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參與WTO服務貿易 談判情形及推動策略 國 際 貿 易 局 張 科 長 毅 凱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專題報告大綱‧ 壹、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 貳、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參、服務貿易談判成果與挑戰 肆、我國參與情形與推動策略
壹、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 服務貿易何時被納入WTO規範? 1. 會員有感於服務貿易對世界經濟成長及發展之重要性與日俱增, 遂於烏拉圭回合談判制定服務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簡稱GATS),於1995年元月一日開始正式生效。 2. 2002年台灣加入WTO成為第 144 個會員國,除可享受會員服務貿易市場開放之利益,亦須遵循GATS之相關規範。
壹、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 GATS之目的為何?哪些服務項目除外? 1. 於漸進式、適度尊重國家政策之原則,透過連續多邊諮商談判,達到促進服務貿易發展及服務高度自由化之目標。 2. 為執行政府功能而提供之服務(例如戶政服務)及與航權行使直接相關之空運服務等除外。
壹、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 加入WTO後,我國服務業者即可進入其他會員之服務業市場嗎? 一、過去 GATT 八個回合談判,已成功將已開發國家的平均關稅拉低至 3% 、開發中國家的平均關稅亦拉低至 10-15% ,除了農產品的平均關稅仍然偏高之外,其他產品已難透過關稅提供保護,故各國政府開始以非關稅貿易措施替代,以達到貿易保護的效果。 二、我農委會在開放牛肉進口時,即曾評估其衝擊,而其中減少衝擊的原因之一,就是牛肉的衛生檢疫程序繁瑣,通常一個國家提出申請,可能要兩、三年才能作出認定,所以可以有效防範入會伊始的大幅衝擊。 三、美、歐國家分別制訂飛機的噪音管制法、歐盟制訂荷爾蒙肉品的進口禁令、以及我國在二手車的道路安全測試規定等,或多或少均有貿易保護的色彩,利用其他非貿易法規達到限制或禁止貿易的效果。
壹、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 (1) 跨境提供服務 (2) 國外消費 (3) 商業據點呈現 (4) 自然人呈現 行業別 市場開放之限制 國民待遇之限制 附加承諾 (1) 技術上不可行 (1) 無限制 (2) 無限制 (2) 無限制 一、過去 GATT 八個回合談判,已成功將已開發國家的平均關稅拉低至 3% 、開發中國家的平均關稅亦拉低至 10-15% ,除了農產品的平均關稅仍然偏高之外,其他產品已難透過關稅提供保護,故各國政府開始以非關稅貿易措施替代,以達到貿易保護的效果。 二、我農委會在開放牛肉進口時,即曾評估其衝擊,而其中減少衝擊的原因之一,就是牛肉的衛生檢疫程序繁瑣,通常一個國家提出申請,可能要兩、三年才能作出認定,所以可以有效防範入會伊始的大幅衝擊。 三、美、歐國家分別制訂飛機的噪音管制法、歐盟制訂荷爾蒙肉品的進口禁令、以及我國在二手車的道路安全測試規定等,或多或少均有貿易保護的色彩,利用其他非貿易法規達到限制或禁止貿易的效果。 (3) 無限制 (3) 無限制 (4) 除水平承諾所列 (4) 除水平承諾所列 者外,不予承 者外,不予承諾。 諾。
壹、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 GATS漸進式自由化之服務業別市場有哪些? ‧商業及專業人員服務業‧通訊服務業‧ ‧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配銷服務業‧ ‧教育服務業‧環境服務業‧金融服務業‧ ‧健康及社會服務業‧觀光及旅遊服務業‧ ‧娛樂、文化及運動服務業‧運輸服務業 ‧其他服務業 案例:電信市場之自由化使得民眾從早年﹁大哥大﹂一機難求、盜拷機橫行的市場紊亂情況,到今日人手一機、固網日趨普及之資訊化社會,此期間僅行動通信業務開放民營一項,即估計產生五○○億元之民間直接投資,並引進六三億元(約美金二‧三億)的外資投入,而因電信自由化產生刺激市場成長之效應,評估可為整個電信市場增加三○○○億元之營收。
壹、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 何謂服務貿易之四種提供模式(modes)? 模式一:跨國提供服務,例如: 美國花旗銀行透過網路提供海外客戶e-Banking服務; 模式二:國外消費,例如:國人到海外觀光或留學; 模式三:商業據點呈現,例如:聯邦快遞來台設立營業據點; 模式四:自然人呈現,例如:印度軟體工程師赴美提供程式設計服務。 一、過去 GATT 八個回合談判,已成功將已開發國家的平均關稅拉低至 3% 、開發中國家的平均關稅亦拉低至 10-15% ,除了農產品的平均關稅仍然偏高之外,其他產品已難透過關稅提供保護,故各國政府開始以非關稅貿易措施替代,以達到貿易保護的效果。 二、我農委會在開放牛肉進口時,即曾評估其衝擊,而其中減少衝擊的原因之一,就是牛肉的衛生檢疫程序繁瑣,通常一個國家提出申請,可能要兩、三年才能作出認定,所以可以有效防範入會伊始的大幅衝擊。 三、美、歐國家分別制訂飛機的噪音管制法、歐盟制訂荷爾蒙肉品的進口禁令、以及我國在二手車的道路安全測試規定等,或多或少均有貿易保護的色彩,利用其他非貿易法規達到限制或禁止貿易的效果。
壹、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 依據會員承諾入境之外國服務業者,即不受任何拘束嗎? ‧No! GATS旨在促進服務貿易自由化,而非對於服務貿易解除管制。 ‧外國業者須遵守地主國境內之相關規定,惟地主國施行此類規定時,須遵循GATS第六條國內規章(domestic regulation)之原則。 ‧GATS並不阻止會員採取國內管制措施,但應符合公開化、必要測試及合理程序等三項基本要求。 一、過去 GATT 八個回合談判,已成功將已開發國家的平均關稅拉低至 3% 、開發中國家的平均關稅亦拉低至 10-15% ,除了農產品的平均關稅仍然偏高之外,其他產品已難透過關稅提供保護,故各國政府開始以非關稅貿易措施替代,以達到貿易保護的效果。 二、我農委會在開放牛肉進口時,即曾評估其衝擊,而其中減少衝擊的原因之一,就是牛肉的衛生檢疫程序繁瑣,通常一個國家提出申請,可能要兩、三年才能作出認定,所以可以有效防範入會伊始的大幅衝擊。 三、美、歐國家分別制訂飛機的噪音管制法、歐盟制訂荷爾蒙肉品的進口禁令、以及我國在二手車的道路安全測試規定等,或多或少均有貿易保護的色彩,利用其他非貿易法規達到限制或禁止貿易的效果。
貳、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杜哈宣言對服務業談判有什麼授權? 杜哈宣言對服務業談判有什麼授權? 1.以促進全體貿易夥伴經濟成長及開發中國家與低度 開發國家發展之目標來進行服務貿易談判 2.本回合談判已自2000年1月依GATS第19條展開 3.再確認服務貿易理事會於2001年3月28日採認通過之談判準則及程序為後續談判的基礎 4.會員於2002年6月30日前提出對特定承諾之初始要求(Initial Request),於2003年3月31日前提出初始回應(Initial Offer)
貳、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GATS對服務業談判有什麼授權? 1.第十九條 (特定承諾之談判) --應建立談判準則及程序, 進行全面性及個別行業之服務貿易評估, 建立自願性自由化及對LDC特別待遇之處理模式。
貳、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GATS對服務業談判有什麼授權?(續) 2.第六條(國內規章) --國內規章指資格要件、程序、核照要件、程序、技術標準 --服務貿易理事會應經由其設立之適當機構制訂必要的規範 3.第十條(緊急防衛措施) --在不歧視原則下, 應就緊急防衛措施進行多邊諮商談判。
貳、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GATS對服務業談判有什麼授權?(續) 4.第十三條(政府採購) 5.第十五條(補貼) --會員皆認為在某些情況下,補貼會對服務貿易產生扭曲效果。會員應參與談判,俾制訂多邊規範,以避免此類貿易扭曲效果。
貳、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重要談判時點 GATS 既定談判 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我國成為WTO第144會員 2002.1.1 2000.2 2001.3 2001.11 2002.6.30 2003.3.31 2005.1.1 服務貿易談判準則及程序 會員同意 WTO杜哈部長會議 決議新回合談判開始 會員應提出服務貿易 特定承諾初始要求 會員應提出服務貿易 特定承諾初始回應 WTO新回合談判結束 依服務貿易總協定第19條規定,會員應自WTO生效日起5年內開始定期談判。故服務業談判自2000年初即開始。 依據WTO第4屆卡達多哈(Doha)部長會議宣言,部長同意會員依據2001年3月28日服務貿易理事會特別會議通過之「服務貿易談判準則及程序」(S/L/93),展開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2001年11月多哈部長會議部長宣言中決議會員應於2002年6月30日前提出特定承諾之初始要求(Requests),2003年3月31日前提出初始回應(offers),2003年9月10日至14日坎昆部長會議進行談判進展盤點,2004年12月31日預定完成談判。
貳、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最惠國待遇豁免 ‧空運附則 ‧電信費率瞭解書 GATS協定之檢討在檢討什麼? ‧GATS之技術性檢討 (GATS 20.2條) ‧最惠國待遇豁免 ‧空運附則 ‧電信費率瞭解書
貳、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最惠國待遇豁免在檢討什麼? ‧依據GATS第二條最惠國待遇豁免之附則規定: 最惠國待遇豁免在檢討什麼? ‧依據GATS第二條最惠國待遇豁免之附則規定: 服務貿易理事會應審查所有豁免期超過五年以上之 豁免。 ‧原則上,豁免期不得超過十年。
貳、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空運附則在檢討什麼? ‧GATS 應適用於影響下列之措施: ‧航空器維修與維護 ‧空運服務之銷售及市場行銷 空運附則在檢討什麼? ‧GATS 應適用於影響下列之措施: ‧航空器維修與維護 ‧空運服務之銷售及市場行銷 ‧電腦訂位系統服務 ‧依據GATS空運附則第五段規定: 服務貿易理事會應定期,至少每五年檢討GATS 是否有進一步適用於空運服務之可能。
貳、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資格條件:如教育學歷、應考條件、實務訓練、經驗或語言條件等。 國內規章 (Domestic Regulations)談判範圍有那些? 資格條件:如教育學歷、應考條件、實務訓練、經驗或語言條件等。 資格程序:如教育課程登記程序、證明文件、費用、其他取得資格的方式(如同等資格)等。 核照條件:如設籍的要求、據點設立的要求、登錄的要求等。 核照程序:如證照申請時程、申請所需的文件及資訊等。 技術標準:如規定會計師查帳的內容、會計師的操守及行為準則等。
貳、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談判期限:2005年1月1日 目前國內規章討論重點有那些? 目前國內規章討論重點有那些? 談判期限:2005年1月1日 會員已開始討論國內規章準則的具體文字,開發中會員則強 調專業人士認許議題的重要性 重要討論文件: 日本「國內規章附則草案」(JOB(03)/45/Rev.1) 新加坡「GATS第6.5條與未來第6.4條準則的關係」 (JOB(03)/113) 歐盟「核照程序準則提案」(S/WPDR/W/25) 印度「專業人士認許議題」(JOB(03)/192) 討論各國提出的案例文件
貳、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緊急防衛措施 (Emergency Safeguard Measures, ESM) GATS Rules 談判談些什麼? ‧緊急防衛措施 (Emergency Safeguard Measures, ESM) ‧政府採購 (Government Procurement) ‧補貼 (Subsidy)
貳、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緊急防衛措施談判談些什麼? 談判期限:2004年3月15日 會員已對ESM 要件進行諸多討論, 緊急防衛措施談判談些什麼? 談判期限:2004年3月15日 會員已對ESM 要件進行諸多討論, 但仍回到ESM 必要性及可行性之問題。 已開發國家立場:ESM 不具必要性及可行性; 開發中國家立場:ESM 有其必要性,並探討其可 行性, 泰國( 代表東協國家) 對此議題最為積極 。 ESM 可提供安全閥機制,有助於說服國內產業進一步自由化(即提出承諾) 。
貳、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政府採購談判談些什麼? 談判期限:2005年1月1日 政府採購談判談些什麼? 談判期限:2005年1月1日 歐盟最為關切此議題,建議在服務貿易總協定下增加附則(Annex),以規範服務貿易政府採購之透明化,會員可自行決定是否在服務業特定承諾表提出承諾。 其他會員無具體建議。
貳、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補貼談判談些什麼? ‧談判期限: 2005年1月1日。 ‧進展緩慢,仍停留在定義及範圍之討論; 補貼談判談些什麼? ‧談判期限: 2005年1月1日。 ‧進展緩慢,仍停留在定義及範圍之討論; 盼會員就國內補貼填寫補貼問卷(目前挪威、 紐西蘭、香港、 波蘭已填問卷),有助於釐清其定義及範圍。 ‧秘魯、巴西等中南美洲國家視此議題為規則談判之優先項目 。
貳、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 ‧2002年 6月「討價」:Initial Request 市場開放在談些什麼? ‧「討價還價」(request-and-offer)模式 ‧2002年 6月「討價」:Initial Request ‧ 2003年 3 月「還價」:Initial Offer ‧何時提出Improved Offer?會員尚無共識
參、服務貿易談判之成果與挑戰 自然人移動、基本電信及金融服務等議定書(1997採認) 會計部門相互認許協定或協議準則(1997) 烏拉圭回合結束至新回合談判前,重要成果為何? 自然人移動、基本電信及金融服務等議定書(1997採認) 會計部門相互認許協定或協議準則(1997) 會計部門國內規章準則(1998)
參、服務貿易談判之成果與挑戰 自2000啟動之GATS談判,迄今之重要成果為何? GATS特定承諾表填寫準則((S/L/92, 23 March 2001) 服務貿易談判準則及程序(S/L/93, 28 March 2001) 自願性自由化處理模式(TN/S/6, 10 March 2003) 對低度開發會員於服務貿易談判中特殊待遇模式(TN/S /13, 3 Sep. 2003)
參、服務貿易談判之成果與挑戰 服務業新回合談判之挑戰一:Single Undertaking ‧ 服務貿易談判雖自2000年起,即依據GATS之授權正式展開,目前之談判進展也較其他議題之談判進展順利,惟在Single Undertaking之談判前提下,目前迄至2003.10.30,僅39個會員提出Initial Offers,多數開發中會員仍持觀望態度。 ‧ 2003年9月Cancun部長會議失敗,10月之服務貿易週雖如期舉行,12月份之談判特別會議已決定暫停舉行。 去年 7 月「討價」、今年 3 月「還價」,迄今僅約五十餘個會員交卷,進度不佳…
參、服務貿易談判之成果與挑戰 服務業新回合談判之挑戰二:Competing Interests 開發中會員關切議題 ‧貿易評估‧模式四進一步自由化 ‧緊急防衛措施(ESM) ‧補貼 已開發會員關切議題 ‧政府採購‧國內規章
參、服務貿易談判之成果與挑戰 服務業新回合談判之挑戰三:WTO與RTA之競合 ‧GATS第五條賦予會員簽署促進服務貿易自由化之經濟整合相關協定,例如區域貿易協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簡稱RTA)、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簡稱FTA) 。 ‧根據統計,至2003年五月,計有超過265個RTA通知,其中138係於WTO正式成立後通知。目前約有190個RTA正在形成,預估於2005年將有超過300個RTA生效執行中。 ‧WTO會員中,目前僅餘蒙古尚未簽署相關RTA。(PS.本年十月下旬中港澳已簽緊密關係協定) ‧我國於2003年八月正式與巴拿馬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簡稱FTA)。
肆、我國參與情形與推動策略 入會時已自由化、又要自由化? 入會前已提前實施之市場開放 入會後承諾開放之服務業 新回合談判,我國提出之進一步市場開放初始回應清單
肆、我國參與情形與推動策略 入會前,已提前實施之市場開放為何? 水平承諾部分 特定承諾部分 取消外資持股比例限制、放寬外國人取得土地及房舍之限制 特定承諾部分 ‧專業服務業: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專業技師、獸醫師‧電信服務業‧營造及工程服務業 ‧出版、新聞機構及視聽服務業‧行銷、快遞、陸運及空運服務業‧教育:中高等(包含高中、高職、專技、大學)及成人教育‧金融:包括銀行、保險、證券暨期貨‧觀光及運動‧公路運輸、空運及海運輔助性服務
肆、我國參與情形與推動策略 入會後,配合開放之服務業為何? 適度允許外國律師來台執行業務 取消外人投資航空貨運承攬及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之外資比例限制 取消電影院映演本國片及外片比例、聯合映演同一國影片之電影院家數及映演場所數、外片輸入拷貝數量等限制,並取消對外片徵收國片輔導金
肆、我國參與情形與推動策略 新回合談判,我國擬進一步開放之內容? 電腦:由CPC三位碼改為二位碼; 電信:放寬外人直接投資比例上限至49%(原為20%),取消半數以上董事需具我國國籍之限制; 視聽:擴大承諾錄影帶及電影之製作及行銷服務業之範圍,新增承諾錄影帶放映服務業為無限制; 海運:承諾開放貨運承攬服務、海運代理服務、貨櫃集散服務、報關服務、裝船前檢驗服務等。
肆、我國參與情形與推動策略 我國參與服務貿易談判之運作機制 透過由行政院副院長擔任召集人之「我國參與國際經貿事務策略小組」、其下之「專案小組」及「工作分組」機制,整合及協調國內四十餘個服務業主管機關意見。
肆、我國參與情形與推動策略 我國參與服務貿易談判之主要成果 派員出席服務貿易週會議。 我國於去(2002)年六月已向三十四個會員提出IR,並如期於今(2003)年三月提出IO。 自去年七月起,我國已透過服務貿易週舉辦之際,已陸續安排計四十五場次之雙邊諮商。 為確實掌握重要談判議題之發展,我國已加入電腦、海運、電信、自然人移動、視聽、環境、能源、法律、國內規章等九個非正式小組,並積極參與討論。
肆、我國參與情形與推動策略 我國參與服務貿易談判之推動策略 依據陳總統親自召集舉行之大溪會議決議,規劃「大溪計劃」推動方案,選定我國參與WTO服務貿易談判之十六個重點服務部門,研擬服務業國際化具體措施。
肆、我國參與情形與推動策略 大溪計畫選定哪些重點服務部門? 個別部門:專業服務業(含法律、會計、建築、工程技術服務)、電腦及相關服務業、電信服務業、視聽服務業、配銷服務業、金融服務業(含銀行、保險、證券及期貨)、運輸服務業(含空運、陸運、海運)、教育服務業及健康醫療服務業等 跨部門:服務貿易統計、專業服務業法人組織化、投資、專業技術人員移動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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