 79 号,自 2011 年 3 月 1 日 起施行。

15 15 3. 保健食品技术监管部门应具 备的资质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承担广州地区保健食品技术 监督职能。包括在广州地区生产和流通的保健 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按照 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 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和实验室 认可证书。

16 16 3. 保健食品技术监管部门应具 备的资质 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认证项目): 检验机构: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证书编号: 2011191153S 发证机关: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F:\ 会议资料 \ 计量认证证书.jpg F:\ 会议资料 \ 计量认证证书.jpg F:\ 会议资料 \ 计量认证证书附表.doc F:\ 会议资料 \ 计量认证证书附表.doc

17 17 3. 保健食品技术监管部门应具 备的资质 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表(认证项目): 检验机构: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证书编号: CNAS L1503 发证机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 会 F:\ 会议资料 \ 认可证书.jpg F:\ 会议资料 \ 认可证书.jpg F:\ 会议资料 \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认可项目 -20111202.doc F:\ 会议资料 \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认可项目 -20111202.doc

18 18 3. 保健食品技术监管部门应具 备的资质 计量认证与实验室认可的区别: 计量认证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 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 式承认。 实验室认可是自愿申请的能力认可活动。通过 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机构,证明其符合国际上通 行的校准与检测实验室的通用要求。

19 19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 2005 年起, 承担保健食品的监管职能。在此之前, 由卫生局监管。 每年制定监督抽验方案,由广州市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处、 稽查分局与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共同制定。

20 20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检验项目: 遵循安全性第一,功能性第二的原则。 检验项目: ( 1 )有害金属及有害物质的限量:铅、砷、 汞。 ( 2 )微生物限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霉菌与酵母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21 21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检验项目: ( 3 )非法添加化学物质。 ①非法添加补肾壮阳类物质:西地那非、 他达拉非、氨基他达拉非、那红地那非、 红地那非、伐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 非、豪莫西地那非、硫代艾地那非、伪 伐地那非、那莫西地那非等 11 种。

22 22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检验项目: ( 3 )非法添加化学物质。 ②非法添加减肥类物质:西布曲明、麻黄 碱、芬氟拉明、酚酞等 4 种。

23 23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检验项目: ( 3 )非法添加化学物质。 ③非法添加降糖类物质:甲苯磺丁脲、格 列吡嗪、格列齐特、罗格列酮、吡格列 酮、格列本脲、格列美脲、格列喹酮、 瑞格列奈、二甲双胍、苯乙双胍等 11 种。

24 24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检验项目: ( 3 )非法添加化学物质。 ④非法添加安神类物质:地西泮、硝西泮、 氯硝西泮、氯氮卓、奥沙西泮、马来酸 咪哒唑仑、劳拉西泮、艾司唑仑、阿普 唑仑、三唑仑、巴比妥、苯巴比妥、异 戊巴比妥、司可巴比妥钠等 14 种。

25 25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检验项目: ( 3 )非法添加化学物质。 ⑤非法添加降压类物质:阿替洛尔、盐酸 可乐定、氢氯噻嗪、卡托普利、哌唑嗪、 利血平、硝苯地平等 7 种。

26 26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检验项目: ( 3 )非法添加化学物质。 ⑥非法添加抗风湿类物质:氢化可的松、 地塞米松、醋酸泼尼松、阿司匹林、布 洛芬、双氯芬酸钠、吲哚美辛、对乙酰 氨基酚、甲氧苄啶、吡罗昔康、萘普生、 保泰松、氨基比林等 13 种。

27 27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检验项目: ( 3 )非法添加化学物质。 ⑦非法添加止咳平喘类物质:茶碱、磺胺 甲噁唑、醋酸泼尼松、地西泮、马来酸 氯苯那敏、盐酸苯海拉明、枸橼酸喷托 维林、磷酸苯丙哌林等 8 种。

28 28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检验项目: ( 4 )黄曲霉毒素。 ( 5 )农药残留。 ( 6 )功效成分。 ( 7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添加 量等。

29 29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检验依据: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GB 16740- 1997; 补肾壮阳类中成药中 PDE5 型抑制剂的快 速检测方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 件 批准件编号 2009030 ) ;

30 30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检验依据: 液质联用 (HPLC/MS/MS) 分析鉴定西布曲明的 补充检验方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 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 批准件编号 2006004 ) ; 降糖类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补充检验方 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 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 批准件编号 2009029 ) ;

31 31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检验依据: 安神类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检测方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 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 批准件编号 2009024 ) ; 降压类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补充检验方 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 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 批准件编号 2009032 ) ;

32 32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检验依据: 抗风湿类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补充检验 方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 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 批准件编号 2009025 ) ; 止咳平喘类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补充检 验方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 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 批准件编号 2009031 );

33 33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检验依据: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卫生 部 2003 年版;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GB/T 5009.1- 203-2003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食品中水分的测 定 GB 5009.3-2010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 硝酸盐的测定 GB 5009.33-2010 等;

34 34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检验依据: 中国药典 2010 年版:如残留溶剂 - 甲醇, 《中国药典》 2010 年版二部附录Ⅷ P ;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等。

35 35 4. 广州地区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检验结果 (略)

36 36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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