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生升學管道 報告人:教務處 課輔組長 張素玉
升學管道 一.大學學科能力測驗 ( 不加分 ) 大學繁星推薦 / 個人申請 / 考試分發入學 二.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 不加分 ) 甄選入學 / 技優入學 ( 乙級證照 )/ 聯合登記分發 三.身心障礙學生升大專校院甄試 ( 不加分,但有考場服務 ) 四.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單獨招生
身心障礙學生升大專校院甄試 一、 法令依據 1. 特殊教育法 2. 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 升學輔導辦法 88 年 2 月教育部發佈此甄試開始擴及至所有障礙生
二、重要日程表 ★ 101 年 12 月 21 起開始發售 發售簡章 ★ 102 年 1 月 14 日 ~1 月 22 日 網路報名須繳寄資料 ★ 102 年 3 月 22 日 ~3 月 24 日 學科考試 ★ 102 年 3 月 25 日 術科考試 ★ 102 年 4 月 17 日 公告榜單、寄發成績單 ★ 102 年 4 月 18 日 ~4 月 23 日 成績複查及補發 ( 參考 102 學年度為例 )
三、障礙類組: 1. 視覺障礙生 2. 聽覺障礙生 3. 腦性麻痺生 4. 自閉症生 5. 學習障礙 6. 其他障礙生
四、適用之報考組別 ※ ( 一 ) 大學組 ※ ( 二 ) 四技二專組
( 一 ) 大學組 第一類組 ( 文商 ) 第二類組 ( 理工 ) 第三類組 ( 醫護 ) 第四類組 ( 農林 )
( 二 ) 四技二專組 商管群、設計群、家政群幼保類、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外語群 ( 英文類 / 日文類 ) 、餐旅群 ( 以上僅提供本校生適用群類別 )
五、報考資格 ( 一 ) 各類甄試對象必須符合以下二項之 一規定者方可報名 1.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2.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 定及就學輔導委員鑑定為身心障礙應 安置就學者 ※符合前項資格之甄試對象,係因腦性麻痺引起 的功能性障礙者,應經有關醫療單位審定
五、報考資格 ( 續 ) ( 二 ) 學力資格 具有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 綜合高中、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普 通類科畢業資格或同等學力者
六、報名方式: 一律先採網路登錄報名資料,之後郵寄報 名 資料通訊報名,應屆畢業生應採集體報名。 1. 填妥報名表乙份,黏貼身分證正面影 本及最近 3 個月內脫帽半身 2 吋正面照片一張 2. 繳驗相關證件 3. 報名費 900 元
七、報名手續 →→ 登入報名系統 → 輸入報名資料 → 「確認」 → 報名資料 → 取得繳費代碼及繳費單 → → 列印報名表並簽名 → 郵寄所有相關文件 →→→ → 繳報名費 → 完成報名程序 → 招生委員 會郵寄准考證
八、繳驗證件: 報名 表 學歷證 件影本 身分證 正面影本 身心障礙 手冊或鑑 輔會證明 影本 腦性麻痺 考生應考 功能鑑定 表 視障 ˇˇˇˇ 聽障 ˇˇˇˇ 腦性麻 ˇˇˇˇˇ 自閉 ˇˇˇˇ 學習障礙 ˇˇˇˇ 其他 ˇˇˇˇ
九、報名表填寫: 1. 類別:視、聽、腦麻、自閉、學障、其他 2. 考區選擇:北、中、南 3. 類組 4. 基本資料 5. 特殊考場服務 6. 志願選填
十、考生服務辦法 本辦法提供服務對象為符合報考資格之考 生。 考生視其需要,請填妥「甄試報名表上之考 生需求欄」,於需求項目中,勾選一種或多 種方式,報名表如有未列項目,依報名表備 註自行加列說明。 提供之應考服務內容以不影響整體考試公平 性為原則。
十、考生服務辦法 ( 續 ) 提供各考生之試題每人以一種為原則,惟情況特 殊經審查同意者,得不受限制。 考區所提供之服務內容,以考區現有之資源及一 般性事務設備為原則。考生如使用自備輔具,須 經試務人員檢查後始得使用。 考生因故須申請臨時特殊應考服務,應於考前提 出有關醫療單位(行政院衛生署認定之醫學中心、 區域醫院或地區教學醫院)證明,逕向甄試委員 會申請
十一、考試科目 十一、考試科目 ( 四技二專 ) 群類組共同科目專業科目 ( 一 ) 專業科目 ( 二 ) 商管群 國、英、數 B 商業概論 計算機概論 會計學 經濟學 設計群 國、英、數 B 色彩原理 造型原理 設計概論 基本設計 繪畫基礎 基礎圖學 (術科考試) 家政群 - 幼保類 國、英、數 A 家政概論 家庭教育 幼兒教保概論 與實務 家政群 - 生活應用類 國、英、數 A 家政概論 家庭教育 色彩概論 衛生與安全
十一、考試科目 十一、考試科目 ( 四技二專 ) 續 群類組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 一 ) 專業科目 ( 二 ) 語文類 ( 英文組 ) 國、英、數 B 商業概論 計算機概論 英文閱讀與寫作 ( 題型含選擇題與非 選擇題 ) 語文類 ( 日文組 ) 國、英、數 B 商業概論 計算機概論 日文閱讀與翻譯 餐旅類 國、英、數 B 餐旅概論 飲料與調酒 餐旅服務
十二、如何選填志願 1. 由錄取分數高選至錄取分數低之志願或由 喜歡之校系選至不喜歡之校系 2. 志願務必填滿,以免高分落榜 3. 選擇學校,系所知訣竅: (1) 系所規劃是否符合自己的興趣 (2) 上網參考學校開課內容
十三、報考注意事項 1. 注意各校系入學條件,若不符資格,雖已錄 取分發者,仍取消入學資格 2. 高職畢業生資格可報考大學組、四技二專組 3. 報考通知錄取者,若欲參加四技二專聯合登 記分發入學招生,須提出放棄聲明,否則取 消入學資格,並不得參加四技二專聯合登記 分發入學招生 4. 低收生戶者,免繳報名費 5. 考生如使用自備輔具,須經試務人員檢查 後, 才能使用
十四、兩者入學考試之差異
十五 、 重要資訊 →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大專甄試 承辦學校 → 中央大學 2. 歷屆考古題 → 無障礙全球資訊網 網址:
十六、資料統計 (102 學年度為例 ) 類別 大學組 招生名額報名人數 聽覺障礙生 視覺障礙生 腦性麻痺生 自閉症生 其他障礙生 學習障礙 合計 1,312966
十六、資料統計 ( 續 ) (102 學年度為例 ) 類別 四技二專組 招生名額報名人數 聽覺障礙生 視覺障礙生 4613 腦性麻痺生 自閉症生 其他障礙生 學習障礙 合計 2,9281,290
十七、各類組別最低錄取標準 組別障別類別最低標準 大學 視障 第一類組 147 第二類組 179 第三類組 ─ 第四類組 ─ 聽障 第一類組 147 第二類組 115 第三類組 143 第四類組 118 腦麻 第一類組 179 第二類組 206 第三類組 254 第四類組 234
十七、各類組別最低錄取標準 ( 續 ) 組別障別類別最低標準 大學 自閉 第一類組 136 第二類組 138 第三類組 178 第四類組 158 學習障礙 第一類組 127 第二類組 99 第三類組 150 第四類組 123 其他 第一類組 165 第二類組 173 第三類組 208 第四類組 189
十七、各類組別最低錄取標準 ( 續 ) 組別障別類別最低標準 四技二專 視障 設計群 ─ 商管群 224 家政群幼保類 227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 外語群英文類 186 餐旅群 250 聽障 設計群 134 商管群 121 家政群幼保類 ─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158 外語群英文類 398 餐旅群 170
十七、各類組別最低錄取標準 ( 續 ) 組別障別類別最低標準 四技二專 腦麻 設計群 139 商管群 162 家政群幼保類 ─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204 餐旅群 ─ 自閉 設計群 181 商管群 134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242 外語群英文類 236 外語群日語類 ─ 餐旅群 120
十七、各類組別最低錄取標準 ( 續 ) 組別障別類別最低標準 四技二專 學習障礙 設計群 146 商管群 146 家政群幼保類 144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171 外語群英文類 396 外語群日語類 162 餐旅群 130 其他 設計群 144 商管群 127 家政群幼保類 129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132 語文類英文組 195 語文類日文組 194 餐旅群 119
十八、近 2 年錄取率一覽表 學年度報名人數錄取人數錄取率 % % 身心障礙學生升大學甄試
結 語 面對多元升學管道,孩子是需要 協助的。讓我們給孩子們更多鼓勵 、關懷、愛心的照拂,配合學校無障 礙的學習,提昇自信心,發揮潛能 ,才能正向面對社會人生,為社會 貢獻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