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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 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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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 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65号)
Tax Update No 税务法规更新第201524期 关于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 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65号) Trusafe CTAs Co., Ltd. 北京立信永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企业改组活动中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相关税务处理文件
一、背景介绍 企业改组活动中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相关税务处理文件 不确认实现所得,不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得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其计税成本; 企业已按评估价值调整有关资产成本并计提折旧摊销的,在纳税申报时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财税字[1997]第77号 财税字[1998]第50号 国税发[1998]第97号 国税函[1999]574号 (均已失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6条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财税[2014]49号 (中煤集团) 财税[2012]76号 (中信集团) 财税[2010]49号 (中化集团) 财税[2009]24号 (中国邮政)等 经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处理 应缴纳的所得税不征收入库,直接转计资本公积,作为国有资本; 可按评估后的资产价值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税前扣除 明确了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财税[2015]65号

3 二、适用范围 《关于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65号) 本政策适用于国有企业的改制上市 是指纳入中央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范围的: 国有独资企业;或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 包括国有企业以下行为: 以评估增值资产出资设立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将评估增值资产注入已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变更为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改制上市 注:国有企业100%控股(控制)的非公司制企业、单位,在改制为公司制企业环节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也适用本政策处理方法。

4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资产评估增值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注:对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只是可以不征收入库,但还是应按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股权对价 应缴纳的所得税可以不征收入库,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该企业国有资本金(含资本公积) 现金及其他非股权对价 不属于本政策范围,仍需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 部分 注:对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只是可以不征收入库,但还是应按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可按评估价值入账并按有关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 评估增值资产的入账:

5 四、适用条件 企业 满足“二、适用范围”所含国有企业类型 类型 改制上市 满足“二、适用范围”所含改制上市情形 情形
须取得的 文件 取得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核准或备案文件 征管 流程 符合规定条件的,应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交评估增值相关材料

6 五、执行期限 执行期限 2015.1.1 2018.12.31 发布日期: 2015年6月23日 起 止 政策衔接
至 之间发生的国有企业改制事项,就资产评估增值: 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不再征收入库; 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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