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學生在臺修課及生活管理 實務 義守大學 學務長 周兆民
大綱 壹、交流生、研修生 貳、學籍陸生 叁、因應建議 肆、結語 2
3 壹、交流生、研修生
4 一、義守大學兩岸大學生交流 之初衷
5 二、義守大學與大陸大學交流現況
大陸結盟 985 、 211 學校 西安交通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四川大學 武漢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廈門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吉林大學 東北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蘭州大學 6
東北林業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北京中醫藥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暨南大學 廣西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西南大學 貴州大學 雲南大學 福州大學 長安大學 7 大陸結盟 211 學校
歷年大陸交流學校與交換生統計 學期 96 學年 上學期 96 學年 下學期 97 學年 上學期 97 學年 下學期 98 學年 上學期 98 學年 下學期 99 學年 上學期 99 學年 下學期 100 學年 上學期 交流 學校 ( 所 ) 交流 學生 ( 人 ) ( 含研修 生 73 人 ) 468 ( 含研修 生 140 人 ) 共計 184 人 294 人 411 人 582 人 468 人 8
9 三、課業輔導 ( 一 ) 選課 - 抵台前先給學生帳號, 開學前先上網選課 ( 二 ) 期中預警 ( 三 ) 期末成績 ( 四 ) 在校表現 - 提供在臺交流証明 及研習成績證明
10 ( 一 ) 講習會 - 辦理手機號碼 ( 易付卡 ) 、開戶 各項學校措施、設施宣導、 協助陸生投保意外保險 ( 二 ) 高雄一日遊 ( 三 ) 導師 - 各院選派老師擔任陸生導師 ( 四 ) 學伴 - 各系選派學伴志工協助大陸學生 四、生活照顧與輔導
11 ( 五 ) 住宿 - 門禁、點名、請假、宿舍幹部 ( 六 ) 社團參與 ( 七 ) 請假 - 分為住宿請假與上課請假兩種 ( 八 ) 生活規範 - 修改獎懲規定 ( 九 ) 出遊 - 熟記緊急聯絡手機及國際處同仁電話, 以備在緊急危難時請求協助
12 貳、學籍陸生
一、學籍陸生與交流生、研修生 之差異 13
項目有學籍陸生交流生、研修生 接待、輔導沒經驗有經驗 學籍有無 派遣學校無有 停留時間 2~5 年 1 學期 ~1 年 寒、暑假可留臺灣回大陸 社團可加入不可加入 14
15 二、法令規定 ( 一 ) 禁止打工、工讀、工作 ( 二 ) 無法辦理全民健保 ( 三 ) 中央政府獎助金不可用於個人 ( 四 ) 不能參加公部門專業證照與技能檢定考試
三、入、出境辦理 16
申請 書 照片照片 錄取通知影本錄取通知影本 身分證影本身分證影本 健康檢查證明健康檢查證明 保證書保證書 委託書委託書 同意書同意書 在學 證明 公函 休、 退學 證明 備註 第一次 入臺 ( 入 出境許 可證 ) √√√√√√√ 開學前 1 個月 換逐次 加簽出 入境許 可證 √√√√ 繳回第 1 次入 境證 加簽 √ △ √ 陸生可 自辦 延長停 留 √√√√ 限期離 境 √√√ 繳回入 出境證 在台升 學 √√√√√ 17
18 四、課業輔導 ( 一 ) 註冊 ( 二 ) 修業年限 ( 三 ) 轉系 ( 四 ) 轉學 ( 五 ) 輔系、雙主修 ( 六 ) 休、退學、開除學籍 ( 七 ) 畢業、在臺升學
19 五、生活輔導 ( 一 ) 緊急事件授權 ( 二 ) 醫療、傷害保險 ( 三 ) 初次入臺輔導說明會 ( 四 ) 保證人 ( 五 ) 社團活動 ( 六 ) 寒暑假 ( 七 ) 精神禮儀 ( 八 ) 探親申請 ( 九 ) 通報機制
20 叁、因應建議
一、參考「大學校院陸生輔導人員參考手冊」 二、 7 月 14 、 15 日「 100 學年大專校院陸生輔導 人員研習會」 PPT 、影音檔置於義守大學學 務長室網頁 三、檢視、修訂校內相關法規、辦法 21
四、以義守大學學務處為例 22
生輔 項目擬辦方式 汽、機車駕照依規定 新生始業輔導比照一般生 校外賃居輔導無校外賃居 學務活動比照一般生 學生平安保險比照一般生 全民健保依規定 23
項目擬辦方式 學生獎懲比照一般生 操行成績考核比照一般生 緊急重大傷病簽署授權 緊急意外事件服務比照一般生 大陸學生請假作業流程比照一般生 就學補助措施依規定 24
25 項目擬辦方式 住宿申請 比照一般生,依規定 宿舍安排比照一般生 住宿費用比照一般生 違規處理 比照一般生 , 依規定 退宿比照一般生 住宿
衛保 項目擬辦方式 健康管理比照一般生,依規定 健康服務比照一般生 傷病診療比照一般生 法定傳染病依規定,並通知家長 26
課指 項目擬辦方式 獎助學金依規定 社團組織依規定 社團活動比照一般生 27
諮輔 項目擬辦方式 導師比照一般生 心理諮商比照一般生 嚴重精神疾病比照一般生,通知家長 學生申訴比照一般生 28
畢輔 項目擬辦方式 職涯輔導 比照一般生 , 依規定 畢業生輔導業務無法報考公職、證照 就業輔導 提供大陸職缺訊息 , 依規定 校友聯絡、服務比照一般生 29
其他 項目擬辦方式 志工 比照一般生 , 依規定 性別平等比照一般生 30 項目擬辦方式 服務教育比照一般生 服教
31 項目業務因應措施 就業輔導 辦理在校生及校友求職登記、媒合、推 荐就業服務 陸生無法在台就業,提供 大陸職缺訊息,一般生亦 可使用 辦理廠商求才登記服務 提供廠商大陸地區職缺登 記 提供各種就業相關資訊、發行就輔電子 報(如徵才、校外工讀、職場體驗等資 訊) 增加大陸地區職缺資訊 加強雇主 ( 含人資部門 ) 聯繫與互動,了 解就業動向、開發就業機會 比照一般生 辦理就業輔導(參訪、講座)及校園徵 才(如就業博覽會、企業說明會等)活 動 比照一般生 辦理「社會新鮮人研習營」提昇求職技 巧 比照一般生
網路家長專區: 導師資訊 學期、歷年成績 選課資料 請假、曠課、預警 註冊情形 32
33 肆、結語
一、校內相關規定、措施: ( 一 ) 避免太過凸顯學生類別 ( 二 ) 注意本地學生權益、觀感 ( 三 ) 考量社會觀感 二、提供妥適之課業與生活輔導,開拓陸生 來台就學更多機會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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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聆聽 敬請指教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