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吸菸與菸品依賴之臨床與 衛教技巧 魏嘉玉
講綱 價值澄清 - 菸的真象 菸品依賴 自我形象的建立 藥物治療介紹
研究報告 美國癌症學所統計的 100 多萬人的研究 … 吸菸者之得肺癌的機會是 10 倍以上 一天吸 10 支以下,是不吸菸者得肺癌機會 的 5 倍左右。 一天吸菸 2 包以上者,則其得肺癌的機會, 是不吸菸者的 20 倍左右。 男性若 15 歲以前開始,得肺癌是不吸菸者 的 16 倍 , 25 歲後吸,則為 4 倍。
菸害的事實 吸煙會導致 牙齒變黃, 口臭。 吸煙會導致 癌症
菸害的事實 吸菸會導致心臟血管疾病,容易引起中風
菸害的事實 吸煙會導致肺癌、 肺氣腫、慢性支 氣管炎等疾病。
菸害的事實 吸煙會導致 男性失去性機能 與 生育能力的機率大增。 吸煙會導致更年期提前來臨。 吸煙會導致骨質疏鬆症。
菸害的事實 吸煙會導致孕 婦 流產機率提 高 早產 胎兒體重不足。
菸害的事實
戒菸以後的反應與好處 20 分鐘 – 血壓下降至正常 – 脈搏下降至正常 – 手腳溫度上升至正常 8 小時 – 一氧化碳血中濃度降至正常 – 氧氣血中濃度增至正常 24 小時 – 心臟疾病發作減少 48 小時 – 神經末梢新生,嗅覺及味覺變好
戒菸以後的反應與好處 2 個星期至 3 個月: – 循環改善,走路變得更輕鬆,肺功能可增加 30% 。 1 至 9 個月: – 減少呼吸道的症狀,如咳嗽、痰、氣喘。 – 肺部纖毛再生,促進排痰及清除功能,減少呼吸道的 感染。 1 年: – 心血管疾病之危險減少為吸菸者之一半。
戒菸以後的反應與好處 5 年 – 肺癌死亡率是每日一包菸者的一半 – 口腔癌、食道癌、喉癌的危險減少一半 – 腦血管疾病在 5-15 年後和非吸菸者相同 10 年 – 肺癌死亡率和不吸菸者相同 – 癌前變化消失 – 口腔癌、食道癌、喉癌、膀胱癌、腎臟癌、胰臟癌的 危險減少 15 年 – 心血管疾病之危險和未吸菸者相同
菸品依賴 生理依賴 心理依賴 社會層面依賴
生理依賴 尼古丁成癮依賴。 尼古丁造成腦中短暫性警覺性增高,注 意力集中。
心理依賴 一些心理或情緒的因素 不知不覺的習慣 思考,分析時,依賴性吸菸
社會層面依賴 社交活動中相互認可與鼓勵 媒體對吸菸的錯誤訊息傳導 長輩吸菸對晚輩的影響 聚會、交際應酬
藥物治療 一線藥物 抗憂鬱劑 Bupropion(Zyban , 耐煙盼 ) 尼古丁嚼片 吸劑 鼻噴霧劑 貼片 二線藥物 降壓藥 Clonidine 三環抗鬱劑 Nortriptyline
尼古丁依賴的評估 以下情形為尼古丁依賴的危險因子 – 一天超過 20 支香菸 – 起床後 30 分鐘之內抽第一支菸 – 之前戒菸發生戒斷症候群 – 之前戒菸於一週內失敗 – 精神病史,如精神分裂症或憂鬱症 – 藥物濫用或酒精濫用病史 – 尼古丁成癮度測試≧ 7 分
非藥物協助 找牙醫洗牙 將所有吸菸用品丟 棄 ( 菸灰缸, 打火機等 ) 洗淨所有有菸味衣 物 避免所有吸菸場所 避免參加聚會、聚 餐等社交應酬活動 吃飯坐非吸菸區 吃飯後離開座位避 免閒坐 多運動,多攝取水 果 “ 將 “ 拒菸貼紙 ” 貼於 辦公室及客廳等常 吸菸的場所
戒菸三部曲 下定決心 公告周知,請大家一起來監督自己 尋求適當的醫療協助
自我形象建立
吸菸的理由 舒解壓力、心情低落、吸菸前心情不好 習慣 舒服、快樂、放鬆自我 提神、上癮了 戒菸難 交朋友、朋友都有吸 好奇、無聊 錢多
戒菸的理由 沒有想戒的理由 身體健康、性功能障礙 要生 baby 老師說的 菸錢貴、沒錢 心理譴責、良心發現 朋友的支持、陪朋友戒菸、女朋友不喜 歡、交女朋友
戒斷症狀 - 生理 容易發脾氣、挫折、 憤怒 靜不下來 難以集中精神 焦慮 心情低落 想吸菸 疲倦想睡、多夢 失眠、晚上睡不著 咳嗽或感冒 腹瀉、便秘、腹漲、 反胃 食慾增加、體重增 加 心跳減慢
自我形象 有良好形象的人,會傾向健康形象。 你喜歡自己嗎? 我如何看自己?我認為自己是怎樣 的人?我的能力、容貌如何?我是 否喜歡我自己等等
自我形象重要嗎? 上課? 交女朋友? 面試? 上班?
自我形象的本質 接納自我:自己是獨一無二、無可 取代的寶貝。 肯定自我:懂得發現接納自己的優 點和缺點。 珍惜自我:懂得自己擁有的獨特的 天份、能力和潛能。
健康的自我形象 了解自己的長處及短處 接納自己的缺點及限制 能將自我形象與別人的批評分開 看重自己,不因外在的環境、條件 及評價而貶低自己 不因表現不好而看低自己 能尊重別人、考慮他人的立場
舒解壓力、心情低落、吸 菸前心情不好 運動、聽音樂、找好朋友 聊天 習慣開始習慣愛自己 舒服、快樂、放鬆自我聽音樂、泡澡、旅遊 提神、上癮、戒菸難以戒菸藥物輔助 交朋友、朋友都有吸鼓勵朋友一起戒菸 好奇、無聊了解吸菸本質 錢多做善事、從事休閒活動
菸害防制新法現況 菸害防制新法於 96 年 7 月 11 日公佈 菸害防制新法 98 年 1 月 11 日實施
胎兒健康之保護 新法第 13 條第 2 項: - 任何人不得強迫、引誘或以其他方式使 孕婦吸菸 處新台幣 1~5 萬元
青少年健康之保護 新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3 項: -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 -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為照顧之人應禁 止未滿十八歲者吸菸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55 條第 1 項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青少年健康之保護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 - 應受戒菸教育 - 未滿十八歲且未結婚者,父母或監護人應促使其 - 未滿十八歲且未結婚者,未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處 罰其父母或監護人 - 未滿十八歲且已結婚者,未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處 罰行為人 「處新臺幣2千~1萬元罰鍰」
青少年健康之保護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 - 販賣業者不得出售菸品 - 親人、朋友、同學等不得提供菸品 - 若辦理喜筵供應菸品情境下,非屬故意則傾向保留研 商並輔導 「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之原則 重要觀念:場所負責人之義務 – 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 – 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違反者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 場所負責人/從業人員應勸阻違規吸菸 行為
室外場所禁菸-除設有吸菸區 重要觀念:場所負責人之義務 – 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且吸菸區應有 明顯之標示 – 應於所有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標示 – 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 吸菸區之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 不得設於必經之處 違反者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