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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軟體分級介紹 本簡報內容著作權為經濟部工業局所有 裴翠美 經濟部工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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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遊戲軟體分級介紹 本簡報內容著作權為經濟部工業局所有 裴翠美 經濟部工業局

2 目錄 參、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壹、認識遊戲 貳、線上遊戲使用情況 適用範圍 遊戲軟體的載具介紹 分級級距 遊戲種類的使用比例 標示方法
遊戲類型介紹 貳、線上遊戲使用情況 上網人口分析 最常進行的網路活動 最喜歡的線上遊戲類型 線上遊戲糾紛 線上遊戲規範 本簡報內容著作權為經濟部工業局所有

3 壹、認識遊戲 本簡報內容著作權為經濟部工業局所有

4 一、遊戲軟體的載具介紹 電視遊樂器 攜帶型遊樂器 智慧型手機 平版電腦 電腦 大型機台
圖片來源:

5 二、遊戲種類的使用比例 PC game 61.2% 資料來源:遊戲產業情報/ 2011網路遊戲全民大調查

6 三、遊戲類型介紹 1.角色扮演 2.棋牌遊戲 3.射擊遊戲 4.動作遊戲 玩家扮演遊戲中的角色,隨著故事情節進入遊戲中
具有博弈或對弈性質的遊戲,講求鬥智的樂趣 2.棋牌遊戲 3.射擊遊戲 以主視角顯示在遊戲畫面中,具有真實的射擊感 由玩家控制遊戲中人物,以過關斬將的方式進行 4.動作遊戲

7 三、遊戲類型介紹 5.策略模擬 6.冒險遊戲 7.競速遊戲 8.休閒遊戲 玩家在遊戲中模擬策略,滿足經營管理的成就感
由玩家控制遊戲人物進行虛擬冒險,強調過程中的謎題拆解 6.冒險遊戲 大多以賽車為主,講究圖像音效及操控技巧 7.競速遊戲 8.休閒遊戲 寵物養成、益智及跳舞等遊戲

8 貳、線上遊戲   使用情況 本簡報內容著作權為經濟部工業局所有

9 一、上網人口分析 全台使用網路人口佔74% 12歲以下使用網路人口有156萬人 1,695萬人 609萬人 1,538萬人 不使用網路26%
12歲以下 9% 156萬人 1,695萬人 12歲以上 91% 1,538萬人 資料來源: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2011年臺灣寬頻網路使用狀況調查

10 二、最常進行的網路活動 線上遊戲人口超過650萬人 6成以上是兒童及 青少年族群 平均每週花20小時玩遊戲 % 奇摩拍賣 臉書 露天商城
6成以上是兒童及       青少年族群  平均每週花20小時玩遊戲 % 奇摩拍賣 露天商城 PC HOME商店街 臉書 噗浪 推特 資料來源: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2011年臺灣寬頻網路使用狀況調查

11 三、最喜歡的線上遊戲類型 資料來源:遊戲產業情報/ 2011網路遊戲全民大調查

12 四、線上遊戲糾紛 1/2 2011消費者申訴案件統計「線上遊戲」高居第三 消保會申訴電話:1950
工業局線上遊戲諮詢專線(02) 資料來源:消保會

13 申訴案件 四、線上遊戲糾紛 2/2 百分比 項目 帳號被凍解 37.4% 客服與其他 24.0% 系統問題 16.3% 營運措施 15.0%
四、線上遊戲糾紛 2/2 百分比 項目 帳號被凍解 37.4% 客服與其他 24.0% 申訴案件 系統問題 16.3% 營運措施 15.0% 帳號被盜 被詐欺 5.3% 1.9%

14 五、線上遊戲規範 帳號註冊 盜用處理 安全裝置 違規停權 契約終止 95年制定「電腦軟體分級辦法」__規範遊戲分級 重點條文說明
96年制定、99年修訂「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__ 規範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 101年制定「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__                 加強管理業者落實遊戲分級、保障兒少身心健康 重點條文說明 帳號註冊 註冊遊戲資料時,需填寫與身分証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 盜用處理 確認盜用情事後,廠商得暫停該組帳號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的帳密給消費者 安全裝置 使用廠商提供的「免費安全裝置」,以保護帳號安全,如未使用廠商得直接回復遭不當轉移之電磁紀錄予消費者 違規停權 消費者違反廠商公告的遊戲管理辦法,經廠商通知仍未改善者,廠商可停止消費者之遊戲權利(最長不得超過七天) 契約終止 消費者有以下重大情事者,廠商可經通知後終止契約 一、利用系統或工具對廠商電腦系統進行惡意攻擊或破壞 二、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的方式進行遊戲 三、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15 參、遊戲軟體分級 管理辦法 本簡報內容著作權為經濟部工業局所有

16 一、適用範圍 擴大適用範圍至所有的遊戲軟體載具 遊戲軟體載具 遊戲類別或平台 舊法 新法 電腦軟體分級辦法 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適用範圍
單機遊戲 線上遊戲 網頁遊戲 電視遊樂器 PS3 (Sony) XBox360 (微軟) WII (任天堂) 掌上型遊樂器 PSP (Sony) NDS (任天堂) 新法 智慧型手機 手機遊戲 其他可攜式載具 如:電子書、iPad NDS PSP Mobile Phone PC Game PS3 Wii XBox360 電腦軟體分級辦法 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適用範圍 安裝於電腦、電視及掌上型遊樂使用之遊戲軟體。 以遊戲軟體作為規範對象,將遊戲軟體載具皆納入適用範圍。(由目前的電腦、電視、掌上型遊樂器,擴大至智慧型手機、iPad、電子書等所有可攜式遊戲軟體載具。)

17 二、分級級距 1/3 調整分級級距:4級變5級 普遍級 未滿18歲者 不得使用 一般軟體使用者 皆可使用 保護級
未滿6歲之兒童不得使用,6歲以上未滿12歲之兒童需由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使用 輔導級 未滿12歲之兒童不得使用,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需父母或師長輔導使用 限制級 未滿18歲者 不得使用

18 二、分級級距 2/3 六歲以上之人始得使用 任何年齡皆得使用 十二歲以上之人始得使用
無任何暴露、暴力、血腥、恐怖、不當言語 或不當行為等情節畫面 六歲以上之人始得使用 可愛人物打鬥、無描述角色傷亡、血腥細節之畫面 虛擬遊戲會因遊戲結果增減的棋牌益智及娛樂類遊戲 十二歲以上之人始得使用 凸顯性特徵、無血腥的打鬥或輕微恐怖的畫面 促使虛擬戀愛、結婚情節之設計 一般不雅且無不良隱喻的言語

19 二、分級級距 3/3 十五歲以上之人始得使用 十八歲以上之人始得使用 女性上半身裸露、背面全裸、遠處全裸或特殊處理後 的裸露畫面
女性上半身裸露、背面全裸、遠處全裸或特殊處理後 的裸露畫面 不殘虐的血腥、殘暴、恐佈的畫面 粗鄙言語 引誘使用菸酒之畫面 十八歲以上之人始得使用 全裸、具體性暗示 殘虐印象的血腥、殘暴、恐佈的畫面 使用毐品、多次仇恨性言語、反社會性行為

20 三、標示方法 1/3 統一樣式 大小一致 固定標示位置 新增:統一的分級標識、大小及位置 -分級標識至少為1.5x1.5公分
三、標示方法 1/3 新增:統一的分級標識、大小及位置 統一樣式 大小一致 -分級標識至少為1.5x1.5公分 -限制級至少2x2公分 固定標示位置

21 三、標示方法 2/3 新增:標示遊戲情節內容 性 不當語言 暴力 反社會性 恐怖 棋牌益智 菸酒 戀愛交友 毒品
三、標示方法 2/3 新增:標示遊戲情節內容 暴力 恐怖 菸酒 毒品 不當語言 反社會性 棋牌益智 戀愛交友 涉及以上九大類情節時,以文字標示類別名稱 內容同時含三種以上類別者至少標示三類 內容類別:暴力、恐怖、菸酒

22 三、標示方法 3/3 新增:廣告應於明顯處揭露遊戲軟體之分級級別

23 四、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網站 工業局設置遊戲軟體分級查詢及檢舉網站

24 本簡報內容著作權為經濟部工業局所有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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