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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綜合規劃組 林秀芬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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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桃園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綜合規劃組 林秀芬組長 2013.05.06
兒少保護個案之家庭處遇 桃園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綜合規劃組 林秀芬組長

2 課程大綱 一、前言 二、法源依據 三、家庭處遇服務模式與內涵 四、家庭處遇之內容 五、實務研究分享 六、案例討論 七、Q&A

3 前言—兒少保護工作 發現受虐兒少之後, 社工所做的是—讓孩子遠離暴力的環境! 1.帶離受虐家庭:一年16萬的安置費用 孩子問:何時才能回家?
2.重建暴力家庭:一案平均服務164.5小時 大家問:長時間的投資, 有效嗎? 能修補的,我們努力中……

4 兒少保護處遇工作三大模式 兒少保工作基本信念: 政府有責保護兒少免於暴力,但家長與社區的照顧責任應是不可取代的。。 1.家庭維繫模式
2.家庭重整模式 3.永久安置模式

5 家庭處遇內容 1.緊急處遇:驗傷、採證、報案等 2.安置處遇:緊急安置、委託安置等 3.醫療處遇:心理鑑定、創傷治療等
4.就學處遇:轉學籍、就學適應等 5.就業處遇:職業性向輔導、職業訓練、轉介 6.司法處遇:緊急安置、停止親權、聲請假處 分、保護令等。 7.家庭處遇:強制親職教育、個別諮商、家族 諮商

6 兒少保個案服務之困境 請描述你目前從事兒少保護工作的年資 目前為止的服務困境為何?

7 家庭處遇之難 未經我同意,就把孩子帶走! 子女是父母財產的概念 對兒童人權的不了解 我孩子不可能不要跟我見面的!
把孩子還我,我要找媒體、找民代 小孩為什麼不叫我?他在家裡都不會這樣! 法院都是妳們串通好的!根本就司法不公 子女是父母財產的概念 對兒童人權的不了解 抗告被駁回、提送不起訴的憤怒 子女離開身邊的罪惡感、羞愧、憂鬱

8 家庭處遇條件 法源依據:兒少權法第64條 第1項 兒童及少年有第四十九條或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情事,或屬目睹家庭暴力之兒童及少年,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列為保護個案者,該主管機關應於三個月內提出兒童及少年家庭處遇計畫;必要時,得委託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團體辦理。

9 家庭處遇權責 法源依據:兒少通報及處理辦法第1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提出之兒童及少年家庭處遇計畫,應由社會工作人員實施個案管理,結合相關資源,提供兒童及少年及其家庭相關處遇服務。

10 家庭處遇內涵 法源依據:兒少權法第64條 第2項 前項處遇計畫得包括家庭功能評估、兒童及少年安全與安置評估、親職教育、心理輔導、精神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與維護兒童及少年或其他家庭正常功能有關之協助及福利服務方案。

11 家庭處遇之配合 法源依據:兒少權法第64條 第3項
處遇計畫之實施,兒童及少年本人、父母、監護人、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或其他有關之人應予配合。

12 處遇之配合 法源依據:兒少權法第7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其委託之機構、團體或專業人員進行訪視、調查及處遇時,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師長、雇主、醫事人員及其他有關之人應予配合並提供相關資料;必要時,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得請求警政、戶政、財政、教育或其他相關機關或機構協助,被請求之機關或機構應予配合。

13 不配合處遇之罰則 法源依據:兒少權法第104條 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師長、雇主、醫事人員或其他有關之人違反第七十條第二項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其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為止。

14 長期輔導計畫 法源依據:兒少權法第65條 依本法安置兩年以上之兒童及少年,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其家庭功能不全或無法返家者,應提出長期輔導計畫。 前項長期輔導計畫得委託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團體為之。

15 長期輔導計畫 法源依據:兒少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第11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受安置之兒童及少年,依前條規定實施之家庭處遇計畫滿二年,經評估其家評無法重建或重建無成效,致兒童及少年無法返家者,依本法第六十五條規定,提出兒童及少年長期輔導計畫。 前項長期輔導計畫應由社會工作人員實施個案管理,提供長期安置、永久安置、出養或少年自力生活方案。

16 追蹤輔導 法源依據: 至少1年 1.兒少權法第59條第3項,緊安結束 2.兒少權法第62條第4項,委安結束
3.兒少權法第68條第1項,少事法或轉向 為期1年 4.無依兒少安置處理辦法第8條,出養或結束安置

17 依法行政的施虐者處遇 處遇方式 處遇措施 配合處遇 限制會面交往、配合家庭處遇進行、配合訪視、調查及處遇 科以罰鍰
依違法情節輕重,可處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併以公告姓名、按次處罰、連續處罰等措施等 輔導措施 強制親職教育輔導、加害人處遇、性侵害加害人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 司法處遇 民事部份(聲請保護令、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停止親權)、刑事部分(獨立告訴、逮捕、拘提、羈押、違反保護令罪)

18 (一)配合處遇措施內容及法源依據 適用項目 處遇內容 法源依據 配合訪視、調查及處遇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就兒少法規定事項進行訪視、調查及處遇時,應予配合並提供相關資料 兒少權法第70條第2項 限制會面交往 兒少安置期間,經主管機關許可,得依其指示時間、地點及方式探視。不遵守者,得禁止之。 兒少權法第60條第2項 配合家庭處遇進行 兒少列為保護個案者,主管機關應提出兒童及少年家庭處遇計畫,應予配合 兒少權法第64條第3項

19 (二)科以罰鍰措施內容及法源依據 適用項目 處遇內容 法源依據 未禁止兒少進入不適當場所(兒少權法第47條第2項)
處新臺幣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鍰。 兒少權法第95條第1項 未禁止兒少從事不適當工作(兒少權法第48條) 處新臺幣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姓名 兒少權法第96條第1項 違反第49條第1款至第11款、第15款至第17款 處新臺幣60,000元以上300,000元以下罰鍰。但接受親職教育輔導並依限完成者,不在此限 兒少權法第97條第1項 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兒少權法第99條) 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兒少權法第99條 未配合訪視、調查及處遇(兒少權法第70條第2項) 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兒少權法第104條 拒不接受親職教育輔導或拒不完成時數者(兒少權法第95條第1項、第96條第1項、第99條) 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得連續處罰,至其參加為止。 兒少權法第102條第3項

20 (三)親職教育輔導適用情形、內容及法源依據
適用項目 處遇內容 法源依據 未禁止兒少用毒(兒少權法第43條第1項第2款) 令其接受八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並收取必要之費用。 兒少權法第91條第1項第1款 危害兒少少有各項遺棄、傷害、影響身心發展或犯罪等行為(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兒少權法第97條第1項第1款

21 (三)親職教育輔導適用情形、內容及法源依據
適用項目 處遇內容 法源依據 禁止兒少出入足以危害身心健康之場所(兒少權法第95條第1項) 情節嚴重者,令其接受八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並收取必要之費用。 兒少權法第101條 兒少權法第102條第1項第2款 禁止兒少充當侍應或危險不當工作(兒少權法第96條第1項) 對兒少有各項遺棄、傷害、影響身心發展或犯罪等行為(第56條第1項) 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兒少權法第99條)

22 (四)身心治療輔導處遇內容及法源依據 適用項目 處遇內容 法源依據 加害人處遇
對於加害人實施認知輔導教育、心理輔導、精神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輔導、治療 家暴法第14條第1項第10款 性侵害加害人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 經評估有施以治療輔導之必要者;假釋或緩刑者付保護管束者得併以約談、訪視、查訪、尿液檢驗、限制住居、宵禁、測謊、禁止接近等。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23 (五)民事司法處遇內容及法源依據 適用項目 處遇內容 法源依據 聲請保護令
包括禁止實施家庭暴力、禁止騷擾、遷出令、遠離令、交付物品或子女、子女監護權暫時負擔、費用負擔、禁止查閱等 家暴法第10條、第14條、兒少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第13條 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 透過保護令定相對人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時間、地點及方式 家暴法第14條第1項第7款、第25條 停止部分或全部之親權或監護權 兒童少年或其最近尊親屬、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聲請法院宣告停止部分或全部親權及監護權,或另行選定或改定監護人 兒少權法第71條第2項 對養父母終止收養

24 (六)刑事司法處遇內容及法源依據 適用項目 處遇內容 法源依據 獨立告訴 對兒童少年有犯罪嫌疑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兒少權法第112條
逕行逮捕 警察人員發現家庭暴力罪之現行犯時,應逕行逮捕之 家暴法第29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92條、第32條第2項 逕行拘提 認定犯家暴罪或違反保護令罪嫌疑重大,且有繼續侵害家庭成員生命、身體或自由之危險,而情況急迫者 家暴法第29條第2項 羈押 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反覆實施家庭暴力行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者 家暴法第32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101條 違反保護令罪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家暴法第61條

25 兒少保護工作 進行家庭處遇,何時最需依法行政? 如何進行?

26 家庭處遇服務的模式與內涵 下載自國立台北大學

27 家庭處遇服務的模式與內涵 前言 相關名詞 處遇服務的模式 家庭問題干預策略 預防之道

28 前言 社會變遷對家庭帶來的影響 家庭的界定 國際家庭年的意涵
「聯合國」將一九九四定為「國際家庭年」,在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日宣布訂立(決議47/237條),將每年五月十五日定為「國際家庭日」,作為「國際家庭年」活動的一部份,目的是希望藉著每年的響應活動,促使全球各地持續地重視家庭為社會的基本單位,以及關注各地家庭的情況。這有助提高大眾對有關家庭問題的警覺性,以及作出適當的行動。

29 相關名詞 Family-Centered Services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 Home-based Services在家為基礎的服務
Family-Centered ,Home-based Services;FCHBS 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在家為基礎的服務 Intensive Family Preservation Services;IFPS 密集性家庭維護服務 Homebuilders Model家庭建構模式 家庭服務 家庭社會工作 Family-Centered Social Work Practice

30 Family-Centered Services 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
強調以支持家庭的完整作為服務提供的原則。 一般可包括政策性的考量, 即相關福利方案措施的原則是否能符合支持家庭的功能(如家庭養育照顧功能)為原則 ,其中包括各項經濟補助措施、 針對障礙者家庭支持性服務、 日托、 喘息服務等

31 Home-based Services 在家為基礎的服務
提供到家的服務包括臨床性服務(諮商輔導、個案工作、團體方案、教育方案、就業協助等)與具體式服務(經濟補助、食物、住所、資訊提供等有形的服務) 一般言為達維繫家庭的目的,是必須提供多元化的服務。

32 Family-Centered ,Home-based Services;FCHBS 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在家為基礎的服務
目的乃在於維繫家庭的完整及支持家庭的功能,因此將服務提供到案家,避免家庭的瓦解,因此是以家庭為中心作為考量,進一步將服務送到案家。 優先考慮原生家庭的照顧服務,強調24小時完整的服務,以家庭需要為主要考慮場所,服務對象為整個家庭,服務重點在家庭的發展或重建上。

33 Intensive Family Preservation Services;IFPS 密集性家庭維護服務
屬於FCHBS的一種,只是更強調服務提供在一種緊急情況下介入的,介入是密集的,是在有限時間必須達成問題的解決。 目的強調維繫家庭的完整,避免家中兒童不必要的戶外安置。

34 Homebuilders Model 家庭建構模式
為一種最典型的密集性家庭維護服務,於1974年首次執行,在三個月的介入後結案,成功率達92%,比寄養照護便宜三倍。 密集性的危機介入, 24小時七天隨時待命,避免不必要的戶外安置,服務對象針對可能被緊急安置的兒童,工作員同時只接二個個案,教導家庭基本技巧,強化父母養育照護功能,以家庭需求為焦點,重視家庭的優勢觀點,以兒童安全為介入原則。

35 家庭服務 廣義言即為社會服務,也是由社福機構提供, 只是較強調家庭,服務類型包括家族治療、婚姻治療、家庭生活教育、強化健康、家庭發展之社區活動等。 指對家庭所提供之各項服務 內容有-- 臨床性服務與具體式服務 以家庭問題作為服務內容之區分 兒童福利之家庭服務

36 家庭社會工作 Germain(1968) Family-centered practice is a model of social work practice which locates the family in the center of the unit of attention or the field of action. 是一種介入方法及問題解決的著眼點,視家庭為一個整體,以家庭為中心 Social work with family與家庭共事的社會工作

37 處遇服務的模式 理論與主要概念:家庭系統與生態學觀點 系統理論system theory 生態觀Ecological perspective
基本假設:家庭是一種開放、適應與自我導向的體系 小結

38 家庭系統與生態學觀點 以家庭為中心的社會工作實務乃運用系統理論(social systems theory)及生態觀(the ecological perspective)的主要概念來探討,期盼在雜亂的世界中,它能提供我們一種認識論的態度(an epistemological stance),思考的方法(a way of thinking)及概念組織的手段( a means of organizing our perceptions)

39 系統理論system theory 系統乃交互影響的各個部分所組成的復合體
(1)特質:Boundary/Interdependent/Feedback/Homeostasis/ Hierarchy/Equifinality (2)對社工實務思想的貢獻

40 對社工實務思想的貢獻 提供架構使實務工作者運用一些資訊來收集資料,加強處理大量資訊的能力
鼓勵運用同形物(Isomorphisms)來了解其他系統 協助實務工作者將注意力放在互動(transactions)層面上 跳出直線性的思考模式及語言的限制,協助觀察各因素所造成的影響

41 生態觀 Ecological perspective
主要將重點放在現行生活系統與其環境間的適應平衡 定義 Ecology--OIKOS 運用棲息地(habitat)與生存空間(niche)的概念來解釋強調人與環境互動過程的重要性 引用熱力學二種概念entropy及negative entropy來解釋強調人與環境互動過程的重要性 生態理論在運用上提供之原則

42 生態理論在運用上提供之原則 來自實務工作者所關注的問題或困難,視為環境中的缺失;系統間互動的反功能乃成長發展受阻的結果。較之個人疾病能有更好的解釋。 問題被視為許多複雜變數互動演變的結果 運用生態隱喻,生活經驗被視為一種模式及改變的主要工具 系統一部份的改變對於其他部分會造成衝擊

43 家庭問題干預策略 空間向度--由家庭生態環境著手 此時此刻向度--由角色結構及溝通型態著手 時間向度--由家庭世代關係著手
其他--家庭發展的概念/儀式、意義體系

44 空間向度-- 由家庭生態環境著手 干預重點 假定/干預焦點:放在環境調整上--建立具滋育性的環境 干預工具:生態圖eco-map 干預原則

45 生態圖eco-map Eco-map is a paper-and-pencil simulation which
maps in a dynamic way the ecological system whose boundaries encompass the person or family in the life space. 是一種紙與筆的模擬,以動態方式繪出人與家庭在生活空間的生態系統。旨在組織有關資訊,並使廣泛有關空間的家庭系統之資料客觀化,以導引新意像且改變人類系統複雜的概念。

46 干預原則 (1)建立一個具滋育性與支持性的環境 (2)協助家庭重新建立新的體認 (3)支持網絡的建立 (4)協調有關之專業服務體系

47 此時此刻向度-- 由角色結構及溝通型態著手
干預重點 假定/干預焦點:放在家庭結構的重建--先認可家庭原有狀態,激起壓力,使角色改變運作,以解決問題 干預工具:家庭圖family map 干預原則

48 家庭圖Family map Family map is paper and pencil simulations which may also be helpful to the worker in the family assessment process, in planning interventions, and recording change. Minuchin uses symbols which provide a shorthand way of describing family coalitions,boundaries,and patterns of authority. 家庭圖是種紙筆的模擬,運用符號提供一種速記的方式,以描述家庭聯盟、界限及權威的模式,有助於工作員在家庭評估過程之計劃干預與紀錄改變上。

49 干預原則 (1)投入並對家庭體系有所調適Joing and Accomodation 投入技巧:
maintenance/tracking/mimesis (2)評估Assessment (3)治療合約的階段Commitment (4)重組家庭結構Restructuring operations

50 時間向度-- 由家庭世代關係著手 干預重點 假定/干預焦點:放在家庭成員自我分化層次上--建立新的互動關係或溝通模式
干預工具:族譜圖(或稱世代表) the genogram 干預原則

51 族譜圖the genogram A genogram is a format for drawing a family tree that record information about family members and their relationship over three generations. 透過繪製家庭樹的模式,記錄有關家庭成員與其超過三代關係之訊息,以瞭解經由時間,家庭系統的發展。旨在從歷史發展的觀點來瞭解人與家庭在各個發展階段的轉換期之適應能力,及家庭所經歷過的某些特殊事件之發展過程和影響。

52 干預原則 (1)接觸contacts: visits/letters/telephone...
(2)消除三角關係detriangulation (3)改變角色altering roles (4)改變溝通內容altering the content of communication (5)與死者建立連結establishing connections with the dead (6)和原生家庭面談interviews with families of origin

53 預防之道 家庭生活教育(Family Life Education)
家庭權益維護(Serving as Advocate for children and families)

54 處遇內容 家庭功能評估 兒童及少年安全與安置評估 親職教育 心理輔導 精神治療 戒癮治療 其他福利方案 -行政院衛生署酒癮戒治處遇服務方案
-兒少保護個案及高風險家庭酒癮患者戒癮處遇流程 其他福利方案

55 加害人處遇 法源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章預防及處遇的第54條 執行機關: 1.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醫院評鑑合格並設有精神科門診或精神科病房者
途徑:保護令聲請、法官逕行裁定 執行方式 1.認知輔導教育 2.心理輔導 3.戒酒教育 4.精神治療 執行機關: 1.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醫院評鑑合格並設有精神科門診或精神科病房者 2.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精神科醫院評鑑合格者 3.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藥癮戒治醫療機構

56 (一)認知輔導教育 人格特質 即對於家庭暴力行為合理化或淡化、對相關法令不瞭解、明顯的權力控制行為、明顯的男尊女卑的觀念、在情緒管理及壓力調適能力較差、對於兩性關係及庭關係的維繫能力需再加強、原生家庭對其有暴力世代傳遞的影響、自我形象較卑微或困難自我肯定等 課程內容 有效的溝通、瞭解及探討自己的權力與控制、多元性別的尊重、建立健康的親密關係、同理受害人的身心傷害、情緒管理、處理暴力世代傳遞經驗、穩定自己

57 (二)心理輔導 課程主題 心理輔導課程以個別方式進行為主,週數以加害人家暴行為及心理狀態嚴重程度不同而定。在安排心理輔導專業關係配對時建議考量依據加害人處遇建議個別化的特性安排在生命經驗、專業訓練或是性別角色方面較為適合的處遇專業人員來進行,以達到較好的心理輔導關係及效果 人格特質 加害人的社會角色或是家暴案情方面有其特殊性,例如加害人可能為互為受害角色的女性加害人、同志身份的加害人、職業無法配合認知教育團體課程、理解能力或個人特質不適合參加認知教育團體課程等

58 (三)戒酒教育 人格特質 平時有酗酒行為、或是在家暴事件當時有飲酒,酒精濫用依賴或是成癮。若產生酒精性精神疾病或成癮之後的戒斷症狀,建議加害人同時接受精神科門診戒癮治療。 此類加害人有些可能是接受酒精對自己暴力行為的影響,有些則是否認或是淡化,有些加害人來參與處遇時常出現破壞團體規範行為 。 課程主題 協助加害人瞭解酒精對自己婚姻、生活或職業各層面所造成的影響、酒精對人類生心理層面的作用機轉、酒精對身體健康的影響、澄清對於喝酒文化的迷思、瞭解自己喝酒的循環模式、學習如何安全的喝酒及避免再落入酒後危險情境、學習健康安全的調節壓力及情緒的方法等

59 (四) 精神治療 課程主題 因精神症狀或個人特質產生家庭暴力行為,故在精神治療門診時同時要提供加害人對相關法令的瞭解、討論暴力行為對於家庭關係的影響、如何避免再犯等。 若此類加害人的精神症狀緩解及理解能力尚佳,有時就會同時裁定認知輔導教育課程來補足在精神科門診困難進行的家庭暴力防治相關概念之輔導及教育。 人格特質 加害人產生暴力行為和其精神疾病症狀有顯著相關,加害人在家暴行為之前可能都未規律接受門診治療或服藥 門診的頻律則通常會建議從較密集次數漸減到符合一般精神科病人門診頻率,以利快速讓加害人症狀穩定及調整到適合的藥物劑量。必要時鑑定評估委員也會建議加害人接受住院治療或同時合併進行認知輔導教育。

60 安置,最好? ─談兒保社工員安置決策之難 王鈺婷、林秀芬、林燕婷、謝如玲、羅嘉鈴
2009 安置,最好?-談兒保社工員安置決策之難。「雙十年華、百年議題-困境下的台灣社會工作新能量研討會」,頁 。 3月7日,台北市: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61 一、前言 每當有兒虐案件時,輿論的矛頭紛紛開始放大檢視社工員的評估及處遇,「為什麼當時沒安置?」「為什麼已經通報過的還會出事?」,類似的疑問或批評的聲浪紛擁而至,我想此時社工員心裡也很想大聲的問「為什麼?為什麼個案出事了就一定是社工員負責?真正的關鍵不是要回歸於施暴者嗎?」 -兒保社工的心聲

62 三、緊急安置決策之指標與過程 (一)指標 1.受虐者年齡及意願 2.傷害嚴重程度與傷害方式 3.施虐者態度 (二)過程 資訊收集過程

63 四、探討緊急安置決策之難 (一)安置決策效益:兒少? 家庭? (二)安置決策指標:標準化? 個別化?
(三)案件篩選分級:高度風險? 低度風險? (四)後送安置資源:改善質量? 創新開發?

64 無法抗拒的夢魘 - 兒少保社工與抗拒家長的工作經驗
無法抗拒的夢魘 - 兒少保社工與抗拒家長的工作經驗 發表單位: 桃園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兒少保組 指導教授: 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工作系 鄭麗珍 教授 發表日期: 發表成員: 徐秀滿 社工師 蔡宗成 社工師 蕭佩珊 社工員 陳彥賓 社工員

65 處遇方式 保護安置 親子會面 親職教育 司法處遇 處 遇 成 效 優點 確保個案之 人身安全 建立親子關係 重建機會 提供正向之 親職知能
引言 個案故事分享 家庭重整處遇方式 ˙處遇議題討論 討論與建議 結語 處遇方式之優缺點分析 處遇方式 保護安置 親子會面 親職教育 司法處遇  處  遇  成  效 優點 確保個案之 人身安全 建立親子關係 重建機會 提供正向之 親職知能 具強制性 執行效力 缺點 1.個案被帶離原生家庭的分離焦慮 2.與家長衝突的開始 1.案主與相對人會面有再次受創的風險 2.相對人與社工發生衝突的可能性高 易造成工作 關係的破裂 易造成工 作關係的 破裂 處遇困境 安置資源床 位不足 會面交往頻率 不穩定 委外執行難 以評估成效 難以掌握 處遇進度

66 一、角色衝突:助人者?強制者? 1.強制性處遇包含緊急安置、強制性親職 教育、加害 人處遇。 2.法入家門後必須進行家庭處遇。
引言 個案故事分享 家庭重整處遇方式 ˙處遇議題討論 討論與建議 結語 一、角色衝突:助人者?強制者? 1.強制性處遇包含緊急安置、強制性親職 教育、加害 人處遇。 2.法入家門後必須進行家庭處遇。 3.社工員扮演執法者、支持關懷者、親職 輔導者、資源提供者。 4.強制性處遇營造緊張關係,但僅此方式 可讓其接受治療與改變。

67 二、抗拒強制處遇:自願?非自願? 1.自願接受處遇的改變效果最顯著。 2.法定干預亦使當事人表現不合作態度 與敵意。
引言 個案故事分享 家庭重整處遇方式 ˙處遇議題討論 討論與建議 結語 二、抗拒強制處遇:自願?非自願? 1.自願接受處遇的改變效果最顯著。 2.法定干預亦使當事人表現不合作態度 與敵意。 3.因法律強制規範而流於表面配合處遇。 4.法定權威與心理權威運用得宜可助工作 進行。

68 三、個案負擔量:爭取時效?要求品質? 1.兒少保社工平均高案量。 2.保護業務具時效性壓力。 3.社工人力及壓力負荷影響家庭處遇與
引言 個案故事分享 家庭重整處遇方式 ˙處遇議題討論 討論與建議 結語 三、個案負擔量:爭取時效?要求品質? 1.兒少保社工平均高案量。 2.保護業務具時效性壓力。 3.社工人力及壓力負荷影響家庭處遇與 追蹤未能落實。

69 一、兒保體系的角色分工 1. 兒少保社工分責:成案調查及危機處遇組 +家庭重整組。 2.桃園縣家防中心兒少保社工人力受限故 難以分責。
引言 個案故事分享 家庭重整處遇方式 處遇議題討論 ˙討論與建議 結語 一、兒保體系的角色分工 1. 兒少保社工分責:成案調查及危機處遇組 +家庭重整組。 2.桃園縣家防中心兒少保社工人力受限故 難以分責。 3.兒少保工作之跨網絡合作。 二、引進社區資源網絡 1.加強網絡合作。 2.社區資源的介入。

70 三、兒保社工的專業教育與訓練 1.長期接受多元化之專業訓練以提供多元 服務。 2.以「優勢觀點」建立工作價值。 四、期待建立優質的工作環境
引言 個案故事分享 家庭重整處遇方式 處遇議題討論 ˙討論與建議 結語 三、兒保社工的專業教育與訓練 1.長期接受多元化之專業訓練以提供多元 服務。 2.以「優勢觀點」建立工作價值。 四、期待建立優質的工作環境 1.增加人力以檢視合理個案量。 2.社工員人身安全。

71 何時能回家?談安置兒少個案返家評估指標 -以桃園縣為例 林秀芬、徐秀滿、吳心嘉、吳昭儂、蕭佩珊
2010 何時能回家?談安置兒少個案返家評估指標-以桃園縣為例。「因應風險社會—社會工作的終身專業成長」研討會。3月6日,台北市: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72 壹、前言/緣起 安置兒少的家長:「什麼時候我才可以 把孩子帶回家?」 兒少保社工:「要看你們親子雙方改善的情形」 安置兒少的家長:「那你告訴我, 我們家要改善到幾分?」 兒少保社工:「這我們會再評估」。

73 肆、研究結果與討論 返家前提 : 一、需確保兒少人身安全,預防再度受害 二、重視兒少身心發展 三、以兒少最佳利益,提供家庭處遇

74 伍、結論與建議(一) 結論發現(1) 一、施虐者:強制性親職教育為重要考慮 二、案主:返家意願為關鍵 三、家庭及社會環境:重要因素
。親屬協助   。安置後親子維繫 。家庭經濟穩定 。未與施暴者同住

75 伍、結論與建議(一) 結論發現(2) 一、加強對施虐父母的深度評估 二、家庭維繫的思維 三、「監護權改定」後返家比例高

76 伍、結論與建議(二) 一、返家評估指標需兼顧標準化 與個別化的原則 二、提昇親職評估的專業能力 三、強化單親家庭及再組家庭的支持性服務

77 該如何說再見:兒少保護家庭處遇方案之結案評估-以桃園縣為例
2012 專協發表 蔡宗成 社工師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桃園分事務所兒少保護組 蕭佩珊 社工督導 桃園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兒少保護組

78 貳、研究問題 為因應兒少保護工作的複雜性,如何做出合理與正確的決策評估? 為什麼在使用評估工具的同時仍會有許多的不安與擔心?
一樣的指標讓不同的社會工作者解讀使用,會有一樣的結果嗎? 兒少保護工作的結案評估真的可以如此操作化與標準化嗎?

79 叁、研究目的 了解兒少保護工作者在提供家庭處遇服務時所遇到多元與複雜的工作經驗。
了解兒少保護工作者在提供家庭處遇服務結案評估時的考量因素與困境。 針對桃園縣內現行家庭處遇服務之結案評估指標使用狀況進行探討與建議。

80 陸、研究發現與結果 結案評估的考量因素 一、人身安全:處遇的最高原則 二、法令規範:最低限度的標準 三、受虐兒少狀況: (一)身心及行為狀況
(二)接受服務的意願 (三)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施虐者狀況: (二)配合處遇的狀況 (三)親職及教養態度

81 陸、研究發現與結果 結案評估的考量因素 五、家庭關係與功能: (一)親子互動與關係 (二)自我修復的能量 (三)潛在危機與風險
六、網絡與資源狀況: (一)網絡的期待與分工 (二)正式/非正式資源的投入狀況 七、行政規範與壓力: (一)工作與時間的壓縮 (二)行政資源是否到位 (三)組織行政面的期待

82 陸、研究發現與結果 結案評估指標的使用現況 一、桃園縣兒少保護家庭處遇服務結案評估指標 (101.01.04版)
(一)開案服務至少3個月,且兒童少年權益或家 庭功能已改善者 (二)案主或工作標的搬離本縣市 (三)案主或工作標的已死亡 (四)完成訪視、調查或處遇者 (五)案主年滿18歲(由縣府監護者需年滿20歲) 且有自我獨立能力 (六)經司法程序停止親權後,並完成出養程序者 (七)轉介其他單位服務 (八)符合不成案指標者

83 陸、研究發現與結果 結案評估指標的使用現況 二、目前使用困境與因應 (一)消極結案的限制 (二)服務期程的迷思
找不到兩個月,結案回一線以後…還會被處理嗎?還是因為 聯繫不到所以就算了…但是如果這個個案…好像消失了找 不到,那…回一線他們是不是也就跟著結案了(SW-G) (二)服務期程的迷思 我會覺得三個月還在一個比較建立關係的…的狀態…可沒 有辦法知道…那個脈絡可能掌握度不是那麼高,而且…服 務滿三個月這件事情,可能也…比較容易…所以…或許這 個三個月這個數字,是可不可能有彈性的更動(SW-H)

84 陸、研究發現與結果 結案評估指標的使用現況 二、目前使用困境與因應 (三)擴大解釋的偏誤 (四)目前因應與處理方式
家庭功能的改善或者是兒童權益...被保障這個部分…要看 這個主責社工怎麼樣去認定…我覺得其實滿容易會落入社 工員自由心證的…一個或者是便於形式的一個陷阱…反正 都是三個月,…可能就把一些比較危機的案子…視為…一 視同仁就這樣過去了這樣子。(SW-H) (四)目前因應與處理方式 問同儕或是督導…我就會…會比較放心,因為…就是心裡 面得到支持麻…有時透過一些協調會議…研討會議,去做 這些案子的討論…團督的狀況就是會以…比較久的案子, 沒有結案的提出來討論,然後就有督導的支持麻…我覺得 這是很重要的。(SW-H)

85 柒、研究建議與限制 研究建議 一、針對系統 二、針對組織 三、針對個人 四、針對指標工具 (一)提升社政系統的公權力與強制性
(二)設定跨網絡的溝通及教育機制 (三)建構多元的資源及支持網絡 二、針對組織 (一)分配合理化的工作質量 (二)開發品質提升機制與資源 三、針對個人 (一)增加工作能量與技巧 (二)強化個人價值及信心 (三)培養自我省察與敏感能力 四、針對指標工具 (一)操作上的說明 (二)形式上的調整

86 社政運作之困境 困境一: 社工人員經訪查案主的危機狀況與程度後,未依現況事實評量及專業判斷,卻做出不需緊急安置的決定,以致孩子遭受二度傷害。
改善之道: 運用兒童及少年疏忽暨虐待研判指標及危機診斷表進行專業判斷。 限制:資訊扭曲、再施虐的難以掌控

87 社政運作之困境 困境二: 緊急或長期安置處所的不足,及寄養家庭或機構教養人員的態度、方式再次傷害孩子,孩子沒有適當的安置處所。 改善之道:
積極開發安置資源、安置照顧品質之監 督與再教育 限制:安置童的特質不易照顧

88 社政運作之困境 困境三: 安置孩子後朝向返家的目標工作,然孩子害怕且排斥回家,或是父母親拒絕接受孩子回家。 改善之道:
增加雙方作好返家準備、漸進式的會面交往 限制:家庭社經地位的差距、不負責的父母

89 安安的例子

90 與學校合作之經驗 社政 校方 緊急處遇 -發現個案 緊急處遇 -進行通報 -與個案會談 -拍照 -與父母聯繫/會談 -協助驗傷
-緊急安置評估 安置處遇 -心理諮商 -強制性親職教育 -返家評估 安置處遇 -協助請假 -協助考試 後續處遇 -追蹤輔導 後續處遇 -個案研討會 -個案輔導

91 案例研討1 社會工作是運用自己去幫助別的工作,當與個案工作的關係遇到障礙,往往也同時代表自己內在的問題,因此透過個案服務反觀自己的能力是社工員在直接服務中不可缺代的能力。請分享一個自己在兒少保直接服務中經由個案重新認識是自己的經驗。這題是要測試你在社工直接服務中對自己經驗反思的能力,請先說明自身在個案處遇上遭遇到的議題,其次,說明個案狀況如何碰觸到個人問題,型成個人專業實踐上的困境;最後,請說明個人如困境。(社工直接服務101-1)

92 案例研討2 你是個地方政府社福中心社工員,請針對以下狀況提出你的評估與處遇計畫。30歲的阿德是個令人頭痛的個案,來自於破碎家庭,中輟後成為流氓,因重傷害、恐嚇、吸毒、非法持有槍械等犯行多次入監,前妻因而離開他和目前10歲的兒子。阿德入獄後,孩子輾轉被安置於寄養家庭,但適應狀況差,無法與人互動,經常用尖叫與打滾方式與人溝通,寄養家庭付出極大心力才讓孩子狀況穩定下來。阿德對孩子狀況表並不在意,但因再次吸毒入監,並發現被感染愛滋。社工員探監時,阿德主動要求與孩子會面,並明確告知,自己可能生命有限,不會再有孩子,所已要好好努力存錢接孩子回到身邊。阿德因感染愛滋改變,面對好不容易才穩定的孩子,已及對阿德有所質疑的寄養社工,你會如何進行評估與處遇?(社工直接服務101-1)

93 案例研討3 近年來,社會工作處遇也被要求提出服務績效。因此,任務中心的觸愈模是受到重視。試舉一例(兒少保護家庭處遇)說明如何訂定處遇目標(treatment goal)後,如何將目標轉化為可行和可評量的處遇任務(task).(社工直接服務96)

94 案例研討4-社會工作99-1

95 案例研討5 社會工作強調以「家庭」為服務的焦點,試論述(社會工作100): 1.將家庭視為一個整體背後之理論基礎。
2.舉例說明如何將家庭觀點帶入社會工作之問題界定、處遇評估及診斷分析中。

96 案例研討6 「生態系統觀點」(ecological perspective)結合個人發展與生活環境相關的知識體系,與社會工作的個人處置和社會改革的特色非常調和,成為社會工作人員經常用來進行問題評估和介入處遇參考架構。請問,根據「生態系統觀點」,個人或家庭之所以會發生困擾或問題的原因為何?所謂的問題是如何界定的?因此,據此觀點介入干預的策略會方法有哪些?最後,請舉出一個您曾經處理或經驗過的案例來說明您如何運用生態系統觀點進行預估(assessment)與介入(intervention)的規劃。(社會工作99-2)

97 結語 兒少保護工作的未來 —挑戰不可能的任務
兒少保護不是通報而已,真正的關鍵在後續服務介入,強化家庭解決危機的能力,引進社區資源矯正不當的親子互動。 案多人少四處跑 社工辛酸誰能瞭 若要兒少活得好 網絡合作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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