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介绍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邱 静 峰
专项资金来源 2of1414 由市级财政设立 为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创新转型,培 育发展 “ 四新 ” 经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提升产业能级而设立 鼓励区(县)对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 目予以配套
管理部门 3of1414 市财政局 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管理部门 4of1414 市经济信息化委 编制并发布专项资金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和评审 编制专项资金项目使用计划 开展专项资金日常管理 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组织项目评估
支持对象和条件 5of1414 支持对象 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和社会团体。 支持条件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信用良好 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
支持范围 6of14 (一)对产业与应用具有重大带动和支撑作用的技术、产品与服 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创新发展、示范推广和产业链合作 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业项目 (二)产业发展所需、市场配置不完善的共性技术研发、公共服 务平台建设、示范应用及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研究项目 (三)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一定规模的企业核心团队 (四)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 (五)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有规定或要求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 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业领域的项目给予配套或支持... 注: 1 、申请支持的项目只能在支持范围内选择一种申请 2 、对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支持方式和标准 6of14 支持方式 -- 采用无偿资助、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 支持标准 产业类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 30% ,最高不超过 800 万元 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示范应用项目支持额度可以不超过项目 总投资 50% ,最高不超过 800 万元 产业促进、产业发展和政策研究项目,可给予全额支持 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 100 亿元、 50 亿元、 10 亿元的软件和集 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支持办法另行规定 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项目,支持比例和金额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申报与评审 7of14 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区县初审区县初审项目比对项目比对 3 月 14 日 10 时至 3 月 30 日 16 时 / 4 月 1 日 10 时至 4 月 15 日 16 时 3 月 28 日至 3 月 31 日 / 4 月 18 日至 4 月 21 日 10 : : 00 处室预审处室预审 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委内审核委内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公示外网公告外网公告
在线申报 8of14 project.shang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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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要求 12of14 软件要求 Windows XP 或以上版本 Adobe Reader ( PDF 文件阅读) 浏览器要求 IE6.0 IE6.0 及以上版本或兼容浏览器(须允许弹出窗口)
申报材料 7of6 项目申报书 营业执照(正本)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前两年度审计报告正本 项目总投资资金落实证明文件 真实性承诺书... 科研成果证明文件 13of14
技术支持 14of14 邮件支持: 电话支持: T H A N K Y O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