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人事行政
第一节 人事行政概述 第二节 人力资源管理 第三节 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一节 人事行政概述
一、人事行政的含义 管理学上的“人事”,主要是指人们在工作中所形成的人与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事行政主要是指政府部门中的人事管理。 第一,人事行政为履行公共行政职能,完成各种组织目标和社会目标提供了重要保障。 第二,人事行政的管理主体是国家人事行政机关。人事行政机关是具体执行人事行政制度的行政机关。 第三,人事行政是法制化和制度化的人事管理。 第四,人事行政的管理对象是行政工作人员。
二、人事行政的特点 (一)法治化 (二)专业化 (三)职业化
三、人事行政的原则 (1)德才兼备 (2)知人善任 (3)公平竞争 (4)功绩制 (5)依法管理
四、人事行政机关 (一)含义 人事行政机关,是指根据人事管理职责,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建立起来的专门承担人事行政业务的组织机构 (二)类型 1、部外制(管理机构设立于政府组织系统之外,独立掌握整个政府的人事权) 2、部内制(人事机构设在政府部门之内,是政府机关的组成部分之一) 3、折中制(既有一些独立于政府部门系统之外,也有一些附属于政府机关之内) 4、党统一领导制
第二节 人力资源管理
一、从人事行政到人力资源管理 人事行政: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开发与管理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与特点 (一)人力资源的含义 1、人——人力——人才 人:人口、人头 人力(马力):生产力、劳动力 人才(人财、人材与人才) 21世纪什么最贵?人才! ——电影《天下无贼》
2、资源 土地 奴隶社会、封建社会 物资 资本主义社会 人力 现代社会
(二)人力资源的特点 1、时效性 2、时代性 3、能动性 4、再生性 5、增值性
王辉耀《人才战争》 案例1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担心历史重演的罗斯福总统询问他的国家科技局长:“战争结束以后,我们要做些什么?” 这位科技局长的回答是一份叫《科学技术——无止境的边疆》的报告,他声称:德国获得诺贝尔奖的科学家甚至是美国的3 倍,科技足可以改变一个国家的整体实力,而要迅速改变美国科技落后于欧洲的现状,就必须采用特殊手段发动一场特殊的战争——建立特殊部队,利用战争的特殊时机,发动一场对战败国顶尖科学家进行“明抢”的人才战争。
1943年,诺曼底登陆之后,美国迅速以1 个伞兵师、2 个装甲师加上第6 集团军重兵出击,目的是掩护一支刚刚成立的“阿尔索斯”突击队的秘密行动。 “阿尔索斯”间谍部队的唯一任务,就是抢在任何国家尤其苏联之前,俘虏德国、意大利那些优秀的世界知名的科学家,搜集技术情报与资料,并劝服这些可以改变国家战略实力的科学家加入美国籍,为美国工作。
美国和苏联同时攻入德国,为了战后发展,都在占领区掠夺自认为最值钱的资源。当远离本土万里的美国跨洋过海地把那些高学历“战俘”运回国时,视重工业为国家发展重中之重的苏联,正集中精力“抢运”成千上万的机器和设备。对于国家未来发展最重要资源的看法的不同,也导致了两个超级大国后来截然不同的命运。
1945年,冯·布劳恩被美国搜捕人才的“特殊部队”俘虏后,连同他的工作团队126 名工程师一起被秘密运到美国。但是,随后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冯·布劳恩等这些“纳粹同犯”不但没有送上军事法庭,还成为了美国的座上宾。 冯·布劳恩一到美国,就被安置在美国陆军装备设计研究局工作。1955年,他加入美国籍,然后领导设计了美国的朱庇特-C火箭,被用以成功地发射了西方第一颗人造卫星“探索者1 号”。1961年,冯。布劳恩成为美国的总统科学顾问,分管“阿波罗”登月工程,直接领导“土星”5 号火箭的研发设计,这一火箭被用以运载阿波罗11号飞船,最终使人类第一次顺利登上月球。
“这是个人迈出的一小步,却是人类迈出的一大步。”是美国宇航员阿姆斯特朗第一次踏上月球之后的名言。但是,当阿姆斯特朗踏上月球时,与之通话的美国肯尼迪航天中心官员高呼的却不是阿姆斯特朗的名字,而是一个正在地球上工作的人——“你踩下的脚印,也是布劳恩博士的足迹”。
案例2: 后来成为中国“两弹元勋”的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在二战中是美国国防部科学顾问组成员之一,曾跟随老师冯·卡门到欧洲参加技术情报审讯。 正是在钱学森的询问下,冯·布劳恩写出了《德国液态火箭研究与展望》的书面报告。钱学森也因此提出发展美国火箭技术的规划建议,并获得美国国防科学研究委员会科学发展局的称赞:“(钱学森)在参加国防科学研究委员会科学研究发展局所作计划的工作中,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作出了成功的贡献。” 也正是因为钱学森参与项目的重要性,后来美国海军部次长丹尼·金布尔才会说出那句著名的证明“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的威胁:“钱学森无论走到哪里,都抵得上5 个师的兵力,我宁可把他击毙在美国也不能让他离开。”
人才: 1、比尔盖茨: 每秒挣250美元,每天200万美元,每年则为78亿美元。 如果他掉了1000美元都不需要弯腰去拣,因为期间所花费的4秒钟就已经赚回来了。
2、科比·布莱恩特 合同情况:7年1亿3640万,2004/7/15签,2011夏到期;3年8350万,2010/4/3签,2014夏到期
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1胡润财富报告》。截止2010年底,除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台湾省之外的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千万富豪人数已达96万人,相比去年增长9.7%。其中包括6万个亿万富豪,比去年增长9.1%。目前,全国每1400人中有1人是千万富豪。2009年底,全国千万富豪和亿万富豪人数分别为87.5万人和5.5万人;2008年底,全国千万富豪和亿万富豪人数分别为82.5万人和5.1万人。 北京有17万个千万富豪和1万个亿万富豪,排名第一;广东有15.7万个千万富豪和9000个亿万富豪,排名第二;上海有13.2万个千万富豪和7800个亿万富豪,排名第三。北京、广东、上海三地千万富豪人数占全国的近一半。
三、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 第一,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保证 第二,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 第三,是造就一支优秀公务员队伍的重要途径
第三节 国家公务员制度
一、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述 (一)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形成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始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建立的文官制度。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1、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2、严格考核、功绩晋升 3、政治中立、职务常任 4、人事分类、依法管理
(二)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形成 第一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和政府通过颁布有关法律和专项法规,把国家领导人和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纳入法制的轨道。 第二阶段: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使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遭到严重的破坏,人事法制化进程被迫中断。 第三阶段: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确定,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关键,是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四阶段: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报告中提出尽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五阶段:1993年4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并决定于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它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行政机关新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初步确立。 第六阶段: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于2006年1月1日施行。
10月24日,是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最后一天,截至当日下午,总通过人数达到117万。今年还出现了初步通过审核的总人数、最热竞争比和报名人数最多职位同比均降的情况。 目前,总竞争比例超过65:1。其中,中央党群机关的总竞争比例最高,约为131:1,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竞争比例最低,约为58:1,低于总竞争比例。目前,竞争超过1000:1的职位暂有37个。竞争最激烈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竞争比例3674:1。对比2011年度国考,国家能源局节能与科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竞争比例4037:1
二、职位分类制度 (一)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 品位分类以国家公务员所具有的资格条件为主要依据,并以其地位高低来分类和确定待遇,代表国家英国、法国 职位分类是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代表国家美国、日本 (二)职位分类的内容 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序列。领导职务指副科长以上的职务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序列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国务院总理:一级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科员:九至十四级 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其中,非领导职务在中央行政机关可设到正司级,在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最高不能超过本级政府各部门的领导职务层次。
三、任用与更新制度 (一)国家公务员的任用 所谓任用,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用人条件和用人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和原则,采用一定的方式,选拔和任用国家公务员的过程。 机会均等原则、公开原则和择优原则是国家公务员任用制度的主导原则。
(二)国家公务员的调配 四种基本形式是:调任、轮任、轮换和挂职锻炼。 调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 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件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 轮换,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有计划地实施职位轮换。 挂职锻炼,是指机关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上级、下级或其他地区的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
(三)国家公务员的培训 有以下几种: (1)初任培训。是指对那些经过考试择优录用的人员,在其试用期阶段所进行的培训。 (2)任职培训。这是对晋升新的领导岗位的国家公务员进行的培训。按照领导者出任新职的要求和条件,业务和能力进行培训。 (3)业务培训。是旨在使国家公务员掌握某方面的专门业务和新技术所进行的培训。 (4)更新知识培训。是指向国家公务员传授最新的科学技术知识,使他们更新知识结构,吸收新的科学知识,开阔视野,提高业务水平。 此外,调入行政机关的人员还必须进行调任培训。
(四)国家公务员的辞职、辞退与退休 1.国家公务员的辞职 辞职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但继续保留国家公务员的身份,即部分解除国家公务员职务关系;其二是国家公务员依法辞去所担任的任何国家公务员职务,包括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即全部解除与行政机关的职务关系。 2.国家公务员的辞退 所谓公务员的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事实,由有关行政机关批准,解除国家公务员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关系的制度。
3.国家公务员的退休 所谓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是指当国家公务员因年老或其他原因(如因公致残等)而不适宜继续工作时,由政府发给该国家公务员一定的退休金,并使之退出政府公务职位的制度。 国家公务员的退休,一般都有一定的资格条件限制,只有达到一定的退休条件,国家公务员才可被准予退休并享受退休待遇。退休条件包括以下项内容:(1)年龄条件。男60、女55 (2)工龄和缴纳退休保险金的年限。 (3)身体与精神状况。
四、激励与保障制度 (一)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奖励与升降 1、国家公务员的考核 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内容概括起来有五个方面,即 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国家公务员在工作中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能是指国家公务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计划指导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 勤是指国家公务员在工作中的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表现。 绩是指国家公务员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大小等。 廉是指为政清廉,廉洁奉公。
2.国家公务员的奖励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中规定,奖励的条件包括: ·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 ·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爱护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有其他功绩的。
3.国家公务员的升降 (1)国家公务员升降的含义 国家公务员的升降包括职位的升降和级别的升降。 (2)国家公务员的晋升 从国家公务员晋升的形式上看,大体上有功绩晋升制、考试晋升制、年资晋升制、越级晋升制、综合晋升制五种 (3)国家公务员的降职 国家公务员的降职体现为国家公务员职务的下降,但降职并不是一种行政处分。 公务员法规定我国公务员降职的条件为:在定期考核中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任职层次。
(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保险与福利 1.国家公务员的工资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是指政府机关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国家公务员的劳动报酬。工资制度作为社会的分配方式,是有关工资形式、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原则、办法的总称,是一个历史的范畴。 目前我国的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实行职级工资制,主要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2.国家公务员的保险 国家公务员保险制度,是指国家对因生育、年老、疾病、伤残和死亡等原因,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的国家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障制度。 国外公务员享受享受的保险项目,一般包括养老金、残废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作事故保险等。
3.国家公务员的福利 国家公务员的福利制度是国家和单位为解决国家公务员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在工资之外给予经济上帮助和生活上照顾的制度。 我国公务员福利的主要内容包括:工时制度、福利费制度、探亲制度、年休假制度、清凉饮料费、取暖费、交通补贴
(三)国家公务员的回避与惩戒 1、国家公务员的回避 在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回避是措在国家行政机关中,为了防止国家公务员出于某种亲情关系或个人利益,不能秉公执行公务,直至徇私枉法、以权谋私,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等做出的事前限制性措施。 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党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国家公务员回避一般包括:(1)任职回避。(2)公务回避。(3)地域回避。
2、国家公务员的惩戒 惩戒即惩罚以示警戒。惩戒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公务员违法违纪的职务行为进行行政处分的制度。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规定:国家公务员有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或虽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政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国家公务员受除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