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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国税非居民税收政策培训 成华区国税局2015年度第3期纳税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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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华国税非居民税收政策培训 成华区国税局2015年度第3期纳税人学校

2 成华国税非居民税收政策培训 王静: 田勇: 成华区官方税企QQ群:

3 成华国税非居民税收政策培训 一、非居民税收政策业务的梳理 二、案例分析 三、风险点提示

4 非居民税收政策业务的梳理

5 非居民税收政策业务的梳理 中国人挣了钱要交税 赚中国人的钱要交税 居民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6 非居民税收政策业务的梳理 赚中国人的钱要交税  谁赚了钱?-Who  赚什么钱?-What  从哪赚钱?-Where
 怎样交税?-How & When  交多少税?-How much  怎么付钱?-How

7 非居民税收政策业务的梳理 1、谁赚了钱?-Who 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所得) 未设机构场所,
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所得)

8 非居民税收政策业务的梳理 2、赚什么钱?-What 股息红利 利息 特许权使用费 消极所得(源泉扣缴) 租金 财产转让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 消极所得(源泉扣缴) 租金 财产转让所得 承包工程或提供劳务所得 积极所得(指定扣缴) 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9 非居民税收政策业务的梳理 3、 从哪赚钱?-Where  中国企业支付或承担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  财产在中国使用(租金等)
 中国企业支付或承担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  财产在中国使用(租金等)  劳务在中国消费 税法关于所得来源地的判断标准: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10 非居民税收政策业务的梳理 4、怎样交税?-How & When 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法定源泉扣缴 指定扣缴

11 非居民税收政策业务的梳理 4、怎样交税?-How & When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对利息所得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股权转让所得: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6、提供劳务或服务收入,应在劳务或服务完成后按照合同约定应收款项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12 非居民税收政策业务的梳理 5、交多少税?-How much 法定源泉扣缴: 税率:10% 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特殊条款:如果税收协定中规定源泉扣缴的税率低于10%,则遵从税收协定的规定。

13 非居民税收政策业务的梳理 5、交多少税?-How much 指定扣缴 税率:25%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全额乘以核定利润率 核定利润率:
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为15%-30%; 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50%; 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15%

14 非居民税收政策业务的梳理 6、怎么付钱?-How 《非居民服务贸易等付汇支付情况报告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要求,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外汇资金,均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主管税务机关仅为地税机关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国税机关备案。 《非居民服务贸易等付汇支付情况报告表》

15 案例分析

16 案例分析 1、在与非居民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要明确合同价的税款是由哪方企业承担。主要有企业所得税、流转税、附加税等。有以下四种方式: (1)非居民企业承担全部税款; (2)非居民企业承担流转税及附加、境内企业承担所得税; (3)非居民企业承担所得税、境内企业承担流转税及附加; (4)境内企业承担全部税款; 以制度为基石,规范权力运行 《“营改增”涉及非居民企业计税有关问题案例分析》

17 案例分析 2、国内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合同上只注明了设备价款为100万元,货物运抵A公司时,B公司派人对该设备进行了操作中的技术指导、培训等服务,没有另外单独收费。 核定劳务收入:100*10%=10万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10*30%*25%=0.75万 以制度为基石,规范权力运行 判断其是否构成常设机构

18 案例分析 3、国外B设计公司为国内A房地产公司设计一个楼盘,收取一定的设计费。假定设计过程全在国外完成。且A规定该设计方案为A独享,B不得再将该方案用于其他项目。 分析:根据题干的设定,设计过程全部发生在境外,属境外劳务,不应征税; 但如果该设计过程(包括实地查看)在境内,达到税收协定常设机构的判定标准,应按照发包劳务征税;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该设计方案为A公司独享,B有权再将该方案用于其他单位或项目,则无论该设计过程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都将全额按特许权使用费征税。 以制度为基石,规范权力运行 龙泉国税局在制度建设及执行上下功夫,以制度制约权力运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效。

19 风险点提示

20 风险点提示 1、申报时采用汇率:3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税前列支问题:居民企业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在税前列支。 3、计税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第3号)第十条规定:凡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负担应纳税款的,应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后计算征税。

21 风险点提示 4、增值税率:在计算应扣缴税款时适用的税率应当为所发生应税服务的适用税率,不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情况下都是6%。 5、增值税抵扣问题: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用于进项税额抵扣。同时,抵扣时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2 叁 风险点提示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
(一)关于到期应支付而未支付的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   中国境内企业(以下称为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签订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如果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上述所得款项,或者变更或修改合同或协议延期支付,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之前支付上述所得款项的,应在实际支付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二)非居民企业直接转让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约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于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并代扣代缴相关税款。

23 成华国税非居民税收政策培训 成华区国税局2015年度第3期纳税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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