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2016 年辦理國民小學學生學習 能力檢測(學力檢測)計畫 施測說明 臺中市潭陽國小 任廷芬
壹、依據 ㄧ、國家教育研究院「 2016 年『台灣學 生成就評量資料庫』( TASA )協助 縣市辦理學生學習能力檢測(學力 檢測)計畫」辦理。 二、教育局 105 年度重要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的 ㄧ、 建立國民小學學生學習成就資料,以追 蹤、分析學生在學習上變遷之趨勢,進 而檢視目前課程與教學實施成效。 二、 提供完整、標準化的學習成就資料,做 為分析學生學習成就上差異表現變項資 料,以評估學生學習能力。
三、瞭解學校教學及學生學習成效之現況, 作為課程與教學政策改進之參考,並為 教育局及學校推動補救教學的之重要參 據。 四、以量化資料提供相關研究人員,深入探 討學生學習成就方面的相關政策議題。 五、為協助本市國小學生學習能力檢測之測 驗標準化,使其有效回饋於補救教學。 貳、目的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 肆、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伍、承辦單位:臺中市潭子區潭陽國民小學 陸、協辦單位:臺中市葫蘆墩國小〈山〉 臺中市清水國小〈海〉 臺中市大里區永隆國小〈屯〉 臺中市中區光復國小〈中〉
柒、施測日期:民國 105 年 5 月 26 日(四) 9 : 30~12 : 00 捌、測驗對象: 104 學年度本市國民小學 (如名單)國小五年級學生。如名單 玖、施測地點:由受測學生所就讀之學校, 依施測科目安排適當之試場。
拾、施測流程 依各受測學校既定之上下課時間安排如下表: ※上述時間原則上由級任導師擔任,若遇科任課請自行調課。 監考方式,各校權宜。 時間節次施測流程備註 8 : 40~9 : 20 第一節 監試人員清點學生人數、 並說明答案卡作答方式、 問卷填答。 9 : 30~10 : 10 第二節進行國語文科作答 10 : 30~11 : 10 第三節進行數學科作答 11 : 20~12 : 00 第四節第四節進行英語文科作答
壹拾、測驗科目:國語文、數學科、英語科 拾壹、測驗題型:國語和數學科為四選一單選 題型 英語科為三選一單選題型 ( 先進行 20 分鐘聽力測驗,共 20 題。接著閱讀 測驗 … ,最後有三題問卷題目。 ) 拾貳、測驗結果:統一進行個別學生、個別 班級和個別學校診斷和分 析,以利補救教學之實施
拾參、測驗作業程序 ㄧ、施測前 (一)監試人員: 1 、確認受測班級所在位置。 2 、備妥能以分計時之 (鐘) 手錶或計時器。 3 、監試人員由級任導師擔任或學校自主。 (二)受測學校:如附件名冊如附件名冊
測驗前一日 1 、派遣領卷人員,於 5 月 25 日〈三〉 上午 10 : 00 ~下午 3 : 00 至指定之山、海、屯、中各區領 取「施測資料箱」。
◎ 山區 --- 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國小 (豐原區、后里區、神岡區、大雅區、 潭子區、外埔區、石岡區、新社區、 和平區、東勢區) ◎ 海區 --- 臺中市清水區清水國小 (清水區、梧棲區、大甲區、沙鹿區、 大安區、龍井區、大肚區) ※ 測驗資料領取地點
◎屯區 — 臺中市大里區永隆國小 (烏日區、大里區、霧峰區、太平區) ◎中區 — 臺中市中區光復國小 (東區、西區、南區、北區、中區、 西屯區、南屯區、北屯區) 2 、調派專人專車前往領取並確實清點。
施測當日 1 、監試人員攜帶「施測資料袋」至指定試場。 2 、正式施測前預備時間: ( 1 )以受測學校既定之上、下課鐘響時間為 測驗流程之進行。 ( 2 )第一節下課鐘響時,提醒受測學生利用 第一節下課時間進行如廁及飲水等個人 活動。
( 3 )監試人員請以受測學校第一節下課鐘響為 基準,調整個人所攜帶之手錶或計時器。 ( 4 )第一節下課鐘響,請受測學生離開試場, 並提醒學生於第二節上課鐘響前回到指定 試場外等候。 ( 5 )受測學生離開試場後,請監試人員關閉試 場前、後門,拆封「國語科、數學科或英語 科試卷資料袋」,清點試題本、答案卡、學 生問卷無誤後,分發置於受測學生桌面。
( 6 )自受測學校第二節課開始測驗前,監試 人員請確實清點受測學生人數,如遇學 生缺席,則請在試場紀錄表和答案卡中試場紀錄表答案卡 註記。 ( 7 )說明答案卡畫記方式。 ( 8 )ㄧ律以 B 、 HB 或 2B 鉛筆作答,請每生自 備前述之鉛筆和擦子。數學科需攜帶量 角器和三 角板。
3 、測驗時間說明包含七個時間點: ( 1 ) 8 : 40~9 : 20 :試題、答案卡清點分發。問卷填答 ( 2 ) 09 : 30~10 : 10 測驗時間( 40 分鐘):國語科作答 ( 3 ) 10 : 10~10 : 30 :下課休息 ( 4 ) 10 : 30~11 : 10 測驗時間( 40 分鐘):數學科作答 ( 5 ) 11 : 10~11 : 20 :下課休息 ( 6 ) 11 : 20~12 : 00 測驗時間( 40 分鐘):英語科作答 (7) 12 : 00 :整理試題、答案卡、學生問卷、試場紀錄 表,清點確認後,彌封簽章交回教務處。 。
◎「指導語說明」含在測驗時間 40 分鐘內, 不宜超過 5 分鐘。 ◎「試題、答案卡清點分發」、「試題、答案 卡收回清點」不含在測驗時間 40 分鐘內。 ◎請監試人員確實掌控各階段時間。
4 、 監試人員在宣布測驗開始後,請 確實記錄開始時間及計算該考科 作答結束時間,並書寫於黑板上 ,書寫格式如下:
測驗科目:國語文 測驗時間: 9:30~10:10 應到:〈 〉人 實到:〈 〉人 缺席:〈 〉人 注意事項: 1. 本考科測驗時間共 40 分 鐘,本節課測驗結束前, 不得自行離開試場。 1. 試場內不得攜帶行動電話 、計算機或其他資訊器具 ,行動電話務請關機收妥 。 ◎施測中監試人員不針對題本內容做提示和說明。 以潭陽國小五年級國語考科為例
5 、考科試題本、答案卡之分發: ( 1 )監試人員請利用第一節課之下課休息時 間或預備時間,清點考科試題、答案卡, 分發置 於受測學生桌面。 ( 2 )宣布「測驗開始」後,請受測學生先行 檢查試題本及答案卡是否有污損、缺頁 或印刷不清之情況。
6 、考科試題本答案卡、學生問卷之回收: ( 1 )監試人員宣布該節次考科作答結束後,請受測 學生將考科試題本、答案卡、學生問卷置於桌 面,由監試人員依序收卷,於清點確認無誤 後 ,受測學生始得離開試場自由活動。 ( 2 )監試人員將答案卡,依照受測學生座號由小 到大、正面朝上整理清點後,置回「考科試卷 資料袋」內之「試題袋」和「答案卡袋」彌封 並簽章,學生問卷、試場紀錄表也放進答案卡 袋中。交回教務處。
指導語的內容 1 、測驗的目的 2 、作答方法 3 、劃記範例 4 、提前做完的規定 5 、特殊規定 — 量角器、三角板 6 、作答的時間
施測結束 1 、清點試卷資料: 監試人員務必確實清點並彌封簽章以下各項資料: ◎ 試題資料袋(試題本請各校留存無繳回) ◎ 答案卡資料袋( 試題答案卡、學生問卷答案卡、 試場紀錄表請放入資料袋交回教務處後彌封) 2 、施測資料袋繳回: 『答案卡資料袋』請於民國 105 年 5 月 30 日〈一〉 前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潭陽國小教務處。
大功告成 感謝大家幫忙
※有任何問題請電: 潭陽國小教務任廷芬 主任 祝福大家 ~ 測驗圓滿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