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教学管理 学籍管理 大学学什么? 学生管理规定
学 制 : 4 年 3-6 年内完成 总学分 : (师范 191 ) 总学时 : 约 3000 每学时 :40 分钟 学位 : 理学 / 工学 学分制教学管理
第 1 节 8:00~8:40 第 2 节 8:50~9:30 第 3 节 9:40~10:20 第 4 节 10:40~11:20 第 5 节 11:30~12:10 上午上午 下午下午 晚上 第 11 节 18:30~19:10 第 12 节 19:20~20:00 第 13 节 20:10~20:50 学分制教学管理 第 6 节 13:30~14:10 第 7 节 14:20~15:00 第 8 节 15:10~15:50 第 9 节 16:00~16:40 第 10 节 16:50~17:30
通识教育 通识 I -- 必修 35 通识 II -- 选修 8 通识 III-- 选修 10 专业课 专业基础 -- 专业核心必修 专业方向 必修 选修 实践教学 教师教育 (28) 必修 选修 学位课程学位课程 必修 学分制教学管理
主修、分层次辅修 一般辅修 30 学分 辅修专业证书 专科辅修 45 学分 辅修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双学位辅修 60 学分 辅修专业双学位证书 学分制教学管理
配套措施 导师制 全面选课 弹性学习年限 自修、重修 学分制教学管理
导师制 一到三年级的学生均配备一名导师 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 指导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体学习方案和发展目标。 根据学生的整体学习方案, 制定学期或学年度的学习计划,指导学生选课 并根据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调整学习方案。 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 学分制教学管理
全面选课 选时、选课、选师 学分制教学管理 课程编号课程名称课序号教师学分时间地点 操作系统 03 孙卫真 3 周二 3-5 节 北二区 操作系统 02 孙卫真 3 周四 3-5 节 北二区 231j 操作系统 01 霍其润 3 周四 3-5 节 北二区 136j
学籍管理 注册 请假、考勤 课程考核 自修、重修 转专业、试读、退学 毕业、结业、肄业 大学英语的要求
注册 按时交纳有关学习费用 否则无法注册 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注册手续 不注册无法正常的选课 师范专业的的同学扣发当月补助 超过 2 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应予退学。 学籍管理
请假、考勤 1. 不能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未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按旷课处理。 学生出国未办理请假、休学手续,按擅自离校处理 2. 请假需书面请假条一式两份。病假还需要医院 ( 校 医院、人民医院、急诊)证明。请假期满后,需要 销假 学籍管理
3. 3 天(含)以下病假、事假,由班主任批准 3 天以上, 2 周以内,由董璐老师批准 2 周以上,需要报教务处批准 事假一般不得超过 2 周 4. 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军事训练都属于教学 计划规定的活动,都要记考勤 学籍管理
5.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 20 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旷课累计达 30 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旷课累计达 50 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旷课累计达 60 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旷课累计达 80 学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门课缺课三分之一,不能参加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 该课程记 0 分(学生选课后不上课) 6. 擅自离校连续 2 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退学 考勤也作为期末总评成绩的一部分 学籍管理
课程考核 考试 考查 作业 小测验 期末考试 出勤 讨论 选课没有成功, 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学籍管理
学分绩点 ---- 学习质量 课程的学分绩点 = 课程绩点 该课程学分数 累计学分绩点 = 所修课程学分绩点之和 平均学分绩点 = 累计学分绩点 / 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分数 100~9089~8079~7069~6059~0 绩点 5.0~4.03.9~3.02.9~2.01.9~1.00 中等 3 课程 C 872 课程 B 953 课程 A 成绩学分课程 平均学分绩点 = 3×4.5+2×3.7+3× = 3.36 学籍管理
考试 考试期间,学生应尊重监考人员,服从监考人员的指导 迟到 15 分钟以上者,一律不得入场,该课程以缺考论 将 有效证件 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检查 考试开始前关闭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并将通讯工具连同 书包、书、本、纸等集中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 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 学籍管理
考试 有夹带行为的 考试中被发现有夹带行为的 ( 只要带入考场又没有放到指定位置 ) ;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学籍管理
考试 ---- 开除学籍处分 由他人代替考试; 替他人参加考试; 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 带手机 ) ; 组织作弊; 所有处分都不能撤消 ! 学籍管理
一学年两门以上 ( 含两门 ) 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贷款 有不良记录不能贷款 申请限制条件: 一学期两门以上 ( 含两门 ) 成绩不及格者不得申请特困补助 受到记过 ( 含记过 ) 以上处分的学生,一年内不能享受特困补助 记过及以上处分不能获得学位证书 学籍管理
自修、重修 自修 : 学分绩点在 3.0 以上 课程开课前申请 填写自修申请表 任课老师审查同意、院领导批准后可以参加期末考试 自修必须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政治、体育、包含实践环节的课程不能申请自修 学籍管理
重修 : 必修课考试不及格或没有参加考试 重修也要参加正常选课 重修必修课与新修必修课在时间上冲突 可申请自修重修课程 自修、重修 学籍管理
转专业、试读、退学 学生入学后,不适应本专业学习,可以申请转专业 需转出、转入院系同意,并参加相应考核 教务处批准后才能转入另一专业学习 转专业申请时间:第二、四学期 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师范专业学生转非师范专业; 一类特长生;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 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未出具同意函 学籍管理
转专业、试读、退学 学生在校期间,第一次出现累计平均学分不足 12 学分时 须申请试读,否则做退学处理。 试读时间 : 一年 试读期间,累计平均学分超过 12 学分解除试读 试读期满后没有达到解除试读标准,或再次出现累计 平均学分不足 12 学分,做退学处理 学籍管理
毕业、结业、肄业 3 年内完成规定的学分,可以要求提前毕业 提前毕业须提前 3 个月向院提出书面申请 学满 4 年,学分比要求差 15 分以下 ,可以结业 学满 6 年,学分比要求差 15 分以下 ,结业离校 学满 6 年,未达到结业标准,肄业离校 学籍管理
毕业、结业、肄业 结业离校 2 年内,通过重修达到毕业标准的 可换发毕业证书 达到学位标准的可申请学位 6 年内不能取得毕业资格者,将不再换发证书 学籍管理
大学英语一至四级均为必修课,每级 4 学分 本科生在校期间须修满大学英语一至四级的 16 学分 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 CET4 成绩达到 “ 全国大学英语四、 六级考试委员会 ” 公布的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CET6 )报 名要求者,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因 CET4 成绩不合格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在离校后 2 年内 参加学校组织的 “ 离校学生大学英语水平考试 ” ,成绩达 到授学位标准,可补发学位证书。 对本科生的大学英语的要求 学籍管理
学习条件 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 / 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 北京市名师、优秀主讲教师 国家 / 市 / 校精品课程 精品教材 三种课题来源 三级研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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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培养学生什么 自我学习、自我思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 夯实基础 培养能力 拓展视野
应注意的问题 制订大学阶段规划, 有抱负,有理想 自觉、自律、自主学习 加强交流,团结协作 注意学习方法,做好笔记 加强实践,埋头耕耘,不急于求成 多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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