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二年紫禁城乾清宫失火案 沈 莹
目 录 一、乾清宫失火案之缘起 二、乾隆帝对 “ 失火延烧宫阙者 ” 的惩罚 三、制订宫中防火救火措施和规章 四、乾清宫的重建
一、乾清宫失火案之缘起 清嘉庆二年 (1797 年 ) 十月二十一日黄昏, 乾清宫突然 火光冲天, 并迅速延烧左右两侧的宏德、昭仁两殿及后 北的交泰殿。当时恰值初冬季节, 古建筑本身是砖木结 构, 遇火更宜烈焰熊熊。总管内务府大臣怡亲王永琅等 人秉承圣旨, 对乾清宫失火案进行调查, 原来大火是掌 火太监郝世通不慎引起。在宫殿内设有铜质火盆或精 工细做的掐丝珐琅熏笼, 谓之 “ 熏殿 ” 。 “ 向来熏殿火盆内, 未尽灼炭即行埋灭、贮坛、贮在炕洞内, 预备次日再用。 此次系太监郝士通将炭埋闷熄灭, 贪图近便, 放在东穿 堂楠木格旁, 不料其复行回性, 熏灼木格 ” 。乾清宫终因 抢救不力, 化为灰烬。
二、乾隆帝对 “ 失火延烧宫阙者 ” 的惩 罚 乾清宫火灾是值班太监严重失职所造成, 《大清律例》 载 : “ 失火之人若延烧宗庙及宫阙者, 绞监候。 ” 所谓 “ 绞 ”, 既 “ 全具肢体, 斩身首异, 处刑之极者 ” 。 在此基础上, 乾隆制定的《宫中现行则例》之各处首 领太监处分则例 16 条, 其中明文规定 : “ 各处太监等有不 谨慎火烛、失误看守者, 系首领, 罚月银四个月 ; 系太监, 重责四十板 ; 各处太监等有不谨慎坐更、贪睡失误者, 系首领, 罚月银四个月 ; 系太监, 重责四十板 ; 如系太监 犯罪, 该管首领失于觉察者, 应照本罪减等, 罚月银一个 月。 ”
二、乾隆帝对 “ 失火延烧宫阙者 ” 的惩 罚 根据以上案例和宫中则例规定, 清宫总管内务府大臣 永琅以及和、福长安、丰绅殷德、布、盛住等, 认为 “ 宫禁内围重地,.. 疏于防范, 以致失火延烧, 实干重罪, 自应将失火延烧之太监及失于稽察之总管首领及该处 散众太监等, 分别治罪 ” 。共 6 条。 太上皇乾隆看了总管内务府大臣对失职太监及失于稽 察总管首领太监等分别治罪奏折后, 降旨 : “ 宫禁重地, 该太监等不能小心看守, 以致失火延烧获罪甚重, 本应 照拟严办。但乾清宫被灾, 业经明降谕旨, 朕方引以为 过, 其应行治罪之太监等, 自应仰体上天好生之德, 量予 从宽。 ” 乾隆的金口玉言, 以言代法, 又做了比上述较为 “ 从宽 ” 的判决,共 5 条。
二、乾隆帝对 “ 失火延烧宫阙者 ” 的惩 罚 严厉惩罚的同时, 也有奖励的恩赉。十月二十四日, 总管内务府查得从宏德、昭仁、交泰三殿, 抢出玉宝陈 设首领之太监等, 虽未能全数搬运, 但均尚出力, 除了已 赏各处救火首领太监等人外, 对管辖乾清宫 “ 竭力汲水 救护 ” 出力的 5 名首领太监, 每人赏小卷 5 、丝缎各 1 件, 21 名太监每人赏银各 2 两。 后来, 乾隆听说, 被处罚的总管太监 5 人中的佟玉明, 因 救火面部受重伤, 即刻降旨总管内务府对佟玉明 “ 议罚 钱粮四年, 著加恩宽免 ” 的处理。真可谓 “ 奖惩分明 ” 。
三、制订宫中防火救火措施和规章 清朝历代皇帝都十分重视宫中防火和皇宫内廷的安 全, 康熙、雍正、乾隆等皇帝都多次谕旨, 要求隆冬有 风季节, 小心谨慎宫内烛火, 并旨意制定了各种防范措 施和规章制度。 康熙十八年 (1679 年 ) 十二月初三日太和殿火灾之后, 康熙皇帝即降旨 : “ 宫内各处灯火最为紧要。凡有火之 处必著人看守, 不许一时少人, 总管不时巡察。 ” 康熙六 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谕 :“ 宫内地方, 火烛务要小心。 著总管严察。 ” 为了防火之需, 康熙朝在东、西华门外, 还设置了防火步军。雍正皇帝早在幼年时代, 就耳闻目 睹康熙十八年太和殿因人为因素失火焚毁的惨状。所 以, 他更加注重宫中防火, 谕旨更加精辟明确、细致入 微。
三、制订宫中防火救火措施和规章 在雍正御位的 13 年中, 非常重视紫禁城内冬令火烛, 重视在宫殿建筑方面增加防火措施。 “ 紫禁城内火班始 于雍正五年。 ” 这标志着紫禁城内宫廷防火组织的正式 建立。为使紫禁城火班建制一步固定化、规范化和制 度化, 虽如此, 但雍正皇帝并没有对皇宫外朝与内廷防 火、救火中的脱节问题进行解决, 直至乾隆皇帝, 才打 破宫中这一禁忌。 乾隆二十六年 (1761 年 ) 九月初四日三更时, 紫禁城内 廷寿安宫内遮阳席片失火, 殊不思寿安宫系朕新葺为皇 太后七旬万寿庆祝之所。嗣后凡宫内园庭倘遇此等意 外之事, 该总管等即行开门, 放外边人等进内扑救。如 不即行开门, 必将该总管等从重治罪。将此旨传谕内务 府总管一并记载。 ”
三、制订宫中防火救火措施和规章 乾隆皇帝对宫中防火及救火事宜, 特别是紫 禁城皇宫内、外朝廷人员如何配合救火 ? 他在 乾隆四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又进一步强调 : “ 传 谕总管等, 嗣后宫内等处, 倘遇有火烛之事, 总 管等即行开门, 放外边王公大臣进内扑救。并 着总管等量其相近之门开放, 不可着外边人等 绕远, 如开较远之门, 未免迟滞, 以后谨记。 ” 这 就将紫禁城皇宫外朝和内廷人员如何配合防范、 救火等更加规范和制度化了。
三、制订宫中防火救火措施和规章 嘉庆十年六月, 嘉庆皇帝在阅馆臣所进宫史续编, 内 载乾隆四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高宗皇帝圣谕后降旨 :“ 皇 考慎重宫禁, 圣虑周详, 训谕昭垂, 实为明切。惟思宫卫 森严之地, 若忽遽之际, 总管等自行开门放人进内, 漫无 稽考, 究非体制。⋯⋯著将此旨传谕总管太监等一体钦 遵, 并著馆臣载入宫史, 永垂久远。 ” 嘉庆皇帝对紫禁城 内廷火灾案件的重申, 在开放皇宫内廷禁门安全, 如何 采取积极有效地、严格控制王公大臣等兵役救火人员 等进出门手续方面, 无疑是对紫禁城防火制度和对宫廷 门禁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
三、制订宫中防火救火措施和规章 嘉庆皇帝在吸取历朝经验教训的基础上, 于 嘉庆十六年十二月奏准通行《稽察门禁章程》 11 条, 其中为堵塞漏洞有几条牵涉 “ 花名木牌 ” 、 “ 腰牌 ” 等条文, 均做了十分严格的规定, “ 由该管 衙门各给火烙印腰牌, 书姓名、工作差役, 持为 出入符验 ”, 特做为入宫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由 总管内务府颁发给宫中的各种差役使用。
三、制订宫中防火救火措施和规章 紫禁城历经明清两代 24 个皇帝, 在皇宫外朝、 内廷防火措置的相互比较中, 清代皇帝要比明代 皇帝更加重视宫廷的安全他们不仅严谕宫内 “ 禁 饬火烛 ”, 而且相应地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范措 施, 提出了更加严格具体的防范、救火措施, 也 进一步加强和解决了紫禁城皇宫内廷安全方面 的漏洞。
四、乾清宫的重建 重建乾清宫等宫殿修复工程, 是根据太上皇 乾隆谕旨进行的。 “ 所有应修工程, 著该管大臣 等于春融集料兴工, 即行修葺完善, 诸复旧观, 不必加意, 用垂亿万年无疆之庆, 将此通谕知 之。 ” 嘉庆三年十月初十日, 嘉庆皇帝陪着太上皇乾 隆进宫阅视乾清宫、交泰殿工程, 只见乾清宫 巍峨壮观, 规模宏整, 乾隆不禁夸赞 : “ 悉复旧观, 朕心深为喜悦。自上年腊底择吉安梁, 今岁春融 兴工, 秋仲既已告成, 并不费采购之烦, 办理妥 速, 允宜甄叙示奖。 ”
四、乾清宫的重建 联系到康熙十八年太和殿焚毁后, 直至康熙 三十六年, 金碧辉煌的太和殿才在废墟上竣工 告成。从这一点来说, 重建乾清宫工程的确快 速无比。 纵观紫禁城乾清宫的重建, 应该说是与太上皇 乾隆余威犹存、国力鼎盛分不开的。我们现今 看到的紫禁城乾清宫, 即是嘉庆三年集材竣工 建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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