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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園 霸 凌 報告人:嘉義縣警察局婦幼隊  隊長蔡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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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校 園 霸 凌 報告人:嘉義縣警察局婦幼隊  隊長蔡永發

2 霸凌的定義 霸凌(bully)是一個長期存在於校園的現象。專指孩子們之間惡意欺負的情形,我們將bully翻譯作「霸凌」 。
兒福聯盟基金會執行長王育敏引用挪威長期研究霸凌議題的學者Olweus對霸凌的解釋:「霸凌是一個學生長時間重複地被暴露於一個或多個學生主導的欺負或騷擾,或是該學生被鎖定為霸凌對象而成為受凌兒童的情形。」

3 霸凌:指蓄意且具傷害性的行為,是持     續重複出現在固定孩子間的一種     欺凌現象。 霸凌兒童:一個在學校或團體中不停地       對其他同儕或某些特定對象       進行傷害、恐嚇、威脅或刻       意排擠的兒童。

4 受凌兒童:被霸凌的對象,其中有些甚 至是長期被霸凌,對身心健康 與發展造成深遠的負向影響。

5 霸凌的形式 肢體的霸凌:包括踢、打弱勢同儕、搶 奪財物等。 言語的霸凌:包括取綽號、用言語刺傷、 嘲笑弱勢同儕、恐嚇威脅 等。
       奪財物等。 言語的霸凌:包括取綽號、用言語刺傷、        嘲笑弱勢同儕、恐嚇威脅        等。 關係的霸凌:包括排擠弱勢同儕、散播不        實謠言中傷某人等。

6 性霸凌:以身體、性別、性取向、性徵作      取笑或評論的行為;或是以性的      方式施以身體上的侵犯。 反擊型霸凌:這是受凌兒童長期遭受欺壓        之後的反擊行為。通常面對        霸凌時他們生理上會自然的        予以回擊;有部分受凌兒童        會去欺負比他更弱勢的人。

7 霸凌兒童的形成因素 根據國外的研究顯示,曾是霸凌兒童的男性,到24歲止,有60%的人至少有一次的犯罪紀錄,有40%高達3次或3次以上的犯罪紀錄;非霸凌兒童者僅10%有犯罪紀錄,顯示兒童時期的霸凌行為與成年期的犯罪行為息息相關。

8 霸凌兒童的形成因素很多,包括: 家庭因素:對孩子缺乏關注和溫暖、缺       乏管教、家庭內有暴力情       形、提供孩子在家中霸凌行       為的機會等,都是助長孩子      成為霸凌兒童的原因。

9 個人因素:激進衝動的個人特質、神經生 理疾病(Asperger Syndrome) 、「高度孤獨症」、「非語言 學習障礙」、「社會情緒適應 失調」等,都是霸凌兒童的可 能成因。

10 學校因素:老師對於攻擊行為的態度和 處理的技巧、學校的風氣與       管教、學生受生命教育的程       度等都是影響霸凌行為的關       鍵。

11 霸凌對孩子的影響 霸凌現象並非孩童成長的必經過程,它對霸凌 兒童本身、受凌兒童與旁觀的孩子都造成了極 大的負面影響:
霸凌兒童:青少年期與幫派結合、成年之後       的犯罪率較高、成年後對政府部       門的矯治服務(法院服刑、毒品       或酒精濫用戒癮、因人格違常所       需之心理衛生)需求較大。

12 受凌兒童:研究證實「被霸凌」與「情       緒困擾」和「課業困難」相       關;這些受凌兒童被貼上負       面標籤且被嚴重排擠,他們       對學校的負向觀感可能發生       逃課、輟學等情形;受凌兒       童在成年後發展精神問題的       比例也較高。

13 旁觀兒童:旁觀者目睹霸凌事件內心會       產生害怕與焦慮感,且霸凌       事件已污染整個學習環境;       在充滿暴力的環境下成長的       孩子長大之後也學會用攻擊       的方式解決問題。

14 台灣的霸凌狀況 依據兒福聯盟基金會針對國小中、高年級學童進行有關校園霸凌現象問卷調查,結果發現:

15 校園霸凌現象普遍存在,大部分學童知情(66.9%)且多數有被欺負的親身經驗(63.4%):
超過五成以上的學童(53.9%)偶爾在同儕間被欺負,僅36.6%從未有被欺負的經驗;近一成經常被欺負的學童(9.5%)雖然不是多數,但卻可能是被長期鎖定霸凌的弱勢兒童,值得特別關注。

16 霸凌的方式以言語霸凌最多,佔五成以上,其次是肢體與關係的霸凌:
高達五成以上(54.7%)的校園霸凌事件為言語霸凌。包括「嘲笑」、「威脅」、「取綽號」、「罵人」等,特定學童被嘲笑的原因則包括「功課不好」、「長相難看」等。肢體霸凌亦超過三成六(36.8%)情形多為「被打」。關係的霸凌近二成七(26.9%),多是「被排擠」-理由包括「身上有臭味」、「男生排擠女生」…等,顯見小學校園同儕間的弱肉強食。

17 霸凌事件發生時多半會求助於成人,但有一成五以上「假裝沒看到」:
大部分的孩子在面對霸凌時知道要求助於成人(74.5%)。然而,面對霸凌事件有一成五以上(15.8%)的孩子選擇「假裝沒看到或聽聽而已」等充耳不聞的態度;會主動提出協助或主動對受凌同儕提供安慰的學童僅7.2%。顯見見義勇為的同儕支持體系頗為薄弱。

18 「自掃門前雪」是「假裝沒看到」霸凌事件的普遍心態:
進一步詢問學童「假裝沒看到」的理由發現:近三成五的學童(34.2%)覺得「不干我的事或不想管」,有二成以上(23.7%)因為「怕惹禍上身」;同樣有二成以上的學童(23.7%)認為「被欺負的人活該」,甚至有學童表示「我也排擠那個(被欺負的)人」,表示許多孩子不只知情,且是霸凌的幫手。

19 不論聽聞霸凌事件或自身受凌,學童普遍感覺「生氣」:
面對別人被欺負,孩子們的心情通常是生氣(23.2%)、不高興(17.9%)與同情可憐(16.5%),但沒感覺的也有7.6%。當自己被欺負時,孩子則多感到生氣(35.9%)、難過(32.8%)與不高興(1818%),也有學童在問卷上寫著「無奈」、「很沒面子」、「很痛苦」等,令人心疼。

20 但是當自己受凌時,4成以上的孩子們採取的策略是「忍一忍就算了」:
被欺負時,孩子們的因應方式以「忍耐」居多(41.9%)。其次是報告家長(33.5%)與老師(28.2%),會採取報復行動的也有一成左右(10.1%)。

21 兒盟的愛心呼籲 教戰守則-教你區別打鬧和霸凌
面對表情 自然正向 負向猙獰 參與意願 自由選擇是否參加 被迫或被挑釁而參加 用力程度 不會使盡全力 用盡全力傷害人且激進 角色是否轉換 可能轉換(被追打者也可能追打人) 角色固定(受凌兒童固定被欺負) 結束後是否群聚 會,結束後仍群聚玩耍 不會,結束後一轟而散 蓄意程度 沒有傷害的意圖 蓄意傷害的意圖 是否重複發生 是,特定孩子可能長期受凌

22 建議 針對霸凌兒童、受凌兒童和一般旁觀者的處理方式,我們對家長和老師提出建議:
協助霸凌兒童時…與專業合作、給予更多的關懷、進行合理明確的規範、態度恩威並濟。 協助受凌兒童時…鼓勵他說出心事、增強孩子的果斷力,並與專業合作。 協助旁觀者時…培養其同理心,並給予「反霸凌」的明確訊息。

23 有關霸凌的小故事

24 肢體的霸凌 小文哭著跟兒盟專線值日生說他的皮包被同學搶走了,而且還打他、威脅他不准跟老師說這件事,他也曾鼓起勇氣告訴導師,導師的處理方式只是警告、制止那些打人的同學。但他們還是不斷的欺負小文。擔心又害怕的小文只能選擇四處躲避,不知如何是好!

25 宜靜常常被坐在後面的同學拉辮子,而且那個同學還會踢他,老師也曾制止過這樣的行為,但沒有任何效果。
全班同學都很討厭君君,常常把她關到廁所,並把燈關掉,直到放學才讓她出來,老師都沒有發現。

26 言語的霸凌 11歲的小元在學校常常被學長們用「娘娘腔」、「翹屁股」取笑,他很生氣,但因為學長們恐嚇他,所以他不敢回嘴,老師也知道這樣的事,卻都沒有處理。小元每天早上都不想上學,一想到又要被嘲笑他就覺得很難過…

27 文清因家境清寒,家裡無水可用,常常沒辦法洗澡,因而身上發出異味而被大家取笑、排斥。
因為曉玲有戴牙套,被班上同學取名為「牙套妹」、「醜八怪」,曉玲感到既生氣又難過。

28 關係的霸凌 小君認為小怡搶走她的男朋友,因此非常討厭她,並且叫大家不要理她,只要有同學跟小怡一起玩,就會被小君警告。
每次只要小美成績比阿宏好,阿宏就會跟其他同學說是小美作弊的緣故,大家都相信阿宏。小美覺得自己被陷害又被班上同學排擠,她想在最後一個月的小學生活留下美好的回憶,卻像是一個遙遠的夢……

29 反擊型的霸凌 敏敏是風紀股長,她管同學非常嚴厲,班上同學都很討厭他,常常全班會一起嘲笑她胖,敏敏也不甘示弱的回罵,並吐口水在愛玉湯中,讓全班都不能喝…。 阿迪因為受到學姐的欺負,他不敢當面反抗,所以趁放學的時候故意把洗碗精倒在她的書桌上,以示報復。 美惠常常帶新東西到班上跟同學炫耀,小雅非常嫉妒,經常趁美惠不在時把那些東西偷偷拿去丟掉,後來被美惠發現,非常生氣於是打了小雅一巴掌並警告她:「下次再這樣,我就叫我哥揍你」。

30 性霸凌 小培很討厭班上的一個女生小珍,覺得她很三八而且屁股大,所以每次看到她就說:「大屁股,你好阿!」「你的內褲都是訂作的吧?」。
阿彥在上課時四處傳閱紙條,寫著:「范琳琳是大奶媽,跑步的時候兩顆球晃來晃去」,班上同學看了以後都議論紛紛竊笑著,琳琳氣得真想殺了阿彥,卻又拿他沒辦法。

31 校園性霸凌 被「阿魯巴」也算 對男生「阿魯巴」、「草上飛」、「千年殺」;笑女生「飛機場」、「男人婆」、「阿祖」,兒童福利聯盟調查發現,國小學童兩個就有一個受過言語或行為的「性霸凌」。 性霸凌類似性騷擾,包括對性或身體部位的嘲諷、對性別取向的譏笑、傳遞和性有關的字條謠言、對身體隱私部分的侵犯行為等。

32 男生常笑女生男人婆、大屁股,尖叫就說是「淫叫」;罵人醜就叫女生「阿祖」;若胸部大,姓陳的就會被叫「陳奶」。
女生遭受的性霸凌多是言語騷擾,男生則多是肢體侵犯,調查近五成男生常被脫褲子或摸下體,小朋友都看過男生在廁所被「阿魯巴」,還有「草上飛」,即捉住雙腳在地上拖行;「千年殺」則是雙手比槍往屁股戳。

33 兒盟調查,性霸凌對孩子心理傷害更大,九成以上孩子相當在意,近八成受害者相當生氣,有四成會難過,甚至有一成以上會「想死了算了」。
兒盟建議小朋友受性霸凌時要冷靜,同時舉出食中指交叉的和平手勢,施暴者看到應馬上停止,小朋友遇問題,也可打兒盟兒童專線○八○○○○三一二三求助。

34 5成學童曾遭性霸凌 有1成遭霸凌學童直言「想死了算了」
台灣孩子的煩惱和危機日增,兒福團體公布調查指出,國小校園裡,逾5成兒童曾有被性霸凌的經驗,8成孩子曾目睹別人被性霸凌,有一成遭到性霸凌的孩子,難過到「想死了算了」。根據這項調查,平均7個孩子裡就有一個幾乎天天被嘲笑身材和性徵、開黃腔或侵犯身體。

35 孩子最常被「性霸凌」的方式,是對性徵或身材的嘲笑,占全部被性霸凌者的66%。例如同學亂開黃腔,說黃色笑話,或用波霸、機場等字樣譏笑正在發育的身材。還有51%的性霸凌,來自侵犯身體的行為或遊戲,包括對身體部位有意無意碰觸或偷窺,以屁股、下體和胸部等隱私部  位最多。

36 遭受性霸凌的孩子都有非常負面的感受,  76%會覺得生氣,36%是難過、23%很無  奈,14%是害怕,11%覺得很丟臉,甚至  還有10%的孩子直言「想要死了算了」。

37 兒盟憂心,受害兒童長期忍受同儕的性霸凌,不只可能造成孩子身體的傷害,對於兒童心理的傷害更不容小覷,大人如果沒有妥善預防及後續處理,很可能會造成孩子們錯誤的「性觀念」,甚至演變成「性暴力」,例如台中某國小發生男童集體性侵一名女童的悲劇。

38 女孩被笑波霸 男孩被譏娘娘腔 校園性霸凌普遍,兒福聯盟長期以來接獲許多孩子投訴,有小男生邊哭邊問:「為什麼同學說我娘娘腔?」還有女孩自卑地說同學笑她是「波霸」,更有小女生氣呼呼抱怨同學亂傳她和男生「在廁所接吻」。

39 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分析,校園「性霸凌」多半是言語上的霸凌,或對身體部位不經意、惡作劇式的碰觸,孩子們常常會視為理所當然,或只是覺得好玩、開玩笑,被霸凌的孩子多半隱忍,當場不發作情,但心理的傷害可能很深。 有小男生反應同學會藉故亂摸他的屁股和胸部,他向老師反應也沒用。同學還笑他:「你是男生耶,摸一下又不會怎樣」。

40 兒福聯盟教導孩子,遭遇性霸凌時,不妨  採取「1+3+10」冷靜步驟。1代表先告訴自  己要冷靜,3代表深呼吸3次,10則代表倒  數10秒,讓自己冷靜下來。兒盟也發起  「peace」(和平)手勢,當小朋友遭受性  霸凌時,如果覺得非常不高興或受傷害,  可以伸出兩隻手並舉出食指與中指相互交  叉,以這個peace手勢表達自己的意願和想  法;施暴者看到這手勢也應馬上停止。

41 兒盟也呼籲,校園的師長應輔導孩子  不要製造任何的性霸凌,並找出校園  中有可能發生性霸凌的危險區域,定  時安排教職員工或志工人員加強巡  守,降低性霸凌的發生機會。

42 霸凌案例解析

43 9歲「老大」率眾討債 凌虐6歲童 念小三現年九歲老大帶著就讀國一、小三的兩名「手下」,學著電視古惑仔,凌虐僅六歲的被害人,理由竟是「他欠我廿元,又罵我豬頭。」三人將被害人用膠帶綑綁,再持棍棒毆打被害人下體,凌辱近兩個小時。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名將三人函送法辦。

44 強押到廁所 1人把風 3小五生 輪暴女同學 一名小五女生,遭同班五名男同學利用下課時間押至廁所,由一人在廁所門口把風,不准其他同學進入使用,另四人則聯手將女同學壓倒在地上,接著其中3人則輪暴女同學得逞。 全案將五名同學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少年法庭審理。

45 國中女遭圍毆 強拍裸照 女學生遭同年級8名男、女同學圍毆,並被強拍裸照。 圍毆─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中女遭圍毆 強拍裸照 女學生遭同年級8名男、女同學圍毆,並被強拍裸照。 圍毆─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拍裸照─妨害自由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裸照傳給他人觀看─妨害風化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46 大姊頭夥眾 姦女拍裸照 一名十五歲少女(小薇)被同儕中的大姊頭懷疑向老師打小報告,於某日下課後,大姊頭即糾眾將小薇抓到附近一間土地公廟旁,朝他拳打腳踢,其中一名少年阿宏還當眾性侵小薇得逞,其他六人則在一旁觀看;事後小薇報警,將一干嫌疑人大姊頭、阿宏等七人分別依妨害自由、傷害、妨害性自主罪函送少年法庭審理。

47 國二生惡整學弟 逼鑽褲襠還拍照 八名常聚再校園偷抽菸的國二學生,不滿一名國一學弟向老師告狀,集體欺侮這名學弟學狗爬過帶頭大哥的胯下,並以數位相機錄影在校園傳閱,家長氣憤報警處裡。 觸犯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48 「阿魯巴」同學 四少送法辦 台中縣一名國二男生長期被四名同班同學強拉玩「阿魯巴」,還捏他的下體,他怕得不想上學;家長發現兒子的陰莖與睪丸瘀青、挫傷,即報警處裡;警察將這四名學生依強制猥褻和傷害罪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49 4國中生搶劫路人(學生) 被逮照樣嬉戲 4名年僅12、13歲的國中生,因搶劫一名剛從便利商店走出的黃姓學生,遭警察帶回,4人不但未露一絲恐懼,反而在警局嬉笑怒罵,玩弄手銬腳鐐,令承辦員警大為搖頭,訊後將4人依搶奪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50 3少女教唆中輟生搶同學 被捕警局嬉鬧 裝無辜問:一旁看有罪嗎
3少女教唆中輟生搶同學 被捕警局嬉鬧 裝無辜問:一旁看有罪嗎 北縣三名國一女生因沒錢花用,在校鎖定有錢或看不順眼的同學當對象,提供給另名校外少年下手恐嚇交出財物,若身上沒錢就痛扁教訓,已有七名學生受害向校方反應報警;警察事後逮捕四嫌,少年坦承不諱,三名女嫌卻一臉無辜說:「我只是在旁邊看,看也有罪嗎?」甚至在警局嬉鬧,拿手機拍照留念。

51 荒唐17歲少年 綁小六生 台南市南區發生一起少年綁少年的綁架案,林姓國小男童於某日下午遭一名17歲黃姓少年擄走,向肉票家屬勒贖100萬元未遂,即被逮獲。 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52 4少拐國二女 輪流上床被告 桃園縣四名高中生涉嫌拐騙國二女學生回家,三小時內輪流和女生上床,女生的母親發現女兒走路姿勢怪異,才知女兒被欺負,控告四人妨害性自主;雖女兒承認「自願脫衣服」,但仍依妨害性自主罪(227)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53 妨害性自主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加重其刑,即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54 案例: 未滿十四歲女子逃學、逃家與 男友睡覺,祇要女方家長提
出告訴即是;反之:對於未 滿十四歲男生為之者,亦同。 (小男生會見女網友,多日未回家,男生家長告至法院檢察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55 傷害罪: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者。 案例: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施強暴者,雖未成傷者,亦構成此罪。 1、打架。(互看不順眼。)
2、爭風吃醋。(談判,預藏小刀。)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施強暴者,雖未成傷者,亦構成此罪。

56 妨害自由罪: 含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恐嚇危害安全,無故侵入他人住居處所。 1、限制行動自由-挾持同行。
例:同學上課時互看不順眼,下課限制行動自由。 2、考試作弊-恐嚇危害安全。 3、老師要求同學功課寫完再回家,不算妨害自由,因老師有管教權。

57 恐嚇取財罪: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恐嚇的方式不論是以電話、書信或言詞、簡訊、電子郵件為之,皆構成本罪。 言詞恐嚇取財-在校學生恐嚇同學提供餐點、做服裝費用、旅遊費用暨平時之零用錢,若不從即以其親戚是黑道人物加以要挾或隨即動手毆打等等。

58 擄人勒贖罪-俗稱「綁票」 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擄人勒索而故意殺被害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59 案例: 1、五名國中的男女學生,挾持其同 學軟禁勒贖三百萬元案。
1、五名國中的男女學生,挾持其同 學軟禁勒贖三百萬元案。 2、一對親兄弟(17、15歲)因電視 遊樂器損壞缺錢換新,綁架鄰居 六歲男童勒索三萬元案。 3、板橋市劉姓學童(7歲) 被綁架案。

60 國二霸凌生成人球 沒學校肯收 就讀台南縣某國中二年級李姓學生,因校園霸凌、輟學、不服管教,成為師長眼中的問題學生,校方束手無策,要他轉學,最近孩子的媽終於找到一所肯收容他的學校。

61 誠摯的呼籲 學校本是提供學生一個充滿活力、溫馨、安全的學習環境,惟校園霸凌造成了孩童極大的負面影響;為有效的遏止霸凌事件發生,建議受凌學生應能及時向家長、老師反映處理,如仍無法解決,更應要報警介入處理,將霸凌的學生繩之於法,以免事態擴張,而讓孩童能擁有一個快樂、舒適的成長空間。

62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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