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4 學年度大學多元 入學方案說明 報告人:邱肇嘉主任 家長日
2 104 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重大變革 1 ‧ 大考中心將於 ( 六 ) 及 ( 二 ) 辦 理英文聽力測驗。 ‧ 大學自訂是否納入甄選入學與考試入學之 檢定項目。 ‧ 測驗成績採等級制,共分成 A 、 B 、 C 、 F 四個等級。
3 104 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重大變革 2 ‧繁星推薦增列第八類學群 ( 醫學系 ) ‧第 1~7 類學群不需面試,但第 8 類學群則需 面試。 ‧參加第 8 類學群第二階段面試如經錄取,不 得參加個人申請統一分發登記。
4 104 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重大變革 3 ‧ 大學個人申請備審資料改由網路上傳 。 ‧ 審查資料依各校系要求之項目,分項製作 成 PDF 格式檔案再逐一上傳. ‧ 單一項目之檔案大小以 5MB 為限,每一校 系所有審查資料項目之上傳檔案總容量以 10MB 為限.
5 104 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重大變革 3
6 審查資料項目 71 所大學 採用校系 數 比例 ( 有採 用校系共 1623) 審查資料項目 71 所大學 採用校系 數 比例 ( 有採 用校系共 1623) (1) 高中 ( 職 ) 在校成 績證明 1, % (9) 證照證明 % (2) 自傳 ( 學生自述 ) 1, % (10) 社會服務證明 % (3) 讀書計畫 ( 含申請動機 ) 1, % (11) 個人資料表 % (4) 成果作品 % (12) 學習檔案 % (5) 競賽成果 ( 或特殊表現 ) 證明 % (13) 數理能力檢定證 明 % (6) 社團參與證明 % (14) 小論文 ( 短文 ) % (7) 學生幹部證明 % (15) 學習心得 % (8) 英語能力檢定證 明 % (16) 其他 %
7 104 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管道架構圖
104 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重要日程 放棄錄取 5/14 甄選入學考試入學 繁星推薦個人申請 學測 2/1 、 2 美術、音樂、體育術科考試 2/5~2/13 指定科目考試 7/1~3 報名 3/9~3/11 分發及公告錄取 3/17 報名 3/18~3/20 成績檢定及篩選 3/26 大學甄試 4/3~4/26 公告錄取名單 5/1 網路選填志願 5/5~6 分發及公告錄取 5/11 網路選填志願 7/24~28 分發及公告錄取 8/7 指考報名 5/15 前 放棄錄取 3/25 名額流用 大學申請 6 校系 四技申請 5 校系 8
9 三項統一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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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科 能 力 測 驗指 定 科 目 考 試指 定 科 目 考 試 評量目標測驗學科的基本知識測驗學科的進階知識 考試範圍高一、高二 必修及必選 高一、高二、高三 必修、必選、選修 考試科目 國文、英文、數學、自然、社會 (五科均考) 國文、英文、數乙 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數 甲、物理、化學、生物(可 選考) 測驗形式 電腦閱卷題型為主 國文、英文有非選擇題 選擇題與非選擇題 成績計算級分制( 15 級分)滿分 100 分 考試時間高三寒假( 104.2/1 、 2 ) 104.7/1 ~ 7/3 用途 甄選入學、考試分發、科大申請 中央警察大學申請入學 軍校甄選入學 其他單招校系 考試分發入學制 進修學士班分發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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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標:該科成績位於第 88 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 分數 ) 前標:該科成績位於第 75 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 分數 ) 均標:該科成績位於第 50 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 分數 ) 後標:該科成績位於第 25 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 分數 ) 底標:該科成績位於第 12 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 分數 ) 學測之學科及總級分均有五標,術科分數有五標 考試成績的採用 13
術科考試 考試成績提供 「甄選入學」、「考試分發入學」使用 /12~11/25 報名 5 5 考試時間 : 音樂 104.2/5 ~ 2 /9 美術 104.2/9 ~ 2/10 體育 104.2/11 ~ 2/13 音樂、美術、體育辦理統一考試 由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負責辦理 14
15 甄選入學 - 繁星推薦
全程就讀同一所高中之應屆畢業生。 ( 排除跳級生、轉學生、交換學生 ) 高中前四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前 20% 、 30% 、 40% 、 50% 。 學測成績無一科目為零級分或缺考。 高中對大學每學群至多推薦二名學生,並 排定推薦至同所大學學生之優先順序。 同一學生僅限推薦至同所大學之一個學群。 繁星推薦參加資格 16
繁星推薦學群分類 第一類學群:文、法、商、社會科學、教育 管理等學系 第二類學群:理、工等學系 第三類學群:醫、生命科學、農等學系 第四類學群:音樂相關學系 第五類學群:美術相關學系 第六類學群:舞蹈相關學系 第七類學群:體育相關學系 第八類學群:醫學院 (103 學年度起新增 ) 17
繁星推薦流程 淡江大學淡江大學 第一學群第一學群 志願一:國文系 志願二:英文系 志願三:法文系 … 1. 選校 2. 選學群 3. 選志願 18
第一推薦和第二推薦 淡江大學淡江大學 第一學群 - 第二學群 - 第三學群 - 第一推薦:甲同學 - 國文, 英文 … 第二推薦:乙同學 - 財金, 英文 … 第一推薦:丙同學 - 數學, 化學 … 第二推薦:丁同學 - 化學, 數學 … 無校系, 不得推薦 19
繁星推薦簡章 ( 參考 ) 20 淡江大學 國際企業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檢 定 分發比序項目 科目標準 1 、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2 、學測總級分 3 、學測英文級分 4 、學測國文級分 5 、學測數學級分 6 、學測社會級分 校系代碼 國文 -- 學群類別 第一 類學 群 英文均標 招生名額 6 數學均標 可填志願 數 14 社會 -- 外加名額 無自然 -- 可填志願 數 -- 總級分 -- 備註 1. 繁星推薦生將編入本系中文授課班。 2. 聯絡電話: (02) 分機 網址: 20
甄選會依大學校系所訂學測檢定標準、高 中優先推薦順序及分發比序項目進行第一輪 分發;各大學錄取同所高中學生以一名為限 第一輪分發後校系仍有缺額者,進行第二輪 分發,至缺額補滿為止 ( 大學錄取同一高中 學生不限 1 名 ) 。 第一輪及第二輪分發經比序至最後一項目仍 相同時,則增額錄取。 繁星推薦分發原則 21
分發錄取生即取得各該校系入學資格 一律 不得參加當年度「個人申請」 第一階段篩選 除依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資格,否則一律不 得再登記參加考試入學招生 入學後可否轉系,由各大學自訂 繁星推薦分發錄取生權利義務 22
甄選入學 - 個人申請 23
個人申請辦理方式 學生自行報名,申請校系數以六校系 ( 含 ) 為限 通過第一階段學測檢定學生自行依大學校 系規定期限,完成第二階段相關作業 需依簡章規定期限上網登錄志願序,參加 統一分發 24
甄選會依各大學錄取名單及錄取生登記就讀 志願序進行統一分發並公告分發結果 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一校系為限 個人申請分發錄取生權利義務 分發錄取生即取得各該校系入學資格 除依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資格,否則一律不得再登 記參加考試入學招生 入學後可否轉系,由各大學自訂 個人申請辦理方式 25
26 個人申請 - 第一階段學測成績篩選 淡江大學 大眾傳播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篩選方式 第一階段 科目檢定 篩選 倍率 校系代碼 國文均標 2 招生名額 20 英文均標 5 性別要求無數學 -- 預計甄試人數 40 社會均標 -- 原住民外加名額 1 自然 -- 離島外加名額 2 總級分
27 個人申請 -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指定項目甄試費 1200 指定項目內容指定項目內容 審查資料審查資料 項目:審查資料內含 1. 自傳 (1000 字內 ) 。 2. 個人作 品。 3. 作品相關書面說明。 4. 近 2 、 3 年內任何有助 審查之資料。 說明: 1. 自傳勿檢附讀書計畫 2. 提供具原創性之個 人作品 1 至 2 件 ( 形式不拘,若為集體創作,須擔任 創意相關工作,並請說明之 )3. 作品的書面說明皆 以 500 字為宜,應包含創作動機、構想、靈感來源 及如何解決創作歷程中面臨之困難。 寄發 ( 或公告 ) 指 定項目甄試通知 繳交資料收件截 止 ( 郵戳為憑 ) 指定項目甄試日 期 甄試說明甄試說明 1. 本系主要以評估考生之創造力的整體表現與未來 發展潛力為評選標準。 2. 本系學習內容包含視覺、聽覺相關課程,重度視 聽殘障者請審慎考慮。 榜示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郵戳為憑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1 名限澎湖縣、 1 名限金門縣 備註 1.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請務必至 教務處招生資訊詳 閱本校相關規定並繳費後,於 3 月 26 日 ( 含 ) 前將審查資料以掛號郵寄至 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 151 號 大傳系 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 理)。 27
28 個人申請 - 模擬面試
29 個人申請 -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第二階段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 選總 成績 比例 指定項目檢定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國文 * % 審查資料 --20% 一、面試 二、審查資料 三、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英文 *1.50 面試 --30% -- 29
30 個人申請 - 上網選填志願序 選填時間: 104.5/5~5/6 30
31 四技申請入學
四技申請入學辦理方式 修習綜高學術學程 且參加學測考試 申請校系數以五校系 ( 含 ) 為限,但各校得 限制申請該校一個系組 通過第一階段學測檢定學生自行依大學校 系規定期限,完成第二階段相關作業 ( 面試 ) 32
33 四技個人申請 - 學測成績篩選 明新科技大學 化學工程與材料科技系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採計方式 科目權重 校系代碼 國文 -- 招生名額 15 英文 *1.00 性別要求無數學 *1.00 預計甄試人數 75 社會 -- 第二階段複試費 800 自然 -- 33
34 四技個人申請 - 指定項目甄試 寄發第二階段 甄試通知 指定項目內容指定項目內容 繳交資料繳交資料 一、應繳交資料:學歷證明影本。 二、其他送審資料: 1. 歷年成績表正本; 2. 自傳與讀書計畫; 3. 能力證明 繳交資料收件截 止 ( 郵戳為憑 ) 第二階段 複試日期 寄發成績單日期 複試說明複試說明 面試評分:學習動機 25% 、 發展潛力 25% 、 專業知識 25% 成績複查或申訴 截止 ( 郵戳為憑 ) 公告錄取名單日 期 備註 1. 書面資料之「能力證明」指足資證明本身相關潛力 與能力之文件,如各種競賽獎狀、各類證照及其他相 關成果或報告等。 2. 備審資料概不退還。 34
35 四技個人申請 - 總成績計算方式 第二階段複 試評分項目 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及同分參酌順序 甄試全部評分項目占總成績比例同分參酌順序 面試 書面資料審查 面試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書面資料審查 40% 20%
36 考試分發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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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檢定」 學科能力測驗 STEP 1 STEP 2 後「採計」 指定科目考試 術科考試 STEP 3 再「同分參酌」 指定科目考試 38 考試分發入學分發流程
國立中山大學 ( 參考 ) 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式 同分參酌 順序 選系說明 材料與 光電學系 國文(均標) 英文(前標) 數學甲 x 1.00 物 理 x 1.00 化 學 x 數學甲 有視覺障礙 或辨色能力 異常、聽覺 障礙、精神 障礙者,宜 慎重考 慮 …… 2 物理 3 化學 考試分發簡章 39
1 1 須先繳交登記費,否則無法上網選填志願 2 2 分發採登記制,考生上網至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 會 選填志願,志願數最多為 100 個 分發採登記制,考生上網至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 會 選填志願,志願數最多為 100 個 3 3 己獲取甄選入學、繁星計畫或保送之錄取資格者, 須於規定期限內辦理放棄,才可參加考試分發入學登記 己獲取甄選入學、繁星計畫或保送之錄取資格者, 須於規定期限內辦理放棄,才可參加考試分發入學登記 40 考試分發入學注意事項
報告完畢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