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法律學系100學年度第2學期 師生座談會暨 書卷獎、利堃祺先生獎學金頒獎典禮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法律學系100學年度第2學期 師生座談會暨 書卷獎、利堃祺先生獎學金頒獎典禮"—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法律學系100學年度第2學期 師生座談會暨 書卷獎、利堃祺先生獎學金頒獎典禮
主持人:陳正根 主任 日期:101年5月15日(二) 時間:下午4點開始 地點:法學院103教室

2 座談會議程 主任致詞 書卷獎頒獎典禮 利堃祺先生獎學金頒獎典禮 共筆新陳代謝頒獎典禮 本系執行學務上報告 交流座談時間

3 主任致詞

4 書卷獎頒獎典禮

5 100學年度第1學期書卷獎得獎名單 《第一名》 一年級:洪世勳(A1002116) 二年級:吳怡臻(A0992109)
《第二名》 一年級:孫英晏(A ) 二年級:蔣佳融(A ) 三年級:曾雅筠(A ) 四年級:林議荃(A ) 《第三名》 一年級:李淑芳(A ) 二年級:李欣容(A ) 三年級:呂佳慧(A ) 四年級:李宜錚(A )  

6 利堃祺先生獎學金頒獎典禮

7 利堃祺先生獎學金得獎名單 《碩士班》 一年級:郭小如 (M1002111) 《大學部》 一年級:李淑芳 (A1002136)

8 共筆新陳代謝計畫獲獎名單

9 《國際私法》 謝旻霓 A 《民法總則》 李淑芳 A 《刑法分則》 林 諼 A 謝文雪 A 郭保琳 A 池律慧 A 陳中嶽 A 黃學郁 A 蔡佳融 A 紀冠吟 A 邱紹穎 A

10 本系執行學務上報告

11 上學期(100學年度第1學期)座談會反應意見執行情形-1
Q:(大四)本系開設之刑法實例演習課程對欲報考研究所的同學很有幫助,是否可於上下學期各開設兩學分課程? A:該課程為兩學分之必修課程,未來可與授課老師討論,是否可能於下學期以選修課程方式加開,但仍須修課人數夠多才能證明此需求確實存在,系上亦會據此加以評估。 Q:(大四)本系刑訴實例演習課程是否可開在大學部課程? A:本系吳俊毅老師於100學年度第1學期開設之『刑事訴訟法實例研究』課程開放予大四同學選課。

12 上學期(100學年度第1學期)座談會反應意見執行情形-2
Q:(大四)系上是否能舉行國家考試之模擬考? A:因系上經費不足,目前係由系友會與補習班接洽中,希望爭取系友會成員能以舊生優惠價參加全國模擬考試,並將試場設在本校,考試時間預計是在明年4~5月間。在校學生可以學生會員加入系友會並享此報名優惠,另外,其他更多系友會會員優惠可在系友會網站查詢→系友會與學儒補習班合辦101年度司法特考全真模擬考, 開始報名。 Q:(大二)為因應國考需求,可否加開「法學英文」及「法院組織法」課程? A:本系預計在下學期聘請一位留學英國博士擔任本系專案教師,屆時會開設「法學英文」與「法院組織法」課程。另外,關於「國際公法」等國考科目,因本系目前尚無此專長師資,系上已設法延聘適合的老師→林昭志老師:法學英文、 陳重陽老師:法院組織法。

13 上學期(100學年度第1學期)座談會反應意見執行情形-3
Q:(大三)本系大學部之民法債編各論課程本學期係與財法系合班上課,下學期是否由本系教師開課? A:本系已公開徵聘教師,若屆時仍無聘得相關領域專長之 新進教師,依然請財法系教師支援該課程 →請陳重陽老師開課。 Q:為何外系教師部分開設課程不開放本系學生選課? A:為保障本系同學修課之權益,本系將於本學期法學院課程委員會議提案;本系開設之課程的選課時段,規劃第一、二階段開放本系同學選課,於加退選時程再開放外系同學選修。另外,基於平等互惠原則,本系將與外系教師反應此不開放之情況,並尋求開放的可能性。

14 上學期(100學年度第1學期)座談會反應意見執行情形-4
Q:法學院314自修室目前是下午5點關閉,可否於考前一週開放到晚上10點? A:院方因管理人力不足,故將自修室提前關閉,目前雖已由自修同學自主管理自修室,義工班表亦已送至院辦,但因使用率偏低,若加開一間空間恐造成資源浪費,建議同學透過高使用率的現象與自主管理的組織向院辦反應,藉以表達增開空間需求的決心。系上會將此意見轉知院辦。 Q:法學院205自修室內環境髒亂,是否可加強清潔? A:因目前2樓空間非屬本系管理,本系將轉知院辦處理。

15 上學期(100學年度第1學期)座談會反應意見執行情形-5
Q:法學院202與204教室座位設計不當,比方座椅的零件容易刮傷、桌面可移動等情況,其是否可重新規劃? A:本系將轉知院辦處理,並加強維修通報及追蹤。 Q:本學期大學部三年級開設之課程,其上課時間大部分排在星期二,致學生的負擔頗重,建議系上排課是否可將上課時間挪開? A:因開課時間並非全由系上決定,且本系教師多居住外地,故開課時間多排在星期二至星期四,系上將轉知老師並協調處理。

16 上學期(100學年度第1學期)座談會反應意見執行情形-6
Q:法學院204教室最後面樓梯的階梯板已損壞 。 A:本系將轉知營繕組處理。另請系上同學若發現教室內器具損壞,請盡快到系上報告,本系始得報修並追蹤處理。 Q:法理學課程為何開在大學部四年級? A:法理學開在大四的原因是考量同學自大一至大三對實體法的接觸已達一定程度,本課程性質上屬於法哲學課程,在大四修讀可引領同學,對於所有法領域背後共通之處有更加深刻的體會。

17 法律學系工作事項-1 日期 完成事項 100.11.7 協助處理本系碩專班學生申訴本系學分抵免辦法之相關事宜。 100.11.15
舉辦本系本學期師生座談會活動,並將活動照片及記錄上傳至本系網站。 調查本系學生獲獎校外獎學金之情形,並製作統計表放置於本系網站。 彙整本系歷年大陸交換生研習之統計人數及相關資料之統計,並放置於本系網站。 更新本系學生參加100年度三等司法考試之榮譽榜及新生盃得獎情形。 彙整本系碩士(專)班申請100學年度第1學期外系(校)指導教授及論文計畫名冊。 辦理本系生活獎助學金之核銷作業。 辦理本系碩士(專)班本學期畢業口試相關事宜。 辦理本系12月份生活獎助學金之核銷作業。 彙整本系本學期之學生獎懲名單,並提送予學務處。 進行本系教學意見調查之宣導及催促作業。

18 法律學系工作事項-2 日期 完成事項 100.12.29 調查本系系友及在學生考取100年度律師榜單,並公告週知。 100.12.30
辦理本系碩士(專)班本學期之畢業論文口試相關作業。 辦理本系碩士班進行畢業口試相關事宜。 公告本系辦公室100學年度第2學期晚班兼任助理之徵聘訊息。 彙整本系100學年度第1學期之學生操行成績,並提送予學務處。 調查本系研究生擔任100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之名單。 辦理本系101年1月份學生生活獎助學金之申請作業。 協助辦理本系課程之同學指定加簽事宜。 更新法律學系網站之歷年大陸交換生統計資料。 舉辦法律學系研究生研究室管理方式座談會。 通知法律學系100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申請免訓事宜,並將其申請書彙整予教務處。 協助法律學系兼任教學助理申請「優秀兼任教學助理」並繳交相關資料。 通知法律學系未通過資訊檢定能力學生,至教務處填寫通知單。

19 法律學系工作事項-3 日期 完成事項 101.3.29 法律學系兼任教學助理3月份薪資申報。
辦理法律學系100學年度第2學期導生活動費之核銷作業。 彙整法律學系100學年度碩士(專)班學生提送畢業論文初稿名單。 辦理法律學系大學部2年級舉行本學期導生活動相關費用之借支作業。 辦理法律學系3月份生活獎助學金請領作業。 彙整法律學系100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研究所畢業口試之研究生名單,並公告至系網上。 持續調查法律學系大學部錄取研究所之榜單,並更新法律學系網站之榮譽榜資料。 進行擬於本學期畢業之碩士(專)班學生之畢審表審查作業。 辦理法律學系碩專班學生之輔導作業。 彙整法律學系歷年碩士(專)班提送論文大綱之資料,以建立檔案資料庫。 致電通知法律學系未繳學生保險及學費之學生。 辦理法律學系研究生研究室座位之抽籤分配作業。

20 法律學系工作事項-4 日期 完成事項 101.4.26 辦理法律學系大學部1年級導生活動費之核銷作業。
通知參加本校交通安全有獎徵答之法律學系得獎同學,至系辦領獎。 辦理法律學系大學部四年級、碩士班一年級及二年級以上導生活動費用借支作業。 進行法律學系101年4月份生活獎助學金核銷作業。

21

22

23

24

25 畢業生 直接就業 國家考試 升學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所)職涯進路地圖 公職考試 法務人員、保險業、 不動產業、 高科技業務法務人員、
自行創業 《證照考試》 律師、金融或商標、 專利等智財證照、 民間公證人、 地政士、保險經紀人、 保險代理人、 《國內》 碩士班 博士班 《國外》 碩士班(LLM) 博士班 (SJD、PHD、JD) 公職考試 跨領域學習進修及發展 《三等》 司法官、檢察事務官、 司法事務官、公證人、 觀護人、行政執行官、 法院書記官、監獄官、 關務人員特考、地方特考 、調查局、警察特考 《四等》 法院書記官、法警、 執達員、監所管理員、 地方特考、、 《五等》 錄事、庭務員、 地方特考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 、普通考試 大專校院教職、 專業研究人員

26 100學年度第2學期法律學系在學生事務活動上之補助明細
活動名稱 學生主辦單位 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 (新台幣/元) 本系補助項目 活動日期 系學會主辦活動 系學會 法律學系 8000~10000元 本活動相關支出 100學年度 第2學期

27 法律學系提供獎勵項目 本系利堃祺獎學金,本學期獲獎同學共六位,補助金額2萬元/人。 書卷獎:系友會贈送一本最新版小六法。

28 100學年度第2學期法律學系開設課後輔導課程情形
班級 課程名稱 負責學長 大學部二年級 行政法(二) 鄭宇廷(碩二) 大學部三年級 刑事訴訟法(二) 林怡蒼(碩四)

29 提醒事項-1 最新版畢業資格審核表填寫方式,請至網站查詢。
依據本系9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決議: 本系碩專班學士後法律組應修畢大學基礎課程後,再修習研究所進階課程,以符合本系課程地圖漸進修習之方式。 依據本系學分抵免辦法第六條第3款之規定「申請抵免之原修習科目,修讀時間距申請提出時點已逾5年不得抵免」 。

30 提醒事項-2 本系課程之異動皆公告至本系網站,請於上課前先行瀏覽。
本系100學年度教學助理名單 (請參閱本系網站),可以 方式向教學助理詢問課業上問題。 每學期學期末務必填寫至教務系統填寫教學意見調查,填寫者可參加本校抽獎活動。 本校設有學生信箱, 請完成電子郵件轉寄功能,以利學校相關單位傳達重要訊息。

31 提醒事項-3 依據本系資訊站管理辦法,列印及影印資料 (2元/頁),本系學生列印資料應先取得系辦同意並完成登記。但列印校內申請表格 、文件等,毋須辦理登記。 每學期的導生聚餐,請於1個月前向系辦提出借支,若未及借支,須由班級先行墊付,並於餐後須檢據核銷;上學期之導生聚餐,因涉及會計年度核算,請於11月底前完成核銷。 系辦不提供學生信件之收件作業。 學務處定期訪視租賃學生校外住處,以關心租賃狀況及安全問題,敬請同學配合。

32 交流座談時間


Download ppt "法律學系100學年度第2學期 師生座談會暨 書卷獎、利堃祺先生獎學金頒獎典禮"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