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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常见问题的研讨 陈汝斌 二00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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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常见问题的研讨 陈汝斌 二00八年十二月

2 内 容 纲 要 条文理解 建筑节能 楼梯设计 无障碍设计 建筑防火 建筑防水 相关专业规范对建筑的要求 建筑施工图中常未交待到位的问题

3 一.条文理解 一、商业网点 应具备以下条件 《高规》2.0.17注明住宅底部设小型商业服务用房的条件: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楼板和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耐火极限分别大于1.5h和2.0h;网点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分别独立设置。 这里的300平米,是指用隔墙防火分隔后上下二层不超过的面积,而不是整个商业网点面积。要注意的是:结合公安消防部门(宜公消函)[2007]3号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三合一场所)的相关要求,商铺等经营场所上下两层一般不应采用室内楼梯相通,应设封闭楼梯间,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为防止搭建阁楼,层高应小于4.50m。不应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的火灾危险品。 二、《高规》与《建规》,应依据规范的适用对象分别使用。 《高规》1.0.3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3.0.2 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两级。 3.0.4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的耐火 等级应为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高层地下室的 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 《高规》5.1.1~5.1.4条 裙房:与高层建筑水平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高层商住楼底部商业部分不作裙房处理(见宜公消函[2007]3号)。 与高层建筑相连的裙房建筑高度较低,火灾时疏散较快,且扑救难度也比较小。当高层主体建筑与裙房之间 用防火墙等防火分隔措施分开时,其裙房的最大允许面积可按《建 规》5.1.7条的规定执行。 目前有些商业营业厅、展览厅附设在高层建筑下部,面积往往超过规范较多,还有些商业高层建筑每层面积较大,经过多20多个建筑的调查,4000m2能满足使用要求,故调整4000m2,以利执行。 条文说明 三、住宅建筑层数 《住规》4.1.6 注3: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但高层住宅顶部跃层应计入层数(贝高规组[2008]第12号[关于宜昌市施工图咨询服务部耒函的回复])。 《住建规》9.1.6 住宅建筑的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0m,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 注:1 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 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 2 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 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 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

5 例 1 例 2 一栋12层的商住楼,下面两层商业每层层高为3.6m,上面 10层住宅每层层高均为3m。则该建筑折算层数计算如下:
商业部分总高为:2×3.6m=7.2m。将超过3m部分的 商业高度7.2m进行折算,得到:7.2m÷3m=2层,余数为 1.2m<1.5m,则余数部分不计入1层,即商业部分层数为 2层。则该栋楼折算成10+2=12层。应设封闭楼梯间和消防电梯。 例 2 一栋9层的住宅楼,其中第八层以下每层层高为2.8m,顶层 (第九层)为跃层,其层高为5.0m。则该建筑折算层数计算如下: 超过3m部分即第九层总高为5m,将其进行折算,得到: 5m÷3m=1层,余数为2m>1.5m,则应将余数部分计入1层, 即跃层部分层数为1+1=2层。则该栋数折算成8+2=10层。应执行《高规》的标准。

6 例 3 一栋9层的复式住宅楼,其每层层高为3.6m。则该建筑折算层数 计算如下:
超过3m部分住宅的总高为9×3.6m=32.4m,将其进行折算,得到: 32.4m÷3m=10层,余数为2.4m>1.5m,则应将余数部分计入1层,即 该复式住宅折算层数为10+1=11层。应执行《高规》标准。 四、耐火等级允许建造层数 耐火等级 《建规》 1.0.2条 表5.1.7 《高规》 表3.0.1 《住建规》 9.2.2条 一级 ≤9F ≥19F 二级 10~18F ≤18F 三级 ≤5F 四级 ≤2F ≤3F

7 建 议 《住建规》9.2.2 四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最多允许建造层数为3 层,三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最多允许建造层数为9层,
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最多允许建造层数为18层。 建 议 《住建规》与《建规》规定的差别较大,与《高规》的规定一致,纯 住宅楼小耐火等级及层数宜以《住建规》为准。 五、单元式和塔式住宅的概念 住宅的形式在防火规范中的要求相差很大,对其定义的理解很有必要。 1、关于单元式住宅的定义 (1)《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2.0.3 住宅单元 由多套住宅组成的建筑部分,该部分内的住户可通过共用楼梯和 安全出口进行疏散。 (2)《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 单元式高层住宅 t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8 2、关于塔式住宅的定义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 塔式高层住宅 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3、单元式住宅和塔式住宅的区别 (1)概念的区别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的的住宅是单元式住宅,由一个住宅 单元构成的住宅是塔式住宅。 “塔式住宅”即平时惯称的“点式住宅”。 (2)规范的区别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6.2.3 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层顶,其疏散楼梯 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9 区别点 建 议 6.2.3.1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 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
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设封闭楼梯间。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6.2.1 ……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 区别点 单元式住宅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可以互为第二个疏散口; 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 建 议 规范并没有对相邻的住宅单元的层数差提出要求,如果相邻的 住宅单元层数差到单元顶层无法借用相邻单元的疏散楼梯时,则可 考虑以塔式住宅对待。

10 六、人员密集场所 建筑规范对人员密集场所没有明确的解释,《公安部发布加强人员 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公告》( )中的相关内容可作参考: 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 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 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 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 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 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七、关于建筑内商场内人数、疏散距离、疏散楼梯的宽度的计算 1.根据高规组[2008]第12号来函:高层建筑内商场内的人数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17条执行。商场内疏散距离接[高规]6.1.7条执行,即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直线距离不超过15m。疏散楼梯宽度按《高规》6.1.10条执行,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m。 2.建筑高度小于24m的商场,则执行《建规》5.3.17条规定。 八、关于楼梯间通至屋顶 1.《建规》5.3.11条,居住建筑楼梯间宜通至屋顶。是黑体字,是指有条件时应通至屋顶,如平屋面。可不强制执行(见公津建字[2007]56号)。 2.《高规》6.2.7条 除特殊规定外,高层建筑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间不宜少于两坐。

11 二.建 筑 节 能 一、《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武建[2006]224号
第二条 建筑总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或层数超过十八层的居住 建筑,现阶段不宜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 温系统”现阶段不宜采用面砖饰面。 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或层数超过八层的居住建筑,外墙 保温系统现阶段不宜采用面砖饰面。在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外墙热 工性能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宜采用加气混凝土墙等自保温系统。 由于面砖本身重量、高应力和不透气性,粘贴面砖必须采取特定的技术要求。此系统内部每层组成材料必须互相匹配,包括热胀冷缩和吸水性能等匹配,还要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开裂、起鼓、脱落等事故发生。 《住建规》 住宅应采取防止外窗玻璃、外墙装饰及其它附属 设施等坠落或坠落伤人的措施。 根据宜昌地区有页岩材料,大力发展页岩陶粒空心砌块,积极推广住宅主体外墙自保温,对热桥加保温砂浆,能够满足规定指标。但在使用陶粒空心砌块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燃烧性能等指标提出要求。 普通钢筋混凝土楼板,上下抹20mm厚水泥砂浆,其K值2.9,大于标准2.0。

12 二、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有关条文的解释
(鄂建科[06]3号) 1、在《标准》的编制中,条式建筑的能耗计算模型是不考虑在两 端侧墙上开窗、开门的,即两端侧墙的窗墙面积比限值为零…… 无论条式建筑的朝向为何方向,当位于两端侧墙的主房间(卧室、 起居室、书房、活动室)在侧墙上开窗、开门时,将视为突破了侧墙 的窗墙面积比限值,应按《标准》第六章“建筑物的节能性能指标” 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采暖、空调全年用电量,并以采暖耗电量与空 调耗电量之和(不应超过附表C.0.3列出的各地采暖年耗电量与空调年 耗电量之和的限值)作为建筑物的节能性能判定指标。 2、《标准》中第6.0.1条的规定及相关条文说明,是指建筑物的采 暖、空调全年用电量,无论其计算结果如何,还应符合表5.0.8中的屋 顶、外墙、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等外 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的规定。 目前较多问题是:节能做法未作专门一节;有的列出各种指标,但缺具体材料和做法;公共建筑缺地面及地下室外墙热阻值;缺遮阳系数;居住建筑往往屋面D值不满足要求;缺分户楼板、底部通风架空楼板、分户门及门窗气密性(强条);公建与居住不分;节能说明中节能做法与计算书和节能表三者不一致等。

13 三.楼 梯 设 计 一、楼梯宽度 1、楼梯的疏散宽度应以梯段或梯间门的最小净宽度为准。有人把楼梯开间尺寸作为疏散楼梯宽,这是错误的。住宅楼梯梯段净宽不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小于1.0m。 首层与地下室连通的楼梯间和剪刀梯的开间宜大于或等于2.70m。 2、《建规》7.4.8 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两梯段扶手间的水平 净距离不宜小于150mm。 3.商场室内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0m,踏步宽不小于0.28m,踏乁高不大于0.16m。 4.医院主楼梯段净宽不小于1.65m,踏步宽不小于0.28m,高不大于0.16m。 二、栏杆高度 《通则》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 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符合下列规定:一共五条:请注意对可踏面的规定:底部宽大于或等于0.22m,高小于或等于0.45m,即算可踏面。高度应扣除地面和屋面各种做法后其净高。

14 建 议 1、栏杆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栏杆水平长度过大时 应适当加立柱;横向与柱或墙连结应有构造详图。
2、有较大楼梯井的楼梯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 或1.10m。 3、上人屋面女儿墙的高度应是减去防水构造和调坡后的净高度。 三.设置防烟楼梯间的建筑 1.《建规》3.7.6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高层厂房。2.《建规》5.3.12条地下商店和娱乐场所的地下建筑,当地下层数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大于10m;3.《高规》6.2.1条一类高层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及塔式住宅。4.《高规》 及6.2.4条十九层以上单元住宅和十二层通廊式住宅;5.《综合医院》4.0.4高层病房楼;6.《高规》 当封闭楼梯间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 四、自然排烟 《高规》8.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 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对超过50m的一类建筑和超过100m的其他高层建筑不应采用这种 自然排烟措施。

15 8.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外窗 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 和不应小于2.00m2。 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 道面积的2%。 《高规》8.3.1 条文说明: 关于“对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进行加压送风,其前室可不送风”的讨论。

16 理 由 从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后的排烟途径来分析,防烟楼梯间与其 前室除中间隔开一道门外,其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的风量只能通
过前室与走廊的门排泄,因此对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的同时,也可 以说对其前室进行间接的加压送风。 五.应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 (一)《建规》5.3.5条 1.医院、疗养院病房楼:2.旅馆;3.超过2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公共建筑:4.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层数超过2层;5.超过5层的其它公共建筑。(建规) 3.8.7条: 高层仓库; 条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 (二)《高规》6.2.2条 1.高层建筑中裙房:2.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 (三)《汽车库防规》6.0.3条 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 (四)《宿舍建筑》3.5.2条 通廊式宿舍7-11层;单元宿舍12-18层

17 四.无 障 碍 设 计 一、设计范围 1、严格按规范规定的实施范围进行设计。 2、对无障碍电梯、厕所、轮椅座席、无障碍住房套型等具体设计
不应遗漏。 3.下列建筑应设无障碍专用厕所: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机关与司法部门;大型商业建筑;大型文化与纪念建筑;大型观演与体育建筑;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园林建筑及主要旅游地段;无障碍客房中设无障碍厕卫等。 4.在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须设无障碍电梯和无障碍候梯厅。 二、坡道 不同位置的坡道,其坡度和宽度应符合JGJ 表7.2.4的规定。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18 提 示 坡道位置 最大坡度 最小宽度(m) 1、有台阶的建筑入口 1:12 ≥1.20 2、只设坡道的建筑入口 1:20 ≥1.50
不同位置的坡道坡度和宽度 表7.2.4 坡道位置 最大坡度 最小宽度(m) 1、有台阶的建筑入口 1:12 ≥1.20 2、只设坡道的建筑入口 1:20 ≥1.50 3、室内走道 ≥1.0 4、室外道路 5、困难地段 1:10~1:8 JGJ 第7.2.6 : 1∶10~1∶8坡度的坡道只限于受场地限制改造的建筑物和室外通路。 提 示 1、不应将1∶12误写成12%; 2、不应将新建建筑物和室外通路的坡道设计为1∶8或1∶10 。

19 建 议 三、供残疾人使用的门 7.4.1 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自动门,也可采用推拉门、折叠门或平开门,不应采用
力度大的弹簧门; …… 4、乘轮椅者开启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 小于0.5m的墙面宽度。 建 议 1、选用弹簧门时宜注明是小力度的; 2、在推拉门和平开门把手一侧的墙面若留出0.5m宽度有困难时, 可考虑改变门的开启方向。

20 建 议 四、供残疾人使用的扶手 7.6.1 供残疾人使用的扶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坡道、台阶及楼梯两侧应设高0.85m的扶手;设两层扶手时, 下层扶手高应为0.65m。 建 议 1、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就一定要在两侧设两层扶手; 2、建筑入口的汽车坡道不宜兼作轮椅坡道; 3、供轮椅通行的坡道不宜过宽,应以乘轮椅者双手能方便地抓 住两侧0.65m高的扶手行进为限。 4、98ZJ901第42页,坡道栏杆高0.90m,应以规范的0.85m为准。

21 五.建 筑 防 火 一、设消防车道 《高规》4.3.1高层建筑的四周应设环形消防车道。至少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规》4.3.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 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高规》4.3.4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不小于5m。不大于10m,消防车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5m(见宜公消函)[2007]3号。 《建规》6.0.1当建筑沿街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有困难时,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二、建筑物竖向电缆井、管道井的门 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 采用丙级防火门。 三、井道封堵 《建规》 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高规》5.3.3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每隔2-3层在楼板 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超过100m的高层,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 现在往往忽视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连通的孔洞实施封堵。

22 建 议 1、一律是每层封堵,而不是隔层封堵。 2、在防火分隔墙镶嵌消防栓箱体时,对其减薄的墙体处,还应 满足耐火极限的要求。
四、地上允许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最大建筑面积 《高规》 除地下室外,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 有防火门连通时,且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 超过表6.1.1规定的公共建筑。 两个防火分区之和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表6.1.1 建筑类别 两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之和(m2) 一类建筑 1400 二类建筑 2100 注:上述相邻两个防火分区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相邻两个 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仍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23 五.设甲、乙级防火门 1.设甲级防火门:防火墙上的门窗设甲级防火门窗,并具备自行关闭功能;消防电梯机房与相邻电梯机房隔墙上的门;高层建筑中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的门;消防水泵房门。(《建规》为乙级防火门);柴油发电机房的门和储油间的门;图书馆的书库、资料库防火墙上的门;办公建筑的档案、机要室门;计算机内墙上门窗;汽车库坡道出入口设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剧场舞台通向各处洞口;配变电所,通其它相邻房间的门为甲级,通向过道的门为乙级。 2.设乙级防火门:《高规》的中庭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时,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建规)5.1.10条规定是甲级防火门窗;高层建筑内的娱乐场所内墙上门窗;高层住宅中开向前室的户门;防烟楼梯间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封闭楼梯间的门;医院手术室与外连通的门;消防电梯前室的门;地下室与地上共用楼梯间,在首层设乙级防火门隔开;未设封闭楼梯间的11层及11层以下单元住宅的户门;与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相连通的门;与厨房热加工间连通的门窗;体育建筑观众厅、比赛厅、训练厅安全出口。 六、防火卷帘 《高规》5.1.1 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5.4.4在设置防火墙有困难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当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的防火卷帘,真耐火极限不低于3.0h。当不采用背火面一温升作耐火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h5.4.5 设在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卷帘的两侧设置启闭装置,并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 条文说明

24 建 议 建 议 《建规》7.5.3 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其耐火试验应符合GB7633的判断条件。2.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粱和墙、柱之间缝隙应设防火封堵。 建 议 采用防火卷帘时宜标明耐火极限时间,并注明开启控制功能的要求。 七、住宅防火分隔 《住建规》9.1.2 住宅建筑中相邻房间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建 议 9.1.2 条只是对相邻住户之间的防火分隔要求做了原则上的规定, 设计时可参9.4.2条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的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 不应小于1.0m的做法。 《武汉市居住建筑消防设计补充规定》:防火分隔墙突出外墙而不 应小于0.50m。 八.建筑内的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见《建规》5.1.9条和《高规》5.1.4。 九.建筑内设置中庭时,上下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时,应符合《建规》5.1.10条和《高规》5.1.5的规定。请注意中庭和自动扶梯开口部位这两种不同的防火分隔措施。对中庭防火分隔,都是修订时增加的强条。

25 六.建筑防水 建 议 一、厕浴间和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 在《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强条房建
-2005第6.12.3条(非强条)中,都有相同的要求:必须设置防水隔离 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 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 小于120mm。 建 议 我们在设计中不能只注意到地面防水装修做法的重要性,还应 考虑混凝土翻边的必要性。 二、汽车库地面的排水 《汽规》 汽车库的楼地面应采用强度高,具有耐磨防滑 性能的非燃烧材料,并应设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和相 应的排水系统。

26 理 由 建 议 4.2.14 地下车库在出入地面的坡道端应设置与坡道同宽的流水 沟和耐压的金属沟盖及闭合的档水槛。 三、檐沟排水
《层面工程技术规范》GB 4.2.4 天沟、檐沟纵向坡度不应小于1%,沟底不落差不得超过 200mm;天沟、檐沟排水不得流径变形缝和防火墙。 理 由 由于天沟、檐沟长期积水,卷材发生霉烂和损坏的现象较为普通。故天沟、檐沟的纵向坡度不应小于1%,沟底的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即水落口距分水线不得超过20m的要求。 建 议 如果天沟、檐沟沟底用细石混凝土找坡而增加荷重过大,可采用 轻质材料找坡。

27 七.相关专业规范对建筑的要求 理 由 一、《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4.9.12条规定 阳台排水系统应单独设置。阳台雨水主管底部 应间接排水。 理 由 为了杜绝屋面雨水溢出,阳台排水管系应单独设置。同时为了 防止阳台地漏泛臭,阳台雨水排水系统应与庭院排水管渠间接排水。 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7.7.7 当用气设备的烟囱伸出室外时,其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烟囱离屋脊小于1.5m时(水平距离),应高出屋脊0.5m; (2)当烟囱离屋脊1.5~3.0m(水平距离),烟囱可与屋脊等高; (3)当烟囱离屋的距离大于3.0m(水平距离),烟囱在屋脊水平 线下10°的直线上; (4)在任何情况下,烟囱应高出屋面0.5m;

28 建 议 理 由 (5)当烟囱的位置临近高层建筑时,烟囱应高出沿高层建筑物 45°的阴影线; (6)烟囱出口应有防止雨雪进入的保护罩。
坡屋面烟囱设计选用标准图时,不宜简单从事,而应该根据情况按 规范的条款要求,设计烟囱高度。 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3.9.3 防空地下室的顶板不应抹灰。 理 由 在冲击波作用下会引起防空地下室顶板强烈振动,为了避免因振动 使抹灰脱落而砸伤室内人员,故规定顶板不应抹灰。

29 八.建施图中常未交待到位的问题 1、钢结构玻璃雨蓬、钢结构玻璃屋顶和玻璃栏板等,可由有资质的 公司进行二次设计,在建筑设计时应提出要求:
(1)应按《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对所用的玻璃 作具体限定。8.2.3条规定用安全玻璃。距地面大于5m时,应用夹层(0.76mm)玻璃。 (2)应按《高规》5.5.1条、5.5.2条和表3.0.2相应建筑构件的耐 火极限,对金属承重构件提出加设防火保护层的措施。 《高规》5.5.1 屋顶采用金属承重结构时,其吊顶、望板、保温材 料等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屋顶金属承重构件应采用外包 敷不燃烧材料或喷涂防火涂料等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3.0.2条规定的耐火极限,或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5.2 高层建筑的中庭屋顶承重构件采用金属结构时,应 采取外包敷不燃烧材料、喷涂防火涂料等措施,其耐火极 限不应小于1.00h,或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0 2、玻璃幕墙可由二次设计解决,建筑设计应提出要求:
(1)按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中所要求的热工性能,对玻璃及铝合金 型材提出指导性的限定。 (2)结合建筑有窗槛墙或无窗槛墙的设计,依据《高规》3.0.8条的 规定,提出对二次设计的要求。 3、建施设计总说明中不能只是原则上要求施工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 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2006年版)、《城市道路和建筑 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而是 要将其相关内容针对性地落实到具体的设计部位。 4、引用标准图时,对标准图中供选择的参数,应由设计人根据需要选定, 而不宜留给施工人员酌定。 5、汽车库库址出入口,车辆出入容易堵塞,故出入口必须退出城市道路 红线,否则容易造成城市道路的车流堵塞。 《汽规》3.2.8 汽车库库址的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的规划 红线不应小于7.5m,并在距出入口边线内2m处作视点的 120°范围内至边线外7.5m以上不应有遮档视线障碍物。

31 6、饮食建筑的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设计不应全推向二次装修设计,
至少要按《饮食建筑设计规范》3.2.7条的规定:将厨房与饮食 制作间应按原料处理、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备餐、食具洗存 等工艺流程合理布置。 7、将别墅的保姆房设计小于6m2,不符合《住规》3.2.1条:单人卧 室不应小于6m2的规定。 8、公共卫生间未交待挂物钩的要求,不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 准》第3.3.15条的规定。 9、请注意建筑规范、地方法规的更新和实施时间,以及标准图适应 的地域性和有效期。 10.建筑玻璃应用 (1).发改运行[2003]2116号中规定以下部位应用安全玻璃:7层及7层以上外开窗(高层建筑不应用外开窗);面积大于1.5平方窗玻璃或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落地窗;幕墙;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楼梯、阳台、平台走廊栏板和中庭内栏板;用于行人行走的地板;公共建筑出入口、门厅等部位;易遭受撞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部位。(2).JGJ113第6.2.1条规定有框玻璃门用安全玻璃。无框的门玻璃用不小于10mm的钢化玻璃。 《高规组》地址:四川都江堰市外北街266号 邮编611830 传真: 电话: 《建规组》地址:河北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邮编300381 传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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