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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99-2#1043金融市場 第六專題:存託憑證(DR)市場 指導老師:張輝鑫 老師 2011/04/05 參考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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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朝陽科技大學99-2#1043金融市場 第六專題:存託憑證(DR)市場 指導老師:張輝鑫 老師 2011/04/05 參考書籍:
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李顯儀 著 第二版 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三版 吳壽山審訂 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三版 劉玉珍 李志宏 周賓凰 合著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 林玖龍 著 指導老師:張輝鑫 老師 組長:財二A 林抒蓉 組員:財二A 郭羽蓉    財二A 李亦菁    財二A 楊雅婷    財二A 呂亞潔    財二A 林雪薇 2011/04/05

2 目錄 壹、存託憑證概論.......... P.4 貳、存託憑證的種類......... P.22
附錄

3 壹、存託憑證概論

4 壹、存託憑證概論 一、存託憑證之定義 二、存託憑證之特性 三、存託憑證之效益

5 壹、存託憑證概論 存託憑證之發展起源: 存託憑證創始至今已有70多年歷史,第一個存託憑證於1927年由Guaranty Trust Company 所創(即Morgan Guaranty Trust Company of New York的前身)。當時美國投資人對投資英國股票很感興趣,但是因為兩個國家的股票交易制度不同,且英國政府不允許英國的股票離開英國,為了滿足美國投資人的需求, Guaranty Trust Company於是創造出了第一個存託憑證。由於是在美國資本市場發行,因此稱為美國存託憑證(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ADR),為一個非公司參與型的存託憑證。

6 壹、存託憑證概論    美國存托憑證首先由美國金融業巨子JP-摩根創建。1927年美國投資者看好英國百貨業公司塞爾弗裏奇公司的股票,由於地域的關係,這些美國投資者要投資該股票很不方便。當時的JP-摩根就設立了一種美國存托憑證(ADR),使持有塞爾弗裏奇公司股票的投資者可以把塞爾弗裏奇公司股票交給摩根指定的在美國與英國都有分支機構的一家銀行,再由這家銀行發給各投資者美國存托憑證。 資料來源: < >

7 一 、存託憑證之定義 (一)存託憑證介紹 (二)存託銀行 (三)存託契約 (四)保管銀行 (五)保管契約 (六)外國股票保管機構與國內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訂定之保管契約,應記載下列事項

8 壹、存託憑證概論 一、存託憑證之定義 (一)存託憑證介紹
存託憑證(Depositary Receipts, DR)是指標的股發行公司提供一定數額的股票存寄於該發行公司所在地的保管機構(銀行),而後委託外國的一家存託銀行代為發行表彰該公司股份權利憑證,使其股票能在國外流通發行,以供證券市場上買賣。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P.529

9 壹、存託憑證概論 一、存託憑證之定義 (二)存託銀行:指在國內經有關主管機關 許可得辦理臺灣存託憑證業務之金融機 構;或指在海外依發行地國之證券有關 法令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機構。 Ex:元大商業銀行,擔任巨騰國際控股有 限公司及僑威集團有限公司,發行臺灣 存託憑證之存託機構。 資料來源:<

10 壹、存託憑證概論 一、存託憑證之定義 (三)存託契約:台灣存託憑證上市契約之介紹:標的股發行公司 (以下簡稱發行公司)暨受其委託之存託機構(以下簡稱存託機構)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為其奉准公開發行之台灣存託憑證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依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規定,按證券交易所台灣存託憑證上市契約準則所定事項,經雙方同意訂立契約,茲將雙方應行遵守之事項開列條文。 資料來源:證券暨期貨法令查詢系統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契約 (民國95年05月03日修正) < >

11 壹、存託憑證概論 一、存託憑證之定義 (四)保管銀行: 指與存託機構訂立保管契約或其他文件,保管存託憑證所表彰有價證券之金融機構;或指保管外國發行人所發行股票之機構。 資料來源:<

12 壹、存託憑證概論 一、存託憑證之定義 EX: 兆豐商銀不但在企金外匯業務上領先同業,在信託業務方面也高居全國前三名,大幅領先同業,尤其是在擔任台灣存託憑證之存託銀行業務方面,兆豐商銀更為業界之先鋒。目前掛牌的11檔TDR當中,兆豐商銀即包辦中國旺旺、康師傅、東亞科技、美德醫療、萬宇科技、新焦點及陽光能源等7檔TDR的存託銀行,代表香港、新加坡、南非及泰國等國之上市公司在台灣發行TDR,是目前市場上存託經驗最豐富的銀行。 資料來源:<

13 壹、存託憑證概論 一、存託憑證之定義 (五)保管契約:應指存託機構就存託財產之保管與保管機構所簽訂之保管契約。
資料來源:< > P41頁

14 壹、存託憑證概論 一、存託憑證之定義 (六)外國股票保管機構與國內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訂定之保管契約,應記載 下列事項:
下列事項:     1.當事人之名稱、國籍、主營業所所在地。 2.所保管之有價證券名稱、種類及數量。 3.有價證券保管及領出之處理程序。 4.契約解除及變更之處理方式。     5.所保管之有價證券毀損或滅失之處理方式。 6.保管機構於收受所保管之有價證券後,應通知國內證券集中      保管事業及國內代辦股務機構。 7.保管契約所適用之準據法。 8.保管契約訴訟管轄法院;如有仲裁之約定者,其約定之內容。 9.其他重要約定或本會規定應記載之事項。 資料來源:< >第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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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壹、存託憑證概論 二、存託憑證之特性 (一)發行價格依市場需求,多採折價發行。 (二)老股發行的DR無閉鎖期,可隨時轉換。
(三)轉換期間一般為五個工作天。 (四)套利操作:當DR市價換算成新台幣後 低於普通股市價時,投資人可以同時 買入DR並放空現股,以鎖定利差。 資料來源:元大投顧 海外交易專欄 作者:林志興 < >

17 壹、存託憑證概論 二、存託憑證之特性 (五)、存託憑證與股票、海外共同基金之差異:(1/2)
存託憑證與股票一樣,都證明投資人握 有企業股權的受益憑證,兩者的差異在於海外存託憑證係為方便外國人持有本國企業股票而直接到海外市場發行的憑證。    每一存託憑證表彰的是投資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而海外共同基金係投資多種有價證券的組合。存託憑證可在證券市場公開上市買賣,而海外共同基金則不能。    資料來源: <

18 壹、存託憑證概論 二、存託憑證之特性 (五)、存託憑證與股票、海外共同基金之差異:(2/2) 另外,依現行國內法規,還未完全開放外國 人及 自然人投資台股,也限制外人投資台股 重, 對於部分無法進入台股市場的海外投資 人,購買存託憑證,亦形同投資國內上市公 司。而存託憑證的發行公司通常亦需依據海 外當地交易習慣,規劃特殊合約規格以吸引 當地交易人。 資料來源: <http//intra.yuanta.com.tw/pagesreport/ycmc/invest- month/%E6%B5%B7%E4%BA%A4%E7%B0%A1%E8%BF%B0.pdf>

19 壹、存託憑證概論 三、存託憑證之效益:(1/2) 1、買進DR總成本 = DR買價*DR單位*(交割日)匯率
2、放空股票總成本 = 現股股價*放空股票股數*融券比率(90%)+融券稅費 【註】融券稅費 = 現股股價*股數*(證券商手續費+證交稅+融券手續費) 保證金=標的股價*融券股數*融券比率(90%) 擔保價款=標的股價*融券股數-融券稅費 3、轉換費用=DR買價*GDR單位數*轉換費率*(轉換完成日)匯率 買進DR套利總成本 = 買進DR總成本+轉換費用

20 壹、存託憑證概論 三、存託憑證之效益:(1/2) 4.利息收入 = 現股股價*股數*(1+融券比率)*融券利息*承作天數/年
【註:承作天數 = (還券日-交割日)/365】 5.套利收益 = 融券保證金+融券擔保價款+融券利息淨收入-放空股票總成本-買進DR總成本 6.報酬率 = 套利淨收益+(買進DR總成本-放空股票總成本)  年報酬率 = 報酬率*365/承作天數 資料來源:<http//intra.yuanta.com.tw/pagesreport/ycmc/investmonth/%E6%B5%B7%E4%BA%A4%E7%B0%A1%E8%BF%B0.pdf>

21 貳、存託憑證的種類

22 貳、存託憑證的種類 一、依發行地區分類 二、依標的股發行公司有無參與分類

23 一、依發行地區分類 (一)境內 (二)海外

24 貳、存託憑證的種類 一、依發行地區分類 (一) 境內: 臺灣存託憑證(Taiwan Depositary
Receipts , 簡稱TDR):   外國公司受委託之存託銀行在中華民國境內所 發行存放於保管機構之外國發行人有證券之存 託憑證。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P.531

25 貳、存託憑證的種類 一、依發行地區分類 (二) 海外:(1/2) 1.美國存託憑證(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 ,簡稱ADR): 在美國發行(或掛牌)的存託憑證 2.歐洲存託憑證(European Depositary Receipts ,簡稱EDR): 是指在歐洲倫敦、盧森堡發行的存託憑證。 3.全球存託憑證(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簡 稱GDR):   泛指在上述兩個國際主要市場交易,或以全球為發 行對象並在兩個以上國家發行的存託憑證。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P.531

26 貳、存託憑證的種類 一、依發行地區分類 (二) 海外:(2/2) 4.歐元存託憑證(euro Depositary Receipts,
由於1999年1月4日起,歐元開始發行,隨之形成的歐元存託憑證係以歐元計價並於歐洲發行,以表彰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以外的外國公司之有價證券(多為股票),且以公開方式發行,並於歐體之巴黎交易所(Paris Bourse)上市。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P.531

27 貳、存託憑證的種類 一、依發行地區分類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P.548

28 不同美國參與型存託憑證的比較: 【註:】PORTAL:專為私募證券設計一套電腦交易系統,透過此系統而使交易更具流動性
Level I Level II Level III RADRs(私募) 上市情形 未上市 在美國主要交易所上市 發行新股及在美國主要交易所上市 私下向合格的機構投資人募集資金 交易地點 OTC ‘Pink Sheet’ NYSE、AMEX或NASDAQ 利用PORTAL所提供的私下募集市場交易 SEC(美國證會) 註冊登記 向SEC申報 初次公開發行向SEC申報 GAAP的要求 本土市場會計標準 只須在部分財務資訊上遵照GAAP 必須完全遵照GAAAP 申請所需時間 10週 14週 16天 所需費用 少於$25,000 美元 $200,000~ $700,000 $500,000~ $25,000~ $50,000 【註:】PORTAL:專為私募證券設計一套電腦交易系統,透過此系統而使交易更具流動性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P.554

29 二、依標的股發行公司有無參與 (一)公司參與型存託憑證 (二)非公司參與型存託憑證

30 貳、存託憑證的種類 二、依標的股發行公司有無參與 (一)公司參與型存託憑證:(1/2)
是指標的股發行公司主動尋找存託銀行合作,由該發行公司與存託銀行簽訂存託契約,不管是以增資的形式或是以股東原本持有的股票為標的,約定由存託銀行協助發行存託憑證,而標的股發行公司承諾定期提供相關財務及業務資訊予存託銀行,並負擔發行存託憑證所需一切費用。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P.533

31 貳、存託憑證的種類 二、依標的股發行公司有無參與 (一)公司參與型存託憑證:(2/2) 而後標的股發行公司之發行人將有
價證券存入保管銀行再由保管銀行 通知存託銀行發行存託憑證。由於 存託機構與標的股發行公司間訂有 契約,且發行公司所能供的訊息較 多,因此,參與型的存託憑證可在 國際間主要的交易所掛牌。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P.533

32 貳、存託憑證的種類 二、依標的股發行公司有無參與

33 貳、存託憑證的種類 二、依標的股發行公司有無參與 參與型存託憑證之法律關係: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P.536

34 貳、存託憑證的種類 二、依標的股發行公司有無參與 (二)非公司參與型存託憑證:
係指存託憑證的發行過程當中,原標的股發行公司完全不介入,也不涉及資金的增減,完全由投資銀行或證券商將其由境外所購得之外國有價證券存入保管銀行,該投資銀行或證券商乃委託存託銀行發行存託憑證,原該發行公司只需提出無異議之文件,故此種存託憑證之發行對公司資金並無幫助,而存託憑證發行費用由投資人與存託銀行共同負擔。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P.534

35 貳、存託憑證的種類 二、依標的股發行公司有無參與

36 貳、存託憑證的種類 二、依標的股發行公司有無參與 非參與型存託憑證之法律關係: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P.535

37 參與型存託憑證與非參與型存託憑證之比較:
是否需徵求原公司同意 必須 不須,但須讓標的股發行公司知悉 向SEC註冊之申報手續 由原股東的發行公司提出申請 由委託機構個別提出申請 申報書表 書表項目附件較為繁瑣 書表項目附件較為簡要 契約關係 有關存託憑證發行之存託契約雙方當事人為原標的股發行公司及存託機構。 保管契約雙方當事人為受託機構及保管機構。 存託機構與保管機構就原股票之保管及交付締結保管契約、原標的股發行公司非契約之當事人。 有關存託憑證之發行費用 每次存託憑證之發行與解約手續費由持有人負擔。與存託機構及保管機構有關之費用由原標的股發行公司負擔。 有關存託憑證發行之所有費用概由存託憑證之持有者負擔,原標的股發行公司不負擔任何費用。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P.535

38 參與型存託憑證與非參與型存託憑證之比較:
有償增資新股認購權之處理 新股認購權可單獨轉讓或行使。 新股購權必須全部轉讓,不可單獨行使。 表決權之行使 股東會之召集通知需先譯成當地文字,並寄發存託憑持有者,並可對表決權之行使進行勸誘 由存託銀行代為行使,但不得進行勸誘。 對股東提供報告及通知 所有應寄予股東之資料 ,如開會通知、營業報告書及年度報告等,均需譯成當地文字。股票發行公司有將公開資料寄發予存託機構之義務 營業報告書(不強制需譯成當地文字)需交付存託機構及保管機構。而對原股票發行公司之通知及報告中涉及存託憑證持有人之權益,存託機構需判斷是否需譯成當地有字通知保管機構。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P.535

39 參與型存託憑證與非參與型存託憑證之比較:
資訊揭露程度 完全對投資人公開資訊 外國的證管會對其公開資訊的要求較少。 存託銀行數 由單一存託銀行發行 可由任何銀行發行 對股東人數的影響 可以提高 沒有影響 對原公司之功能 可募集資金 不能募集資金 資料來源::<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李顯儀 著 第二版 >

40 參、存託憑證發行市場

41 參、存託憑證發行市場 一、上市前準備工作、標準 二、審查及申請流程 三、存託憑證之發行與費用 四、發行存託憑證的好、壞處

42 一、上市前準備工作、標準 (一)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前工作 (二)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前標準

43 參、存託憑證發行市場 一、上市前準備工作、標準 (一)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前工作 1.預先了解原上市地相關規定。
2.洽承銷商、會計師、存託憑證機構 等專業機構。 3.洽專業機構協助備妥申請文件。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44 參、存託憑證發行市場 一、上市前準備工作、標準 (二)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前標準:(1/4)
1.上市台灣存託憑證單位:2000萬個單位以上或市值不低於新台幣3億元者。 2.外國發行人依據所屬國法律發行之記名股票或表彰其股票之有價證券已在主管機關核定之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市場之一上市滿六個月者。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45 參、存託憑證發行市場 一、上市前準備工作、標準 (二)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前標準:(2/4) 3.股東權益:申請上市時,其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最近
財務報告所顯示之股東權益折合新台幣10億元以上者。 4.獲利能力: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稅前純益為正數,且均 無累積虧損,並符下列條件之ㄧ者: (1)稅前純益決算股東權益比率,最近1年度 均達6% 以上者。 (2)稅前純益決算之股東權益比率,最近2年度均達3% 以上,或平均達3%以上,且最近1年度之獲利能力 較前1年度為佳者。 (3)稅前純益最近兩年度均達新台幣4億元以上者。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46 參、存託憑證發行市場 一、上市前準備工作、標準 (二)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前標準:(3/4)
5.股權分散:上市時,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不得少於1000人,其中持有1000個單位至五萬個單位之臺灣存托憑證持有人,其所持單位合計佔發行單位總數20%以上或滿1000萬個單位;並該台灣存託憑證表彰之記名股票,其全體記名股東人數在2000人以上,且公司內部人以外之大眾持股比率不低於發行股份總額25%。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47 參、存託憑證發行市場 一、上市前準備工作、標準 (二)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前標準:(4/4) 6.臺灣存託憑證所表彰股票之轉讓不限制。
7.臺灣存託憑證所表彰股票之權利義務應與其他同次發行之同種類股票相同。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48 參、存託憑證發行市場 一、上市前準備工作、標準 經濟日報 日期:民國100年3月24日星期四

49 參、存託憑證發行市場 二、審查及申請流程 (一)填具臺灣存託憑證上市申請書 (二)本公司進行書面審查 (三)送請中央銀行審查
(四)上市契約經本公司報請主管機關 核准 (五)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 (六)辦理募集發行 (七)檢送股權分散表洽上市掛牌 (八)上市掛牌日掛牌典禮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50 三、存託憑證之發行與費用 (一)申請上市相關成本費用 (二)上市後相關成本費用

51 參、存託憑證發行市場 三、存託憑證之發行與費用 (一)申請上市相關成本費用
承銷商輔導、承銷費用及會計師費用不計,發行人須於申請上市時向本公司繳納上市審查費。應向本公司一次繳足上市審查費新台幣三十萬元整。但申請因增資而增發,或經兌回後在原發行額度內再發行與已上市臺灣存託憑證權利義務相同之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得免繳審查費。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52 參、存託憑證發行市場 三、存託憑證之發行與費用 (二)上市後相關成本費用 發行人每年應向本公司繳納上市 費,依有價證券上市費費率表所
訂標準按上市有價證券單位數分 級距計收,每年度總計上市費最 高額為四十五萬元,最低額為五 萬元。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53 四、發行存託憑證的好與壞處 (一)存託憑證發行好處 (二)存託憑證發行壞處

54 參、存託憑證發行市場 四、發行存託憑證的好與壞處 (一)存託憑證發行好處:(1/3)
1.對發行公司而言,發行存託憑證可以增加海外籌資管道,分散資金來源,降低資金成本,引進外國資金,增強公司營運體質。 2.對發行公司而言,臺灣存託憑證所募得資金,不需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並可擴大其有價證券市場,有助於增加其有價證券之流動性。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55 參、存託憑證發行市場 四、發行存託憑證的好與壞處 (一)存託憑證發行好處:(2/3)
3.對投資人而言,交易價格及費用的計算均以本國貨幣為之,免除匯兌損失。 4.對投資者而言,直接投資外國有價證券,往往會面臨時差、語言、交易制度等諸多障礙,固購買存託憑證,相當於購買其國內有價證券,並依照當地之交易程序及制度,可保障交易安全及便利交易。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56 參、存託憑證發行市場 四、發行存託憑證的好與壞處 (一)存託憑證好處:(3/3)
5.投資人而言,購買存託憑證較直接投資外國之有價證券成本低,且時效快。存託憑證之股利及過戶等股務作業,可由存托機構及保管機構代辦,替投資人省去許多困擾。 6.對投資人而言,買賣方式簡便,均比照臺灣股票方式辦理,不增加額外投資負擔。亦享有存託憑證表彰原股之股息,紅利分派、及其他股東權益。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57 參、存託憑證發行市場 四、發行存託憑證的好與壞處 (二)存託憑證發行壞處:(1/2) 1.相對於國內發行新股而言,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的相關承銷手續費 用較高,增加發行成本,且由海 外存託憑證的發行日到繳款日需 要一段時間,這段期間的匯率風 險將由發行公司自行承擔。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58 參、存託憑證發行市場 四、發行存託憑證的好與壞處 (二)存託憑證發行壞處:(2/2) 2.對投資人而言,由於存託憑證的
市場小於普通股市場,對於投資 人而言,購存託憑證的流動性較 差。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59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60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一、存託憑證的普通買進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三、存託憑證的套利 四、臺灣存託憑證(TDR)兌回及出售申請注意事項

61 一、存託憑證的普通買進 (一)資訊揭露 (二)交易單位 (三)買賣價格 (四)其他規定 (五)海外存託憑證之交易 (六)應用的公式

62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一、存託憑證的普通買進(1/7) (一)資訊揭露
  存託憑證應依時限,將下列有關價格、價值之資料,統一按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前一營業日收盤價,換算為新台幣金額後,向交易所申報之: 1.存託憑證所表彰之股票,其所屬國交易市場每日收盤價格,應於開市半小時前,送達交易所。 2.存託憑證所表彰之股票,其權利分派內容,應於外 國發行人決定之日起12日內,送達交易所。但依外國發行人所屬國法令規定短於12日時,適用期較短之規定。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63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一、存託憑證的普通買進(2/7) 位,或其整(倍)數,並以1000單位為一交 易單位。其不足一交易單位者適用交易所
(二)交易單位 存託憑證申報買賣之數量,應為一交易單 位,或其整(倍)數,並以1000單位為一交 易單位。其不足一交易單位者適用交易所 零股交易作業辦法有關規定。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64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一、存託憑證的普通買進(3/7) (三)買賣價格
存託憑證買賣申報價格,以一存託憑證單位為準。存託憑證買賣申報價格之升降單位,準用上市股票升降單位有關規定。存託憑證上市後,其每日升降幅度準用上市股票之有關規定辦理。 存託憑證買賣申報價格之揭示準用上市股票有關規定辦理。存託憑證買賣限為限價委託。存託憑證之買賣採電腦自動交易,其買賣申報,限當市有效。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65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一、存託憑證的普通買進(4/7) (四)其他規定 存託憑證除息除權等有關事項準用交易所營業細則規定辦理。
證券商受託買賣存託憑證,向委託人收取手續費費率(千分之1.425),以及交易所向證券商收取之經手費,準用上市股票有關規定。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66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一、存託憑證的普通買進(5/7)
由以上規定可知,台灣存託憑證交易方式與集中市場的股票交易方式大同小異,基本單位為1000單位,交易貨幣為新台幣,交易時間、除權息交易、漲跌幅限制、競價方式與手續費等均與集中市場的現股交易相同。不同之處是只能採限價委託、證券交易稅為千分之三。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67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一、存託憑證的普通買進(6/7) (五)海外存託憑證之交易
存託憑證之交易、交割依照掛牌地之制度進行。國內投資人除了須具有海外帳戶之外,因受限於國內企業所發行之存託憑證的市場流動性,投資人的每筆投資金額必須超過20萬美元,或是每筆的最低交易股數必須維持在3500股以上,外資券商才會受理投資人的申購。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68 舉例(普通買進/普通賣出) 交易別 Case I 普通買進 普通賣出 成交日 2011/2/24 2011/3/9 證券名 9103美德醫
股數(股) 10,000 單價 4.91 4.75 成交金額 $ 49,100 $ 47,500 證券商手續費 (小數以下全捨) $ $ 證券交易稅 (四捨五入) - $ 交割(起息)日 2011/3/1 2011/3/11 計息天數 10 券商應收金額 $ 49,169 券商應付金額 $ 47,291 投資毛損益 (1600) 投資淨損益 (1879) 期間報酬率(%) -3.82% 毛投資報酬率(%) % 年化淨報酬率(%) % 稅費侵蝕(%) 20.68% 融資比例 60% 融資利率 5.60% 融券比例 90% 融券利率 0.25% 融券手續費率 0.08%

69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一、存託憑證的普通買進(7/7) (六)應用的公式: 成交金額=單價×股數 證券商手續費=成交金額×證券商手續費率
證券交易稅=成交金額×證交稅稅率 券商應收金額=成交金額+證券商手續費 券商應付金額=成交金額-證券商手續費-證券交易稅 投資毛損益=賣出成交金額-買進成交金額 投資淨損益=券商應付金額-券商應收金額 期間報酬率=投資淨損益÷券商應收金額 毛投資報酬率= 年化淨報酬率= 資料來源:張輝鑫老師

70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一)信用交易 (二)TDR取得信用交易的標準 (三)TDR取消信用交易的標準 (四)信用交易開戶條件 (五)其他規定 (六)融資融券的優缺點 (七)融資融券的期限 (八)融資利率及融資手續費 (九)信用交易擔保維持率

71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一)信用交易:(1/3)
又稱為融資融券交易,也稱為保證金交易。也就是證券投資人提出某一成數的保證金,從事借款買進存託憑證或借出存託憑證先行賣出,俟存託憑證漲多後賣出或深跌後回補,以獲取差價的利益方式。 資料來源:投資理財叢書003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作者:林玖龍 著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八月修訂再版一刷 出版社:長海出版社

72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一)信用交易:(2/3) 1.融資:
所謂融資是指投資人想多買一些存 託憑證時,由於手中資金不足,因而 向證券金融公司或證券商申請融資, 以達到多買存託憑證的目的。 資料來源:投資理財叢書003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作者:林玖龍 著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八月修訂再版一刷 出版社:長海出版社

73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2.融券:(3/3) 所謂融券是指投資人欲賣出存託憑證(自己認為存託憑證漲幅不大,不久應會跌,因此先借存託憑證來賣,等日後存託憑證下跌後才買進還回存託憑證)時,由於手中沒有存託憑或不足,因而向證券金融公司或證券商申請融券借出存託憑證,以達到存託憑證賣出的目的。 資料來源:投資理財叢書003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作者:林玖龍 著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八月修訂再版一刷 出版社:長海出版社

74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因此,融資融券即所謂信用交易,對想買進存託憑證資金不足或想賣出存託憑證目前手中缺乏存託憑證的投資人給予融通的一種制度,稱為信用交易制度。 資料來源:投資理財叢書003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作者:林玖龍 著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八月修訂再版一刷 出版社:長海出版社

75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二)TDR取得信用交易的標準為:
臺灣存託憑證上市滿六個月,該外國發行人依所屬國法令所編製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最近期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顯示無累積虧損,且上市單位數為六千萬個單位以上者,由證券交易所公告得為融資融券交易有價證券,並按月彙報主管機關。 註:證交所公告99年5月17日起得為融資融券交易。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76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三)TDR取消信用交易的標準為: 1.TDR終止上市、表彰外國有價證券一所屬
國法令編制,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最近期 年度合併財報或半年度合併財報有累積虧 損。 2.TDR上市單位經兌回後不足6000萬個單位 3.有鉅額違約情勢且融資或融券餘額達一定 比率等: (1)、股價波動過度劇烈。 (2)、股權過度集中。 (3)、成交量過度異常。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77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四)信用交易開戶條件: 1.年滿20歲,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 或依法律組織登記之法人
2.在證券經紀商處已開立受託買賣上市上 櫃股票普通帳戶已達三個月以上時 資料來源:投資理財叢書003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作者:林玖龍 著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八月修訂再版一刷 出版社:長海出版社

78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3.最近一年之年所得與各種財產合計達所申請融資額度的30%。其所提供之財產以下列為限:
(1)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持有之不動 產所有權狀影本或繳稅稅單 (2)最近一個月之金融機構存款證明 (3)持有三個月以上之有價證券之證明 (4)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成交十筆(含)以上交 易紀錄,累積成交金額達申請融資額度的 50%,其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未滿一年亦同。 資料來源:投資理財叢書003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作者:林玖龍 著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八月修訂再版一刷 出版社:長海出版社

79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五)其他規定:(1/2) 1.證券商受理客戶開立信用帳戶,已依
客戶開立一信用戶為限,即一客戶不 得在同家證券公司開立多戶信用帳戶。 2.信用戶開戶條件由證券交易所擬定, 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資料來源:投資理財叢書003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作者:林玖龍 著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八月修訂再版一刷 出版社:長海出版社

80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五)其他規定:(2/2) 3.委託人向證券金融事業公司或證券商開立信用帳戶
3.委託人向證券金融事業公司或證券商開立信用帳戶    時,應訂之契約,載明有關融資融券的權利義務事項。 4.開戶若為法人:則依中華民國法律組織登記,由被授   權人檢具授權書,被授權人與代表人身分證正本,法    人印鑑證明及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正本。並提供:  (1)不動產所有權狀影本或繳稅單   (2)最近一個月之金融機構存款證明或持有三個月      以上有價證券之證明 資料來源:投資理財叢書003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作者:林玖龍 著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八月修訂再版一刷 出版社:長海出版社

81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六)融資融券的優缺點: 比較項目 證券市場 證券投資人 優點 穩定市場交易、擴大市場深度。
調整供需,追求公平的市場交易價格。 活絡交易繁榮股市。 藉信用交易之槓桿作用,多獲取更大利潤的慾望。 活潑交易、創造供需雙方空間。 缺點 易造成違約交割及人頭炒作等不法情形。 不利於小額投資人之公平操作環境。 容易造成巨額損失之風險 有助漲助跌之現象。 破壞資金市場,實質產業之供需。 資料來源:投資理財叢書003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作者:林玖龍 著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八月修訂再版一刷 出版社:長海出版社

82 融資融券的限額 http://www.yuantafinance.com.tw/business/b_01_03.htm 元大證金
單位:萬元 額度級數 整戶 單一個股融資承作上限 單一個股融券 承作上限 融資額度 融券額度 上市 上櫃 B 50 A 100 1 250 2 500 3 1000 750 4 1500 5 2000 6 2500 7 3000 8 6000 4000 元大證金

83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七)融資融券的期限:(1/2) 1.融資與融券的期限均為半年;目前主管機關規定得是客戶信用狀況,准於客戶申請展延期限六個月,並以二次為限。 資料來源:投資理財叢書003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作者:林玖龍 著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八月修訂再版一刷 出版社:長海出版社

84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七)融資融券的期限:(2/2) 2.期限以對月對日之交割日為準;
例如委託人於91年3月4日融資買進,3月6日為交割日(此為融資起息日),半年期限,則於91年9月6日到期,因此委託人必須於9月5日前在市場融資賣出,才不會逾期;融券到期日之算法亦同。但遇上市、上櫃公司停止過戶,除臨時股東會即停止過戶之原因不影響行使股東權者外,融券則須提前償還。 資料來源:投資理財叢書003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作者:林玖龍 著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八月修訂再版一刷 出版社:長海出版社

85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八)融資利率及融資手續費:(1/2) 由證券商自行決定,並報請證期會備查。
融資比率及融券保證金成數係依據證券交 易法及主管機關規定: 1.上市有價證券最高融資比率目前為 60%,最低融券保證金成數為90%。 元大證金

86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2.上櫃股票最低融資比率目前為百分之50%,最低融券保證金成數為90%
(八)融資利率及融資手續費:(2/2) 2.上櫃股票最低融資比率目前為百分之50%,最低融券保證金成數為90% 3.各證券金融公司及各自辦證券商得於上述規定下,是客戶之信用狀況及有價證之風險程度,自行訂定融資比率及融券保證金成數。 【註】 管理證券與期貨的主管機關事證期局,融資融券信用交易資格的審核機構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元大證金

87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九)整戶信用交易擔保維持率: 1.意義: (1/2)
投資人融資買進股票,若股票大跌,融資戶無法償還,授信貸款機構(及證券商或證券金融公司)雖有融資自備款可供抵押,但風險仍大;反之投資人利用融券賣出股票,若該股票持續上漲,則融券回補股票風險也隨之增高,授信機構雖也有融券戶的保證金緩衝,但風險也隨其增加。 資料來源:投資理財叢書003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作者:林玖龍 著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八月修訂再版一刷 出版社:長海出版社

88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1.意義: (2/2)
因此為保障授信金融機構權益,規定融資買進或融券賣出股票時應維持整戶的擔保維持率不得低於120%以下。 即客戶開立信用交易戶可全數用融資買進或全數用融券賣出,或二者兼作;也可融資買進各種股票或融券放空多種有價證券,也可二種同時買進各種融資或賣出各種融券有價証券,而以全部同一帳戶統計計算,故稱為整戶信用交易擔保維持率。 資料來源:投資理財叢書003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作者:林玖龍 著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八月修訂再版一刷 出版社:長海出版社

89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2.公式計算: 整戶擔保維持率= 3.補繳差額之計算:
融資應補繳差額=原融資金額-追繳當日可融資金額 融券應補繳差額=追繳當日融券擔保價款及保證金- 原融券擔保價款及保證金 資料來源:投資理財叢書003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作者:林玖龍 著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八月修訂再版一刷 出版社:長海出版社

90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假除權 假除權是指信用交易融資戶,如果其融資買進的股票權值(即股票股利)較大,當融資擔保品的維持率低於120%時,證券金融公司或辦理融資融券之證券商,就會依照規定,在除權交易日的前六個營業日起,連續六天以每天收盤價,估算該股票之除權參考價,並扣除其權值,要求融資戶補足差額,其目的在於使融資戶擔保品的維持率,在除權後仍保持高於120%。當融資戶收到補保證金通知單時,有兩種選擇,其一為補足保證金差額,其二為是棄權賣出,不參與股票除權。 資料來源: 元大證金

91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例如: 某客戶以每股40元融資買進A股10,000股,融資比率60%,融資金額為24萬元。 40元×10,000股×60%=240,000元 A股票除權前六日收盤價為34元,配發現金股利6.5元,經扣除權值後餘27.5元。假除權後之擔保維持率,將使擔保維持率降低至115%: 27.5元×10,000股=275,000元 275,000÷240,000×100%=115% 當A股票經假除權後,使得整戶擔保維持率降低至120%以下時,本公司即通知客戶補繳差額。 資料來源: 元大證金

92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4.融資融券使用時機:
(1)融資使用時機以股票市場由空頭市場轉入多頭市場,或股價由反彈點(低檔區)開始逐漸回升時適合使用,因股價穩定、風險性較小、獲利性較高,否則高檔融資買進,一有風吹草動,不僅獲利降低,借貸損失將更將慘重。 (2)融券使用時機以股票市場由多頭轉入空頭時期,或個別股價為高檔區時適用,為仍切忌有主力進出或小型股為融券對象,以免被軋空。 資料來源:投資理財叢書003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作者:林玖龍 著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八月修訂再版一刷 出版社:長海出版社

93 舉例(融資買進/融資賣出) 融資比例 60% 融資利率 5.60% 融券比例 90% 融券利率 0.25% 融券手續費率 0.08% 交易別
Case II 融資買進 融資賣出 成交日 2011/2/24 2011/3/9 證券名 9104萬宇科 股數(股) 10,000 單價 19.85 20.1 成交金額 $ ,500 $ 201,000 證券商手續費 (小數以下全捨) $ $ 證券交易稅 (四捨五入) - $ 交割(起息)日 2011/3/1 2011/3/11 計息天數 10 融資 融資金額 (取到仟元) $ ,000 $ 119,000 自備款 $ ,500 融資利息 (四捨五入) $ 融資維持率 166.81% 168.91% 券商應收金額 $ ,782 券商應付金額 $ 80,928 投資毛損益 $ 2,500 投資淨損益 1146 期間報酬率(%) 1.44% 毛投資報酬率(%) 114.37% 年化淨報酬率(%) 52.43% 稅費侵蝕(%) 61.94% 融資比例 60% 融資利率 5.60% 融券比例 90% 融券利率 0.25% 融券手續費率 0.08%

94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5.應用的公式:(1/4) 成交金額=單價×股數 證券商手續費=成交金額×證券商手續費率
證券交易稅=成交金額×證交稅稅率融資金額 融資利息=融資金額×( ×0.025) 融資維持率=    

95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5.應用的公式:(2/4) 券商應收金額 = 成交金額 + 證券商手續費
券商應付金額 =成交金額 - 證券商手續費 - 證券交易稅 投資毛損益 = 賣出成交金額 - 買進成交金額 投資淨損益 = 券商應付金額 - 券商應收金額 期間報酬率 = 投資淨損益 ÷ 券商應收金額 毛投資報酬率 = 年化淨報酬率 = 資料來源:張輝鑫老師

96 舉例(融券買進/融券賣出) 融資比例 60% 融資利率 5.60% 融券比例 90% 融券利率 0.25% 融券手續費率 0.08% 交易別
Case III 融券賣出 融券買回 成交日 2011/2/24 2011/3/9 證券名 9105泰金寶 股數(股) 10,000 單價 4.66 4.71 成交金額 $ 46,600 $ 47,100 證券商手續費 (小數以下全捨) $ $ 證券交易稅 (四捨五入) $ - 交割(起息)日 2011/3/1 2011/3/11 計息天數 10 融券 融券手續費 (小數以下全捨) $ 保證金 (取到佰元) $ 41,900 擔保品 $ 46,357 利息 (四捨五入) $ 融資比例 60% 融資利率 5.60% 融券比例 90% 融券利率 0.25% 融券手續費率 0.08%

97 舉例(融券買進/融券賣出) 融資比例 60% 融資利率 5.60% 融券比例 90% 融券利率 0.25% 融券手續費率 0.08% 交易別
Case III 融券賣出 融券買回 整戶擔保維持率 173.16% 174.15% 融資維持率 - 融券維持率 189.39% 187.38% 券商應收金額 $ ,900 券商應付金額 $ ,096 投資毛損益 500 投資淨損益 -$ 期間報酬率(%) -1.92% 毛投資報酬率(%) 43.56% 年化淨報酬率(%) -70.02% 稅費侵蝕(%) 113.58% 融資比例 60% 融資利率 5.60% 融券比例 90% 融券利率 0.25% 融券手續費率 0.08%

98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5.應用的公式:(3/4) 成交金額 = 單價 × 股數
證券商手續費 = 成交金額 × 證券商手續費率 證券交易稅 = 成交金額 × 證交稅稅率 融券手續費 = 成交金額 × 融券手續費率 保證金 = 成交金額 × 0.9 (融券保證金規定為9成,若沒有現金則可以交割,用投者持有之現股抵繳) 擔保品 = 成交金額 - 證券商手續費 - 證券商交易稅 - 融券手續費 資料來源:張輝鑫老師

99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二、存託憑證的信用交易 融券利息 = ( 保證金 + 擔保品 ) × × 融券利 率擔保品+保證金
融券利息 = ( 保證金 + 擔保品 ) × × 融券利 率擔保品+保證金 融券維持率 = 原融資擔保值/融券股市值 券商應收金額 = 成交金額 + 證券商手續費 券商應付金額 = 成交金額 - 證券商手續費 - 證券交易稅 投資毛損益 = 賣出成交金額 - 買進成交金額 投資淨損益 = 券商應付金額 - 券商應收金額 期間報酬率 = 投資淨損益 ÷ 券商應收金額 毛投資報酬率 = 年化淨報酬率 = 資料來源:張輝鑫老師

100 三、存託憑證的套利 (一)什麼是套利 (二)套利方式 (三)主要影響存託憑證價格之因素 (四)存託憑證之兌回 (五)存託憑證之再發行 (六)應用的公式

101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三、存託憑證的套利 (一)什麼是套利?
當兩種相類似的資產在不同市場間產生價格上差異,即產生套利。套利是藉由有一定價格關係存在的對應商品價格間,因價格無效率所產生的獲利交易機會。套利者的基本交易策略為同時進行買低賣高的交易。 資料來源:福邦綜合證券網站,< >

102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三、存託憑證的套利 (二)套利方式
存託憑證與原股之價格,經換匯調整後,兩者之間僅有一些價差,這些價差反應是相關的轉換成本,如果價差太大,就會產生了 套利的空間。 資料來源: 投資理財 套利Step-by-Step/ 黃逢徵著 2001年 五月財訊出版社 P.35

103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三、存託憑證的套利 (三)主要影響存託憑證價格之因素有: 1.國內該股票之市價 2.本國貨幣兌換發行地貨幣之匯率
3.國外對該股票或產業之偏好程度或本益比 4.發行地市場之供需及流動性等。 資料來源: 投資理財 套利Step-by-Step/ 黃逢徵著 2001年 五月財訊出版社 P.35

104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三、存託憑證的套利 (四)存託憑證之兌回:
是指存託憑證持有人欲賣出其所持有之存託憑證,做法有二:其可能直接於本國證券市場賣出存託憑證,或其認為於原股發行地出售,能有較佳的價格時,其會向存託銀行提出兌回。 資料來源:李雯華《美國存託憑證與相關變數之互動研究及其套利策略》淡江大學碩士論文,2001, 104

105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三、存託憑證的套利 存託憑證套利步驟(折價發行) 當GDR價格 < 標的股價格 1.出現價差 2.買進存託憑證
3.放空現股 4.申請兌回存託憑證 5.領到標的股後辦理現券償還 6.實現損益 資料來源::套利小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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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三、存託憑證的套利 應用的公式: 買進DR總成本=DR買價*DR單位*匯率
放空股票總成本=現股股價*股數*保證金+融券稅費保證金90% 融券稅費=現股股價*股數*(證券商手續費+證交稅+融券手續費) 轉換費用= DR買價* GDR單位數*轉換費率*匯率 買進DR套利總成本=買進DR總成本+轉換費用 利息收入=現股股價*股數* (1+保證金)*融券利息*承作天數/年 套利利益=融券保證金+融券擔保價款+融券利息淨收入-放空股票總成本-買進DR套利總成本 套利報酬率=套利淨收益+ ( 買進DR總成本+放空股票總成本 ) 年報酬率=套利報酬率*365/操作天數

109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三、存託憑證的套利 (五)存託憑證之再發行(Re-issue):
當存託憑證價格>標的股票價格,外資可以在海外對於存託憑證進行融券放空,在向國內股票市場反向買進價格較低的標的股票。 資料來源:李雯華《美國存託憑證與相關變數之互動研究及其套利策略》淡江大學碩士論文,2001, 109

110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三、存託憑證的套利 存託憑證套利步驟(溢價發行) 當GDR價格 > 標的股價格 1.出現價差 2.買進標的股
5.實現損益 資料來源::套利小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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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三、存託憑證的套利 (六)應用的公式: 買進DR總成本=DR買價*DR單位*匯率
放空股票總成本=現股股價*股數*保證金+融券稅費保證金90% 融券稅費=現股股價*股數*(證券商手續費+證交稅+融券手續費) 轉換費用= DR買價* GDR單位數*轉換費率*匯率 買進DR套利總成本=買進DR總成本+轉換費用 利息收入=現股股價*股數* (1+保證金)*融券利息*承作天數/年 套利利益=融券保證金+融券擔保價款+融券利息淨收入-放空股票總成本-買進DR套利總成本 套利報酬率=套利淨收益+ ( 買進DR總成本+放空股票總成本 ) 年報酬率=套利報酬率*365/操作天數

114 四、臺灣存託憑證(TDR)兌回及出售申請注意事項
(一)兌回存託財產注意事項 (二) 出售存託財產注意事項

115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四、臺灣存託憑證(TDR)兌回及出售申請 注意事項 (一)兌回存託財產注意事項(1/3)
1.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申請兌回存託財產之受理申請日期以文件備齊到達存託機構且存託機構收到應收取之註銷臺灣存託憑證手續費之日期為準。 2.兌回存託財產之風險及費用由臺灣存託憑證持 有人負擔。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請求兌回存託財產,應先支付存託機構註銷臺灣存託憑證手續費(每1,000單位臺灣存託憑證計收新台幣50元,每筆最低收費新台幣2,500元)。 參考來源:<大眾銀行

116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四、臺灣存託憑證(TDR)兌回及出售申請 注意事項 (一)兌回存託財產注意事項(2/3)
3.存託機構受理申請日期後十個營業日內國外保管機構將兌回之存託財產或其所有權之文件交付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指定之交付對象,或以帳簿劃撥方式將兌回之存託財產轉撥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指定之帳戶。 4.存託財產之兌回應受限於存託財產上市(櫃)地國相關規定與存託機構、國外保管機構或發行公司為遵守相關法律而認為必須設定之轉派限制或其他程序。 參考來源:<大眾銀行

117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四、臺灣存託憑證(TDR)兌回及出售申請 注意事項 (一)兌回存託財產注意事項(3/3)
5.發行公司股東名簿停止過戶期間或發行公司 通知存託機構依相關法律不得辦理發行公司股票轉讓登記時,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不得請求兌回存託財產。 6.非經存託機構同意,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兌回存託財產之請求不得撤回。 7.存託機構僅接受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數量為一單位之整倍數有關存託股份或存託財產兌回之請求。參考來源:<大眾銀行

118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四、臺灣存託憑證(TDR)兌回及出售申請 注意事項 (二) 出售存託財產注意事項(1/4)
1.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申請出售存託財產 之受理申請日以文件備齊到達存託機構 日期為準。 2.出售存託財產之風險及費用由臺灣存託 憑證持有人負擔。 3.存託機構出售存託財產所得價款兌換成 新台幣之匯率,以存託機構辦理結匯時 存託財產表彰幣別之牌告買入匯率為準。 參考來源:<大眾銀行

119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四、臺灣存託憑證(TDR)兌回及出售申請 注意事項 (二) 出售存託財產注意事項(2/4)
4.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收到出售存託財產 所得價款所需時間為按存託財產上市(或 上櫃)地國之交易規定下,於存託財產賣 出交割完成日起約5-7個營業日,惟實際 所需時間仍須視存託機構與國外保管機 構一般作業時間而定。存託機構不保證 存託財產之出售一定成交,亦不保證成 交之時間及價格。 參考來源:<大眾銀行

120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四、臺灣存託憑證(TDR)兌回及出售申請 注意事項 (二) 出售存託財產注意事項(3/4)
5.出售存託財產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國外證 券商手續費、稅捐、結匯手續費、註銷臺灣 存託憑證手續費(每1,000單位臺灣存託憑 證計收新台幣50元,每筆最低收費2,500 元)、國內匯費或限時掛號郵費。所有費用 皆由存託機構逕行自出售存託財產所得價款 中扣取支付。 參考來源:<大眾銀行

121 肆、存託憑證次級市場 四、臺灣存託憑證(TDR)兌回及出售申請 注意事項 (二) 出售存託財產注意事項(4/4)
6.存託機構依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為有必 要,或恐違反相關法律或任何政府機構之命令或存託契約規定時,得拒絕出售存託財產。 7.非經存託機構同意,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出售存託財產之請求不得撤回。 8.存託機構僅接受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數量為一單位之整倍數有關存託股份或存託財產出售之請求。 參考來源:<大眾銀行

122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一、臺灣存託證發行的現況 二、現況問題 三、未來發展

123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一、存託憑證發行的現況(1/3)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一、存託憑證發行的現況(1/3) 在金管會取消外國企業募資用於大陸投資限制,並新增香港證券交易所為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外國證券交易所後,許多臺商及外國企業基於我國證券市場本益比高且交易較活絡等原因,所以選擇我國發行臺灣存託憑證,此可由98年後新增家數12家中,原上市地為香港證券交易所即占10家可觀之。 參考來源:<證券期貨局 證券暨期貨月刊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六日出版

124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二、現況問題(2/3) 資訊不對稱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二、現況問題(2/3) 資訊不對稱 去年(2010/08/30)僑威控TDR因兩地掛牌資訊不對稱,在港暫停交易後,卻未同步在台揭露相關資訊,引發摸黑交易疑慮,證交所啟動盤中暫停交易機制,卻因資訊設備設定緣故,只要一暫停交易,該交易日就無法恢復交易。 參考來源:<非凡媒體網

125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二、現況問題(3/3) 掛牌企業知名度、財務透明度的影響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二、現況問題(3/3) 掛牌企業知名度、財務透明度的影響 TDR就像是兩面刃,如果掛牌都是知名、成長性高的企業,能吸引外資,對投資人來說,不用大老遠到國外開戶就買遍全球。只是單單「衝量」,如果掛牌企業知名度不高,財務透明度低,一掛牌股價飆高後都往下掉。康榮寶認為,最怕散戶受傷後,也不想玩了,TDR就變成死水一攤,這是所有人都不想見到的最壞劇本。 參考來源:<商業週刊

126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三、未來發展(1/4) (一)發行面 1.增加臺灣存託憑證發行管道之多元化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三、未來發展(1/4) (一)發行面 1.增加臺灣存託憑證發行管道之多元化 2.加強臺灣存託憑證再次發行之管理 3.改善臺灣存託憑證承銷制度 4.健全臺灣存託憑證退場機制 5.強化資訊揭露 6.加強國際監理合作 參考來源:<證券期貨局 證券暨期貨月刊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六日出版

127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三、未來發展(2/4) (二)交易面 1.加強價格異常警示,提醒投資人注意 2.加強信用交易之管理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三、未來發展(2/4) (二)交易面 1.加強價格異常警示,提醒投資人注意 2.加強信用交易之管理 參考來源:<證券期貨局 證券暨期貨月刊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六日出版

128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三、未來發展(3/4)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三、未來發展(3/4) 外國企業來臺發行臺灣存託憑證,除有助擴大我國資本市場規模,對資本市場國際化及金融商品多元化均有相當助益。98年以來在金管會陸續採行相關開放措施,及證交所、櫃買中心積極辦理海內外宣導活動下,已有多家企業來臺發行臺灣存託憑證,預期未來發行家數應將持續增加。 參考來源:<證券期貨局 證券暨期貨月刊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六日出版

129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三、未來發展(4/4)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三、未來發展(4/4) 隨著外國企業來臺發行臺灣存託憑證之家數持續增加,投資人權益保護益形重要,如何持續吸引海外優質企業來臺上市(櫃)或發行臺灣存託憑證,並強化外國企業上市審查與上市後相關監理機制,俾於發展我國資本市場及保護投資人間取得平衡點,將為金管會與相關單位持續努力之目標 參考來源:<證券期貨局 證券暨期貨月刊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六日出版

130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結論
伍、存託憑證市場的現況問題 及未來發展 結論 因為政府鼓勵外國公司來臺發行存託憑證,近年來在臺發行存託憑證逐漸增加。但是,以我們的觀點,散戶知道存託憑證的並不多。所以,政府應該積極推動存託憑證的普遍性,讓更多投資人知道存託憑證的操作方式及好處。

131 ENDING 感謝大家的聆聽

132 貢獻圖:

133 附錄、參考資料 參考書籍: 參考網址: 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李顯儀 著 第二版 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三版 吳壽山審訂
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三版 劉玉珍 李志宏 周賓凰 合著 股票融資融券操作學 林玖龍 著 參考網址: 台灣證券交易所 < > 公開市場觀測站: < >

134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契約條文內容: 第一條:發行公司依本契約初次申請上市之台灣存託憑證計有:
┌──┬───┬─────┬────┬─────┬──┐ │發行│發行單│發行單位金│發行總額│所表彰有價│備註│ │日期│位數 │額 (元) │ (元) │證券種類 │ │ ├──┼───┼─────┼────┼─────┼──┤ │ │ │ │ │ │ │ └──┴───┴─────┴────┴─────┴──┘ 發行公司嗣後上市之台灣存託憑證如有增減或因公司名稱變更、減資或其他事項致內容變更者,其經證券交易所同意後之台灣存託憑證上市申報或上市台灣存託憑證內容變更申請書所載之上市台灣存託憑證增減或內容變更事項,亦為本上市契約之一部分。 資料來源:證券暨期貨法令查詢系統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契約 (民國 95 年 05 月 03 日 修正)< > 134

135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契約條文內容: 第二條:發行人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其股權如有變動時,依其所屬國及上市地國法令之規定,須於任一地申報公告者,應同時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存託機構向主管機關暨證券交易所作相同內容之申報公告。 資料來源:證券暨期貨法令查詢系統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契約 (民國 95 年 05 月 03 日 修正)< >

136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契約條文內容: 第三條:發行公司暨存託機構於本契約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應準用證券交易所訂定之「有價證券上市費費率表」所列公司股票上市費標準,於初次上市時及以後每年開始一個月內,向證券交易所繳付上市費。 資料來源:證券暨期貨法令查詢系統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契約 (民國 95 年 05 月 03 日 修正)< > 136

137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契約條文內容: 第四條:證券交易所依據有關法令、證券交易所章則規定或基於其他足以影響市場秩序或投資人權益之原因認為有必要者,得對上市之台灣存託憑證變更原有交易方法,並應於執行後一個月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或於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對上市之台灣存託憑證予以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 資料來源:證券暨期貨法令查詢系統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契約 (民國 95 年 05 月 03 日 修正)< > 137

138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契約條文內容: 第五條:因上市契約所生之爭議以仲裁方式解決之,並準用證券交易法及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六條:本契約一式五份,除一份檢送主管機關外,餘分由發行公司、存託機構及證券交易所存執。 第七條:本契約於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 資料來源:證券暨期貨法令查詢系統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契約 (民國 95 年 05 月 03 日 修正)< > 138

139 附錄、參考資料 ┌────────────────────────────┐
│本契約報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年 月 日 ( ) 第│ │ 號函 核准                │  └────────────────────────────┘ 立約人: 發行公司: 法定代理人: 地址: 存託機構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資料來源:證券暨期貨法令查詢系統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契約 (民國 95 年 05 月 03 日 修正)< > 139

140 附錄、參考資料 閉鎖期:投資人購買證券等金融商品後,必須經過一段時間才能售出,這段時間稱為「閉鎖期」(lock up period)。
資料來源-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財經詞彙》閉鎖期

141 附錄:參考資料 二、審查及申請流程 (六)辦理募集發行:(1/3) 自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個月內募足並收足現金款項。逾三個月尚未募足或收足現金款項者,具正當理由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三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資料來源:外國來臺上市:發行台灣存託憑證 作者:台灣證券交易所

142 附錄:參考資料 二、審查及申請流程 (六)辦理募集發行:(2/3) 臺灣存託憑證募集對外公開銷售部分, 得以全數辦理詢價圈購或部分詢價圈購
部分公開申購配售方式辦理。初次發行 案件以部分詢價圈購部分公開申購方式 辦理者,應同時辦理詢圈及申購作業, 應先行就對外公開銷售數量之10%額度 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並依申購數量調整 公開申購配售數量。 資料來源:證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作者:劉玉珍、李志宏、周賓凰 出版日期九十四年九月

143 附錄、參考資料 二、審查及申請流程 (六)辦理募集發行:(3/3)
承銷案件之申購數量未達10%額度規定之差額部分,得併入詢價圈購部分辦理配售;如申購數量超過公開申購配售數量達一定倍數者,並應依下列規定調增公開申購配售數量: 資料來源:外國來臺上市:發行台灣存託憑證 作者:台灣證券交易所

144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憑證發行市場之發行人依法令及費用 發行人法令遵循 一、重大訊息
外國發行人應依循「臺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 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 序」。外國發行人於發生前開處理 程序第2-2條6規定情事時,應依下 列規定辦理,並得委託其在中華民 國境內之代理人以網際網路連線方 式向本公司辦理申報: 資料來源:外國來臺上市:發行台灣存託憑證 作者:台灣證券交易所 144

145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憑證發行市場之發行人依法令及費用 (一)如屬外國發行人所屬國及上市地國法令規定者:
應依其法令規定之期限內,同時將訊息之發生原因、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估計影響金額及因應措施等,以中文輸入本公司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 145

146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憑證發行市場之發行人依法令及費用 (二)非屬外國發行人所屬國及上市地國法令規定 者:
依本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三條規定之期限辦理申報。即於事實發生日或傳播媒體報導之日起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前,將該訊息內容或說明輸入本公司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但於其前發布新聞稿者,則應同時輸入。但國外法令對上市公司依本處理程序所應代為申報之重大訊息有時間限制之規定時,其得配合國外企業之時限同時對外發布。 資料來源:外國來臺上市:發行台灣存託憑證 作者:台灣證券交易所

147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憑證發行市場之發行人依法令及費用 (三)、遇有所屬國或上巿地國證券監理機構或證券交易所約詢事項:
如對其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即時將約詢及答覆內容副知本公司。 外國發行人違反前揭處理程序規定,或任意發布尚未確定之消息或公開資料與事實不符者,經本公司評估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具重大影響性者,最高得處以100萬元之違約金,至個案情節重大者,本公司得依營業細則規定,對上市有價證券變更原有交易方法或停止其買賣。 資料來源:外國來臺上市:發行台灣存託憑證 作者:台灣證券交易所 147

148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憑證發行市場之發行人依法令及費用 二、其他資訊揭露
其他資訊揭露規定於「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申報項目包含定期公開申報資訊(如:財務報告及法人董事、監察人暨持股10%以上大股東資訊等)及不定期公開申報資訊(如:股利分派集召開股東大會等。) 148

149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憑證發行市場之發行人依法令及費用 三、財務報告 1、合併財務報告
(一)年度財務報告 1、合併財務報告 2、財務報告應以中文及英文方式,並以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開及書面申報。 資料來源:外國來臺上市:發行台灣存託憑證 作者:台灣證券交易所 149

150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憑證發行市場之發行人依法令及費用 3、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編製內容得依所屬國或上市地國之規定辦理。
4、但其採用之會計原則若非採我國、美國或國際會計準則編製者,應由公司另行出具差異說明,並經本會核准簽證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之我國二位會計師複核後,倂同財務報告公告申報。 資料來源:外國來臺上市:發行台灣存託憑證 作者:台灣證券交易所

151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憑證發行市場之發行人依法令及費用
5、依規定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應經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出具財務報告內容無虛偽或隱匿之聲明。 6、公告及申報期限:依外國發行人所屬國或上市地國法令規定辦理。但年度財務報告應有會計師查核且至遲不得晚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公告申報。 資料來源:外國來臺上市:發行台灣存託憑證 作者:台灣證券交易所 151

152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憑證發行市場之發行人依法令及費用 (二)半年度財務報告第1季財務報告第3季 1、財務報告 2、合併財務報告
3、財務報告應以中文及英文方式,並以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開及書面申報。 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編製 內容得依所屬國或上市地國之規定 辦理。 資料來源:外國來臺上市:發行台灣存託憑證 作者:台灣證券交易所 152

153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憑證發行市場之發行人依法令及費用
4、但其採用之會計原則若非採我國、美國或國際會計準則編製者,應由公司另行出具差異說明,並經本會核准簽證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之我國二位會計師複核後,倂同財務報告公告申報。 資料來源:外國來臺上市:發行台灣存託憑證 作者:台灣證券交易所

154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憑證發行市場之發行人依法令及費用
5、依規定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應經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出具財務報告內容無虛偽或隱匿之聲明。 6、公告及申報期限:依外國發行人所屬國或上市地國法令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外國來臺上市:發行台灣存託憑證 作者:台灣證券交易所 154

155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憑證發行市場之發行人依法令及費用 (三)年報 1、外國發行人依所屬國或上市地國法令規定編製之年報。
2、發行普通股公司債之外國發行人為外國金融機構分支機構或為他公司之從屬公司者,如該外國發行人未編製年報,應申報其總機構或他公司之年報。 註: 年度財務報告、半年度財務報告第1季財務報告第3季財 務報告、年報,這三個報告代表發行普通公司債公司,暫免代理。 155

156 附錄、參考資料 存託憑證發行市場之發行人依法令及費用
3、公告及申報期限:依外國發行人所屬 國或上市地國法令規定應公告及向主管機關、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市場申報之期限。依外國發行人之股東常會後二十日內,將其年報之電子檔案傳送至本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 註: 年度財務報告、半年度財務報告第1季財務報告第3季財 務報告、年報,這三個報告代表發行普通公司債公司,暫免代理。

157 附錄、參考資料 解釋名詞 詢價圈購: 「詢價圈購」(簡稱詢圈)是股票上市時,常見的一種購買方式,TDR亦同。此種購買方式是由承銷商尋找買主,通常是和公司、承銷商關係較佳的法人、金主、大戶等,較容易取得。並非價高者得標,以康師傅TDR為例,據傳買主包括康師傅的經銷商、和永豐證券往來關係好的法人、金主,比較容易取得,一般人想透過詢圈取得股票,並不容易。

158 附錄、參考資料 解釋名詞 「抽籤」通常由一般投資人填寫申購單,向承銷商申請,最後透過電腦抽籤取得,完全靠機率,但每人張數通常只有一、兩張,不像詢圈,張數可以多達數百張、千張。

159 附錄、參考資料 解釋名詞 公開申購配售:公開申購即一般所謂的公開抽籤配售,於申購數量超過銷售數量時以公開抽籤方式分配之。

160 附錄、參考資料 限價委託 限價委託係指委託人限定價格,委託證券經紀商為其申報買賣。現行證券經紀商接受委託買賣僅以限價為之,並無市價委託。
軋空:所謂軋空是指股票融券放空後,股票不但不跌反而上漲謂之。 160

161 股票代號: 910322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康師傅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2009/12/18 ~2011/3/29 161

162 2009/12/18~2011/3/29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0482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聖馬丁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162

163 2004/7/27 ~2011/3/29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04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南非萬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7/27 ~2011/3/29 163

164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03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美德向邦股份有限公司 2004/8/31~2011/3/29  164

165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05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泰金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8/31~2011/3/28 165

166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0579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歐聖集團有限公司 2009/12/31~2011/3/29 166

167 2009/10/19~2011/3/29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06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新焦點汽車技術控股有限公司
167

168 2011/1/24~2011/3/29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0801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金衛醫療集團有限公司
168

169 2010/11/29~2011/3/29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0861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神州數碼控股有限公司
169

170 Z-OBEE HOLDINGS LIMITED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0948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Z-OBEE HOLDINGS LIMITED 2010/12/3~2011/3/28 170

171 2009/12/4~2011/3/29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10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越南製造加工出口控股有限公司
171

172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1201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僑威集團有限公司 2010/2/6~2011/3/8 172

173 2010/2/10 ~2011/3/29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1602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華豐橡膠(泰國)大眾(股)公司 2010/2/10 ~2011/3/29 173

174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1606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集團有限公司 2010/9/10~2011/3/29 174

175 2009/10/22~2011/3/29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1608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明輝環球海事有限公司
175

176 2010/9/10~2011/3/29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1609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揚子江船業(控股)有限公司
176

177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1610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聯合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2010/10/22~2011/3/29
177

178 2009/10/8~2011/3/29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1611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中國泰山科技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2009/10/8~2011/3/29 178

179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1612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滬安電力控股有限公司 2010/10/29~20113/25
179

180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1616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杜康控股有限公司 2010/5/26~2011/3/25 180

181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1868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真明麗控股有限公司 2009/12/25~2011/3/29
181

182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2398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友佳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2010/3/19~2011/3/29
182

183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36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巨騰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2009/5/27~2011/3/29 183

184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3889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大成糖業控股有限公司 2010/3/26~2011/3/29
184

185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51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 2009/4/30~2011/3/29 185

186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57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陽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009/12/11~2011/3/29 186

187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6665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爾必達存儲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2/25~2011/3/28
187

188 存託憑證代號 TDR Code: 9188 在台發行存託憑證公司名: 精熙國際(開曼)有限公司 2009/10/9~201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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