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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区卫生协会 “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评价指标解读 张 静 二0一五年一月 QQ:994947959 TEL:13320969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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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川省社区卫生协会 “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评价指标解读 张 静 二0一五年一月 QQ: TEL:

2 指标一:看病就医方便经济 基础设施 人员配备

3 1-1基础设施——基本建设 (1)床位标准:按每千服务人口(服务人口按本乡镇常住人口,再加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辐射乡镇人口的三分之一计算)设置1.2张床位,原则上不超过100张。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42号) 第二章 第八条 按床位规模分为无床、1~20床和21~99 床卫生院三种类型。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宜控制在100床以内。 第二章 第九条 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当 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按照乡 镇卫生院的类型、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每千服务人口宜设置 0.6~1.2张床位。

4 1-1基础设施——基本建设 (2)占地面积:中心卫生院不低于10亩,一般卫生院不低于6亩,人口较少乡镇的卫生院可适当减少。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42号) 第三章 第十二条 房屋建筑面积指标 容积率、绿化率……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川卫办发〔2012〕405号) 指标1.1.2(2)占地面积:中心卫生院不低于12亩,一般卫生 院不低于8亩,人口较少乡镇的卫生院可适当减少

5 1-1基础设施——基本建设 (3)建筑面积:预防保健用房150平方米/院,无床位卫生院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院,床位数在1-20张床的卫生院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院,床位数在21—99张床的卫生院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院(55-50平方米/床)。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42号) 第三章 第十三条 乡镇卫生院各功能用房面积分配应 满足功能、业务及设备装备的需要。(各功能用房面积表 )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川卫办发〔2012〕405 号) 指标1.1.2(3)原文

6 1-2基础设施——设备配备 (1)床单元配置完善。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川卫办发〔2012〕405号)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床单元基本配备标准 品名 单位 无床卫生院 一般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 数量 规格 输液架 与开放床位相同 枕头 开放床位的2倍以上 热水瓶

7 1-2基础设施——设备配备 (2)配备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必要设备。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川卫办发〔2012〕405号)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设备装备标准 品名 单位 无床卫生院 一般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 数量 规格 电冰箱 1 身高体重计 抢救床 心电图机

8 1.3基础设施——服务环境 (1)服务环境和设施清洁、舒适、温馨。 (2)卫生间设施良好,干净整洁、无异味。
(3)设立服务等候区,并配备适当座椅。 (4)机构内全面禁烟,有醒目、规范的戒烟标识,无人员吸烟、无烟蒂等。 《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 (卫妇社发〔2009〕48号) 《关于印发《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8〕15号)

9 1-4基础设施——机构布局 《侵权责任法》(2010年)
(1)诊查室和治疗室等体现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侵权责任法》(2010年)   第七章 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 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 当承担侵权责任。

10 1-4基础设施——机构布局 (2)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前言)“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1 1-4基础设施——机构布局 (3)医疗、保健区域相对独立、分区合理。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42号)
第六章 第四十三条 预防保健用房宜与行政用房邻近, 妇幼保健用房宜与妇产科门诊联系便捷且与普通门诊、放 射科分开设置。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国卫办医发 〔2013〕40号) 2.2 布局流程应遵循洁污分开的原则,诊疗区、污物处理 区、生活区等区域相对独立,布局合理,标识清楚,通风 良好。

12 1-4基础设施——机构布局 (4)机构标识和标牌规范、清楚、醒目。 标识、标牌的功能: 指示性 导引性 警示性
卫生部《医院标识管理制度(试行)》 (2008年) “2.所用标识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通用标识应当按国家惯 例进 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识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 3.医院内部标识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 准随 意乱设。” “ 4.所有标识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当严格按医院提 供版 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当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 标识、标牌的功能: 指示性 导引性 警示性

13 1.4基础设施——机构布局 (5)门诊诊疗流程规范、简化、高效,单个窗口排队等候人数应少于15人,等候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卫医管发〔2010〕14号) 2.3 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合理安排患者就诊过程,增加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14 1-5基础设施——科室设置 至少设置临床、医技科室、公共卫生部门、综合办公室
(1)临床科室:至少设置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科、中医科。中心卫生院应设五官科(眼、耳鼻喉、口腔)诊室。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卫农卫发〔2011〕 61 号) 第四章 第十一条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临床和 公共卫生等部门。临床部门重点可设全科医学科、内(儿 )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急诊科和医技科。

15 1-5基础设施——科室设置 至少设置临床、医技科室、公共卫生部门、综合办公室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手术室(床位数在21—99张床的卫生院)、消毒室、信息统计室。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年) 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川卫办发〔2012〕405 号) 指标1.1.3(2)原文 “科室设置中每缺一项职能扣1分,扣完为止”

16 1-5基础设施——科室设置 至少设置临床、医技科室、公共卫生部门、综合办公室
(3)公共卫生部门:应具备承担健康教育、免疫接种、接种留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档案、疫情与卫生应急等职能。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卫农卫发〔2011〕61号) “第三章 第十一条 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 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 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协助实施疾病防控、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 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川卫办发〔2012〕405号) 指标1.1.3(3)原文

17 1-5基础设施——科室设置 至少设置临床、医技科室、公共卫生部门、综合办公室
(4)综合办公室:办公室应有负责人,应有财务、设备、信息化、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后勤、安全管理的专兼职岗位和人员。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川卫办发〔2012〕405号) 指标1.1.3(4)原文 “科室设置中每缺一项职能扣1分,扣完为止”

18 2-1人员配备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川编发〔2010〕15号) 第九条 第十二条
人员按服务人口的1.5‰配备,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不低于编制总额的90%。公共卫生人员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的25%。配备有经过培训的合格的全科医生。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 中心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专业学历大专以上占40%以上,一般卫生院占35%以上。 中心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16%以上,一般卫生院占14%以上。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川编发〔2010〕15号) 第九条 第十二条

19 2-2人员配备 有1名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执业医师。护士配置必须满足临床护理需求,且不少于0.3名/床。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 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

20 指标四:内部管理规范有序 执业管理 新农合管理 信息管理 财务后勤管理 卫生管理

21 13-1执业管理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年)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1994年)

22 13-2执业管理 独立从事医疗卫生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卫生技术人员“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试考核合格。
《执业医师法》(1998) 卫生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卫科教发〔2004〕7号)

23 13-3执业管理 包括全科医学在内的医疗、药学、护理、公共卫生、中医药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 《执业医师法》(1998年)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 ( 卫办农卫发〔2010〕48号 ) “从事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卫 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

24 14-1新农合管理 认真执行新农合相关规章和制度。有费用控制手段及措施。
《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 卫发〔2009〕68号)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川卫办发〔2012〕405 号) 指标五

25 14-2新农合管理 新农合结报手续便利、实行即时结报等。 《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 卫发〔2009〕68号)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川卫办发〔2012〕405 号) 指标五 5.7.1(2)“新农合结报手续便利、实行即时结报”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5分”

26 14-3新农合管理 公示补偿方案和报销流程。定期公示参合农民报销补偿情况。
《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 卫发〔2009〕68号)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川卫办发〔2012〕405 号) 指标五 5.7.2(1)严格执行公示补偿方案、公示诊疗项目、公示 药品目录、公示收费标准、公示参合农民报销补偿情况等 制度 “按要求公示,得20分,一项无公示扣4分”

27 15-1 信息管理—信息公开 《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令第75号)(2010) 第二章 公开范围和内容
(1)服务辖区范围和辖区居民基本情况。 (2)业务科室名称、布局,门急诊挂号、就诊、取药、交费等事项的流程与服务地点,各类项目服务时间等。 (3)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服务团队及负责区域。 (4)门诊服务内容、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5)诊疗项目、各种检查、药品等服务价格。 (6)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优先服务措施。 《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令第75号)(2010) 第二章 公开范围和内容 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28 15-2 信息管理—信息建设 建立并运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该综合信息系统应当采用卫生部公布的相应数据集标准和基本架构编制),并能实现以下功能: (1)提供居民健康档案服务与管理。 (2)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3)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管理。 (4)提供医疗卫生统计信息服务和管理。 《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卫办发〔2012〕38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通知》(卫办发 [2002]116号)

29 16 财务后勤管理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号)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 《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

30 16-1 财务后勤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实行财务集中核算的单位应有经过培训合格的报账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 号) 第一章 总则 报账员是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授权支付)的事业单位把从银行取到的现金支出后向会计 核算中心报账的人员。

31 16-2 财务后勤管理 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开展财务分析,并有书面财务分析报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 号)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十章 财务报告与分析 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支 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基本建设收入支出表、净 资产变动表、绩效考核表、有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以及 财务情况说明书。

32 16-3 财务后勤管理 严格收入和支出管理,收入全部入账,原则上当日发生的收入当日入账,现金收入不得坐支,所有支出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禁卫生院、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卫农卫发〔2011〕 61 号)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审计监督等相关 法律法规制度。严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以及出租 、承包内部科室。

33 11-1 卫生管理 指导辖区乡村医生规范开展签约服务工作。对乡村医生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办农卫发〔2013〕28号)

34 17-2 卫生管理 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 卫办农卫发〔2010〕48号 )

35 17-3 卫生管理 乡村联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认真落实对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一般诊疗费新农合补偿。
《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卫农卫发〔2011〕 6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 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

36 指标五:改革措施到位 人事制度改革 实施绩效考核 落实补偿政策 转变服务模式

37 18-1 人事制度改革 乡镇卫生院的法人主体地位明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 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 4.8 “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落 实其用人自主权。”

38 18-2 人事制度改革 落实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 4.8

39 18-3 人事制度改革 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和任期目标责任制。院长的考核与其个人收入和任免挂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13〕14号) 4.10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卫农卫发〔2011〕61号)第十五条 “(十)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负责人一律采取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方式产生。实行任期目标责任 制,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对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其收 入和任免挂钩。严禁将负责人的收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济收入挂 钩。”

40 19 实施绩效考核 《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41 19-1 实施绩效考核 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以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 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 4.9 “(九)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创新考核制度 ,将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居 民健康状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依托信息 化手段,强化量化考核、效果考核。”

42 19-2 实施绩效考核 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适当提高奖励性工资比例。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 4.11

43 19-3 实施绩效考核 依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发放绩效工资。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 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 4.11 “(十一)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与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及 时发放绩效工资。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 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 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44 20-1 落实补偿政策 落实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等专项补助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 5.12

45 20-2 落实补偿政策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及时足额到位。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占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 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 “各省(区、市)要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财政补助政策,将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 额落实到位,加大对困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 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46 20-3 落实补偿政策 按国家规定合理确定一般诊疗费标准。严格落实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 “(十五)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左右。要 严格落实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将其纳入基本医保门 诊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

47 21-1 转变服务模式--建立协调机制 (1)与镇(乡)、村委会等有关方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即有乡镇分管领导牵头、卫生院为主要成员、包括村委会参加的卫生工作小组的名单、工作职责、会议制度及其相关卫生活动与会议记录)。 《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02年) “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为开展农村卫生工作和卫生事业发展,制定各项必要的优惠政策。”

48 21-1 转变服务模式--建立协调机制 (2)村民参与乡镇卫生院组织的相关健康促进活动。 《关于印发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的通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业务技术指导和 日常工作,各级各类卫生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开展健康教 育,特别是乡村卫生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开展农民健康 教育,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专业人员要给予必要的指导、 监督和检查。贫困地区各级卫生部门应为健康教育提供硬 件支持和技术保障。”

49 21-2 转变服务模式—协调服务 (1)县级医疗机构与卫生院分工协作、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2)县预防保健机构与卫生院分工合理、业务指导到位。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 “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三级医院长 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 疗服务模式。……”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 3.8 “政府举办的县级卫生机构是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业务指导中 心,承担农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基层转诊、急救以及基层卫生人员的培 训及业务指导职责。”

50 21-3 转变服务模式 —提供主动、责任制服务 (1)组建全科(或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明确责任区域,全面覆盖所辖行政村。
21-3 转变服务模式 —提供主动、责任制服务 (1)组建全科(或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明确责任区域,全面覆盖所辖行政村。 (2)全科(或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农村居民签约服务。 (3)根据居民健康需要提供上门服务。 (4)提供连续的跟踪随访,及时主动进行分类干预。 (5)开展疾病筛检,早期发现病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13〕14号) 4.20“积极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各地可结合实 际合理确定到2015年全科医生签约人数与服务人口比例,逐步推行全科 医生(团队)与城乡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公共卫 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51 指标六:农村居民满意信任 医德医风 群众满意

52 22-1 医德医风 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深入持久开展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831号)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2012年) 《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

53 22-1 医德医风 落实医德考评制度,认真开展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 的通知》(卫办发〔2007〕296号)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 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 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各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 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考评结果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 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54 22-1 群众满意 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连续三年逐年提高。
《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 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 4.5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立 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 责制试点。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 急诊总量的比例。”

55 22-2 群众满意--综合满意度高 “三好一满意”: 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综合满意=就医意愿+有效性+经济性+安全性+方便性+舒适性 综合满意度=综合满意的调查人数/调查总人数×100% “三好一满意”: 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56 小结 指标一:看病就医方便经济 基础设施、人员配备 指标四:内部管理规范有序 执业管理、新农合管理、信息管理、 财务后勤管理、卫生管理
指标五:改革措施到位 人事制度改革、实施绩效考核、 落实补偿政策、转变服务模式 指标六:农村居民信任满意 医德医风、群众满意

57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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