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零一四 / 二零一六年度 「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家長會 14 / 12 / 2015
參加資格 香港居民; 就讀於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 小學; 從未獲派中一學位。
3 中學學位分配辦法 分兩個階段 1)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 申請日期:每年的一月。 (2016 年 1 月 4 日至 20 日 ) 自由申請;應只向屬意的中學提出申請。 2) 統一派位階段 選校日期:每年四月下旬至五月初。 無論學生有沒有參加「自行分配學位」申請, 家長均須填寫及遞交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
中學學位百分比 中學學位 5% 重讀生 30% 自行分配學位 65% 統一派位
自行分配學位 「自行分配學位」是學校預留作自行取錄 學生的中一學位,官立、資助及按位津 貼中學可預留不多於 30% 的中一學位 ,而參加派位的直接資助計劃 ( 直資 ) 中 學則可預留高於 30% 的中一學位,作 為自行分配學位。
6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 只可申請不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 ( 賽馬 會體藝中學不計算在內 ) ,否則獲得自行分 配學位的機會將被取消。另一方面,學生亦 可同時申請賽馬會體藝中學及非參加派位直 資中學的中一學位,數目不限。 申請的中學不受地區限制。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一經遞交,便 不可撒回、取消或更改選校次序。
7 中學 根據訂定的收生準則及比重,自行取錄學 生。而取錄準則必須公平、公正、公開及 合乎教育原則,並須預先向外公布。 學校可設面試,但不得設任何形式筆試。 教育局建議中學應在申請表說明 不需要 提交小學推薦信。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
8 家長無須向中學申明選校次序 ( 遞交申請前,先行撕下及保留選校次序 ) 家長只需根據選校意願,在各存根上,填上申請中學名稱 呂 祺 中 學呂 祺 中 學 呂 祺 中 學呂 祺 中 學 呂 祺 中 學呂 祺 中 學 呂 祺 中 學呂 祺 中 學 申請方式 : 必須專人遞交 ( 不接受郵寄 )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 ( 樣本 ) 每名學生獲發兩份申請表 ( 只適用於申請參加派位中學; 不適用於申請非參加派位中學 ) 教育局 存根 學校 存根 家長 存根 選校 次序
遞交申請表格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 學校需要的其他文件,例如:成績表 、獎狀證書、參與課外活動及社區服 務的獎狀或證明。 學生無須向中學提交小學推薦信及填 報校內各科的分數或名次。
遞交申請表格 家長應把申請表其餘三個相聯部分,直接 交往申請中學;請出示學生的身份證明文 件正本,以便中學查閱。 如確定申請表的資料正確無誤,中學應在 各存根上,蓋上學校編號及校印 ( 能清晰 顯示學校名稱 ) 。 家長應取回申請表的「家長存根」,以作 確認。
11 自行分配學位的配對 家長學校教育局 一個選擇 ( 即選校次序 1 ) 或 兩個選擇 ( 即選校次序 1 及 2 ) 正取 及 備取 名單 將家長的選校次 序和學校的正取 及備取名單作配 對 按家長的選校次 序分配學位
12 家長選校留意事項 考慮學校提供的課程是否配合子 女的能力、興趣、升學和就業的 取向。 考慮學校的辦學理念、傳統特色、 班級結構、發展及運作、收生準 則及比重等。
13 自行分配學位申請日期 2016 年 1 月 04 日 至 2016 年 1 月 20 日 各中學於同一期間接受申請 在學校辦公時間親自遞交表格 ** 賽馬會體藝中學申請日期: 2016 年 1 月 4 日 至 1 月 22 日
14 結果公布 各中學 ( 包括參加派位中學及賽馬 會體藝中學 ) 的「自行分配學位」 結果與「統一派位」結果均在 2016 年 7 月 5 日一併公布。 家長無須向中學查詢。
15 家長是否必須為子女申請 「自行分配學位」 ? 不一定
全港按地方行政分界,共劃分為 18 個學校網,以便進行統一派位乙部「按 學校網」的學位分配,學生所屬學校網為其就讀小學所在的地區。
17 本區及他區中學 為確保在中學學位分配辦法下,各校網均 有足夠學位應付統一派位的需求。每個學 校網包括: 本區參加派位的中、小學;及 他區提供學位予該學校網的中學 # # 他區中學及其提供的學位每年都可能會改變
18 跨網派位 每年三月初前向學校申請,並遞交認可 證明文件核實。學校將文件轉交教育局 作進一步處理。 學生如獲准跨網派位,便會在新轉的學 校網 ( 居住地區學校網 ) 參加乙部的統一 派位。 獲准跨網派位的學生會以原屬學校網小 學經調整後的校內成績,與新學校網的 學生比較,以決定該生在新學校網內是 屬於哪個派位組別。
19 統一派位的學位計算 經扣除重讀生及自行分配學位後,學校餘 下的學位作以下分配: 10% 用作甲部「不受學校網限制」 ( 任 何校網,包括學生所屬校網,最多選三 所中學 ) 90% 用作乙部「按學校網」 ( 學生所屬 校網,最多選三十所中學 )
20 統一派位學位分配準則 * 派位組別:用學生經調整後的小五下學期及小六上、下學期的校內 成績計算。 # 隨機編號:用以決定同一派位組別的學生獲分配學位的次序,如某 一所中學的學位求過於供,隨機編號較小的學生會先獲分配學位。 不受學校網限制 的學位分配 學生所屬學校網 的學位分配 學生派位組別 * ( 全港派位組別 ) 家長選校意願 ( 最多三個 ) 隨機編號 # 學生派位組別 * ( 校網派位組別 ) 家長選校意願 ( 最多三十個 ) 隨機編號 #
無論有否申請自行 分配學位,均須在 五月初填寫及遞交 中一派位選擇學校 表格。 可以在甲部和乙部 重複選填所屬學校 網的學校。 切勿在同一部分 重複同一學校選擇。 切勿在乙部只選填 數間心儀的學校, 這樣並不會增加獲 派有關學校的機會。 學校應尊重家長的 選校意願。 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 ( 樣本 ) 乙部-所屬校 網選擇 ( 參閱所 屬校網的「中 學一覽表」, 最多選三十所 ) 2009/2011 B325698X F6ASHEUNG CHUN PO LUI KEE PRIMARY SCHOOL 2009/2011 甲部-不受 學校網限制 ( 參閱「不 受學校網限 制選校手 冊」,最多 選三所 )
22 校內成績 學校呈交小五下學期及小六上、下學 期學期各科成績。 校內成績按科目比重經標準化,重新 排列學生的校內名次。 調整工具用作調整校內成績,作為劃 分派位組別的依據。
23 調整機制 2012 年及 2014 年「中一入學前香港學科測驗」 (Pre-S1) 抽樣成績的平均成績會用作調整學生 校內成績的工具。 一向以來,「中一入學前香港學科測驗」是中學 為中一新生編班及作為安排「拔尖保底」措施的 參考。 「中一入學前香港學科測驗」的內容以課程為綱 領,測驗成績不會直接影響學生的派位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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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位組別 / Banding 學校其實沒有 Banding 之分別。 所謂 Band 1 學校,表示獲派學生 的程度大部分是屬於 Band 1 ; Band 2 學校,則表示獲派學生的程 度大部分是屬於 Band 2 。
統一派位電腦程序 電腦會先為每名學生編配一個隨機 編號,用以決定同一派位組別學生 獲分配學位的先後次序。 電腦會首先處理甲部「不受學校網 限制」的學校選擇;然後才處理乙 部按「學校網」的學校選擇。
28 電腦先處理全港第一派位組別學生的學 校選擇; 再處理全港第二派位組別的學校選擇; 最後是全港第三派位組別的學校選擇; 電腦在完成處理所有學生在甲部的學校 選擇後,才會處理未獲派位學生乙部的 選擇。 甲部:派位程序
29 乙部:派位程序 當學校網第一派位組別的學生均獲 分配學位後; 電腦再按同一程序處理學校網第二 派位組別學生的派位; 最後是學校網第三派位組別學生的 派位。
30 統一派位申請須知 獲自行分配學位的學生,不會在統一派位階段再獲 派位。 無論學生是否已申請自行分配學位,均須填寫及遞 交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 家長可在甲部選填子女所屬學校網的學校,並同時 在乙部選擇相同的學校。 在表格的同一部分重複填選相同學校,不會增加獲 派該等學校的機會。 家長在填寫乙部時,切勿只填選數間心儀的學校。
31 家長選校參考資料 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 中學概覽 教育局 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 (2015 年 12 月上旬派發 ) 中學一覽表 + 不受學校網限制選校手冊 (2016 年 4 月中旬派發 )
32 直屬及聯繫學校 在扣除重讀生及自行分配學位後,直屬及聯 繫中學可分別為其小學保留不多於餘下學位 的 85 % 及 25 % 。 學生須屬學校網第一或第二派位組別,並在 其所屬學校網的學校選擇內以直屬 / 聯繫中 學為首選學校。 直屬 / 聯繫中學可選擇全收三個組別的學生。
33 聯繫選校現時情況 合資格屬第一及第二派位組別之同學,部分並 沒有選擇陳瑞祺(喇沙)書院作為第一志願。 第三派位組別之同學,將陳瑞祺(喇沙)書院 作為第一志願,但並不符合資格,所以沒有 「聯繫選校」之優惠。 過往六年入讀陳瑞祺(喇沙)書院之本校學生 百分率不足該校校 15% ,浪費預留之學位。
34 統一派位聯繫學額變動 小學部曾經爭取維持不變;最終由辦學團體 香港喇沙修士會作決定。 本校與陳瑞祺(喇沙)書院之統一派位 聯繫學額,將由最高不多於 25% 減至 15% 2012/14 派位年度 至 2019/21 派位年 度六年級 之男生將獲得陳瑞祺 ( 喇沙 ) 書院保 留統一派位之 15% 作聯繫學額。
直資學校 可以同時申請參加派位中學的自行分配 學位及不參加派位直接資助計劃中學的 中一學位。 直資學校可收學費。 在直資學校修畢中三的學生,可在原校 升讀中四,而不會經教育局獲分配其他 政府資助中四學位。
36 公布派位結果 ( 包括賽馬會體藝中學 ) 2016 年 7 月 5 日 ( 星期二 ) 辦理註冊手續 2016 年 7 月 7 日及 8 日 ( 星期四及五 )
37 查詢 電話 一般查詢 / 地址 九龍 觀塘 偉業街 223 號 宏利金融中心 8 樓 804B-807A 室 教育局學位分配組(中學學位分 配) 網址:教育局 ( 主頁 > 幼稚園、小學及中學教育 > 教育制度 > 學位分配系統 > 中學學位分配辦法
38 答問時間
39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