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 教育學程招生說明會
師長致詞 102 學年度教育學程招生說明 問答交流 「生涯規劃量表」施測 活動流程
薪資中上,生活穩定。 與學生為伍,學校工作環境單純。 行業別自主性高,受他人尊重肯定。 工作低風險,卻展現專業。 影響性深遠,可發展理想抱負。 教師生涯仍具優勢
參與師培課程後,可報考國內外教育類相關研究所,繼 續對教育相關領域作一較為深入之瞭解與認識。 亦可參加國家公務人員考試,例如教育行政人員高普考 試。 目前教材出版社、數位教材及教育軟體設計師、兒童出 版事業、兒童才藝工作室、學習輔導人員、休閒活動企 劃人員、人力資源管理教育訓練講師及教育機構顧問等 仍有職缺,修習師培課程可以讓自己在本科系專業之外 加上教育專業,錄取機會大幅提昇。 為自己多找一條出路
102 學年度招生名額 中等師資類科: 64 名,共計 2 班。 特殊才藝優勝生保障名額: 以 4 名為原則 代表本校參加全國性運動、音樂、美術、語文等項競賽,獲團體或個人 前 3 名者,參加本校教育學程甄試,原則保障 4 名。 ( 仍須參加招生考試 ) 其餘招生名額: 總招生名額扣除保障名額之餘額,維持研究生百分之五十、大學部百分 之五十之比例分配原則;各類保障名額錄取不足額時,其缺額得流用至 本名額 。 招生名額
大學部 二年級以上 學業成績:前學期全班百 分之 70 ( 含 ) 者 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 ( 相對 等第制 A- ) 碩士 ( 專 ) 班、博士班 研究生 教育學程報名前完成報到 之新生 學業成績:前學期達 70 分 以上 ( 相對等第制 B- ) 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 ( 相 對等第制 A- ) 報考資格 依教育部規定須符合本校培育之 9 大類科之本科系 / 相關科系才可 報考。
報考資格 已修滿主修系所畢業學分 但未通過本學程甄選學生。 不符合本校培育之 9 大類 科之本科系 / 相關科系 就讀學制班別修業年限最 後一年之畢業生不得申請 教育學程甄選。 學業及操行成績無達到 標準 資格不符
相關 學院 任教 科別 中等師資類科教育學程招生類科別 須修習專門 科目學分 文學院文學院 國文 國民中學語文學習領域國文主修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國文科 國中: 40 高中: 40 英文 國民中學語文學習領域英文主修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英文科 國中: 40 高中: 42 音樂 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音樂藝術主修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科 國中: 38 高中: 46 表演 藝術 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 表演藝術主修專長國中: 46 理工海理工海 數學 國民中學數學學習領域 高級中等學校數學科 國中: 44 高中: 44 生物 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生物主修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生物科 國中: 45 高中: 30 物理 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物理主修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物理科 國中: 45 高中: 32 化學 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化學主修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化學科 國中: 45 高中: 30 社管社管 公民 國民中學社會學習領域公民主修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公民與社會科 國中: 34 高中: 36 中等師資類科教育學程招生類科表
類別本科系報考類科資格處理方式 相關應數系數學 檢定科別「國民中學數 學學習領域、高級中等 學校數學科 」 完全符合 相關 應數系 插大生 數學 插大生,只以專四、五 以上之課程來做審查認 證,檢定科別同上。 補修滿專門科 目學分始得符 合 非相關中文系數學雙主修 或 修讀輔系 修滿應數系學 分始得採認數 學科 非相關 外文所 數學 1. 大學為應數系 以大學相關科 系報考 數學 2. 大學非應數系只能認英文科 相關科系報考說明
第二階段:面試 (30%) 6/28( 五 ) 下午 第一階段:筆試 (70%) 6/28( 五 ) 上午 綜合能力測驗(選擇題) 中文、英文、邏輯分析、教育時事 ( 出題比例各為 25%) →皆可至師資培育中心網站上下載考古題。 教育學程甄選報名 102/5/30 (四)
成績計算及錄取標準 總錄取標準: 成績相同時,優先參酌順序: 1. 面試 2. 筆試 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考生如有一科缺考或零分則不予錄取。 筆試成績佔 70 ﹪ 面試成績佔 30 %
取得「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修習說明 每年 3 月 參加 「教師資格檢定」 ↓ 取得教師證 每年 3 月 參加 「教師資格檢定」 ↓ 取得教師證 教育實習 畢業後至國 / 高中參加 半年實習 普通課程 大學本科課程 教育專業課程 26 學分 專門科目 依任教科別修 習 30~46 學分 服務學習 (40 小時 ) 與 參加演講 (20 場 )
擋修規定: 1. 修畢(含當學期修習)教育基礎課程、教育方法學課程或選修課程至少 12 學分(含教育 基礎課程至少 2 學分、教育方法學課程至少 4 學分),始得修習分科 / 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 2. 修畢「分科 / 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始得修習「分科 / 分領域教學實習課程」。 教育專業課程 教育 基礎 課程 教育 方法學 課程 選修 課程 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 暨教學實習課程 (不能抵免) (26 學分 )4 學分 6 學分 12 學分 教材教法 (2 學分 ) 教學實習 (2 學分 )
中等師資類科教育學程: 修習二年(以學期計之至少四學期,並應有修課事實)。 未於二年期限內修滿應修教育學分者,得於符合大學法暨大學 法施行細則規定之修業期限內,延長教育學程修業年限一至二 年。 本校非師資生在校期間得修習教育專業課程,前揭學生經教育 學程甄選通過為師資生後,得申請學分抵免,抵免學分數以該 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應修學分數四分之ㄧ為限,其修業年限 自通過甄選錄取後起算應逾一年以上(以學期計之至少三學期, 並應有修課事實),另加半年全時之教育實習。 已持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證書教師,經本校 教育學程甄選通過為師資生後,其修習教育專業課程年限至少 應達一年(以學期計之至少二學期,並應有修課事實) 修業年限
中等學校教師 「 教育專業課程 」 : 至少修習 26 學分,大學生及研究生均相同。 學分費為「外加方式」 ,收費標準請參考學校公布之標準。 學分費說明: 依據本校 102 學年度學雜費徵收標準附註第二條第四款 「教育學程學分費依文、社科學院學分費標準徵收。」 學分採計: 1. 通過學程甄試錄取後,依照規定辦理抵免。 2. 未通過學程甄試錄取,以選修學分計,不得列入畢業學 分。 詳細收費方法請參閱附件:「 102 學年度學雜費徵收標準」 修習學分 ( 需另繳學分費 )
抵免相關說明 身分狀況 「 教育專業課程( 26 學分)」 可抵免上限 師資生師資生 曾修畢與本校相同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學分 二分之ㄧ ( 13 學分) 曾修畢與本校不同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學分 四分之ㄧ ( 6 學分) 教育研究所學生 四分之ㄧ ( 6 學分) 他校資格移轉至本校 三分之二 ( 17 學分) 校際選課 四分之ㄧ ( 6 學分) 已持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 師證書 二分之一(每一門抵免學分之 成績不得低於 70 分。) 本校非師資生修習本校教育專業課程 四分之ㄧ( 6 學分) 1.抵免時間: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時限內辦理。 2.抵免學分之範圍為「教育專業課程 」 科目學分。 3.抵免學生資格:通過教育學程甄試者。 4.未盡事宜,請參照教育學程學生抵免辦法。
修課相關 類型填表備註 免修免修下限申請書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下限: 2 學分 上限: 8 學分 放棄 畢業不繼續修習請辦理 【棄修申請】,方能畢業。 已修習之教育學分,經系主 管同意可轉為畢業學分。 (限大學部學生) 資格轉移 尚未修完學程,考上「他 校」或「本校」研究所, 可辦理資格轉移。 學分修畢,不需辦理資格轉移
1. 服務學習 修畢學程前達服務時數 40 小時 部分課輔為本校之服務課程,學生可以參與 ,但時數不能兩邊同時計算,且以服務滿一 學期為主,不能中途放棄。 2. 演講 修畢學程前達 20 場演講 服務學習與演講聆聽
為了培育學生的服務熱忱與增加教育深度,凡經 甄試錄取後之學生,每學期需有 10 小時之服務學 習與聆聽 5 場演講。 服務學習與演講聆聽 服務學習演講 1. 史懷哲精神服務計畫 永齡希望小學、華遠課輔、 基督教豐收謝會課輔、紅十 字育幼院、吉祥臻課輔、人 本基金會營隊 … 等 ; 以中心每 學期初公佈開放之單位為主 2. 學會活動.. 等 A 類 : 教育所暨師培中心演講、 通識講座、全國大專青年生命 體驗營等。 B 類 : 校內其他系所、單位舉辦 之演講及全國各大學所舉辦之 研討會等。
實習 :When 必須修完 『普通課程』:個人系所之課程。 『教師專門科目 ( 中教 ) 』:教師專門課目對照表內所規定之 課程。 『教育專業課程』:教育學程之課程。 研究生可在修畢研究所學分,於寫論文期間參加教 育實習。 ( 論文不列計學分者 ) 實習期間訂於每年八月至翌年一月 ( 半學期 ) 。 實習期間須繳 4040 元實習費用 元左右保險費
全國首創教育學程「學生組織」。 其運作如下:學生組織 師生活動交流 教育週之舉辦 刊物出版 學生組織
22 實用網站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教育部技職司資訊傳播 網 教育部技職司資訊傳播 網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台灣公益資訊中心 台灣立報 全國教師會選聘服務網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 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網站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 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網站 中華民國教育部 - 部史 網站 中華民國教育部 - 部史 網站 國教專業社群網 思摩特網 國民健康局青少年網 站 國民健康局青少年網 站 學習加油站 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 網站 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 網站
23 畢業出路 師資培育生修畢教育實習課程後即取得師資職前教育 證明書,可參加當年度 3 月份的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資格考試通過後即可取得合格教師證,並持合格教師 證者得參加相關教師甄試考試以取得教職。教職 師資培育生修畢教育實習課程後即取得師資職前教育 證明書,可參加當年度 3 月份的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資格考試通過後即可取得合格教師證,並持合格教師 證者得參加相關教師甄試考試以取得教職。教職 師資培育生修畢師資職前課程後,可以報考國內外 教育類相關研究所,繼續對教育相關領域作一較為 深入之瞭解與認識。 教材出版社、數位教材及教育軟體設計師、兒 童出版事業、兒童才藝工作室、學習輔導人員、 休閒活動企劃人員、人力資源管理教育訓練講 師及教育機構顧問…………………等等。
24 報名方式 第一階段:網路下載報名資料填寫及繳交報名費。 列印報名表送請系所主管或指導教授簽章,並核蓋系所 章戳。 繳交報名費壹千元整。 第二階段:繳交報名表件。 5/30( 四 )9:00-17:00 社 室 可親自或填具委託書委託他人報名,恕不接受通訊報名。
25 報名費 新台幣壹仟元整,請利用中山大學線上收付款系統繳交 。 現金恕不受理,報名後槪不退還。
26 報名表件 — 以網頁簡章為主
27 報名表件:面試資料 應盡量包含項目: 個人成長背景 對教育的看法 個人教學或社團活動經驗或教育類服務課程學習 修習教育學程之動機、計畫及自我期許。 特殊專長、興趣、休閒 其他
28 報名日期及地點 報名日期: 102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 報名時間: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報名地點:社科院 2 樓社 室
29 招生方式 採筆試及面試方式。 考生請攜帶原子筆作答。 試場規則詳見簡章。 考古題參考網址:師培中心網站師培中心網站
30 考試資訊 考試日期: 102 年 6 月 28 日 ( 星期五 ) 上午 9 : : 30 。 考試科目及時間表: 時間考試科目備註 上午上午 9 : 10 預備 9 : 20 | 11 : 00 【筆試】 綜合能力測驗 ( 含中文、英文、邏輯分 析、教育時事 ) 「綜合能力測驗」滿分為 100 分。 中文 25 %、英文 25 %、邏輯分析 25 %、 教育時事 25% 。 11 : 00~13 : 10 休息 下午下午 13 : 10 預備 13 : 20~ 【面試】 依准考證之序號編排面試順序,以考試 當天公佈之順序為主。
31 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以招生委員會之決議為準。 師資培育中心洽詢電話: (07) 轉 5881 、 5882 、 5891 、 5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