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专业人员培训要求 东南大学肾脏病研究所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刘必成
拟从事血液净化技术的医师、护 士应接受至少 6 个月以上的系统 培训并考核合格。 培训对象及总体要求
培训基地 由卫生厅指定 由卫生厅指定 培训基地要具备下列条件 培训基地要具备下列条件 ( 1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肾内科为市级以上重点 专科 ( 1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肾内科为市级以上重点 专科 ( 2 )肾内科核定床位> 30 张,透析单元> 30 个, 每年出院肾衰竭患者> 200 例 ( 2 )肾内科核定床位> 30 张,透析单元> 30 个, 每年出院肾衰竭患者> 200 例 ( 3 )有至少 4 名具有血液净化技术临床应用能力 的指导医师,其中至少 1 名为主任医师 ( 3 )有至少 4 名具有血液净化技术临床应用能力 的指导医师,其中至少 1 名为主任医师
培训基地 ( 4 )具备开展多种血液净化技术(包括血 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血液 灌流、血浆置换、腹膜透析、连续性肾替 代治疗等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有与开 展血液净化技术培训工作相适应的人员、 技术、设备和设施等条件 ( 4 )具备开展多种血液净化技术(包括血 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血液 灌流、血浆置换、腹膜透析、连续性肾替 代治疗等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有与开 展血液净化技术培训工作相适应的人员、 技术、设备和设施等条件 ( 5 )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 5 )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有关培训工作的要求 ( 1 )要有经卫生厅认可的培训教材和培训大纲 ( 2 )保证接受培训的医师和护士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规定的培训 ( 3 )培训结束后,对接受培训的医师和护士进行考 试、考核,并出具培训合格证书 ( 4 )为每位接受培训的医师和护士建立培训及考试、 考核档案 ( 5 )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能力决定接收培训医师和 护士数量
培训内容
下列人员可以免除培训 ( 1 )在三级医院连续从事血液净化诊疗临床 工作 3 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医师 ( 2 )在三级医院连续从事血液净化诊疗临床 工作 3 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护士
下列人员不能免除培训 ( 1 )三级医院连续从事血液净化工作不满 3 年 ( 2 )原来在二级或以下医院血液净化中心工作 ( 3 )从未接受国内外血液净化专业培训 ( 4 )主治职称以下(含主治)医师或初级职称护 师(士)
几个相关问题 培训工作何时启动? 培训工作何时启动? 培训证书由谁来发? 培训证书由谁来发? 培训主要教材? 培训主要教材? 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 过年以后即开始,计划用 1 - 2 年时间轮训一遍 卫生厅统一印制,由培训单位发放 卫生部血液净化操作 SOP 及江苏省血液净化管理规范 集中培训和进修相结合
祝大家春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