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管理學 第六章 品質管制 [蜂窩]
§6-1 概述 以合理的成本製造合乎業主要求之工程產品,而其管理工程品質之過程即為品質管制。工程品質管制 之原因在於確保工程品質,節省施工成本,提升工程品質。工程品質管制之目的為防止缺點於未然, 增加工程信賴性,確立作業標準,尋求新的問題點及改良方法。 品質管制內容: (一)品質維持所需之日常管理 (二)品質提高所需之作業改善 (三)品質保證所需之工程檢查
品質管制之程序:(圖6-1-1) (一)決定目的或目標→瞭解產品之品質、規格要求 (二)決定達成目標所需方法→訂定技術標準、作業標準 (三)公佈作業標準、實施教育訓練 (四)促使作業遵照標準實施 (五)查核作業是否按照標準在進行 (六)根據查核結果,採取適當處置 (七)查核處置之結果 使用良好之品質管制方法,保證以合理的成本製造出合乎業主要求之產品,即為 品質保證(quality assurance)。通常業主均要求承包商於施工前,先提出品質 管制計畫書,俟業主審核通過後再據以執行。
品質管制執行之原則: (一)明瞭工作之需求 (二)擬定品管之執行標準 (三)指派適當之品管人員 (四)建立文件及資料之管制制度 (五)擬定品管之程序及表格 (六)建立各類工程之檔案 (七)制度之稽核及改善 管制品質所須付出之費用稱為品質成本,其種類包括: 一、預防成本:品質規劃與工程、新產品之審核、產品與製程設計、製程管制、 包裝、訓練、品質資料取得與分析 二、鑑定成本:材料之檢驗與測試、產品檢驗與測試、物料與服務之消費、維護 測試設備之準確性 三、內部缺失成本:廢品、修改、再測試、瑕疵品分析、停工、總工作量缺失、 次級品 四、外部缺失成本:調息抱怨、產品貨源料之退回、保證費用、責任成本、間接 成本
§6-1-1 全面品質管理 全面品質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乃將一個組織內各單位之品質開發、品質維持及品質改進的各項努力整合起來,藉以使行銷、製程、生產與售後服務,能以最經濟的水準使顧客完全滿足的有效制度。 全面品質管理之基本理念: (一)顧客優先 (二)品質第一 (三)事實管理 (四)標準化 (五)流程導向 (六)程果兼顧 (七)全員參與 (八)持續改善
全面品質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顧客至上 (1)外在顧客 (2)內在顧客 (二)精益求精 (三)主管參與 (四)協調合作 (1)主導小組 (2)推動小組 (3)品質改進小組 (五)教育訓練 (1)基本哲理觀念 (2)執行步驟程序 (3)人際關係 (4)團隊協調合作術 (5)領導術 (6)統計品管方法 (7)問題解決方法 (8)組織精神特色的建立 (9)會議規則和技巧 (10)演講的表達方法 (六)講求方法
§6-1-2 品管圈 品管圈(quality control circle)係指同一工作現場的人員,自動自發地進行品質管制活動而組成的小組。此小組是全面品質管制的一環,在自我啟發、相互啟發之原則下,靈活應用各種統計方法,以全員參與方式,繼續不斷地進行改善與控制本身工作現場。 品管圈之基本理念: (一)改善企業之體質,促使企業發展。 (二)尊重人性,建立光明、愉快之工作場所。 (三)發揮人的潛在能力,開發無限腦力資源。
§6-1-1 同等品 同等品係指建築之品質、性能均不能低於原合約規定廠牌水準之同等商品;但同等品不得影響施工成本或工期。 同等品之使用時機: (一)指定之材料缺貨,且經公會證實者。 (二)指定之材料受廠商壟斷,而有抬高物價形成壟斷情形者。 (三)指定之材料商無法於施工所需之時間內供應者。 規範中加入同等品規定之優點: (一)避免業主有綁標之嫌疑 (二)降低承包商之材料成本 (三)防止材料廠商壟斷市場 規範中加入同等品之規定可能引發之糾紛: (一)甲乙雙方對同等品認定之差異 (二)合約爭議
政府採購法第11條 主管機關得設立採購資訊中心,統一蒐集共通性商情及同等 品分類之資訊,並建立工程材料、設備之價格資料庫,以供各機關採購預算編列 及底價訂定之參考。除應秘密之部分外,得有償或無償提供廠商。 政府採購法第26條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 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 機關所擬定、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格,其所標示之擬採購產品或服務之特性,諸 如品質、性能、安全、尺寸、符號、術語、包裝、標誌及標示或生產程序、方法 及評估之程序,在目的及效果上均不得限制競爭。 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 生產者或供應者。但無法以精確之方式說明招標要求,而已在招標文件內註明諸 如「或同等品」字樣者,不在此限。
§6-1-2 品質統計 為了能以經濟性之成本構築出適合於業主所要求之設計、規格品質的構造物,而在施工過程中採用統計學方法之體系,稱為統計品質管制。
§6-2 ISO品質驗證 ISO 9000品質驗證系列係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為了因應歐體(Europe Community)18個會員國協議取消彼此間貿易障礙,改採產品驗證制度而制訂之品質管理與品質保證標準。而ISO國際標準組織成立之主要目的為制訂世界通用的國際標準,以促進標準國際化,減少技術性貿易障礙。(驗證:係由公正獨立之第三者,出具書面保證某產品、過程或服務能符合某規定要求之程序) ISO 14000系列標準,則為ISO國際標準組織彙整全球現行各種有關環境管理技術、工具、方法與策略,所計劃制訂之適合於各種規模與不同產業的環境管理國際標準。其主要內容包括「環境管理系統」、「環境稽核」、「環境標章」、「環境績效評估」與「生命週期分析」等二十餘項國際標準。至目前為止,ISO國際標準組織已先行公布有ISO 14001、14004、14010、14011、14012等五種有關環境管理系統及環境稽核的國際標準。
營造業建立ISO 9000品質系統並取得驗證後,對內一方面可為營造業找到標準化 落實之捷徑,減少作業之偏差,並增進知識之累積與經驗之傳承,進而提升營造 業之管理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工程品質穩定,降低產品不良率及減少業主抱 怨。對外則可增加業主之信心,進而拓展內外銷市場,有效提升競爭力,達到營 造業永續經營之目標。 營造業建立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並取得驗證後,不僅可使營造業由過去消極 被動遵守環保法令的態度,改變為積極主動的環境自覺理念,有助於營造業整體 環境品質與形象之提升,並可藉以改善營造業經營體質,進而保護地球環境,達 成營造業永續經營、環境永續發展,及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之目標。
ISO 9000品質驗證系列制度之推動對工程施工與工程管理之影響: (一)可提昇營建工程品質,增進國家社會福祉。 (二)經由內部稽核、自主管理與不斷改善等手段,而達到改善工程體質之目的。 (三)藉由國際標準之認證,提昇營建業者進軍國際市場之競爭力。 ISO 9000(2000年版中國國家標準)品質驗證制度品質管理系統之簡介: (一)適用範圍 (1)概述→本標準規定品質管理系統要求,當組織: (A)需要展示其一致地提供符合顧客與適用法規要求的產品之能力。 (B)藉由系統之有效應用,朝向提高顧客滿意度,包括系統過程之持續改 進及符合顧客與適用法規要求之保證。 (2)應用 (A)本標準之所有要求是一般性的,並意圖適用於所有組織,與其類型、 規模大小及所提供之產品無關。 (B)由於組織及產品之特質,本標準之任何要求不能加以應用時,可考慮 予以排除。 (C)當決定排除項目時,僅以第(七)項內之要求為限,且不影響組織提供 滿足顧客與適用法規要求的產品之能力或責任,否則符合本標準之宣 稱將不予接受。
(二)引用標準 (1)下列引用文件所包含之條款,被本文引用後即構成本標準之條款。就加 註日期之引用標準言,任何這些版本之後續修正或改訂並不適用。無論 如何,鼓勵以本標準為協議基礎之團體,調查應用下列所述引用文件之 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對於無日期之引用標準言,應參考使用標準文件之 最新版本。ISO與IEC之會員維持最新有效標準之登錄。 (2)CNS 12680(ISO9000)品質管理系統─基本原理與詞彙。 (三)名詞與定義 (1)為本標準之目的,CNS 12680所列之各項名詞與定義均可適用於本標準。 (2)本版次CNS 12681(ISO 9001:2000)所用以描述供應鏈之下列名詞,已 經加以變更,以反映目前所使用之詞彙:供應者→組織→顧客 (3)「組織」一詞取代CNS 12681(ISO 9001:1994)所使用之供應者,且泛指 應用此標準的單位。同樣地,「供應者」一詞取代「分包商」。 (4)本標準全部本文中,凡出現「產品」一詞,亦可表示「服務」之意。
(四)品質管理系統 (1)一般要求→組織應依照本標準之要求,建立、文件化、實施及維持一品質管理系 統,並持續改進其有效性。 (2)文件化要求 (A)概述→品質管理系統文件化應包括: (a)品質政策與品質目標之文件化敘述。 (b)品質手冊。 (c)本標準要求之文件化程序。 (d)組織為確保其過程的有效規劃、運作及管制所需之文件。 (e)本標準要求之品質紀錄。 (B)品質手冊→組織應建立與維持品質手冊,並包括: (a)品質管理系統之範圍,包括任何排除之細節及其理由。 (b)為品質管理系統而建立之文件化程序或其對照引用者。 (c)品質管理系統各項過程間相互作用之敘述。 (C)文件管制→品質管理系統所需之文件應予以管制。 (D)紀錄管制→應建立並維持紀錄,以提供品質管理系統符合要求及有效運作之證 據。紀錄應保持易於閱讀、容易識別及檢索。為了紀錄之鑑別、儲存、保護、 檢索、保存期限及處理,應建立文件化程序,以界定所需之管制。
(五)管理階層責任 (1)管理階層承諾→最高管理階層應對品質管理系統發展與實施,以及持續 改進其有效性之承諾提供證據。 (2)顧客為重→最高管理階層應以提高顧客滿意為目標,確保顧客要求已予 決定並予以滿足。 (3)品質政策→最高管理階層應確保品質政策: (A)對組織之目的是適當的。 (B)包括符合要求與持續改進品質管理系統的有效性之承諾。 (C)提供一個建立與審查品質目標之架構。( (D)在組織內已予溝通與瞭解。 (E)對持續適用性已予審查。 (4)規劃→品質目標、品質管理系統規劃 (5)責任、職權及溝通 (A)責任與職權 (B)管理代表 (C)內部溝通 (6)管理階層審查→審查輸入、審查輸出
(六)資源管理 (1)資源提供 (2)人力資源→應以適當之教育、訓練、技術及經驗為基礎,使執行會影響 產品品質之工作人員能勝任其工作。 (3)基礎架構→組織應決定、提供及維持為達成符合產品要求所需之基礎架 構。 (4)工作環境→組織應決定與管理為達成符合產品要求所需之工作環境。 (七)產品實現 (1)產品實現之規劃→組織應規劃與開發產品實現所需之過程。產品實現之 規劃,應與品質管理系統的其他過程之要求相一致。 (2)顧客有關之過程 (A)產品有關要求之決定 (B)產品有關要求之審查 (C)顧客溝通
(3)設計與開發 (A)設計與開發規劃 (B)設計與開發輸入 (C)設計與開發輸出 (D)設計與開發審查 (E)設計與開發查證 (F)設計與開發確認 (G)設計與開發變更之管制 (4)採購 (A)採購過程 (B)採購資訊 (C)所購產品之查證 (5)生產與服務供應 (A)生產與服務供應之管制 (B)生產與服務供應供應過程之確認 (C)識別與追溯性 (D)顧客財產 (E)產品防護 (6)監視與量測裝置之管制
(八)量測、分析及改進 (1)監視與量測 (2)顧客滿意度 (A)內部稽核 (B)過程之監視與量測 (C)產品之監視與量測 (3)不符合產品之管制→組織應確保不符合產品要求之產品已予以識別與管制,以防 止其被誤用或交貨。此項管制與處理不符合產品有關之責任與職權,應以書面程 序予以界定。 (4)資料分析→組織應決定、蒐集及分析適當之資料,以展示品質管理系統的適用性 與有效性,並評估品質管理系統有效性尚待持續改進之處。此應包括從監視與量 測之結果,以及其他相關來源所產生之資料。 (5)改進 (A)持續改進→組織應經由品質政策、品質目標、稽核結果、資料分析、矯正與預 防措施,及管理階層審查之使用,以持續改進品質管理系統之有效性。 (B)矯正措施→為了防止再發,組織應採行措施以消除不符合事項之原因。矯正措 施應與所遭遇的不符合項目之影響相稱。 (C)預防措施→為防止不符合事項發生,組織應決定措施,以消除潛在不符合之原 因。 預防措施應與潛在問題之影響相稱。
§6-3 價值工程 價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是一種提升計畫價值的管理技術及有系統的分析方法,對計畫使用年限內之總成本效能及可靠度做適當考量,以降低成本或改善品質。 價值工程在工程方面之效益: (一)降低工程成本。但不影響工程機能、品質及可靠性。 (二)提昇工程機能、品質及可靠性。但不增加成本。 (三)降低工程成本,並提昇工程機能、品質及可靠性。 價值工程雖然可降低成本或改善品質,但於執行中對工程仍有所負面影響: (一)需要人力評估研究 (二)增加變更設計之成本 (三)延遲工程進度 適用價值工程之對象: (一)操作及維護費用甚高者 (二)初期費用較高者 (三)與其他工程相比,費用偏高者
使用時機可分為四個階段: (一)規劃階段→節省設計、施工及營運之成本最多 (二)設計階段→節省施工及營運成本;但影響設計進度 (三)施工階段→節省營運成本;但影響施工進度 (四)營運階段→節省成本最少
工程機關在不影響預定機能與不增加工程經費之情況下,允許承包商依其專長、經驗與本案工程特性,針對原有設計之全部或部份加以變更,以節省經費、縮短工期或提高工程效益,稱為替代設計(價值工程)。 機能分析(functional analysis)為價值分析中所使用的問題解決方法,亦稱為機能研究法。機能分析係由機能定義、機能整理及機能評價等三步驟所組成。 價值工程雖然能提昇工程效益,但仍因下列心態及因素而難以推行: (一)價值工程抽象難以瞭解 (二)原設計已周延,無改善空間 (三)公共工程不在乎經費 (四)價值工程有損原設計者 (五)不敢嘗試新材料與新工法 (六)與現有標準或規範衝突 (七)同樣設計已行之多年,無須改善 (八)時間緊迫,無暇改善 (九)困難有待克服 (十)恐怕上級難以接受
§6-4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 國內公共工程品質不良之原因: (一)分包商無法配合 (二)工程規劃設計不當 (三)最低標工程利潤不佳 (四)品質管理移轉資訊與人才不足 (五)監工素質不高 (六)業主對品質企圖心不夠 (七)業主對工程重視進度藐視品質。 (八)規範中品質標準不夠明確 (九)契約要求不盡合理 公共工程品質之目標: (一)建立各級政府機關單位的品質管理系統 (二)協助各階層建立正確的品質權責關係 (三)協助各階層品質管理系統建立品質組織 (四)訂定公共工程品質評鑑作業準則
§6-4-1 品質管制系統 壹、施工廠商負責之品質管制系統 成立品管組織 訂定施工要領 訂定施工品質管理標準 訂定檢驗程序 訂定自主施工檢查表 建立文件、紀錄管理系統 貳、主辦機關負責之品質保證系統 建立品管組織 訂定品質管理計畫 查證材料設備 查核施工作業 紀錄建檔保存
參、上級機關主辦之工程施工品質評鑑 為確認工程品質管理工作執行之成效,工程主管機關可採行工程施工品質評鑑,以客觀超然之方式,依適當之品質評鑑標準,評定品質優劣等級。評鑑結果可供作為主辦工程機關考評之依據,並可作為改進廠商品管作業及評選優良廠商之參考,藉以督促主辦工程機關及廠商落實品質管理,達成提升工程品質的目標。 施工品質評鑑之作業方式重點說明如下: 一、辦理公共工程品質評鑑,宜以任務編組方式設立評鑑小組,選擇適當之評鑑對象,依訂定之評鑑參考標準與作業程序實施評鑑。 二、施工品質評鑑之內容以主體工程之品質為主,並包含安全衛生及環境之管理績效。由評鑑人員依據評鑑參考標準,以客觀之方式對工程品質與管理績效予以評分。 三、評鑑作業係由評鑑人員自公共工程中選擇適當工程項目進行評鑑,並以隨機抽樣方式選取檢查點,以目視檢查或簡易工具量測方式進行評鑑,並查核品管紀錄資料,藉資評定工程品質之優劣及品管作業之嚴謹性。 四、依據施工品質評鑑成果,對負責承辦之工程機關及廠商予以適當獎懲,以督促主辦工程機關及廠商加強施工品質管理,落實品管作業。
§6-4-2 三級品管制度 三級品管制度係指主辦工程機關施工品質保證系統、承包廠商施工品質管制系統及工程施工品質評鑑制度。公共工程三級品管之內容: 一、一級品管:負責品質管制,由廠商負責成立品管組織,執行施工品質管制作 業,依據工程特性與契約圖說擬訂施工計畫、施工進度,繪製施工圖,並訂 定各項材料及施工作業程序、自主檢查表及控制品質文件紀錄等。 二、二級品管:負責品質保證,由監造機關負責監督辦理,其作業包括各項查證 材料設備、查核施工作業、現場抽驗及文件檢查等,並由監造機關督導及協 助廠商實施正確之品管。 三、三級品管:負責品質督導,由上級機關擬訂品保制度及核定相關執行計畫、 標準作業程序、人員訓練計畫及訂定各項標準規範,並辦理執行績效評估事 宜。
§6-5 公共工程施工查核 §6-6 品質管制方法
§6-6-1 特性要因圖 特性要因圖(cause and effect diagram,圖6-6-2)→為表現施工品質特性與要素關係之圖形。 選擇管制特性應注意事項: (一)選擇能表現施工過程狀態者 (二)選擇對設計品質有重大影響者 (三)採用代用特性或施工過程要素當作管制特性時,得掌握代用特 性與真特性之間的關係 (四)選擇檢測容易者 (五)選擇處置容易者 工程品質產生變異之原因: (一)人員 (二)材料 (三)設備用具 (四)手段、方法
§6-6-2 柏拉圖 柏拉圖(Pareto Diagram,圖6-6-3)為品質管制圖之一種,係取自於義大利經濟學家 Vilfredo Pareto 之姓而稱為柏拉圖。該圖乃以長條圖(不良數量)與曲線圖 (累積百分比)之組合。由柏拉圖中可發現不良品之優先順序,並 據此而加以改善管理,以達品質管制之目的。 100% 75% 50% 25% 5 10 15 20 數量 累積百分比 龜裂 蜂窩 冷縫 剝落 8 6 4 2 圖6-6-2 柏拉圖(混凝土缺失)
<參考解答> (一)將缺失項目依缺失數量大小排列標示於橫軸上 (二)依據缺失數量繪製長條圖
(三)繪製缺失數量累積曲線
§6-6-3 直方圖 直方圖(histogram)係將檢定值存在之範圍區分成若干區間時,以各區間為 底邊劃出各區間檢定值出現頻率成比例面積之柱狀體(長方體),排列而成之圖形 (圖6-6-4)。 直方圖之功用: (一)掌握分佈之形態,俾瞭解分佈狀態。 (二)掌握製程能力。 (三)製程解析或管制。 (四)求取分佈之平均值、標準偏差。 (五)檢討分佈在統計學上之型態。
直方圖分佈形態之檢討: 一、呈雙峰狀分佈(圖6-6-3B):不同設備之製品等平均值相異之二組資料混合在 一起時,易產生此種分佈。 二、呈絕壁狀分佈(圖6-6-3C):全數檢驗而不良製品已被挑選時,易產生此種分 佈。
三、呈離島狀分佈(圖6-6-3D):製程產生異常、檢驗錯誤以及混入不同樣本時, 易形成此種分佈。 四、呈鋸齒狀分佈(圖6-6-3E):組距非為檢定單位之整數倍、資料讀數方法偏差 時,易形成此種分佈。
直方圖與規格之判斷方法: (一)圖6-6-3F,對規格具有充分之寬餘,變異性大致上呈管制狀態。因此,目 前之製造過程能力是為可滿足狀態,應維持此種狀態。 (二)圖6-6-3G,很接近於規格值,其變異性大,稍微變動就可能抵觸規格, 故要注意其變異情形及製程之變動。同時,應考慮到如何縮小其變異性。 (三)圖6-6-3H,形成雙峰狀分佈狀態,表示製程中有變異,應追查其原因,謀求 對策。
(四)圖6-6-3I,變異程度雖好,但中心已偏離,分佈上產生偏離規格之不良 現象。此種情形,應採取處置使平均值接近規格之中心。 (五)圖6-6-3J,變異性大且均超過其上下限規格值,須改善製造過程,以減 少變異。
<參考解答> (一)繪製直方圖 (1)資料數N=50 (2)資料數中最大值Xmax=420 kg/cm2,最小值Xmin=290 kg/cm2 (3)全距R=420-290=130 kg/cm2 (4)組數K=1+logN/log2=1+log50/log2=6.6取7 (5)組距C=R/K=130/6.6=19.69取20 kg/cm2 (6)各組之組界值 (A)第一組之組界下限值=Xmin-(檢定單位/2) (檢定單位=1) (B)第一組之組界上限值=下限值+組距 (C)組中值=(上限+下限)/2
(二)如圖6-6-14所示,該混凝土製品超過其規格下限值,故須改善製造過程,以減少不良品。
§6-6-4 查驗表 查驗表(check list)係將施工品質檢查中之不良數、缺失數等量化之資料記錄,再加以統計分析判斷之圖表。檢查表記錄簡單,為一般工地常使用之圖表,藉由檢查表可瞭解資料(計數值)之分佈形態。 在施工過程中,監工對於工程品質發現有缺點時,所列之缺失表,稱為瑕疵清單(punch list),該表提出後廠商應針對缺失立即改善,至機關覆驗合格為止。
§6-6-5 散佈圖 散佈圖(scatter diagram)係將相對應之兩種數據,分別標示於xy座標圖中,以觀測兩數據間之相互關係。使用散佈圖之優點為其相關因素一目瞭然,容易觀測;缺點為製作費時,有時需要統計之輔助。
§6-6-6 管制圖 管制圖(Control Chart)為調查施工過程中是否呈穩定狀態,或為了維持施工過程處於穩定狀態而使用之圖表(圖6-6-6)。例如,依規定粗骨材之粒徑為1±1/4in,則利用上限11/4為,中心線為1in,下限為3/4之管制圖即可控制骨材之粒徑。
繪製管制圖必須抽樣調查,抽樣方式可分為工作抽樣(work sampling)及立意抽樣(purpositive sampling),前者為管制產品品質於製造過程中,抽取代表性之樣本進行檢驗作業;後者係針對特定對象或目的之採樣方法。 抽樣檢驗是指從檢驗對象之製品群體中,抽取少數製品作為試體,求其變異性,而判斷所抽出試體之群體是「良好群體」或「不良群體」之檢驗方法。 取樣原則為抽取之樣品必須能夠代表群體,合此原則才能根據樣本數據提供群體有用之資訊。一般取樣原則:①有效:取樣應符合調查目的,所獲得資訊價值應超過抽樣調查之成本。②可量測:取樣之正確程度須能量測,才能達到抽樣之意義。③簡單:取樣簡單,使抽樣調查作業順利進行。
§6-6-7 層別法 層別法(stratification)係依施工人員、機具、材料等分別蒐集數據,以找出其間之差異而加以改善之方法。層別法之功用,為透過各種分層,依各類收集數據以尋找不良所在或最佳條件以改善品質。 §6-7 品質計畫 整體品質計畫書之內容: 管理責任 施工要領 品質管理標準 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 自主檢查表 不合格品之管制 矯正與預防措施 內部品質稽核 文件紀錄管理系統 設備功能運轉檢測程序及標準 分項品質計畫書之內容包括施工要領、品質管理標準、材料與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
§6-8 各種工程品質管制 §6-8-1 鋼筋工程 鋼筋工程品質檢驗: (一)材料檢驗 (1) 物理實驗 (2)化學成份試驗 (二)施工檢驗 §6-8 各種工程品質管制 §6-8-1 鋼筋工程 鋼筋工程品質檢驗: (一)材料檢驗 (1) 物理實驗 (2)化學成份試驗 (二)施工檢驗 (1)號數與數量 (2)排列層次與間距 (3)錨定及彎鉤長度 (4)補強鋼筋 (5)表面清潔及完整 (6)保護層厚度 (7)其他圖說及規範之特別規定
§6-8-2 混凝土工程 實施混凝土品質控制之要件: (一)施工規範→技術要件 (二)品管程序→制度要件 (三)品管人員→人員要件 混凝土品質控制執行之步驟: (一)標準→訂定品質目標 (二)製造→實際生產製造 (三)檢驗→決定品質程度 混凝土工程中業主對廠商應做之檢驗業務: (一)審查與檢驗承包商提供之材料 (二)審查與檢驗承包商提供之配比設計 (三)施工時各項材料抽樣檢驗 (四)依規定做混凝土強度試驗 (五)混凝土坍度試驗 (六)含氣量及單位重試驗
混凝土品質控制以達節省成本之方法: (一)控制混凝土品質使品質趨向穩定均勻,而提高混凝土強度,相對之下即可降 低設計強度(圖6-7-1) (二)混凝土製造及澆置過程中加強品管,使強度損失最小,進而降低目標強度 (三)選用優良材料及就地取材,以節省材料費用 (四)採用最佳配比或摻品,以提高混凝土強度 (五)施工前詳細計劃,充分利用天時地利,分配人力機具,提高施工進度
混凝土工程品質檢驗: (一)材料檢驗→(1)坍度試驗(2)圓柱體抗壓試驗(3)鑽心試驗 (二)施工檢驗→(1)預拌混凝土重量 (2)水灰比 (3)接縫之交接面 (4)骨材之穩定性 (5)搗實 (6)澆置速度 (7)施工縫 (8)澆置厚度 混凝土拌和作業標準項目: (一)材料之檢查 (二)計量器之校正 (三)攪拌器之混合時間 (四)混凝土抗壓、抗彎試驗 (五)混凝土坍度、含氣量試驗
混凝土品質控制之實際作業及控制要點: (一)材料之調查與試驗 (二)混凝土配比設計與試拌 (三)澆置計劃之擬定 (四)前置作業之準備 (五)澆置中之品質控制 (六)澆置後之品質控制 (七)混凝土試驗 (八)品質判定 (九)不符合規定之處理與驗收
混凝土之品質控制方法: (一)水密性方面 (1)最佳輸氣量 (2)水灰比低 (3)混凝土均勻 (4)適當養護 (5)骨材品質優良 (6)水泥品質良好 (二)抵抗化學作用方面 (1)降低水灰比 (2)混凝土材質均勻 (3)適當養護 (4)骨材穩定,不生鹼性反應 (5)使用優良水泥 (6)避免與土壤或水中之鹽類接觸 (7)加入適量之矽灰 (8)摻入適量之輸氣劑
(三)抵抗磨損方面 (1)降低水灰比 (2)使用高強度混凝土 (3)適當養護 (4)提高混凝土密度及均勻度 (5)使用高鋁、爐渣或矽灰水泥 (6)混凝土表面使修飾→表面使用耐磨骨材 (四)對結構安全方面 (1)糊體品質優良→水灰比低、養護適當、高品質水泥 (2)骨材品質優良→潔淨不含有害雜質、級配良好、形狀及組織良好 (3)混凝土密度高→水灰比低、工作度佳、拌合均勻、振動適當、含氣量低 (五)經濟方面 (1)有效應用材料 (2)提高工作效率 (3)增加工作度
<參考解答> 由管制圖得知,坍度值均佈於規格值之內,且距上限3.1cm,距下限3.0cm,上下距大約相等,故混凝土品質管制良好。
§6-8-3 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品質管理計畫: (一)模板工程計劃與設計階段 (1)設計圖檢討 (2)施工說明書之檢討 §6-8-3 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品質管理計畫: (一)模板工程計劃與設計階段 (1)設計圖檢討 (2)施工說明書之檢討 (3)結構體施工圖確認 (4)模板施工圖確認 (5)模板廠商協調 (二)材料加工 (1)模板數量核對 (2)支撐材料檢查 (3)連結材檢查 (4)剝離劑檢查 (5)混凝土施工圖再確認 (三)模板組立 (1)放樣檢查 (2)施工現場指導 (3)組立後之復檢 (四)混凝土澆置階段 (1)澆置前檢查 (2)澆置中之監視與處理 (3)澆置後之檢查與補救 (五)拆模 (1)拆模時間 (2)卸放位置及空間 (3)拆模後之再撐 (4)模板整理
模板工程品質檢驗項目: (一)木材試驗 (二)合板試驗 (三)長支柱抗壓強度試驗 模板工程於混凝土澆置前應檢驗之項目: (一)模板及有關材料之規格 (二)模板配置之位置、高程及尺寸 (三)模板支撐及穩固情況 (四)模板緊密度或防止漏漿之措施 (五)澆置混凝土高度之水平標記 (六)模板面之處理情況 (七)模板面之潔淨
§6-8-4 基樁工程 基樁(場鑄)工程管制與檢驗項目: (1)樁位 (2)容許誤差 (3)噪音振動 (4)挖掘作業 (5)棄土處理 §6-8-4 基樁工程 基樁(場鑄)工程管制與檢驗項目: (1)樁位 (2)容許誤差 (3)噪音振動 (4)挖掘作業 (5)棄土處理 (6)套管要求 (7)樁長及擴樁 (8)樁底處理 (9)樁孔檢核 (10)混凝土品質 (11)鋼筋籠規格 (12)澆置混凝土 (13)試樁 (14)計價標準 (15)基樁紀錄
§6-8-5 鋼結構工程 打樁(預力樁)作業查核重點: (1)基樁之材質、規格、尺寸檢查 (2)裝卸方法與保管場地、方法 (3)地盤檢查及結果紀錄 (4)樁頭之保護與補強 (5)打樁時基樁位置及方向之檢查 (6)接樁時接頭強度之檢討與施工過程中之檢查 (7)基樁承載力之推定 (8)樁頭處理方法 §6-8-5 鋼結構工程 鋼結構製造之品質管制計畫書內容: (1)擬定製造作業計畫書 (2)品質管制計畫之擬定及實施 (3)品質管制組織之建立 (4)設計圖說之確認 (5)品質檢驗之標準、檢驗方法與頻率 (6)品質不良之處理 (7)品管紀錄之統計分析及檔案之管理 (8)檢驗結果與改善
鋼結構現場安裝品質管制計畫書之內容: (1)擬定安裝作業計畫書 (2)擬定安裝計畫書 (3)擬定品質管制流程 (4)建立現場安裝品質管制組織 (5)設計圖說之確認 (6)品管標準及查核管制點之擬定 (7)檢查計畫之擬定及實施 (8)檢驗結果與改善
鋼骨鋼筋混凝土(SRC)工程施工品質管制項目: (一般規定 (二)品質管制計畫 (三)品質管制單位 (四)品質管制標準 (五)品質管制作業程序 (1)品管作業流程 (2)隨機抽樣方法 (3)樣品及檢驗編號系統 (4)相關材料規範、作業規範及檢驗方法 (5)統計分析方法 (6)管制圖之繪製 (7)執行品管所需之其他文件或圖表 (六)檢驗方法與頻率 (七)檢驗設備與校正 (八)品質資料之統計分析 (九)品質檔案之管理
§6-8 品質不良之處置 結構體安全影響評估應按下列規定處置: (一)可接受 (二)應補強 (三)應重做 (四)不接受 在工地若因管理疏忽或不當而誤用營建材料,其處理方式及防止辦法,說明如下: (一)處理方式 (1)對結構安全、機能、外觀無影響時,可辦理變更設計,但須罰款以示警 惕。 (2)對結構安全、機能、外觀有影響時,可以補強方式辦理變更設 計,若結 構強度仍無法達到規範要求,則須拆除重做。 (二)防止辦法 (1)圖說與規範,充分瞭解 (2)加強材料送審、試驗 (3)落實現場監工作業 (4)完整之品管作業流程及不定期查驗
§6-10 品管人員 機關品管人員之立場: 一、客觀公正 二、生命共同體 三、依法行政 四、承上啟下 機關品管人員工作重點如下: §6-10 品管人員 機關品管人員之立場: 一、客觀公正 二、生命共同體 三、依法行政 四、承上啟下 機關品管人員工作重點如下: 一、應負責審查廠商所提施工計畫、品質計畫及相關表件,並監督其執行。 二、對廠商提出之材料設備之出廠證明、檢驗文件、試驗報告等之內容、規格及有效日 期,應依工程契約及監造計畫予以比對抽驗。 三、對各施工作業應依工程契約及監造計畫實施抽查,並填具施工品質抽查紀錄表。 四、發現缺失時,應即通知廠商限期改善並採取矯正措施。 五、依規定填報監工日報表。 六、其他工程事宜。 廠商品管人員工作重點: 一、依據工程契約、設計圖說、規範、相關技術法規及參考工程會訂定之品質計畫製作綱 要等,訂定品質計畫,據以推動實施。 二、執行內部品質稽核,如稽核自主檢查表之檢查項目、檢查結果是否詳實記錄等。 三、品管統計分析、矯正與預防措施之提出及追蹤改善。 四、品質文件、紀錄之管理。 五、其他提升工程品質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