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律武器 打胜非典战役 —— 张家港市卫生局宣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 —— 张家港市卫生监督所 王卫国
一、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1989 年 2 月 21 日通过 15 号主席令颁布(杨尚昆) 1989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共七章 41 条
一、基本情况 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将传染病防治管 理工作的基本方面,如管理职责、 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 监督等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以 国家的强制力作后盾,以确保其实 施。
一 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 法》 1991 年 10 月 4 日国务院批准, 1991 年 12 月 6 日卫生部发布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 治法》办法 ( 1994 年 9 月 3 日江苏省第 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 议通过)
二、总则 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是 什么? 预防为主 —— 是我国卫生工作的指导 方针,同样也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 导方针; 医学上解决疾病的途径有二:一是防, 二是治。防病和治病应同样受到重视, 但预防更为重要。
二、总则 法定传染病有几种?分几类管理? 如何管理? 三类 35 种(甲类 2 种、乙类 24 种、丙类 9 种);
二、总则 根据传播方式、传播速度及对人类危 害程度的不同,分三类管理: ( 1 )强制管理 —— 甲类传染病中的鼠 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 肺炭疽。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 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 离、治疗方式,以及疫点、疫区处理 均需强制执行。
二、总则 ( 2 )严格管理 —— 多数乙类传染病。 对此类传染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 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 ( 3 )监测管理 —— 丙类传染病。根据 这类传染病可能发生和流行的范围, 国家通过确定的疾病监测区和实验室, 以及不同措施来进行管理。
二、总则 各级政府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是 什么? 各级政府领导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制 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时必须包括 传染病防治目标,及达到此目标的有 效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完成 传染病防治任务。
二、总则 当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时,县级以 上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批准,可 以宣布疫区,并可实施卫生检疫。
二、总则 《 传染病防治法》适用对象是谁?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单 位和个人,也包括其他一切驻中国的 单位和外国人,但不含驻华的使(领) 馆人员。
三、控制 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时的控制措施有哪些 原则? 一旦发生传染病暴发或流行时, 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一般针对构成 传染病流行过程的三个环节和两个 因素来进行的。
三、控制 针对传染源方面 要求做到 “ 五早 ” :早期发现、早期 诊断、早期报告、早期隔离、早期治 疗。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 传染病的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原则,在 “ 五早 ” 方面有不同程度的要求。对接触 者和病原携带者,可根据具体情况, 进行医学观察、留验或隔离,预防接
三、控制 种或药物预防。对动物传染源有经济 价值的可进行隔离治疗,其排泄物、 分泌物要消毒处理,无经济价值的动 物采取杀灭、焚烧。
三、控制 切断传播途径 根据各种传染病的不同传播途径, 运用消毒、杀虫等卫生措施来消灭传 播因素上的病原体和传播疾病的媒介 昆虫和动物。
三、控制 保护易感人群 应用预防接种,包括发生传染病 流行时的应急接种,可建立人群免疫 屏障,起阻断传染病流行的重要作用, 应根据不同传染病的免疫接种要求进 行。药物预防在一定的具体条件下, 也可收到显著效果,但应在卫生防疫 人员指导下,有针对性的使用。
三、控制 各级政府在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 职责任务是什么? 防治传染病是社会共同的责任, 发生传染病暴发或流行时,要在各 级政府领导下,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政府在控制疫情暴发流行时的职责, 主要有:
三、控制 在人群中突然出现传染病暴发、流行; 发现当地从未有过的传染病或国家已 宣布消灭的传染病,当地政府必须组 织卫生防疫、医疗、教学、科研等有 关部门人员调查原因,同时立即采取 针对性措施控制流行。
三、控制 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 应组织公安、城建、文化、广播、电 视、交通、商业、卫生、居委、村委 等,成立疫情控制领导小组,根据控 制疫情需要,按部门分工,协同完成 各项卫生防疫措施和生活安置。
三、控制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在必 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 采取紧急措施,如:限制或停止集市、 集会、影剧院演出或其他人群聚集的 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 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 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
三、控制 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 以上地方政府在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 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对出入疫区的 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市、自治区政府可以决定对甲类 传染病疫区实施或解除封锁。但封锁 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跨省、市、自治 区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 线交通或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三、控制 有关部门在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 尽哪些社会责任? 传染病威胁的对象是社会人群, 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也是整个社 会的责任,社会有关组织、部门应 共同承担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在 政府领导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 迅速扑灭疫情。
三、控制 广播、电视、报刊、文化、科协等 — — 要利用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做好卫生 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 教育部门 —— 要做好学生、幼托儿的 卫生防病工作,开设卫生防病课程, 抓好学校的饮食、饮水和粪便、垃圾 管理,密切注视学生健康状况;
三、控制 司法、公安部门 —— 要积极支持传染 病监督部门的执法检查,依法及时处 理疫情控制中的纠纷和治安保卫工作; 财政、民政部门 —— 要妥善安排卫生 防病经费及合理解决特殊困难户在控 制疫情管理和封锁时的生活费用; 交通、运输、航运等部门 —— 要确保 防治人员的药品、生物制品及生活用 品的运送;
三、控制 农牧、水利、城建等部门 —— 要做好 水源、卫生设施、粪便和垃圾的集中 清运处理; 工商部门 —— 要加强对疫区内集市贸 易和个体饮食店、摊的卫生管理; 化工、医药、生物制品部门 —— 负责 组织、供应疫情控制用的消毒除害药 物、药品和应急接种生物制品的供应;
三、控制 电信、邮政等部门 —— 要保持疫情电 话、传报卡的及时畅通和邮递; 卫生部门 —— 负责疫情的流行病学调 查、疫区处理、病人收治。
四、监督 哪个部门行使监督权?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卫 生行政部门为执行《传染病防治 法》管理监督职责的主管部门; 法律又规定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门可以委托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 管机构在本系统内行使监督权。
五、法律责任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的 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哪些处罚? 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
五、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适用于哪些违法行为? 对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有关违 法行为,如: 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 定的卫生标准的; 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 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 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
五、法律责任 准许或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 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 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易使该传染病扩 散的工作的;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本法提出 的其他预防、控制措施等之一者应依 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进行行政处罚。
五、法律责任 怎样认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 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一 百一十五条和一百八十七条规定。 一般从以下四方面来认定:
五、法律责任 主体(即行为人)应当是有关条 文规定的人。如重大责任事故罪 的主体必须是从事实验、保藏、 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 人员;玩忽职守罪的行为人必须 是从事医疗保健、卫生防疫、监 督管理的人员和政府有关主管人 员;
五、法律责任 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存在故意或过失。过 失有二种情况( 1 )应当预见但因疏忽大 意而没有预见到危害后果发生的;( 2 ) 对后果的发生虽有预见,但因过于自信 能够避免,未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后果发 生的; 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违反了《传染病 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和 地方有关卫生法规、规章、有关规范 的规定;
五、法律责任 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已经引起法律规定 的严重后果。 以上四个方面应同时具备,方 能构成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