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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统计年报和2016年 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布置 劳动工资统计 北京市房山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房山调查队 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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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年统计年报和2016年 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布置 劳动工资统计 北京市房山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房山调查队 2015年11月

2 报送方式 通过网报平台进行上报: 平台: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网址: www.bjes.gov.cn 注意:
登陆时尽量使用系统自带的IE浏览器

3 统计范围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 表号 报送单位 102-1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02-1

4 报表时间 表号 开网时间 企业填报截止时间 102-1 2016年1月20日0时 2016年3月10日24时前 202-1
1季度:3月27日0时 4月7日12时前 2季度:6月27日0时 7月6日12时前 3季度:9月27日0时 10月10日12时前 BJ102-3,2014年截止时间为1月20日17时,102-1,2014年截止时间为2月28日24时,相应的定报截止时间,1季度4月8日18时,2季度7月5日18时,3季度10月13日18时 4

5 变化说明 调查指标方面: 增加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年报中将在岗职工项目中的户口在农村人员、户口在本市农村人员调整至从业人员的其中项
年报取消在岗职工项目中户口在外省市人员 定报中增加了户口在外省市人员和工作地在外省市人员指标

6 年报

7 定报

8 主要内容 一、统计对象、统计原则 二、指标解释及填报方法 三、平台审核关系 四、易错指标分析

9 第一部分 统计对象、统计原则

10 统计对象:法人原则 各行业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数据由其归属法人统计,无论产业活动单位在本地区还是外地。

11 举例: 北京某通讯技术公司为法人单位,在西安和成都均设客户服务部(为产业活动单位),2015年年初在上海成立了一家子公司上海众信通讯技术公司(为法人单位)。2015年年报该公司公司的数据应包括 A 该公司北京本部 B 上海众信通讯技术公司 C 西安客户服务部 D 成都客户服务部

12 统计原则 即在法人单位直接领取工资、生活费的人员都应由发放单位统计 劳务派遣人员除外 执行“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
劳务派遣人员无论是否直接发工资都由实际用工单位统计

13 工资统计遵循“何时发何时统”的原则 即何时发放的工资应统计到对应的报告期内。

14 常见问题 漏报产业活动单位或分公司(非法人单位)数据 多报了全资子公司(独立法人)数据 没有按照“何时发何时统”原则

15 第二部分 指标解释及填报方法

16 内容: (一)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二)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三)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四)不在岗职工 (五)补充资料

17 (一)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各指标关系 在岗职工 + = 从业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 + 其他从业人员

18 (一)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19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80人-8人=72人 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如何计算
如果年(季)末最后一日是公休日或者是节假日,那么人数按照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比如:12月31日是星期六,某单位12月30日24时人数是80人,其中8人12月底合同到期,不再续签。31日这8人尚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该单位年末人数为: 80人-8人=72人

20 期末人数 42 请问:期末人数为 人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1 2 3 4 31人 5 6 7 8 9
10 11 3人 35人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40人  26 27 28 29 30  31 42人  注意:季末是公休日或者是节假日,那么人数按照前一天的人数计算,但要扣减期末合同到期的人数。 42人 42 请问:期末人数为 人

21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不包括的几类人员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22 什么是劳务外包人员? 企业根据自身在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把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季节性强的、不定期生产的生产环节或是生产线外包出来,由专业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按计划和指标进行生产,这样的人员称为劳务外包人员。

23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不包括的几类人员 4、参军人员无论原单位是否仍发生活费或补贴都不统计在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中;
5、本单位正式离退休人员,但包括正式离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的离退休人员; 6、不在岗职工,包括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仍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

24 常见问题 1、漏报或多报人员 2、汇总时计算错误(执法过程中出现少算一人)

25 从业人员其中项 非全日制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

26 常见问题: 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 1、学校的不坐班老师
2、公司聘用的高级顾问,不定时上班,有事过来干几个小时。(咨询类企业)

27 从业人员其中项 非全日制人员判断标准 工作时间 计酬方式 结算支付周期 签订非全日制合同(可以是口头协议)

28 其中:户口在外省市人员 指从业人员中没有北京市户口的人员。 其中:工作地在外省市人员 指从业人员中没有北京市户口且工作地不在北京的人员。

29 其中:户口在农村人员 指从业人员中现仍保留农村户籍关系的人员。 其中:户口在本市农村人员 指从业人员中现仍保留北京市农村户籍关系的人员。

30 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及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要统计在在岗职工中。

31 在岗职工 “谁发工资谁统计” 在岗职工统计原则为:
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工资在本单位的财务帐上有反映;工资由本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或委托银行、财务公司代发,都要统计为在岗职工

32 在岗职工 在岗职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 2、处于试用期(见习期)的人员;
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人员; 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33 在岗职工 在岗职工不包括: 1、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
2、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34 在岗职工 注意: 在本单位及其他任何单位均没有社会保险关系,且只在一家单位工作的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如农民工),作为在岗职工统计。

35 常见问题 建筑业企业自行招聘的农民工,没有社会保险关系,没有算在在岗职工里面,造成统计错误
大型企业招聘的编外人员,没有算在在岗职工里面,造成错误

36 举例 某企业4月份有100名在校学生到该企业实习,其中35人实习期间表现良好,7月份毕业后继续留在该企业试用,并每月领取1700元工资。这35人是否该企业在岗职工?

37 举例 某集团公司派2名高级管理人员到子公司(独立法人)工作,全部工资由子公司发放,子公司将2人的社会保险金划拨给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缴纳,这2名高级管理人员可否计为子公司的在岗职工?

38 劳务派遣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39 劳务派遣人员 签订劳动合同 被派遣到 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单位 实际用工单位 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不统计 只要使用就统计

40 劳务派遣人员 强调: 无论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在“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

41 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外包人员的区别? 虽然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都在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但是劳务外包人员的具体工作是不由实际用工单位管理和组织的,而劳务派遣人员则完全由实际用工单位管理和组织。

42 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外包人员的区别? 举例1:本单位的保洁人员,虽然在本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与保洁公司之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务派遣合同,因此这些人员不在本单位统计,而应由保洁公司统计。

43 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外包人员的区别? 举例2:建筑业企业的施工人员,如果是整建制通过劳务外包公司雇佣的,这些施工人员虽然在建筑企业工作,按统计原则由劳务外包公司统计,而具体用工的建筑业企业不统计。 如果是自行招用的临时人员、农民工和非个体工商户的工程队,这些人员应由建筑企业统计为从业人员。

44 举例 某企业从劳务派遣公司招用了100名生产工人,10名搬运工。 100名工人的工资由该单位直接发放 10名搬运工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发放
社会保险均由劳务派遣公司代为缴纳。 该企业统计 名劳务派遣人员

45 常见问题 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外包人员概念混淆,导致报表出现严重错误(尤其是建筑业企业)
分类错误,将劳务派遣人员错误统计在在岗职工中(企业统计人员要向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部门及时沟通)

46 其他从业人员 指在本单位工作,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的人员。 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

47 其他从业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包括留用的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和聘用的外单位离退休人员;
2、在本单位工作并支付劳动报酬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不包括临时访问、讲学和因从事某一课题(或任务)进行短期(半年以内)研究或工作的人员

48 其他从业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3、本单位聘用或使用与本单位没有社会保险关系, 但在本单位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这类人员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 4、街道、镇、乡办事机构发放劳动报酬且社会保险在外单位的社区治安巡逻人员、社区保洁员、园林绿化员以及城管监察员、水务管理员等。

49 其他从业人员 几项规定 金融保险单位雇用的专职代办员 保险公司的营销员 如与本单位有劳动关系,应统计为“在岗职工”
如与本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档案关系,应统计为“其他从业人员” 保险公司的营销员 无论兼职或专职,应统计为“ 其他从业人员”

50 举例 某公司人员情况如下: 有2名管理人员为美国籍,其中1人由该外资企业发放工资,1人由美国总部发工资。
临时招用1名香港籍人员,从事为期四个月的系统升级研发工作 在11月招用了一名本市农村户籍人员负责前台收发等工作,该人员自行缴纳社会保险 12月招用了一名退休返聘人员,从事技术开发工作 该公司其他从业人员为多少人? 1+1=2人

51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举例 2015年11月30日,某公司从业人员90人,12月7日招聘了5名员工,并签订了两年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10日从劳务服务公司招用了10名劳务派遣人员;15日有10名在校大学生来单位实习二个月;20日有6名员工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其中3名员工返聘并签订劳务合同,31日有2名员工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该公司2015年末从业人员为 人 。 =100人

52 填报方法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取自报告期末单位的考勤表或工资发放单

53 考勤表

54 工资发放单

55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56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57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具体包括: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 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
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

58 专业技术人员 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59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指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工作的人员和从事安全保卫、消防、邮电等业务的人员。
具体包括: 行政办公人员、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 邮政和电信业务人员 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60 商业、服务业人员 指从事商业、餐饮、旅游、娱乐、运输、医疗辅助服务及社会和居民生活等服务工作的人员。 具体包括:
购销人员、仓储人员、餐饮服务人员 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 运输服务人员、医疗卫生辅助服务人员 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 其他商业、服务业人员

61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指从事矿产勘查、开采,产品的生产制造、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

62 常见问题 张三即是公司的财务经理同时也是公司财务人员,应如何填报?

63 (二)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的计算 方法: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 12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64 平均人数 月平均人数 当月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 方法2:月平均人数 = 方法1:月平均人数 =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月初人数+月末人数 2
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使用

65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的计算 注意: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
年平均人数=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 12

66 房山某公司2015年8月成立,每月平均人数如下: 年平均人数 月份 月平均人数 8月 12人 9月 10人 10月 15人 11月 12月
14人 年平均人数 ( )/12=5(人)

67 常见问题 很多企业统计人员直接拿期末人数当平均人数导致平均工资变动过大。

68 = (三)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 + +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 工资总额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分四项构成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劳务派遣人员 工资总额 其他从业人员 工资总额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分四项构成 =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69 (三)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70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注意: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71 注意 在统计工资总额时 强调:只要符合劳动报酬性质,都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 不管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
不管是单位自筹的资金,还是上级(或政府财政部门)下拨的资金 在财务帐上不管是工资科目,还是其他科目 强调:只要符合劳动报酬性质,都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

72 工资总额具体包括: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交通补贴、洗理费、书报费、旅游费、过节费、伙食补助、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房水电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强调:税前概念

73 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 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
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 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74 注意: 某些单位的个别人员,如部分高管人员发放工资时不存在代扣保险和公积金问题,因为这些项目已由企业承担。本单位在统计工资总额时,要将企业替他承担的上述费用加回。所有人员的工资统计口径保证一致。

75 关于工资总额的一些具体规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文件精神,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均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
房改一次性补贴款,如补贴发放到个人,可自行支配的计入工资总额内;如补贴为专款专用存入专门的帐户,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各企、事业、机关单位发放的住房提租补贴、通信工具补助、住宅电话补助应计入工资总额项中的各种津贴。

76 关于工资总额的一些具体规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文件精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暂不做工资总额统计,其他各种商业性保险其性质为劳动报酬,因此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职工个人家庭使用的固定电话话费、职工个人使用的手机费、职工个人购买的服装费(不包括工作服)等各种费用,其实质为岗位津贴或补贴,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77 关于工资总额的一些具体规定 有些地区为不休假的职工发放一定的现金或补贴,其性质为劳动报酬,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经营者,其工资正常发放部分和年终结算后补发的部分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78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

79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基本工资 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 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 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年功工资)。

80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基本工资不包括: 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 各种津贴和补贴 加班工资 补发的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

81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绩效工资 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
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82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绩效工资具体包括: 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金额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值加班工资
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 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 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 年底双薪等 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金额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83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 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84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具体包括,如: 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 无食堂补贴
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可自行支配的房改一次性补贴款除外) 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 注意:上述各种项目均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85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其他工资 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工资 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如:补发的可自行支配的房改一次性补贴款

86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注意: 各单位在填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应项目 如不能确定调整项,可扣减基本工资项

87 常见问题 1、错误说明中出现本年平均工资高于去年是因为今年绩效工资增加,加班费增加,但绩效工资为0.
2、错误说明中出现本年平均工资高于去年是因为补发上年度工资,但其他工资项为0。

88 举例 某单位2016年1月30日给在岗职工发放2015年年终奖,统计员不应将此项奖金统计在2015年年报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中 。 正确

89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 不包含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90 举例 某企业从劳务派遣公司招用了40名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将这些人员的工资和管理费打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并缴纳保险。此外,根据企业生产情况按季度给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奖金。2015年年报该企业将这40名劳务派遣人员统计为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为按季度发放的奖金。 错误

91 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 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应折合成人民币。

92 工资总额统计不包括的项目 详见工资统计制度

93 常见错误 工资总额和财务表中应付职工薪酬概念混淆,导致错误。(执法过程中重点查的指标,而且出现问题最多指标)
202-1表(季报)宾栏“1-本季”中为累计数,不少企业只填当季数,造成漏报,导致平均工资变动较大。

94 专业指标--应付职工薪酬的概念 应付职工薪酬: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户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95 工资总额与应付职工薪酬区别 项目不同 会计帐反映的位置不同
工资总额是无论是计入工资科目还是其他科目,只要符合劳动报酬性质的都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会计帐反映的位置不同 工资总额主要是应付职工薪酬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中的部分数据; 应付职工薪酬是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全部数据

96 工资总额取数

97 工资总额按职业类型分 分别依据期末人数中按职业类型划分的人数核算工资总额

98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强调: 为年平均工资的概念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及分组为计算指标(计算结果乘以1000),调查单位免填(加灰底指标)
点击“计算”按钮自动生成

99 (四)不在岗职工 不在岗职工期末人数 不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不在岗职工生活费

100 不在岗职工期末人数 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仍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
不包括本单位办理正式手续的离退休人员 两个特点 不在岗位工作 仍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社会保险)

101 不在岗职工期末人数 包括: 只发放基本工资的外派工作人员 离岗休养职工 企业的离岗挂编人员 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 下岗待工人员
长期学习、病、伤、产假离开工作岗位六个月以上的人员等

102 不在岗职工 单位外派出国学习或工作的带薪人员 六个月及以内的,本单位仍将其统计为在岗职工,工资统计在相应指标中
六个月以上的,本单位将其统计为不在岗职工。单位发放的生活费统计在相应指标中 对于外出工作人员从境外单位再领取的工资或补助本单位不作统计

103 不在岗职工 停薪留职公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停薪外派出国工作人员 从出国之日起 单位将其统计为不在岗职工
无论境外单位是否发放工资或补助本单位均不作统计

104 不在岗职工生活费 指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不在岗职工的全部生活费。 包括发给本单位下岗职工的生活费。

105 第五部分: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详细名称
指由于调查单位客观原因,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需要填写实际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和详细名称。不能填写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106 (五)补充资料 1、由其他法人单位发放工资的 ——填写发工资单位的代码、单位全称 第49项指标填工资发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位,不填“-”,英文字母“X”要大写) 第50项指标填工资发放单位详细名称

107 2、除以上情况,调查单位仍无法填报数据时(空表单位)
在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处填九个1 在单位详细名称处填写不能填报的简要原因

108 第三部分 平台审核关系

109 平台审核关系 按错误类型分 符号 含义 没有审核 准强制性错误(B) 没有错误 核实性错误(C) 强制性错误(A) 可忽略性错误(D) —
准强制性错误(B) 没有错误 核实性错误(C) × 强制性错误(A) 可忽略性错误(D) 联系上级统计机构开锁 并填写澄清说明后上报 企业直接填写澄清说明后上报 必须修改, 方可上报

110 第四部分 报表单位易错指标分析

111 一、计量单位看错 计量单位 从业人员、不在岗职工人数——(人) 工资总额、生活费——(千元)(经常出错) 平均工资——(元)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112 二、错误说明 要求:简洁、明了,能够说明数据变动的主要原因。 举例:如出现经核实数据无误或情况确实如此等不能说明问题原因的说明一律返回修改。

113 三、平均人数计算 很多企业统计人员直接拿期末人数当平均人数导致平均工资变动过大,或者计算方法不错。

114 四、工资总额填报错误 漏报了工资总额统计应包括的项目 工资表中未体现的奖金,过节费 发放的各项补贴、交通补贴、房租补贴、伙食补贴
直接为员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金个人缴纳部分 实报实销的手机费

115 五、工资总额填报错误 多报了工资总额统计不应包括的项目 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 工资表中的独生子女费、防暑降温费、取暖补贴

116 五、工资总额填报错误 未按“何时发何时统”的计算原则统计 未包括本年度内发放的上一年的奖金 包括的本年应发而实际没有发放的钱
未包括在本年度发放的个别月份的劳动报酬

117 五、工资总额填报错误 混淆“统计”与“会计”的问题 直接用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本年累计借方数填报
未包括“应付工资”外其他科目中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部分

118 报表时间 表号 开网时间 企业填报截止时间 102-1 2016年1月20日0时 2016年3月10日24时前 202-1
1季度:3月27日0时 4月7日12时前 2季度:6月27日0时 7月6日12时前 3季度:9月27日0时 10月10日12时前 BJ102-3,2014年截止时间为1月20日17时,102-1,2014年截止时间为2月28日24时,相应的定报截止时间,1季度4月8日18时,2季度7月5日18时,3季度10月13日18时 118

119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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