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异常改善 2010/02/4
大纲 一、加班单、请假单处理注意事项 二、刷卡及公出注意事项 三、特殊工时管制原则 四、离职手续办理原则 五、婚假注意事项 六、产假注意事项 七、案例分析 八、建议事项
考勤周期:上月 21 日至当月 20 日 一、加班单、请假单处理注意事项 (一)每月加班单主管签准以后,要送达考勤上档 ( 借换休单主管复核后自存 ) (二)加班单 (AB/AC) 主管应 HIS 线上实际输入,借换休单 (CC/CB) 主管应线 上实际输入后复核,实际输入应与纸本的加班单一致 (三)加班、请假、调班单应在考勤周期内开立,主管应及时于周期内复核 (加班、请假者应跟催主管复核) (四)当月所有加班、请假单应于每月 21 日 12 : 00 前送达考勤 ( 五 ) 单据有涂改的地方主管要签字 (六)病假、丧假、产假需附文件证明,表单送考勤三天内要将证明文件贴 在文件递送单上送达考勤,否则表单将退回 ( 七 ) 借休或加班单不能连开 2 单, 应取消错误的再重新开正确的 若因公延迟递送或确依规定于考勤月期间已完成考勤单据【排班表、 调 ( 加 ) 班单、借 ( 补 ) 休单】开单建档作业,应检附由 HIS 系统补打印考 勤单据等证明文件,并于单据上详述原因,经呈处长级以上主管核决 后,应于 25 日前送达考勤部门输入,25 日以后送达考勤则一律需检附 如非于考勤月期间前依规定执行考勤单据【排班表、调 ( 加 ) 班单、借 ( 补 ) 休单】开单建档作业,考勤异常发生部门主管应以「人事异常案 件反应单」呈院长级主管核决后,依批示处理原则送考勤凭以处理。 《考勤管理办法》第八章 8.3 ( 1 )
请特别在 每月 20 日 多关注
二、刷卡注意事项 (一)上二下三 (二)溢刷卡:记忘刷卡一次 (三)年忘刷卡不得超过 4 次 ( 5 次记申诫) 公出注意事项 (一)公出原因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 ( 因公提早下班 \ 因公延迟上班 \ 全天在外公出 ) (二)无上班中公出原因
三、特殊工時管制原則 (一)特殊工時種類及適用對象: 1. 標準工時:管理部、經管組、會計處。 2. 不定時工時:所有醫師人員(含主治、住院、助理 醫師等)。 3. 綜合工時:非標準工時及不定時工時等醫技、護 理、 行政等單位。
(二)加班工時定義及核發代金原則: 1. 標準工時( AC/CB ):按現狀廈門院區正常班模式,未休畢時數於第三個月 核發代金。 ( 1 )臨時加班:平日出勤時數延長工時者( 1.5 倍加班工資)。 ( 2 )假日加班:週六日出勤加班者( 2 倍加班工資)。 ( 3 )法定加班:國務院頒訂 11 天出勤者( 3 倍加班工資,當月先給 1 倍加班 費,另 2 倍為可換休時數,第 3 個月未休畢始得核發 1 倍代金)。 2. 綜合工時( AB/CC ):週期為每年 3/21 至次年 3/20 ,積借休時數於次年 3/20 結清,加班 時數維持依類別分別存放,借休優先扣抵臨時加班( 1.5 倍工 資),最後始得扣抵法定加班時數( 1 倍工資)。 ( 1 )法定加班:國務院頒訂 11 天法定假日出勤。「計算方式=(當日排班時 數 + 積休時數 - 借休時數) *3 倍,年度結算未休畢折發 1 倍加班資」。 註:法定假日定義為當日 00 : 00 至 24 : 00 ( 2 )其他所有出勤皆屬臨時加班( 1.5 倍加班工資)。 3. 不定時工時:除法定假日出勤需支付 3 倍加班工資外當月(先給 1 倍加班費, 另 2 倍為可換休時數,第 3 個月未休畢始得核發 1 倍代金),其他出勤時間皆屬 配合醫療行為,不另核發加班代金。 备注:部门主管返台探亲,其部门加班单若要委托代理主管确认, 应附上 “ 探亲请假单 ” (签到台湾),或者 “ 探亲补助申请单 ” (签到潘总)。
四、离职手续办理原则 (一)正式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离职单否则以免职处理。 (二)试用期人员必须提前三天提出书面离职单,否则以免职处理。 (三)离职单一式两联,主管需填写实际离职原因后依核决权限送签。 (四)签准后第一联送考勤复核上档后,办理各项固定资产 / 个人保管 品移交手续,离职日前三天可列印免会签单后,去各单位会签。 (五)本科以上人员及医师离职应附《辞职意向反应单》呈主委核签 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六)有填保证书的人员离职应填写《移交清册》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离职当天主管应列印人员的《离职结算清单》。 (八)离职生效日当天不来办理手续,以免职论。 (九)如人员不辞而别,部门主管应跟催人员来办理,无法联系由部 门主管协助办理离职手续及处理负薪资。 注:离职生效日即实际离职之日,当天无薪水。
五、婚假注意事项 (一)结婚登记日若为到职前,不再给予婚假 (二)婚假申请期限为结婚登记日后半年,若需 延长,则请部门以签呈方式呈潘总执行长 核准后核给婚假。
六、产 假 注 意 事 项 产前假产后假 请假时机 怀孕 7 个月以上 ( 未休毕者合并产后假一 并申请 ) 分娩日起 请假天数 15 天 ( 可跳过节假日 )75 天 ( 必须包含节假日 ) 请假最小单位 4 小时 1日1日 所附证明医师诊断证明及准生证 工资 ( 不分本地外地 ) 每日工资 : 依照厦门生育 保险缴存基数 1617 元 *60%/30 天 =32.34 元 ( 注 : 生育保险缴存基数依 照实际缴纳进行变化, 如 副主任 / 主治 6387, 主任 8085) 生育保险缴满 一年以上 1. 可至社保险中心领取三 个月生育津贴 ( 每月 1617/6387/8085 不等 )+ 生 育补助 1500 元 2. 依照职工本人基本工资 /30 天试算 生育保险未满 一年 依照厦门生育保险缴存基 数 1617 元 /30 天 =53.9 元 ( 注 : 生育保险缴存基数依照 实际缴纳进行变化, 如副主 任 / 主治 6387, 主任 8085) 注 : 以上 09/08/01 起生效
案例一、考勤单据于周期内开立,主管逾期复核
案例二、请假者考勤单据于周期后才开立,主管仅能周期后复核
案例三、考勤单据开立错误
案例四、异常人员列入考核,下不为例
八、建议事项 (一)各部门应设定一名考勤负责专人,尤其大部门下有 小部门的,每个小部门也应设定一名考勤负责专人。 例如医事处、管理科环管组均有考勤负责专人。 (二)防患未然,《出勤检查清单》请每逢 5 号 /10 号 /15 号 /20 号 /25 号 /30 号. 必须查看. 注 : 二○○九年度考勤年报 ( 周期为 并 二○○九年十一月调整后月报周期为 ), 自 上午 8 点至 中午 12 点 止办理考勤异常调整,请各部门人员确实依所列期间详实 核对二○○九年度考勤年报,逾截止时间后不予受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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