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明德國中102學年度 多元入學暨報名作業說明會 教務處 註冊組長 周淑玲
壹、多元入學管道簡介 貳、102年國中教育會考試辦及全國基 測說明 叁、基北區高中職免試入學報名須知 肆、北區五專免試入學報名須知 伍、綜合說明 簡 報 大 綱
102 年多元入學主要流程簡介 2月2月 3月3月 4月4月 5月5月 6月6月 7月7月 高中職 免試入學 五專 免試入學 術科測驗 ( 美術, 音樂, 舞蹈, 戲劇 ) 基 測基 測 申請入學 甄選入學 ( 美術, 音樂, 舞蹈, 戲劇 ) 五專申請 抽籤入學 登記分發入學登記分發入學 藝才班 免試入學 公布校排百分比公布校排百分比 會考 會考
明德傳統升學行事曆 doc
其他招生管道 私立高中職獨立招生 基北區體育班聯合招生 ( 不含北市 ) 科學班 ( 建中, 附中 ) 招生 五專菁英班聯合招生 藝術類科七年一貫制招生 ( 如北藝大舞蹈系 ) 身心障礙學生免試入學 其他 ( 如軍校…… ) 招生
升學管道成績採計 編號 升學管道採計成績備註 1 高中職免試入學在校成績 5 學期擇優 3 學期成績 2 五專免試入學在校成績 8 上, 8 下, 9 上成績 3 藝術才能班免試入學術科成績或競賽成績 4 科學資優班資優考試 5 體育班免試入學術科成績、競賽成績 6 高中職申請入學基測成績、特殊表現部份學校須藝能科成績 7 五專申請抽籤入學基測成績或在校成績 8 上, 8 下, 9 上成績 8 藝術才能班甄選入學基測及術科成績 9 登記分發入學基測成績含高中職及五專
主要時程主要時程 重要行事試辦會考基測 校內報名報名 資料 修正修正:01/02 確認確認:01/04 修正修正:01/11 確認確認:01/15 領取准考證 03/04(一) 05/24(五) 考試時間 03/30(六) ~03/31(日) 06/08(六) ~06/09(日) 領取成績單 04/19(五) 06/19(三) 准考證領取與成績單領取需由學生個人親 自來校領取,不得由其同學代領;但可由 家長代領或代為報名,並請攜帶身份證件 (如學生之健保卡、身分證)以證明。 貳、102年國中教育會考試辦及基測說明
考試科目比較 試辦 會考 國, 英 (含英聽), 數 (含非選題), 社, 自, 寫作 主要為國中教材前5學期內容 基測 國, 英, 數, 社, 自, 寫作 各科試題取材以學生學習及生活經驗 為主要來源。……均以「國民中小學九 年一貫課程綱要」國中階段能力指標 為依據。
試場規則比較1 試辦 會考 數學科 第二部分 非選擇題和寫作測驗作答時 , 書寫內容不得超出答案卷格線外框, 且務必使用黑色墨水的筆, 不得使用鉛筆。…… 基測 寫作測驗作答時, 書寫內容不得超出答案卷格線外框, 且務必使用黑色墨水的筆, 不得使用鉛筆。 ……
會考數學科答案卡會考數學科答案卡 不得超出答案卷 格線外框, 務必使用黑色墨 水的筆, 不得使用鉛筆
試 場試 場 試辦 會考 1. 均為非冷氣試場 2. 各考場考試前 1 天下午 3:00~5:00 開放, 惟不得進入試場 ( 教室 ) 基測 1. 試場全面開放使用冷氣 ( 攝氏 26~28 度 ) 。 若臨時發生跳電、故障,無法修復,將 開啟門窗及風扇,繼續測驗,考生不得 要求加分及延長測驗時間。 2. 考生若選擇使用非冷氣試場,應另行申 請,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 3. 各考場考試前 1 天下午 3:00~5:00 開放,惟 不得進入試場 ( 教室 )
冷氣試場冷氣試場 基測簡章 p.11
高中職分發區 試辦 會考 報名時不需選取高中職分發區 基測 考生應於報名基測時, 選擇「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 若有緊急特殊原因須變更登記分發區者, 應於 102 年 5 月 31 日下午 15:00 前, 向註冊組申請。 每一考生申請變更登記分發區以 1 次為限
變更高中職分發區變更高中職分發區 基測簡章 p.13
報名比較 試辦 會考 免報名費,已於1月完成報名 基測 1. 報名日期:3月26日 (與免試入學一同報名) 2.報名費:每位考生 500 元中低收入戶350元 免試放榜後若要取消報名,需於4月19日11時前持 102 全國基測放棄 報名切結書 至註冊組,可退費 102 全國基測放棄 報名切結書 因高中獎學金或資優班甄選可能會使用基測成機,所以不論免試是否 錄取,盡量參加基測。 3. 低收入戶學生與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 付者免報名費 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 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 準) (簡章P.) 低收入戶學生
報名 相關 證明 文件 影本 黏貼 表 1. 請影印正、反面證明文件,並黏貼於下面空 白處,特別注意各項證件之有效期限。 2. 請用螢光筆於影印證件上,標記出報名學生 的姓名、證明文件有效期限、障礙類別、或 護照居留證字號,以便查驗。 3. 本表至註冊組索取。
失業 ( 再 ) 認定 、 失業 給付 申請 書暨 給付 收據 須涵蓋 報名日期
不報名基測切結書不報名基測切結書 建議最少請免試入學未錄 取也不報基測的同學填寫 本表格各國中留存, 無需繳至大同高中 。
102 試辦會考考程 102 基測考程 8:30~8:40 考試說明 8:40~8:50 測驗說明 8:40~9:50 自然社會 8:50~10:00 英語數學 9:50~10:40 休息 10:00~10:50 休息 10:40~10:50 考試說明 10:50~11:00 測驗說明 10:50~12:10 英語數學 11:00~12:10 自然社會 14:00~14:10 考試說明 14:00~14:10 測驗說明 14:10~15:20 國文 14:10~15:20 國文 15:20~16:10 休息 15:20~16:10 休息 16:10~16:20 考試說明 16:10~16:20 測驗說明 16:20~17:10 寫作測驗 16:20~17:10 寫作測驗
主委網站 試辦 會考 重要訊息公告 提供簡章及報名相關表件下載 基測 重要訊息公告 提供簡章及報名相關表件下載
基北區102學年度高中職 臺北市立明德國中註冊組 免試入學報名作業宣導 2016/9/1321 高中職免試入學
基北區102學年度高中職免試入學 報名資格:國三應屆畢業生。 成績採計:前 5 學期擇優 3 學期之百分比及在校特 殊表現。 報名費用: 100 元。 ( 中低收 70 元 ) 可選擇 4 所學校報名 報名日期: 3/26( 二 ) 上午。 放榜日期: 4/18 。 報到日期: 4/19 下午 2 時至 4 時。 報名表 / 資料袋需另行購買。報名資格、錄取及評選方式詳 見各校簡章說明。 22 高中職免試入學1/
內容/ 方案 招生比例 招生 條件 辦理學生申請模式入學之公私立高中職,原則不得訂定招 生條件。如提供免試入學招生名額比例達核定招生總名額 65%以上(含)者,得設招生條件 ; 招生條件為學業成績 全校排名百分比55%-99%之間 。 招生名 額比例 1.公立高中:核定招生總名額的40~65% 2.公立高職:核定招生總名額的50~80% 3.私立高中職:核定招生總名額50~100% 4.如情況特殊,得專案報准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 ,調整招生名額上下限比例。 23 叁、高中職免試入學方案說明(2/6) 高中職免試入學2/
內容/ 方案 基北區102學年度高中職免試入學 錄取名 額比例 1.依3市98-100學年度國中畢業生就讀各高中職 學生人數之平均比率,分配提供名額。 2.設最低錄取名額1名 3.不列備取名額 4.各高中職最後錄取報到後之餘額,納入「基北 區高中職聯合申請入學、甄選入學或登記分發 管道」辦理 24 高中職免試入學3/
內容/ 方案 招生對象 (一)基北區及東莞、華東、上海 3 所臺商子弟學校、基北區以 外縣市共同就學區學校於 101 年 10 月 25 日提出申請,獲委 員會同意之國中學校 ( 以下簡稱各國中 ) 國中畢 ( 修 ) 業生;其中 東莞、華東、上海 3 所臺商子弟學校學生,其戶籍或直系血親 戶籍須設籍基北區。 (二) 101 學年度國中應屆畢業生,屬保護型個案或 101 年 11 月 1 日 ( 含 ) 前已設籍基北區者,需變更免試就學區者,由原就 讀國中在 102 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1 日內函送基北區 102 學年度 高中高職免試入學委員會審查。※上述「保護型個案」係指 家暴、性騷擾、性侵害、安置個案等兒少保護個案、或有生 命危難之虞個案。 25 高中職免試入學4/
內容/ 方案 基北區102學年度高中職免試入學 志願 4個志願序 1.可以選填1-4所學校,高中高職不限。(填註第1至第4志願) 2.如選填高職,需再填註該高職(1)科系 (2)志願序 成績採 計 評選方 式 第一比序條件 ※臺北市及基隆市 1. 七大學習領域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比。 2. 學業成績總平均依學生個人5學期平均擇優3學期計算,該 擇優3學期各科成績完整採計。 自第二比序條件起 :各高中職招生委員會依據「基北區免試 升學在校表現採計規準」自訂。 26 高中職免試入學5/
內容/ 方案 基北區102學年度高中職免試入學 非學校 型態實 驗 教育學 生 1.有返校參加定期評量且成績可完整採計 者:(2擇1報名) 得同3市一般學生,申請或登記各高中職。 得申請或登記三市分別提供非學型態實驗教育 學生免試入學之高中職名額內含 ,不得跨市報名 。 上述方式必須二擇一。 2.未返校參加定期評量者: 得申請或登記三市分別提 供非學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免試入學之高中職,名額內 含 ,不得跨市 報名 。 27 高中職免試入學6/
叁、高中職免試入學方案說明(5/6) 內容/方案 基北區 102 學年度高中職免試入學 特種學生特種學生 原住 民學 生 1.得以一般學生成績採計方式,擇優錄取 2.亦得依據教育部升學優待辦法,將原始 總分進行加分後之全校排名百分比,採 外加名額之方式,擇優錄取。 3.加分優待:未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 證明者加總分10%,取得證明者加總分 35%。 身心 障礙 學生 各招生學校辦理登記模式或學生申請模式時, 至少提列免試入學核定之招生名額外加2%, 如有小數點則無條件進位。 28 高中職免試入學7/
29 高中職免試入學8/ 簡章公立高中一覽表 另見 P50 簡章公 立高中 一覽表 另見 P138
報名程序(缺一不可) 1.書面報名資料準備 報名資料袋 報名表 成績單 特別條件證明表 (競賽成果、特殊表現、服務學習、其他) 幹部證明表 (社團幹部、班級幹部、小老師、其他) 證明影本文件黏貼表 2.上網選填 3.校內報名(繳費及書面資料) 30 高中職免試入學9/
報名前準備 1. 熟讀簡章並將可能報考的學校折頁。 2. 了解欲申請學校所需之申請條件,務必符合各項條件 ,如在校表現成績或聯測分數等。 31 高中職免試入學10/
報名資料袋 報名表 成績單 特別條件證明表 (競賽成果、特殊表現、服務學習、其他) 幹部證明表 (社團幹部、班級幹部、小老師、其他) 證明影本文件黏貼表 資料袋不要封口,註冊組要全部抽出核章。 資料袋、特殊表現證明表和幹部證明表填寫說明,詳見 附件,張貼公告於各班,或自行上學校網站下載參考。 32 高中職免試入學11/
去年 範例 高中職免試入學12/
特別條件證明表佐證資料認證核章 1.特別條件須檢附證明文件(需認證核章) ,如獎狀等相關佐證資料。 2.以A4紙影印。 3. 3月4日~3月8日以班為單位收齊獎狀(附正本)送至各處室蓋 與正本無誤章和處室章 例如語文競賽獎狀請教務處教學組蓋章、科展獎 狀請教務處設備組蓋章、運動競賽獎狀及體適能證明文件請訓導處體育組認證 蓋章、合唱團管樂團獎狀請訓導處訓育組蓋章,依此類推,獎狀由哪個單位發 出的請由該單位認證蓋章。 免試入學與申請入學報名資料填寫方式大致相同,獎狀可多印一起蓋與正本無誤章 。 (申請入學公立高中、私立高中、公立高職、私立高職均可申請一所) 34 高中職免試入學13/
幹部證明表和特殊身分證明影本文件黏貼表 3/4-3/8 以班為單位收齊,請導師或訓導處認證蓋章。 社團幹部 學生幹部 特種身份學生 ( 如原住民、身心障礙生 ) 的加分或降低錄取分數優待之詳細 內容,請參閱各招生簡章,並檢附特殊身分學生報名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將有效 證件影本黏貼於特殊身分證明黏貼表,並放入報名資料袋中。 低收入戶及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可減免報 名費 ( 中低收入戶無 )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或「再認定收執聯」及 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日期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相關證明影本黏貼 於特殊身分證明黏貼表 35 高中職免試入學14/
高中職 免試 報名 填表 注意 事項 1. 請影印正、反面證明文件,並黏貼於下面空 白處,特別注意各項證件之有效期限。 2. 請用螢光筆於影印證件上,標記出報名學生 的姓名、證明文件有效期限、障礙類別、或 護照居留證字號,以便查驗。 3. 本表至註冊組索取。
報名資料袋 基北區高中職免試入學報名資料填寫說明 04-0 明德高中職免試入學報名注意事項 doc 04-0 明德高中職免試入學報名注意事項 doc 37 高中職免試入學16/
內容/ 方案 上網選填 流程 1.3/11~3/14可上網模擬選填 2.3/15~3/21正式上網選填。 請同學與家長在家充分討論後審慎選填。 3.列印報名表 報名表統一由註冊組於3/22列印給同學帶回家簽名,不得作任何修 正(報名系統已關閉) 。 注意事 項 1.資料更正 2.電腦網路需求申請3月5日前填寫申請表 無電腦網路可使用者請於3月5日前繳交電腦教室使用申請附件二(註冊 組索取),經導師與家長簽名,由教務處統一安排電腦教室使用時間。 3.上網填寫相關說明詳見簡章 38 高中職免試入學17/
上網填寫相關說明 39 高中職免試入學18/
上網填寫相關說明 40 高中職免試入學19/ a. 登入說明: 選擇【就讀國中學校】 帳號:學生身分證號碼 密碼:初始預設 ( 出生年月日 ) ,共六碼。範例: 第一次登入會要求更換預設密碼,若無更換密碼將無 法操作選填志願功能。 ※務必熟記密碼※ 輸入驗證碼
上網填寫相關說明 41 高中職免試入學20/
上網填寫相關說明 42 高中職免試入學21/
上網填寫相關說明 43 高中職免試入學22/
上網填寫相關說明 44 高中職免試入學23/
高中職免試入學 校 內 報 名 報名日期 102 年 3 月 26 日早自習 ( 與基測報名同時 ) 報名地點 各班教室 繳交費用 一般生 100 元整 中低收 70 元整 (低收入戶及失業勞工子女免付) 繳交資料 各式報名表件,請勿塗改,若有塗改請加蓋 家長印章。 注意資料袋自行仔細檢查填報資料正確,不要封口! 高中職免試入學24/
錄取與報到 (一) 凡錄取學生及複查或申訴增額錄取學生,應於102年4月19日(星 期五)14時至16時、持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 棄錄取資格。 (二) 已報到之學生 ,如欲報名參加本學年度之其他入學管道,應 於102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填具「 放棄錄取資格聲 明書 」,由學生或家長親送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 (三) 凡已報到之學生,未依規定辦理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再行報名 參加102學年度之高中、高職、五專等各項入學管道,各國中亦不得為 其辦理報名,違者追究學校責任,並取消該生免試入學資格。 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8年4月14日北市教秘字第 號函說明, 機關學校有涉及未成年人之相關行政程序行為,應由其父母雙方共同 代理。 46 高中職免試入學25/
錄取與報到 錄取及公告:設立查詢網站於「國立海山高級工業職 業學校」首頁 ad.hsivhs.ntpc.edu.tw,於102年4月18日(星期四) 上午9時,學生可自行查詢。 免試一旦錄取且完成報到者,不能再重覆參加其他升學管 道(如申請入學)。若報到後反悔,需依規定期限內聲明放 棄錄取,才可以繼續參加下一升學管道。錄取而未去報到 則取消錄取資格。 47 高中職免試入學26/
重要時程 一、成績結算基準日: 3/2 二、印發成績單: 3/4 三、佐證資料核章 : 3/4~3/8( 各處室 ) 四、電腦模擬選填志願 :3/11~3/14 五、電腦正式選填志願 :3/15~3/21 六、列印報名表: 3/22 七、報名資料檢查: 3/18~3/22( 各班 ) 八、國中校內報名: 3/26 九、高中職各校放榜: 4/18( 正、備取生名單 ) 十、正取生報到: 4/19(14 : 00 ~ 16 : 00) 十一、備取生報到: 4/24(09 : 00 ~ 11 : 00) 48 高中職免試入學27/
電腦分發說明 49 高中職免試入學28/
基北區102學年度高中職免試入學 逕至「國立海山高工首頁」查詢,網址: 高中職免試入學29/
102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 免試入學校內報名作業說明
實施範圍實施範圍 得跨區報名(分為北、中、南三個招生區) 並採「學生申請模式」 學生得同時向北、中、南區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 會報名,各區限就符合報名基本條件之招生學校擇 一校提出申請。 實施方式實施方式 1.各招生學校採計國中應屆畢業生在校固定三學期 (八年級上學期、八年級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 七大學習領域八大學科成績總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 比作為成績採計項目。 2.學生達所報名之五專招生學校所訂定之「最低登 記標準」時,應於指定時間參加現場分發,由各校 依「全校排名百分比分發比序順位」依序錄取。 五專免試入學1/
五專免試入學2/ 報名身分 1 、一般免試生。 2 、特種身分免試生:原住民、境外優秀 科技人才子女、身心障礙生、政府派 科技人才子女、身心障礙生、政府派 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及蒙藏生。 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及蒙藏生。 具多種特種身分之報名學生,如欲以特種身分報名時,應 選定一種特種身分,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身分。 完成報名手續後,若經本會審查結果不符合特種身分生資 格,將改列為一般免試生身分。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確認是否符合免試入學報名資格 取得五專入學專用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 依規定時間 校內報名 作業 各五專招生學校寄發現場登記分發 通知單 各五專招生學校辦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取得五專免試入學錄取學校入學資格 免試入學作業流程 54 五專免試入學3/
貳、北區各校免試招生名額(2-1) 55 限定國中應屆畢業生 代碼招生學校 一般生 名 額 外加 名額 通知參加現場分發人數 與招生名額間之倍率 11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大華科技大學 慈濟技術學院 致理技術學院 醒吾科技大學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蘭陽技術學院 五專免試入學4/
貳、北區各校免試招生名額(2-2) 限定國中應屆畢業生 56 代碼招生學校 一般生 名 額 外加 名額 通知參加現場分發人數 與招生名額間之倍率 18 德霖技術學院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黎明技術學院 長庚科技大學 華夏技術學院 崇右技術學院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五專免試入學5/
57 代碼招生學校 一般生 名 額 外加 名額 通知參加現場分發人數 與招生名額間之倍率 25 臺灣觀光學院 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免試招生名額總計 6, 五專免試入學6/
五專免試入學7/ 成績採計 採「學生申請模式」辦理 。 以在校三學期(八上、八下及九上)七大學習領域八大學科學業成績 總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比作為成績採計項目。 各校得訂定最低分發標準,符合最低分發標準者,應於指定時間向一 所五專招生學校辦理現場分發,由各校依序錄取。 達最低登記標準者,並不表示一定能被分發 錄取, 必須視免試生名額是否分發額滿而定。
59 陸、成績計算與分發比序原則 (6-3) 陸、成績計算與分發比序原則 (6-3) 一般免試生成績單範例 一般免試生成績單範例 表4-1:頭城國民中學周同學報名專用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 領域(學科) 八上 (A) 八下 (B) 九上 (C) 領域 ( 學科 ) 學期成績平均 (A+B+C) /3 領域 ( 學科 ) 學期成績全校排 名百分比 國語文 英語 數學 社會 自然與生活科技 藝術與人文 健康與體育 綜合活動 學期成績平均 八上 (D) 八下 (E) 九上 (F) 在校 3 學期成績 總平均 (D+E+F) / 在校 3 學期成績 總平均 全校排名百分比 27 備註 1. 學期成績平均計算至小數點後第 2 位,小數點後第 3 位四捨五入。 2. 所指「國中八年級上學期、八年級下學期、九年級上學期」即「國中二年級上學 期、二年級下學期及三年級上學期」。 3. 領域 ( 學科 ) 之排列順序由上至下依序為國語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 科技、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及綜合活動,順序不得任意變動。 簡 章 第 10 頁 五專免試入學8/
60 陸、成績計算與分發比序原則 (6-4) 陸、成績計算與分發比序原則 (6-4) 特種身分免試生成績單範例 特種身分免試生成績單範例 表4-3頭城國民中學林同學報名專用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 (持有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證明) 領域(學科) 八上 (A) 八下 (B) 九上 (C) 領域 ( 學科 ) 學期成績 平均 (A+B+C) /3 領域 ( 學科 ) 學期 成績全校排名百 分比 特種身分加分後之領域 ( 學科 ) 學期成績全校 排名百分比 國語文 英語 數學 社會 自然與生活科技 藝術與人文 健康與體育 綜合活動 學期成績平均 八上 (D) 八下 (E) 九上 (F) 在校 3 學期成績總平均 (D+E+F) / 在校 3 學期成績總平 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27 特種身分加分後之學期成績平 均 八上 (D) 八下 (E) 九上 (F) 特種身分加分後之在校 3 學期 成績總平均 (G+H+I) / 特種身分加分後之在校 3 學期成績總 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17 備註備註 1. 學期成績平均計算至小數點後第 2 位,小數點後第 3 位四捨五入。 2. 所指國中八年級上學期、八年級下學期、九年級上學期」即「國中二年級上學期、二年級下學期及三年級上學期 3. 特種身分生加分優待依各特種身分加分法規規定辦理,本成績證明單係以考生特種身分別為原住民持有文化及語 言能 力證明 ( 加分比率 35%) 為範例;即 G=D*(1+0.35) , H=E*(1+0.35) , I=F*(1+0.35) 。 4. 領域 ( 學科 ) 之排列順序由上至下依序為國語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及綜合 活動,順序不得任意變動。 加分前加分前 加分後加分後 簡 章 第 13 頁 五專免試入學9/
玖、免試入學報名表填寫範例 61 五專免試入學10/
報名作業 報名作業 62 報名身分類別 招生學校名稱與代碼是否相符 各欄位項目是否填寫清晰完整 黏貼身分證正面影印本 黏貼國中學校開立並蓋妥單位戳章之「在校學 習領域成績證明單正本」 確認學生及家長簽章 蓋妥報名資格證明欄之國中查核章戳 依報名身分類別及資格,檢附並貼妥報名期間 有效之證明文件。 報名費 一般生使用白色報名表 特種生使用黃色報名表 尚未取得身分證者,得以 健保IC卡正面影印本或戶 口名簿影印本代替 五專免試入學11/
63 填寫範例 102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報名表一般免試生 ※ 國中報名序號 招生 學校 名稱 蘭陽技術學院代碼 17 ※報名編號 〈請勿填寫〉 姓名胡凱妹性別 □男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A 出生年月 日 民國 87 年 325 日 就讀國中宜蘭 縣/市縣/市 頭城國中 學校代碼 應屆畢業生: 9 年 5 班座 號座 號 10 通訊地址 宜蘭縣頭城鎮復興路 79 號 市內電話 (03) 行動電話 在校 3 學期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27 % 報名及填表注意事項: 1. 在校 3 學期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國中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共三學期七大學習領域八大學科 在校成績總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比。 2. 將 ”102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 ” 黏貼於下方「成績單浮貼處」。 3. 除※外,餘請報名學生親自正楷詳實填寫。 4. 招生學校名稱與招生學校代碼不一致時,以招生學校名稱為準。 5. 考生於完成報名作業時,已詳細閱讀招生簡章第 6 頁有關本會對於考生個人資料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 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會對於考生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學生 確認簽章 監護人 確認簽章 報名資格 證明欄 國中學校查核章戳 教務處 委員會查核章戳 ‧‧‧‧‧‧‧‧‧‧‧‧成 ‧‧‧ 績 ‧‧‧ 單 ‧‧‧ 浮‧‧‧貼‧‧‧處‧‧‧‧‧‧‧‧‧‧ 102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 ( 需加蓋原就讀學校證明章戳 ) 裁 切 線 寄發「免試入學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專用 ( 請詳填 102 年 4 月 15 日至 102 年 4 月 17 日間可寄達通知單之地址 ) 2 6 1 - 4 1 宜蘭 縣 / 市 頭城 鄉 / 鎮 / 市 / 區 復興 路 / 街 段 巷 弄 79 號 樓 胡 凱 妹 同學收 ※報名編號 〈請勿填寫〉 一般生 (白色)正面 請國中承辦單位將學 生報名專用成績單之 全校排名百分比填寫 於報名基本條件一欄 中,審核確認後,加 蓋學校章戳 。 本會填寫 請報名學生 及家長簽名 本會填寫 黏貼在校學習領域成 績證明單正本(五專 入學專用),並請加 蓋學校證明章戳。 寄發免試入學現場登 記分發通知單專用 (請詳填102年4月15 日至102年4月17日間 可寄達之地址)
64 隨報名表附上下列文件共 件: (1 )□報名費繳款證明文件 (參加國中集體報名者由學校統一繳納) (2 )□低收入戶證明 (3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證明 (4 )□中低收入戶證明 (5 )□其他 註:免試生報名之各項證明資料請影印縮小 ( 一律 A4 大小 ) ,浮貼於本黏貼表規定處。 --- (1) 報名費繳款證明文件(如為郵政匯票正本請勿黏貼,以固定夾夾於報名表首頁。) --- ……….………. 浮 ……….………. 貼 ……….………. 處 ……….……… (2) 低收入戶證明 ……….………. 浮 ……….………. 貼 ……….………. 處 ……….……… (3)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證明 ……….………. 浮 ……….………. 貼 ……….………. 處 ……….……… (4) 中低收入戶證明 ……….………. 浮 ……….………. 貼 ……….………. 處 ……….……… (5) 其他 ……….………. 浮 ……….………. 貼 ……….………. 處 ……….………. 102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相關證明表件黏貼表 一般生 (白色)背面 國中學校請審核 證明文件及身分 類別,是否正確 並貼妥於本表之 規定處。
65 填寫範例 102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報名表 特種身分免試生 ※國中報名序號 招生 學校 名稱 蘭陽技術學院 代碼代碼 17 ※ 報名編號 〈請勿填寫〉 報名身分 ( 限擇一勾選 ) □原住民 ( 未持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 ) 原住民 ( 持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 ) □境外科技人才子女 □派外人 員子女 □蒙 藏生 □身障生 姓名陳筱玲性別 □男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A 出生年月日民國 87 年 6 月 5 日 就讀國中宜蘭縣/市縣/市頭城國中 學校代碼 應屆畢業生: 9 年 6 班 座號 15 通訊地址 宜蘭縣頭城鎮復興路 80 號 市內電話 (03) 行動電話 在校 3 學期成績總平均 全校排名百分比 27 % 特種身分加分後在校 3 學期 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17 % 報名及填表注意事項: 1. 在校 3 學期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國中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共三學期七大學習領域八大學科 在校成績總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比。 2. 將 ”102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 ” 黏貼於下方「成績單浮貼處」。 3. 除※外,餘請報名學生親自正楷詳實填寫。 4. 招生學校名稱與招生學校代碼不一致時,以招生學校名稱為準。 5. 考生於完成報名作業時,已詳細閱讀招生簡章第 6 頁有關本會對於考生個人資料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 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會對於考生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學生 確認簽章 監護人 確認簽章 報名資格 證明欄 國中學校查核章戳 教務處 □原住民 □境外科技人才子女 □派外人員子女 □蒙藏生 □身障生 委員會查核章戳 ‧‧‧‧‧‧‧‧‧‧‧‧成 ‧‧‧ 績 ‧‧‧ 單 ‧‧‧ 浮‧‧‧貼‧‧‧處‧‧‧‧‧‧‧‧‧‧ 102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 ( 需加蓋原就讀學校證明章戳 ) 裁 切 線 寄發「免試入學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專用 ( 請詳填 102 年 4 月 15 日至 102 年 4 月 17 日間可寄達通知單之地址 ) 2 6 1 - 4 1 宜蘭 縣 / 市 頭城 鄉 / 鎮 / 市 / 區 復興 路 / 街 段 巷 弄 80 號 樓 陳 筱 玲 同學收 ※報名編號 〈請勿填寫〉 特種生 (黃色)正面 請國中承辦單位將學生 報名專用成績單之全校 排名百分比填寫於報名 基本條件一欄中,審核 確認後,加蓋學校章 戳 。 黏貼在校學習領域成績 證明單正本(五專入學 專用),並請加蓋學校 證明章戳。 寄發免試入學現場登記 分發通知單專用(請詳填 102年4月14日至102年4 月17日間可寄達之地址) 本會填寫 請報名學 生及家長 簽名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相關證明表件黏貼表 報名表附上下列文件共 件: 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請參閱簡章第82頁 (1)□報名費繳款證明文件(參加國中集體報名者由學校統一繳納) (2)□特種身分證明 (3)□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 (4)□低收入戶證明 (5)□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證明 (6)□中低收入戶證明 (7)□其他 (1) 報名費繳款證明文件(如為郵政匯票正本請勿黏貼,以固定夾夾於報名表首頁) ……….……….浮……….……….貼……….……….處……….……… (2) 特種身分證明 ……….……….浮……….……….貼……….……….處……….……… (3) 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 ……….……….浮……….……….貼……….……….處……….……… (4) 低收入戶證明 ……….……….浮……….……….貼……….……….處……….……… (5)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證明 ……….……….浮……….……….貼……….……….處……….……… (6) 中低收入戶證明 ……….……….浮……….……….貼……….……….處……….……… (7) 其他 ……….……….浮……….……….貼……….……….處……….… □原住民 a.□未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加總分10%) b.□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加總分35%) □境外科技人才子女 a.□來臺(返國)未滿一學期(加總分25%) b.□來臺(返國)就讀一學期以上未滿一學年(加總分20%) c.□來臺(返國)就讀一學年以上未滿二學年(加總分15%) d.□來臺(返國)就讀二學年以上未滿三學年(加總分10%) □派外人員子女 a.□來臺(返國)未滿一學期(加總分25%) b.□來臺(返國)就讀一學期以上未滿一學年(加總分20%) c.□來臺(返國)就讀一學年以上未滿二學年(加總分15%) d.□來臺(返國)就讀二學年以上未滿三學年(加總分10%) □蒙藏生加總分25% □身障生加總分25% 特種生 (黃色)背面 國中學校請 審核證明文 件及身分類 別是否正確 國中學校請審核證 明文件是否合於規 定並黏貼妥當
五專免試入學16/ 校內報名 報名日期 102 年 3 月 11 日至 3 月 15 日 報名地點 逕至註冊組 繳交費用 一般生 300元中低收入生 210元 低收入戶子女或失業戶子女之報名學生減免 繳交資料 1 、特種身分免試生報名表 ( 黃色 ) 2 、一般身分免試生報名表 ( 白色 ) 學校集體報名北區五專免試,中區或南區五 專免試請同學自行報名
現場登記分發作業 68 範例說明(1-1) (以蘭陽技術學院為例) 範例說明(1-1) (以蘭陽技術學院為例) 校名 蘭陽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 17 聯絡電話 #157 國中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 共三學期七大學習領域八大學科在校 3 學期 成績總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比,並於各領 域 ( 學科 )3 學期成績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比 作為比序項目。 1. 在校 3 學期成績總平均 2. 健康與體育 3. 綜合活動 4. 藝術與人文 5. 社會 6. 英語 7. 國語文 8. 數學 9. 自然與生活科技 本校通知參加現場分發之人數為一般生招生名額_ 2 _倍。 ※ 達最低登記標準者,並不表示一定能被分發錄取,必須視免試名額是否分發額 滿而定。 簡 章 第 28 頁 五專免試入學17/
現場登記分發作業 69 範例說明 (1-2) 範例說明 (1-2) 1. 各校免試生名額乘以「最低登記標準計算倍 率」,取得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人數(小數 點後無條件進位)。以蘭陽技術學院為例(表 6-1 ),免試生名額為 325 名,最低登記標準計 算倍率為 2 ,則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人數為 招生名額 ×2 倍: 325×2 = 650 (人)。 2. 當報名學生人數為 650 名以下,則全部報名學 生皆可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並依分發比序結果 依序分發。 簡 章 第 90 頁 五專免試入學18/
70 分發通知及複查 分發通知及複查 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 (特種身分生之分發通知單, 同時列有加分前、加分後之分發順序名次。) 同時列有加分前、加分後之分發順序名次。) 1 、 102 年 4 月 15 日 ( 星期一 )12 : 00 前,各招生學校寄發現 1 、 102 年 4 月 15 日 ( 星期一 )12 : 00 前,各招生學校寄發現 場登記分發通知單。 場登記分發通知單。 2 、報名學生若於 102 年 4 月 17 日 ( 星期三 )17:00 前,未收到 2 、報名學生若於 102 年 4 月 17 日 ( 星期三 )17:00 前,未收到 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請逕向各招生學校查詢。 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請逕向各招生學校查詢。 3 、 102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 15:00 前,各招生學校於網頁 3 、 102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 15:00 前,各招生學校於網頁 公告參加分發學生名單、時間、地點,供報名學生查 公告參加分發學生名單、時間、地點,供報名學生查 看。 看。 複查方式 1 、請參照簡章第 16 頁規定辦理。 1 、請參照簡章第 16 頁規定辦理。 2 、各招生學校受理複查截止時間為 102 年 4 月 18 日(星期 2 、各招生學校受理複查截止時間為 102 年 4 月 18 日(星期 四) 12:00 前,逾期不受理。 四) 12:00 前,逾期不受理。 五專免試入學19/
柒、現場登記分發作業(7-6) 71 現場登記分發日期: 102 年 4 月 19 日 (星期五) 現場登記分發日期: 102 年 4 月 19 日 (星期五) 地點:各招生學校。 地點:各招生學校。 請報名學生依指定之時間、地點, 前往辦理現場登記分發。 請報名學生依指定之時間、地點, 前往辦理現場登記分發。 應帶資料: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及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應帶資料: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及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五專免試入學20/
柒、現場登記分發作業(7-7) 72 免試入學採二階段方式辦理現場登記分發 免試入學採二階段方式辦理現場登記分發 第一階段:登記分發 第一階段:一般身分免試生登記分發 ( 含原住民、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及身心障礙之報名 學生,持一般免試生之入學成績 ) 辦理一般免試生登記分發 報到作業,以教育部核定之一般免試生招生名額分發。 第二階段:登記分發 第二階段:特種身分免試生登記分發 原住民、身心障礙生、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之特種 身分免試生,持加分後之免試入學成績達一般免試生分發 後之各科 ( 組 ) 最低錄取標準,於該類特種生之各招生科 ( 組 ) 以外加名額方式辦理登記、分發、報到作業。 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及蒙藏生:加分優待後之免試入學成績, 達一般免試生分發後之各科(組)最低錄取標準,直接錄取。 五專免試入學21/
柒、現場登記分發作業(7-8) 73 錄取方式:採現場分發報到方式辦理,學生達 所報名之五專招生學校所訂定之「最低登記標 準」時,應於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分發,由 各校依「全校排名百分比分發比序順位」依序 錄取。 錄取方式:採現場分發報到方式辦理,學生達 所報名之五專招生學校所訂定之「最低登記標 準」時,應於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分發,由 各校依「全校排名百分比分發比序順位」依序 錄取。 全校排名百分比達招生學校最低登記標準者, 並不表示一定能被分發錄取,須視免試名額是 否分發額滿而定。 全校排名百分比達招生學校最低登記標準者, 並不表示一定能被分發錄取,須視免試名額是 否分發額滿而定。 現場登記分發作業方式,詳請參閱簡章第16-18頁。 五專免試入學22/
報到入學 74 經免試入學錄取之學生,須依各招生學校規定 之時間、事項,辦理報到手續,並於規定時間 內繳交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修 ( 結 ) 業證明書正本 或學力 ( 歷 ) 證件正本,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經免試入學錄取之學生,須依各招生學校規定 之時間、事項,辦理報到手續,並於規定時間 內繳交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修 ( 結 ) 業證明書正本 或學力 ( 歷 ) 證件正本,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填寫「錄取生放棄錄 取資格聲明書」 ( 附表二;簡章第 92 頁 ) ,於 102 年 4 月 24 日 ( 星期三 )17:00 前傳真並以掛號郵寄向 錄取學校辦理。 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填寫「錄取生放棄錄 取資格聲明書」 ( 附表二;簡章第 92 頁 ) ,於 102 年 4 月 24 日 ( 星期三 )17:00 前傳真並以掛號郵寄向 錄取學校辦理。 五專免試入學23/
報到入學 75 凡經錄取且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之學生, 違者,取消免試入學暨其他招生管道之錄 取資格。 凡經錄取且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之學生, 不得再參加當年度其他五專各項招生入學, 違者,取消免試入學暨其他招生管道之錄 取資格。 經免試入學錄取之學生,因故無法準時取 得國中畢業資格者,或未於各招生學校規 定時間內繳交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修 ( 結 ) 業 證明書正本或學力 ( 歷 ) 證件正本者,視同放 棄錄取資格。 經免試入學錄取之學生,因故無法準時取 得國中畢業資格者,或未於各招生學校規 定時間內繳交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修 ( 結 ) 業 證明書正本或學力 ( 歷 ) 證件正本者,視同放 棄錄取資格。 五專免試入學24/
76 項次 日 期 重要時程 發五專免試入學專用成績單 ~3.15 校內報名件日期及彙整報名表 ( 一 )12:00 前 各招生學校寄發免試入學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 ( 三 ) 17:00 前 確認是否收到免試入學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 若未收到,請逕向各招生學校查詢 。 ( 四 ) 12:00 前 受理複查截止 ( 四 ) 15:00 前 各招生學校網頁公告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名單、 時間及地點,供報名學生查看 。 ( 五 ) 免試入學分發生應攜帶免試入學現場登記分發 通知單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等相關資料,至各 招生學校辦理現場登記分發,時間及地點以各 招生學校通知為準 。 ( 三 ) 17:00 前 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截止 五專免試入學25/
本校國三應屆畢業學生務必遵守校內報 名時程,逾期不予受理。 已錄取並完成報到後,如果未在放棄期 限前完成放棄者,不得再報名其他各項 入學管道。 低收入戶及失業勞工子女可免繳報名費 用,詳見各簡章說明。 報名檢附之獎狀 / 證書 / 證明,請事先將正 本及影本送至教務處 / 學務處 … 蓋「與正 本相符」及處室章戳。 綜合說明1/
特殊身分學生成績加分方式: 原住民 ( 語言能力未認證 ) : +10% 原住民 ( 語言能力認證通過 ) : +35% 身心障礙學生: +25% 蒙藏學生: +25% 政府派外人員子女: +10~25% 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 +25% 實際加分方式,詳見各簡章說明。 報名時,請檢附相關證件 / 證明影本。 綜合說明2/
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學校? 蒐集資訊:了解不同的升學管道 認識學校:高中、高職、五專的差異與發展 了解自己:考量選校考慮因素 學校方面:交通位置、師資設備、課程特色 社團活動、學校文化、社會評價 個人方面:基測成績、未來發展、興趣性向 意願喜好、個人能力、家人期望 綜合說明3/
預祝同學能錄取到 自己理想的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