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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產險公司之再保險需求的影響因素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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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on theme: "中國大陸產險公司之再保險需求的影響因素探討"—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中國大陸產險公司之再保險需求的影響因素探討
僑光技術學院金管系 張簡永章 1

2 一﹑緒論 1.再保險主要功能:協助保險人對核保風險的管理與調節保險人資本結構組合,致同時對保單持有人權益與股東價值提供保護。
2.再保險交易是產險公司最重要三項基本業務之一。 3.再保險交易水準多寡,本身是一門藝術,不宜過高或過低。 2

3 一﹑緒論 4.中國大陸產險業歷年來再保分出率 3

4 一﹑緒論 5.以往再保需求文獻證實一些公司特質因素,如稅負負擔、財務壓力成本(包括破產成本與代理成本)、投資誘因、最適風險分散、股權結構、再保服務效率等,對產險公司之再保險需求有直接影響探討。基於此,本研究乃從再保險需求之角度切入,應用中國大陸12家產險產險公司1999年至2004年之縱橫資料(panel data),探討這些公司特質因素對中國大陸產險公司之再保險需求的影響。進而,期望中國大陸產險公司瞭解再保險需求之影響因素後,能據以訂定最適再保險需求決策。 4

5 二、研究假說與變數發展 以往財務經濟文獻上有多項理論,聚焦於保險公司之再保險需求決策的探討,其中對保險公司之再保險需求動機最有解釋能力者,包括Doherty and Tinic(1981)再保險需求引申理論與Admas(1996)風險承受假說,及Mayers and Smith(1990)與Garven and Lamm-Tennant(2003)再保險需求決策同時為風險管理決策與資本結構決策的論述。 實證發現涵蓋稅負負擔、財務壓力成本、投資誘因、最適風險分散、股權結構、再保服務效率等之公司特質因素,對產險公司再保險需求有直接影響。 5

6 二、研究假說與變數發展 1.保險槓桿 ,再保融資基本上是保險人權益資本的一項替代品,保險人持有資本愈低,財務槓桿愈高,但藉由再保險契約,保險人能與再保險人分享成本利益,及在既定資本水準下,予較高直接簽單保費的支持,進而縮減財務槓桿,導致公司保險槓桿愈高,違約風險愈高,再保險需求愈高之結果(Lewis and Murdock,1996)。 故本研究預期保險槓桿與公司再保險需求呈正相關,同時,將保險槓桿衡量方式定義為(保費收入)/ (保單持有人權益) 6

7 二、研究假說與變數發展 2.公司規模 而一般小型保險人之違約風險較高,較可能會失去清償能力,故需藉由再保險之現金流量變異性的縮減而增加風險承受效率,衍生較高再保險需求(Hoerger et al.,1990)。同時,直接破產成本與公司規模不成比例(Warner,1977),導致公司規模愈小,再保險需求愈高。 質言之,本研究預期公司規模與再保險需求呈負相關,另比照Mayers and Smith(1990) 作法,以總資產之自然對數衡量公司規模。 7

8 二、研究假說與變數發展 3.核保風險 破產交易成本可能引發保險人之再保險需求,而可藉由再保險之風險移轉,縮減破產交易成本機率。甚且,對核保風險較高之產險公司而言,預期破產交易成本之縮減,格外重要;當然,也意味於此情況下,難免會有較高的再保險需求(Mayers and Smith,1990)。 質言之,本研究預期核保風險與再保險需求呈正相關,復參照Adams and Buckle(2003)作法,以賠款與保費收入之比率衡量核保風險,其中,賠款=簽單賠款+再保賠款,保費收入=簽單保費收入+再保費收入。 8

9 二、研究假說與變數發展 4.簽單業務成長率 Webb et al.(1992)主張在法定會計原則principles)下,簽單業務愈快速成長,對公司資本侵蝕愈大,而運用再保險能有效紓解資本侵蝕,降低因業務成長而致的增資壓力。 質言之,本研究預期簽單業務成長率對再保險需求呈正相關,復參考許文彥與王詩穎(2003)作法,以保費收入變動量來衡量簽單業務成長率,其中,保費收入變動量=(本期保費收入-前期保費收入)/(前期保費收入)。其中,保費收入=簽單保費收入+再保費收入。 9

10 二、研究假說與變數發展 5.簽單業務集中程度 Cummins and Nini(2002)主張以簽單保費為基礎之赫式指標愈低,代表其簽單業務集中程度愈低,相對之核保風險的分散程度愈高,導致其失去清償能力機率愈低之情況,因而,可能有較低的再保險需求,反之亦然。 質言之,故本研究預期簽單業務集中程度與再保險需求呈正相關。同時,亦比照Mayers and Smith(1988)以常見之赫式指標來衡量業務集中程度。 10

11 三、研究設計 1.樣本資料 本研究樣本只包括兼營直接簽單與再保業務產險公司。
研究樣本包括中國人民、中華聯合、中國太平洋、中國平安、華泰、天安、大眾、華安、永安、民安、美亞、東京海上等12家中國大陸產險公司。同時擷取12家產險公司1999年至2004年資料為研究期間,而本研究資料來源主要為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出版的各年度之中國保險年鑑。 11

12 三、研究設計 2.再保需求迴歸方程式 ROit=α0 +α1 PSit+α2 LAit +α3 UWit +α PMit +α5 HIit +εit 其中,下標號it:代表第i家產險公司第t年度,i=1,2,···,12,表示有12家公司; t=1,2···,6,表示1999至2004年共6年。 α0 :為截距項。 αj,j =1,2,···,5:為自變數迴歸係數估計值。 εit:表示誤差項,假設服從常態分配。 12

13 四、實證結果 變數基本資料 變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最大值 最小值 樣本數 再保分出率 0.2656 0.1481 0.6561 0.0575 72 保險槓桿 1.9848 2.2132 12.954 0.0805 總資產 21.420 1.8565 25.698 18.79 賠款與保費收入之比率 0.3655 0.1658 0.6644 0.0407 保費收入成長率 0.4219 0.532 2.3925 -0.214 業務集中度 0.4518 0.1035 0.7129 0.2511 13

14 四、實證結果 再保需求迴歸實證結果 p 值 0.5021* 2.399 0.0193 0.0035 0.4391 0.662 -0.0081
變數 參數估計值 t 統計量 p 值 截距 0.5021* 2.399 0.0193 保險槓桿 0.0035 0.4391 0.662 總資產 0.3788 賠款與保費收入之比率 ** 0.0000 保費收入成長率 ** 業務集中度 0.3891* 2.2449 0.0281 14

15 五、結論 1.本研究旨在探討中國大陸產險公司之再保險需求動機,運用中國大陸12家產險公司1999年至2004年之縱橫資料的迴歸實證結果,顯示以往影響產險公司之再保險需求的公司特質因素中,只有部分因素對中國大陸產險公司之再保分出率有直接影響。 15

16 五、結論 2.代表核保風險之賠款與保費收入之比率、和代表簽單業務成長之保費收入成長率,皆與與再保分出率呈顯著負相關,但估計係數符號與預期相反。其中源由可能為賠款與保費收入之比率雖高,但能釐定正確保費,而又能課取者,準備金提存亦足夠,公司則可能提高自留,縮減再保分出率;至於簽單業務成長方面,公司保費收入成長率雖高,但如產險公司採用較積極業務策略,而增加自留比率;或為積蓄保費以加強承保能量而提高自留 。 16

17 五、結論 3.代表簽單業務集中程度之赫式指標正係數顯著,估計係數符號與預期相同,顯示其簽單業務集中程度愈低,相對之承保風險的分散程度愈高,導致其失去清償能力機率愈低之情況,衍生較低的再保險需求,並使簽單業務集中程度,與再保分出率呈顯著正相關之結果。 17

18 五、結論 4.代表保險槓桿之保費收入與業主權益之比率,及代表公司規模之總資產的的估計係數符號,雖與預期相同,但未顯著,顯示保費收入與業主權益之比率,與總資產變數對再保分出率無直接影響。 18

19 五、結論 5.最後,如同以往研究,無法取得中國大陸產險公司之比例性再保與非比例性再保資料,及個別險種的再保分出資料,因而無法分別就比例性再保與非比例性再保方面,以及就探討個別險種再保需求的影響因素差異。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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