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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is 學程? What is 學程? 將學系原先龐雜課程模組化,劃分成不同階段的學程, 使學習層級變得分明,專業導向更為明確。 課程學程化 ( 以管院會計系為例 ) -校核心課程 43 學分 -管院基礎學程 21 學分 -會計系核心學程 24 學分 -專業選修學程: -公司會計與稅務規劃學程 24 學分 -會計師專業學程 25 學分
會計學系學士班課程架構圖 學程: 課程模組化
學程化新課規 : 副修、雙主修 更可行 單主修 修畢所屬學系規定的主修學程 ( 共 3 個學程:院基礎 + 系核心 + 專選學程 2 選 1) 若所屬學系規定一定要修滿四個學程,則須修畢該 系的一個專業選修學程 單主修及單副修 修畢所屬學系規定的主修學程 他系學程擇一 ( 院基礎、核心、專選 ) 雙主修 若選修的課程能同時滿足兩個學系之主修學程規定 且及格者,可同時獲得本系及雙主修學系學位。
7 單主修 (One Major)
8 單主修及單副修 (One Major & One Minor)
9 雙主修 (Double Major)
主修學程: ( 共 3 個 ) 1. 管理學院基礎學程 (21 學分 ) → 必修! 2. 會計系核心學程 (24 學分 ) → 必修! 3. 會計系專業選修學程 (24/25 學分 ) →2 選 1
五、重要相關事項 1. 本系學士班學生須滿足校核心課程相關規定及修滿四個學程,學分達 128 學分以上方得畢業(即修滿主修領 域( major )加一個副修學程 (minor) ,或加一個本系專業選修學程,連同校核心課程學分,總計修習學分數達 128 以上 ) 。 103 學年度後持海外中五學制學歷之入學者,其畢業學分應增加至少 12 學分,惟 102 學年度以前入 學者,畢業學分數應增加至少 6 學分。 2. 學士班學生,除修畢英語必修 6 學分外,需通過英語能力檢測:托福 iBT 測驗 61 分以上 ( 紙筆托福 TOEFL ITP 500 分以上 )/ 多益 (TOEIC) 600 分以上 / 全民英檢 (GEPT) 中級複試或中高級初試以上 / 其他相對應之校內外英語 能力檢定測驗,始達本校英語能力畢業標準。通過檢測之學生,須持成績證明至語言中心登錄。未通過者需加 修 2 門英語必修或選修課 4 ~ 6 學分;此加修 4 ~ 6 學分亦可採計各院系所規劃且語言中心認可之全英語授課課程 (請參考語言中心公告),惟加修之學分不計入語文領域 9 學分內,但會列入畢業總學分。學生於入學前二年 內或修課期間,通過檢定測驗,原英語必修學群 6 學分,可採用英語必修學群或語文選修學群學分認列。 3. 本系專業選修課程需依開設年級選修,學一不可上選高年級課程,學二、學三、學四無此限制。 4. 本系學生每學期至少應選修學分 3 學分,延畢生不在此限。 5. 凡科目需修習上下兩部方完整者,為全學年修習之科目;本系各學程之全學年修習之科目,若僅修讀一學期 或僅有一學期之成績者,不得計入畢業學分;需修畢上、下兩部,方予計入畢業學分。※備註:外系學生選修 「會計學系核心學程」為副修學程者不在此限 6. 選擇本學年度課規為畢業審查標準,需於畢業前修畢「服務學習 ( 一 ) 」、「服務學習 ( 二 ) 」兩門課程,全部 通過者,始得畢業。 7. 選擇本學年度課規為畢業審查標準,需依據本系所教育目標、專業能力及學習成效指標,分別針對本系專業 能力進行學習成效檢核,以「會考」或「畢業前受聘事務所」或「暑期工讀」為評量方式,需於畢業前至少通 過一項評量,其相關規定依「會計學系學生學習成效總結性評量辦法」辦理。 8. 若本系開設之課程與支援外系課程科目名稱及內容相同時,以修讀本系開設之課程為原則。
管理學院院基礎學程 大一上學期 必修科目
會計學系核心學程
專業選修學程 - 會計師專業學程
專業選修學程 - 公司會計與稅務規劃學程
選課系統 網路選課系統: 學生網路選課系統: 選課系統 操作說明
課程查詢 - 院基礎課程 全校課程查詢系統: 此為院基 礎課程開 課資訊 上課節次 時間對照 表 ( 重要 !) 管理學院 優先 : 任選 開給管院 優先任一 班別
課程查詢 - 會計系課程 全校課程查詢系統: 此為系上 開課資訊 上課節次 時間對照 表 ( 重要 !) 會計學系 優先:即 開給本系 大一學生
上課節次時間對照表
要選什麼課呢? 必修: 1. 學校統一排課無需自行選課:中文能力與涵養、體育 ( 一 ) 2. 院基礎課程:請選管理學院基礎課程(【】內為本系學生可以選擇不同班別) 微積分 ( 一 ) 【微積分 ( 一 )AH 、微積分 ( 一 )AI 】 經濟學原理 - 個體篇【經濟學原理 - 個體篇 AA 、經濟學原理 - 個體篇 AB 、 經濟學原理 - 個體篇 AC 、經濟學原理 - 個體篇 AD 、經濟學原理 - 個體篇 AH( 英 文授課 ) 】 3. 系上必修課程:會計學原理 ( 一 )AA 【請選此班,為開給本系大一學生】 校核心課程:建議先選擇大一優先課程
課表安排參考
說明:校核心課程請上通識教育中心查詢通識教育中心
104 課規會計系不計入校核心學分課程 校核心類別 領域 / 學群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學分系所不計入 必選修核心課程社科 GC__63250 管理學導論 2 / 會計系 必選修核心課程社科 GC__63410 文化行銷與國際視野 2 / 會計系 必選修核心課程社科 GC__24400 認識財務報表 2 / 會計系 必選修核心課程社科 GC__17900 理財入門 2 / 會計系 必選修核心課程社科 GC__63160 經濟學概論 3 / 會計系 認列選修核心課程社科 0 國際企業概論 2 / 會計系 認列選修核心課程社科 GC__28700 現代企業與管理 2 / 會計系 認列選修核心課程社科 GC__31100 金融商品與市場導論 2 / 會計系 認列選修核心課程社科 GC__28300 社會經濟學導論 3 / 會計系 說明:上述課程與本系專業領域相關,若修習不計入校核心學分喔!
五年修讀學碩雙學位 (3+2) 理想面: 學士:專業與通識能力並重 碩士:大幅提昇專業能力: 進階理論與應用;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 現實面: 提高就業競爭力、職場工作層次及職務發展層級
舊制: 大學生 + 研究生 = 碩士 雙學位制: 大學生+準研究生+研究生 = 碩士 = 在準研究生 1 年中,一方面修讀學士班課程,完成學士學位所需學分數; 另一方面,修讀碩士班一年級課程,學分數未來在碩士班全數認抵;進 入碩士班後,得以 1 年的時間修畢其他課程及寫作碩士論文。 學生可在 5 年內完成修讀學、碩雙學位。 4年4年 4年4年 2年2年 2年2年 6年6年 6年6年 3年3年 3年3年 1年1年 1年1年 5年5年 5年5年 1年1年 如何在五年內修讀學碩雙學位?
五年修讀學碩雙學位之獎勵 準研究生就讀大四期間學雜費減半。 ( 每系最多五名,惟需先繳交全額學雜費,俟通過本校碩士班 入學甄試或考試後,就讀碩一時申請退費 ) 考取研究所後,成績優異者亦可依「國立東華大學優 秀學生留校升學獎勵辦法」申請獎學金五萬元 !! ( 碩士班 ) 本校大學部應屆畢業生,在學前三年成績為前 10% , 且經甄試或入學考試正取本校碩士班,或僑生經由其他管道 分發入學者 若碩班學業成績平均 GPA3.7 ,則可再申請獎學金。
申請門檻、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 1. 前五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班排名前 50% 。 2. 已修畢管理學院任何一個學程 (含院基礎學程,院跨領域學程,系核心學程,及系專業 學程)。 3. 各系認可之他院(系)學程。 甄選標準 歷年學業成績佔 50% 、資料審查佔 50% 申請資料 申請書、歷年成績單、前五學期名次證明、 讀書計畫書、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 如何申請?
日本雙碩士學位交換 碩士班學生可參加日本雙碩士學位學程,畢業時可 同時取得東華及日本東北大學之碩士學位。
交換學生申請 負責單位 東華大學國際事務處 甄選日期 每學年第 1 學期 (10 月 ) 進行甄選為次年 (1 月到 12 月 ) 出國交 換;若交換學校名額未滿, 留待第 2 學期 (3 月 ) 甄選同年 9 月 至 12 月出國交換。
交換學生申請 報名資格、條件 大二以上 並且符合交換學校之要求者 大學部: GPA 平均達 3.0( 含 ) 以上或全班排名前 50% 大陸地區及港澳地區外,另有語言測驗成績規定 如:捷克 HK 要求 TOEFLiBT71 分或 TOEIC650 分或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 各交換校有不同規定,請詳見交換學生甄選簡章。 因會計系大四下已無必修課程,故鼓勵各位同學可 待大四上申請大四上交換。 (可及早準備)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就業與實習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於每年寒暑假提供本系學生實習 機會,實習名額 5~10 名不等。 事務所於每年 10 月份左右將來校進行校園徵才,對 象主要為大四生及碩二生。 校園徵才錄取率高, 本系更為許多事務所培訓之重點學校 !
事務所就業與實習 103 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已錄取一間以上國內大型事務所人數 大學部 :39 名 ( 畢業生計 50 名, 78% 取得一家以上會計師事務所 offer) 研究所: 17 名 ( 畢業生計 17 名, 100% 充分就業 )
東華會計系 歡迎各位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