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8 1 國立臺灣大學 國家發展研究所 105 級碩士在職專班新生教務說明
2 1 樓:學生研究室 2 樓:所辦公室、教室、交誼廰、學生研究室、教師休息室、 專班生置物櫃 ( 教休室旁 ) 、影印機 3 樓:會議室( R300 )、視聽教室( R302 )、口試教室( R310 ) 4 樓:口試教室( R418 ) 國發所空間配置
3 修業規定 修業年限 1 到 6 年,期間可休學 2 年。 期限屆滿未畢業者,如有特殊原因經所長及教務長核可後再 申請特別休學 2 年。 必修課程與學分 畢業學分為 30 學分。每學期修課至多不超過 8 學分。 經專班執行長及所長同意後,得修習本校各相關研究所 (含本所)開授之其他課程至多 1 門,計入必選學分。
4 抵免學分 1. 本所規定:共同必修科目或分組必修 ( 含必選 ) 科目,得 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准予抵免。 2. 申請程序:抵免學分於每學年度初時辦理 1 次,於公告日 期 (8/15~8/22) 上網申請,列印後簽名連同成 績單正本、修習研究所課程證明單送交所辦 彙辦。
5 資訊公告 1. 本所 1 、 2 樓公告欄及本所網頁各類公告區。 2. 緊急事項或與同學權益有重大關係者,將一併 通知。(請同學務必定期收台大的 MAIL )
6 導師 課業、生活諮詢及各項申請簽可等。 尚未擇定指導教授者:由所方安排。 選定指導教授者:以指導教授為其導師 ( 限本所專任教 授,如指導教授為本所兼任或校外老 師,則仍維持原導師 ) 。
7 論文指導教授 1. 原則:指導教授應為本所專兼任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 2. 選定期限:入學第四個學期結束前 3. 指導專班學生人數: 本所專任教師:每學年最多 6 位 本所兼任教師:每學年最多 3 位 與碩士一般生合計,專任教師指導之研究生不得 超過 10 位,兼任教師不得超過 5 位。 4. 申請文件:持指導教授同意書向所辦登記。 (表格可至本所網頁下載)
8 論文研究計畫口試 選定指導教授,修畢畢業所需學分 1/2 以上,經指導教授同 意即可提出申請。 開始申請日:每學期開學即可提出申請。 申請截止日:上學期 12/31 止,下學期 6/30 止。
9 向校方提出畢業申請 至本校校園資訊網( ) 填寫「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列印申請單,並請指導教授 簽名,連同歷年成績單一份交由所辦辦理。 *路徑:台大首頁 →myNTU→ 學生 → 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台大首頁 學生 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
10 論文口試 一、通過論文研究計劃口試,並得指導教授同意即可提出 申請。碩士論文口試與碩士論文研究計畫口試相距之時 間不得少於三個月 二、提出論文或研究計畫口試申請,兩週後舉行口試。 開始申請日:每學期開學日即可提出申請。 申請截止日:上學期 12/31 止,下學期 6/30 止。 辦理截止日:上學期 1/31 止,下學期 7/31 止。
11 論文 ( 研究計畫 ) 口試申請表準備 申請表格基本資料 指導教授簽名 建議口試委員名單 資料準備 歷年成績單一份及論 文 ( 研究計畫 ) 至少 4 份 所長審核通過(約 1 ~ 2 天) 請向宜津提出申請 與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安排口試時間 口試日期與時間確定後,請電話或 通知宜津 專班執行長審核通過(約 3 ~ 5 天)
12 寄送資料 1 、口試函 (所方統一處理) 2 、聘函(所方統一處理) 3 、論文或研究計畫(學生提供)。 寄送給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 由所方統一寄送:請同學務必確認委員職稱與寄送地址。
13 取得畢業證書 通過論文口試、修畢學分並辦妥離校手續, 即可取得畢業證書。
14 圖書館所需資料 1 、論文電子檔:上傳至圖書館後,列印授 權書並簽名。 2 、紙本論文:繳交一本精裝、一本平裝。 註:相關規定請至圖書館網頁台大博碩士論 文【論文提交】 查詢。 所辦所需資料 1 、一本論文 ( 精裝 平裝不拘 ) 2 、置物櫃鑰匙 行政大樓二樓研教組 審核通過 領取畢業證書 順序不限 (手續完成所需時間:約一小時)
15 簡報完畢,歡迎發問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