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专(兼)职管理员 培 训 大兴区卫生监督所
一、食品安全 1、如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2、如何办理健康证明 3、如何管理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 4、如何处理疑似食物中毒事件
1、如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首先要到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准备材料,提交办证。
行政许可申请途径 地址:大兴区黄村镇清城小区 联系电话:81296073/72 亦庄大厅: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 提交办证材料到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卫生局综合服务中心窗口” 地址:大兴区黄村镇清城小区 联系电话:81296073/72 亦庄大厅: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 咨询电话:67880858
2、如何办理健康证明 依据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到哪里办理健康证呢? 大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大兴区各个卫生院都可以办理。 另外,健康证北京市通用,如西城区发的健康证,到大兴区可以。
3、如何管理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 按供餐种类的不同分为三种类型。 A自建食堂供餐型 B食堂对外承包供餐型 C吃外送餐型
A自建食堂供餐型注意事项 本单位要办理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如:做好食品原材料进货索证记录。 积极落实管片卫生监督员针对本食堂提出的卫生整改意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黑加工点
B食堂对外承包供餐型 承包食堂的餐饮公司要有资质。 本单位要办理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注意办理的是本单位的许可证而不是餐饮公司的许可证。 企业法人仍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检查餐饮公司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餐饮公司落实监督员针对本食堂提出的卫生整改意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C吃外送餐型 受餐单位必须索取送餐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分餐人员的健康证明的复印件以被检查所需。该送餐单位不得为饭店、餐馆或单位食堂,必须为具有资质的送餐企业。 受餐单位首次接餐前必须亲自派人到送餐单位的加工制作现场进行实地的考察,并建立定期的检查计划。一旦发现该单位存在较大的食品卫生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受餐单位现场如果除了简单的分装售饭以外,存在有加工制作等行为的,必须按规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前不得任何的加工制作等行为。如:制作主食,现场切配咸菜,加工制作粥类等。
受餐单位须对送餐单位的分餐食品进行48小时的留样。留样的每种菜品和主食等均不得少于200克,保存条件为冷藏(0-4℃)保存,每餐都必须建立登记记录。 受餐单位的食品分餐售卖间必须安装紫外线消毒灯,每15平米安装1只30W的灯管,高度距地面2米以内,并在每次分餐前无人工作状态下开启30分钟以上,同时做好紫外线灯管使用时间记录(紫外灯管一般寿命为1000小时)。待灯管强度低于70μW/cm2时考虑更换。
受餐单位必须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灭苍蝇、老鼠、蟑螂的措施,应有相应的洗手、通风、防蝇、防鼠、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并保证垃圾和废弃物及时清运。 受餐单位应建立定期的卫生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反馈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与供餐单位一同做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受餐单位应建立食物中毒突发应急预案,确定负责人员,以便及时快速的应对食物中毒,减少损失 。
4、如何处理疑似食物中毒事件 初步判断病人发病是否与餐和食物有关, 如果初步判定为食物中毒,立即上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亦庄监督站67863736) 对病人实行救治, 保留好剩余食物及生物样本以便进行检验, 做好应对新闻媒体记者的准备, 善后工作。
二、生活饮用水 1、二次供水需办理卫生许可证, 2、卫生许可证延续问题, 3、加强水质监测工作。 依据《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进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1、二次供水需办理卫生许可证, 2、卫生许可证延续问题, 3、加强水质监测工作。
卫生许可证延续工作 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延续手续的单位需要提前30天把需要延续的材料交到亦庄地区行政中心卫生窗口,不足30天提出延续申请的,按新办许可证程序办理。 例如:北京航天万源科技公司 2011年4月10日 ★ ★ ★ 清洗水箱和检测水质工作要在卫生许可证到期30天前全部完成。
水质检测工作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活饮用水水质日常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类供水设施的水质采样点位置,检测项目及监测频率。
管水人员需要相对固定 管水员队伍是一只特殊的队伍,大多数是兼职,既要干工程部门的工作、又要负责电力系统的工作,还要管水。但是我们发现,这些人都非常敬业。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大家都是从其他工作岗位上赶回来开门。有时我们一问健康证有没有时,他们却拿不出来。所以在这里,提示大家,管水员要固定,他要了解单位供水情况,保证他们在关键时候能发挥真正作用。
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 汤冬梅 60283531 大兴区卫生监督所 2011.05.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与义务。
• 按导致职业病危害的直接原因分类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2002年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十大类: 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 业 病 名 单(10类115种) 一、尘肺 13种 (如:滑石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二、职业性放射疾病 11种 三、职业中毒 56种 (如苯系物中毒、正己烷中毒、汽油中毒等)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5种 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3种 六、职业性皮肤病 8种 七、职业性眼病 3种 八、职业性耳鼻 3种 九、职业性肿瘤 8种 十、其他职业病 5种
法定义务 ◆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义务 ……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设置管理机构(组织)、配备专业人员 制定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建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健康监护档案 建立监测、评价制度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上述管理措施直接影响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义务 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目的在于检索和发现职业病危害易感人群,即使发现健康损害,以利于及时治疗或安置职业病人,为职业危害评价、职业危害治理效果[评价和卫生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和证据。 上岗前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目的在于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分清责任。其对象是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劳动者。根据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是否适合从事该工种作业,为劳动者的岗位安排提供依据。 在岗期间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和健康影响,对劳动者进行动态健康观察,评价劳动者的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判断劳动者是否适合继续从事该工种作业。 离岗前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目的在于了解劳动者离岗时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 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必须到取得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经北京市卫生局审批,大兴区目前有4家医疗机构拥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 大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体检:粉尘、噪声、高温等32项;作业场所检测:粉尘、噪声、苯系物等68项;建设项目评价资质:乙级。 体检科电话:6028 3578、6924 3653 联系人:付士武 劳动卫生科:60283549 60283561 联系人:朱立超 地址:大兴区黄村镇大兴宾馆对面 大兴区西红门医院:职业健康体检:粉尘、噪声、苯系物等16项; 体检中心电话:6024 5317、6025 5344—8150 联系人:陆宁(13910761616)、邹湿遥 地址:京开高速西红门桥往西500米十字路口向北300米 大兴区瀛海镇中心卫生院:职业健康体检:粉尘、氯气、苯系物等22项; 体检中心电话:69271800-614,69272507 联系人:张敬威(13141451315)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政府对面 大兴区旧宫镇中心卫生院:职业健康体检:正己烷、汽油、粉尘等18项; 体检中心电话:8797 1775 联系人:易蓉1358 157 5089
◆ 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义务 ◆及时报告职业危害事故的义务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区分职业健康损害责任的重要证据,因此,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意义十分重大。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 ◆及时报告职业危害事故的义务 发生或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安监),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有危害的作业的义务。 ◆如实提供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的义务 职业病诊断、鉴定有赖于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真实的与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有关的资料。为了保证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顺利进行,必须由用人单位承担资料的提供义务。同时,为了保证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客观性、公正性,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相关资料。
◆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的义务 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是防止职业病发生和控制职业病蔓延的有效办法。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及时进行诊断,即可以早期发现病人,又可以查找致病 原因,有利于及时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防止职业危害的扩大。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不得接触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义务等等
涉及放射工作的用人单位: 1、放射工作人员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 2、职业健康体检情况(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 3 、参加定期培训情况(上证); 4、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是否建立并健全(季度结果、年度结果);
目前已经通过卫生局资质认可的放射工作人员体检机构: (可选择其中1家) 1、北医三院 82265654 2、北京市CDC职业病防治所 65017753 3、北京航天总医院(原711医院) 68383862, 68383889(星期一、二) 4、 北京国济中医院 63951019 周一-周六
用人单位应立即运行以下 几项重点工作:
1.成立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小组、明确组长和兼职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 2.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 3.组织有害作业工人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发现异常,及时复查,对存在的职业禁忌症及时调离有害作业岗位。
企业在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1. 未建立强制性的职业体检 对用人单位未建立强制性的职业体检制度,加之工人流动性大。一旦发现患上了职业病,追溯职业史特别困难。 部分企业未安排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很可能背上“别人的包袱 ” (53条,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人是先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造成的,…) 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不能定期、及时安排。无法及时掌握工人的职业健康状况。 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不组织,留下追溯隐患。 2.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体检报告》丢失、发给工人、未取回;
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与我们共同讨论! 大兴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 : 6028 3539 6028 3531 防治职业病 造福劳动者 ——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谢谢大家! 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与我们共同讨论! 大兴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 : 6028 3539 6028 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