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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 10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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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報告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 103年6月5日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之無線廣播電臺「營利性廣播電臺」與「文化、教育之公益性及政府所屬頻道」公開播送「單一著作單次使用金額」使用報酬率案意見交流會 報告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 103年6月5日

2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之無線廣播電臺「營利性廣播電臺」與「文化、教育之公益性及政府所屬頻道」公開播送「單一著作單次使用金額」使用報酬率案
營利性電臺 公告 原訂使用報酬率 單曲授權(限已確認使用曲目者):以每首每次各新臺幣7,200元計算。

3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之無線廣播電臺「營利性廣播電臺」與「文化、教育之公益性及政府所屬頻道」公開播送「單一著作單次使用金額」使用報酬率案
申請人及參加人意見 MÜST意見與理由 一、每日廣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無線廣播電臺每首每曲次應以3.5元為上限,再依調頻、調幅等不同利用型態,將費率往下調整。(MCAT過去的單曲費率為:大功率電臺3.5元,中功率電臺2.5元,小功率電臺1.5元。) 二、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 (一)MÜST新增訂公開播送概括授權之單曲計費費用過高,顯然強迫利用人接受概括授權(年金制)方式。其公告說明中僅陳述係比照日本JASRAC之收費,但日本之總人口數、收聽廣播之人口比率、廣播電臺數量等均迥異於臺灣。以2009年為例,臺灣國民所得為日本的47%,臺灣的人口數為日本的18%,區域面積是日本的9%,而臺灣廣播電臺家數卻比日本高出許多,因此,比照日本收費標準極具荒謬與不合理。 一、廣播電臺單曲費率係參考集管條例第24條第1項各款之何項因素,計算公式之具體理由為何? (一)與利用人立場差異甚鉅,故無法就系爭單曲費率進行實質協商。 (二)僅得就「管理著作數量」與「利用之質與量」為訂定之參考因素,本會所管理之著作財產權數量含CISAC姊妹協會在內約1,700萬首,其中本會所管理之華語歌曲部分約有20萬首。因本會所管理之音樂著作數量及類型極其豐富且多元,是可證利用人利用音樂著作之質與量係與集管團體著作財產權管理數量成正比。

4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之無線廣播電臺「營利性廣播電臺」與「文化、教育之公益性及政府所屬頻道」公開播送「單一著作單次使用金額」使用報酬率案
申請人及參加人意見 MÜST意見與理由 (二)考量國民平均薪資成長,依主計處統計,民國88年至101年平均薪資成長率為12%,故單曲單次之合理使用金額最高應為3.92元。 (三)有關中國大陸支付辦法為每分鐘人民幣0.3元,其依據為當局制定之《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錄音製品支付報酬暫行辦法》。大陸廣播產業廣告營收約616.6億臺幣為臺灣的19倍,倘依此標準,臺灣播送單曲付費金額最高應為每分鐘0.079元。 三、神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大陸的支付辦法以每分鐘0.30元人民幣計價,等於3分鐘單曲之計價約為4.5元臺幣,但就宜賓人民廣播電臺之涵蓋範圍就有6,000萬人,和本國中功率電臺涵蓋範圍之差距天高地別。 (三)本會營利性廣播電臺單曲費率係參酌日本JASRAC廣播電臺公開播送單曲費率,JASRAC之單曲費率為每首每次日幣64,000元,以2010年我國與日本人均GDP比例與匯率換算可得為新臺幣9,963元(日幣64,000元 * 2010年日元匯率0.36 * (2010年我國GDP 18,303美元 / 日本GDP 42,325美元) = 9,963元)。並考量我國與日本間經濟與產業環境之差異,故審酌該會授權實務具有相類似之地域性與閱聽模式之全國性無線廣播電臺與全國性無線調頻廣播電臺間之費率乘以無線電視臺之單曲費率後,得出營利性電臺之單曲費率為7,200元(18,000元 * (120萬元 / 300萬元) = 7,200元)。

5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之無線廣播電臺「營利性廣播電臺」與「文化、教育之公益性及政府所屬頻道」公開播送「單一著作單次使用金額」使用報酬率案
申請人及參加人意見 MÜST意見與理由 二、針對利用人選擇系爭單曲費率顯較適用「一定金額或比率」之年金制費率高甚多,說明如下: (一)集管條例第24條第2項僅規定集管團體須提供兩種類型之計費模式供利用人選擇,並未定有應取其高或低之限制,故並無依單曲費率所得之結果不得高於年金制。 (二)單曲計費模式,實係同時增加利用人與權利人雙方計算次數、提供清單及查核使用清單之成本及負擔。 (三)單曲費率之適用結果高於年金制,乃肇因於利用人之利用及取得授權之模式所致,此係因利用人單曲費率利用之模式不經濟在先,故會導引出該模式所須給付之使用報酬較年金制高之後果。 (四)從音樂著作本身之市場價值分析,一首音樂著作之使用報酬率應為高或低,其實係取決於商業市場上之存在價值為何,並非得以單一固定之單曲費率即可決定每首音樂著作被利用之對價。 三、101年度簽約電臺抽樣統計之音樂使用總次數為700萬次。

6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之無線廣播電臺「營利性廣播電臺」與「文化、教育之公益性及政府所屬頻道」公開播送「單一著作單次使用金額」使用報酬率案
公告 原訂使用報酬率 (1)有營利行為者,其使用報酬率如下: 單曲授權(限已確認使用曲目者):以每首每次各新臺幣3,600元計算。 (2)無營利行為者,其使用報酬率如下: 單曲授權(限已確認使用曲目者):以每首每次各新臺幣1,000元計算。

7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之無線廣播電臺「營利性廣播電臺」與「文化、教育之公益性及政府所屬頻道」公開播送「單一著作單次使用金額」使用報酬率案
申請人及參加人意見 MÜST意見與理由 一、MÜST新公告之音樂著作公開播送概括授權使用報酬費率應衡酌政府GDP成長率或物價水平。 二、依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第24條第3項規定,為符合保障該等為宣揚文化、教育之公益性及政府所屬頻道之非營利電臺之立法意旨,其使用報酬宜調降計價標準,給予最優惠之收費,以協助政府電臺任務之遂行,同時亦可藉由該等強大廣播頻網之公開播放,使音樂著作更能廣泛傳播,促進流通,進而,有助音樂著作之行銷,增加音樂著作權人之收益。 一、利用人雖非以利用音樂著作所產生的廣告收益為主要營運收入,惟節目開場、進行中、甚至結束,幾無法避免使用音樂,且提供音樂著作播放確實有助於提高收聽率,達成政令宣導之效。 二、基於使用者付費之原則,且利用人使用音樂著作乃係事實,故利用人應依本會訂定之費率計算使用報酬,況廣播電臺利用音樂著作之情形在所多有,收聽者開啟廣播頻道後幾無可避免使用本會所管理之音樂。 三、本會營利性廣播電臺單曲費率係參酌日本JASRAC廣播電臺公開播送單曲費率而計算出7,200元。至於文化教育等公益頻道單曲費率,則係以營利性電臺之單曲費率為基準,另依集管條例第24條第3項之規定予以訂定,可分為有營利行為者3,600元及無營利行為者1,000元。

8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之無線廣播電臺「營利性廣播電臺」與「文化、教育之公益性及政府所屬頻道」公開播送「單一著作單次使用金額」使用報酬率案
申請人及參加人意見 MÜST意見與理由 三、MÜST將文化、教育之公益性電臺按有無營利行為制訂不同收費標準,是因其不了解何以既為文化、教育之公益性電臺而又須有營利行為。以ICRT為例,32年前中美斷交之際,政府為繼續服務境內外僑,將當時的美軍電臺轉型為ICRT,並由民間成立之基金會管理。由於ICRT非公營電臺,因此無法由政府直接編列預算來支應其營運需要,故政府核准ICRT以銷售廣告之方式自行籌措營運所需之經費。其文化、教育之公益性質並無因其自行籌措營運所需之經費有任何改變。

9 日本JASRAC廣播單曲費率之釐清 JASRAC廣播費率:
年金制(Commercial broadcasters engaged in broadcasts bymeans of terrestrial transmission) The annual fee for the use of works for broadcasts made by a broadcaster engaged in broadcast by means of terrestrial transmission, if it is fixed under comprehensive licensing agreements for a year shall be a sum equal to one point five percent of broadcast income from an enterprise for the fiscal year preceding the current fiscal year.

10 日本JASRAC廣播單曲費率之釐清 JASRAC廣播費率:
單曲制(In case that an annual comprehensive licensing agreement does not apply) In case that an annual comprehensive licensing agreement does not apply, the fee shall be a sum fixed for each manner of use, on a per use, per work basis shown on the table below: Broadcast Broadcast made through national wide Fee Usage time: Not exceeding 5 minutes ¥64,000 Usage time: Each additional 5 minutes

11 日本JASRAC廣播單曲費率之釐清 JASRAC廣播單曲費率適用之情形:
須符合「In case that an annual comprehensive licensing agreement does not apply」之要件,才可適用單曲費率。是以,單曲費率主要係適用於使用量少的使用者,且必須先確認要使用的著作,例如全國型的宗教團體舉辦大型法會之利用方式。因此,JASRAC並無在概括授權下有單曲計費之個案。 單曲費率每5分鐘日圓64,000元係最高金額,若廣播業者所節目傳輸的範圍係有所限制或所利用之音樂非屬JASRAC所管理,則會予以酌減費率。

12 日本JASRAC廣播單曲費率之釐清 ※基此,MÜST表示廣播單曲費率係參考日本 JASRAC之廣播單曲費率,經本局詢問日本 JASRAC得知,該廣播單曲費率係適用於無年度 概括授權且使用音樂著作極少之利用人,並於 利用前須確定曲目。而我國集管條例第24條第 2項係在概括授權下,集管團體須提供「一定 金額或比率」、「單一著作單次使用之金額」, 供利用人選擇,所以與貴會所稱參考日本 JASRAC費率,似有未合。

13 MÜST之無線廣播電臺「營利性廣播電臺」與「文化、教育之公益性及政府所屬頻道」公開播送「單一著作單次使用金額」使用報酬率案 ─討論議題

14 MÜST之無線廣播電臺「營利性廣播電臺」與「文化、教育之公益性及政府所屬頻道」公開播送「單一著作單次使用金額」使用報酬率案 ─討論議題
一、關於營利性電臺部分,申請人建議費率為:「無線廣播電臺每首每曲次應以3.5元為上限,再依調頻、調幅等不同利用型態,將費率往下調整。」並提出MCAT 88年廣播電臺單曲費率:「每首歌曲為一單位,超過5分鐘以另一單位計算,依此類推。各使用者單價如下:大功率電臺:3.5元;中功率電臺:2.5元;小功率電臺:1.5元。公益、非營利廣播電臺依本表費率計算金額之5分之1收費。」請問:上開MCAT 88年廣播單曲費率是否曾施行?

15 MÜST之無線廣播電臺「營利性廣播電臺」與「文化、教育之公益性及政府所屬頻道」公開播送「單一著作單次使用金額」使用報酬率案 ─討論議題
二、針對利用人之建議區分大功率、中功率及小 功率不同之費率等級,集管團體有何意見? 三、貴會表示,因99年度至100年度並未對所有 簽約之廣播電臺進行抽樣統計,故提供101 年度簽約電臺抽樣統計之音樂使用總次數為 700萬次。惟,該700萬次係指播貴會音樂的 總次數,抑或是電臺播所有音樂的總次數? 四、利用人可否分別就大功率、中功率及小功率(調頻、調幅)電臺,提供100年至102年之音樂使用總次數及授權總金額?

16 感 謝,並 請 指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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