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學校預算 編列與執行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會計室
預算產生過程 2 5 月份 各學校編列概算時期 6 月份初 概算送主計處工作組審查 6 月份底 主計處召開工作組會議 7 月份中 市府副市長召開計畫與預算審查會議 7-8 月份 整編期間 8 月份初 預算案確定 8 月份底 預算書送議會 月份 議會審查期間 ( 法定預算 )
預算編列內容 3 各級學校員額及其他經常經費之編列,係依教 育局核定班級數及標準辦理。 (教育局網頁\科室業務\會計室\資料下載) 班級業務費 班級設備費 辦公用品 ( 統籌業務費 )
4 指定活動 - 國教科 - 國小優良學生之獎勵及表揚 指定活動 - 國教科 - 市長奬頒奬典禮等 市府核定 - 電腦專案 市府核定 - 游泳池救生員 本局核定 - 消化職工業務外包費 本局核定 - 校警業務外包費 各項專案計畫或指定活動依市府及教育局各科 室核定,依各用途別編列。 預算編列內容
5 校園場地開放 高中職教科書作業管理費 高中職課輔費 收支對列項目,各校依前年度決算或預估收入 經費總額後,依各用途別編列支出。 預算編列內容
6 各修建工程(除新建連續計畫工程外)請各級 學校依需要擬定工程項目,並排列優先順序, 送教育局審查核定後編列。 由學校提報的工程,經本局開會決議後核定。 (案例某國中把非核定的工程編入預算) 預算編列內容
7 預算編列標準 加班費編列原則不得超過去年預算數 另外 : 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原代收付費支應 加班費納入預算後,得不受限制 編列時應依共同項目費用編列基準 出席費 2,000 元 加班費 185 元或 120 元 購置物品設備編列基準表規定編列 冷氣機窗型 2 噸 20,000 元 工程應依工程單價覈實編列。
8 預算執行原則 預算執行,應按預算及核定之收支估計表分配 預算執行。 工程請確實依付款進度分配執行 員工待遇、獎金及加班費等,應以標準支給。 節能減碳是市府重要政策,學校係列管重點, 學校設備採購時請認定節能標章產品
9 預算執行彈性 補辦預算 主要係指購置1萬元以上設備,如年度內未編列 預算,在有其他財源挹注下,可依相關規定先行 辦理,並於爾後年度補辦預算。 併決算 主要係指年度內未編列預算,在有其他財源挹注 下,除補辦預算外,其餘可依相關規定先行辦理, 年度終了,執行結果併入決算數。 另購置無形資產及遞延支出等用途別科目之執行, 應報本局核准先行辦理,並併入決算。
10 預算執行績效 意義 作用 年度考核依據 核列以後年度預算參考
11 可用預算 本年度法定預算、以前年度保 留數及本年度奉准先行辦理數 ( 併決算或補辦預算 ) 分期實施計畫及估計表(每半年為 一期) 配合計畫實施進度辦理分配預算 避免提前分配 避免集中分配年底
12 預算執行 依市議會通過之計畫項目及期限執行 避免發生進度落後及經費保留 總預算案編成時 (9 月 )-- 展開準備作業 預算完成法定程序 - 即刻辦理招標作業
13 預算執行 工程 至遲年度開始六個月內開標 例外:臺北市公共工程 ( 建築、土木 ) 作業 程管制方案 設備 年度開始四個月內開標 例外:參與共同供應契約之項目
14 預算執行 委託代辦 年度開始二個月內完成委託程序 委外研究、調查、規劃、評估 年度開始四個月內開標 市長市政會議裁示 預算之執行應本當用則用,當省則省,不應 為提高預算執行率而消化預算。
15 工程管理費 按施工費一定比例提列 年度開始四個月內編列「工程管理 費支用預算表」報教育局核定 103 年度 8 月 7 日簽准強化工程管理 費編列及執行控管計畫 工程管理費購置非消耗品及設備用途. 總務單 位現有相同或類似項目現存數量及現況說明 表
16 編列 ( 執行 ) 工程管理費支用預 算常見問題 預算單價與府頒標準不一 編列與工程無關之項目 工程管理費支用於保固期間的支出 未施工卻支領加班費
17 工程管理費案例 某學校新建工程 年工程管理費分年 購置計布幕 9 片、數位相機 9 台、傳真機 4 台、除濕機 7 台、風扇 21 台、會議桌 78 張、會議椅 167 張及櫃子 70 個,有明顯有 藉工程管理費支用購買其他用途物品之 嫌。 幼兒園修建工程購置工程用置物櫃 16 個, 計 40,000 元,惟置物櫃係置於游泳池供 泳者放置物品使用,不符工程管理費支 用要點。
18 預算執行檢討 每月對預算執行率未達 80% 者,應 詳予分析落後原因及提出改進意見, 陳報首長採取對策 決算編竣後填具檢討表 對預算執行負責人及相關業務人員考核獎 懲
19 預算執行檢討獎勵基準 執行率 應執行數 80%- 未達 85% 85%- 未達 90% 90%- 未達 95% 95 以上 未達 1,000 萬 元 嘉獎一次嘉獎二次 1,000 萬 元 - 未達 2 億元 嘉獎一次嘉獎二次記功一次 2 億元以 上 嘉獎一次嘉獎二次記功一次記功二次
20 預算執行檢討懲處基準 執行率 70%- 未達 80% 執行率 60%- 未達 70% 執行率 50%- 未達 60% 執行率未達 50% 申誡一次申誡二次記過一次記過二次 扣除不可控制因素項目後仍未達 80% 者
21 與經費核銷有關之審計職權 ( 審 計法第 27 條 ) 對審查完竣案件自決定之日起二 年內發現其中有錯誤、遺漏、重 複等情事得為再審查,若發現詐 偽之證據,十年內得為再審查
22 審計處糾正事項 ( 規劃設計採購 ) 規劃設計考量未周延,導致施工期間辦 理變更設計或延誤工期 事前未考量督促廠商完成水土保持計畫,建照審 查及簽證,致停工 施工預算未依規劃需求覈實編列,重複 編列工項或多計損耗數量 鋼筋計價加計耗損數量 施工預算未依實際樓地板覈實編列,公 告招標始發現不符,致停止招標修正預 算,影響期程
23 審計處糾正事項 ( 招標 ) 1/5 以最有利標方式決標之採購案件, 評選委員出席人數及資格與政府採 購法規定不符,未成立工作小組及 各評選委員評分表未予保密 委員 5-17 人、外聘專家者不得少於 1/3
24 審計處糾正事項 ( 招標 ) 2/5 10 萬元以上且 100 萬元以下之 同性質採購案應併案辦理 營繕採購契約書未詳載應收保 固金金額或百分比
25 審計處糾正事項 ( 招標 ) 3/5 公告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宜以「詳 招標文件」一語帶過 合約未填工程名稱,開工日期、完 工期限、保固期限及保固保證金、 罰則
26 審計處糾正事項 ( 招標 ) 4/5 委外設計監造之勞務契約,未將無 涉及安裝、監工之設備自建造成本 排除,致增加監造服務費 委託建築師設計監造者,按施工費 計算、給付設計監造費時,應扣除 工程保險費、稅捐、利潤
27 審計處糾正事項 ( 招標 ) 5/5 投標封套收件日期逾投標期限 決標日起 30 日內刊登決標公告 監辦單位應為會計及有關單位
28 審計處糾正事項 ( 履約 ) 1/7 監造單位未確實管制施工作業,且 未依規定按月提出工作月報。 監造單位未確實管制承商計畫及記錄抽驗情形及 工作月報 監工日 ( 週 ) 報表未確實估計施工進 度,及施工通知詳細表未審慎編列
29 審計處糾正事項 ( 履約 ) 2/7 空氣污染防制費未依規定於開工前 申報繳納,滯納金逕由公帑支應, 顯欠合理允當
30 審計處糾正事項 ( 履約 ) 3/7 工程保單未將機關列為共同被保險人 保險期間未隨工期延長而辦理展延 保險限額與招標文件不符 營繕工程廠商未依規定足額投保綜合保險及第三人 意外責任險 營繕工程綜合保險投保金額、期間、費率,核與合 約內容或工程採購廠商投保注意事項等規定未合
31 審計處糾正事項 ( 履約 ) 4/7 工程施工日誌,校方監工人員未簽 章,未陳送校長核閱 施工日誌出工人數為 0 ,但加班事由 為施工進度督導 施工日誌未記載材料使用情形與合 約不合
32 審計處糾正事項 ( 履約 ) 5/7 未依頒驗收基準規定 : 工程開工後 10 日內監造單位須送「材料及設備送 審總表」及工程材料 ( 查、試 ) 驗紀錄 統計表,供學校審核
33 審計處糾正事項 ( 履約 ) 6/7 工程進度落後未研謀有效改善措施, 導致工期展延或長期停工 展延工期無詳細檢討影響工期相關 資料 暫停施工應有書面資料可稽 ( 工務協 調會議紀錄 )
34 審計處糾正事項 ( 履約 ) 7/7 招標文件契約條文於決標後應經變 更程序始予變更 工程變更設計即使程序合法,但經 檢討建築師疏失,超過 10% 部分仍 不得支設計監造費 合約要求第一年免費保養,但無保 養紀錄
35 審計處糾正事項 ( 結算驗收 ) 1/4 驗收未填具驗收報告或驗收結算證 明書或驗收作業結算證明書未附結 算明細表 未隨案檢附驗收證明文件或由驗收 人員簽章
36 審計處糾正事項 ( 結算驗收 ) 2/4 驗收作業,未於規定期限內,由監造單 位報請學校審核,學校未於收受之日起 30 日內初驗,並作成初驗紀錄,初驗合 格後次日起 20 日內辦理驗收 工程估驗未依實際施作數量辦理計價 鋼管鷹架組尚未完成拆除即全額計價給付 工程結算明細表鋁窗結算數量與出廠證明不符
37 審計處糾正事項 ( 結算驗收 ) 3/4 竣工圖說未經審核即完成驗收,辦 理驗收作業未依程序或契約規定 竣工圖說及結算詳細表、單價分析表未經 審核,即正式驗收 工程完工驗收後長期閒置,維護管 理不善致無法發揮預期效益
38 審計處糾正事項 ( 結算驗收 ) 4/4 工程管理費於工程驗收後仍申請列支 主驗人為業務承辦人 建物完工後未列帳
39 謝謝您的參與 祝平安健康
測驗題 學校預算編列主要係由核定員額及班級 數,依標準計算編列,下列何者係編列 標準。 A. 特別費B. 統籌業務費 C. 班級設備費 D. 以上皆是. 答案 :D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