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成績 級別學期評估名稱 五年級上測驗 20% 考試 80% 下測驗 20% 考試( J5 呈分試) 80% 六年級上考試一( J6 呈分試) 50% 考試二 50% 下考試一( J6 呈分試) 50% 考試二(畢業試) 50%
各科比重 各科的比重是根據科目的相對重要性及各科 的總教學時間百分比而訂定。 各科目的比重如下: 科目比重 中文9 英文9 數學9 常識6 視覺藝術3 音樂2
校內分數比重覽表 呈交教育局之分數呈交教育局之分數 科目分卷同學甲 呈分試 分數 分卷佔 分比例 同學甲 分卷調整分 成績表 佔分比例 同學甲 各科調整分 中文閱讀 9540%38949/3894 × 9 寫作 9030%27 說話及聆聽 10020%20 默書 9010%9 英文 Paper I9250%46919/3891 × 9 Paper II9030%27 Oral & Listening9010%9 Dictation9010%9 數學 /3892 × 9 常識 /3896 × 6 視藝 /3895 × 3 音樂 /3880 × 2 成績表平均分 (3514 ÷ 38) 92.47
教育局調整校內各科積分的辦法 為使派位更為公允,各校呈繳的校內評分 須經調整,根據各校各科的平均值及標準 差,加以「標準化」。 2. 由於各學校的課程有別,而且評分的標準 不同。故此,需透過調整機制來衡量及調 整各校的校內成績,以便互相比較,並能 公平地將各校的積分合拼為一總排列名次。
未經標準化的成績排名 學生 分數 數學 ( 名次 ) 中文 ( 名次 ) 總名次 甲乙丙丁戍己
經標準化的成績排名 學生 分數 數學 ( 名次 ) 中文 ( 名次 ) 總名次 甲乙丙丁戍己 按科目比重經標準化,重新排列學生校內名次,而該名次可能會 跟校內計算的名次有所差別。 跟校內計算的名次有所差別。 - 分數「標準化」 可避免學生因個別科目的積分分佈較闊而左右總成績
派位組別程序 校內成績 ( 三次呈分試 ) 調整工具 ) ( 調整工具 )調整分 全港及學校網派位成績次第 全港及學校網派位組別 ( 三個組別 ) 「中一入學前香港學科測驗」 ( 中一入學前測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