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会保障的发展 [基本内容] [学习要点]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慈善事业与济贫制度 了解社会保障的发展线索与发展规律 第二章 社会保障的发展 [基本内容]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慈善事业与济贫制度 第三节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节 社会保障发展经验、教训与改革 第五节 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案例讨论:德国为什么要向“懒人”开战? 本章思考题 [学习要点] 了解社会保障的发展线索与发展规律 理解并把握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诸种因素 全面、系统地掌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改革进程
第一节 概 述 一、社会保障发展阶段的划分 二、影响社会保障发展进程的因素
一、社会保障发展阶段的划分 郑功成提出的划分社会保障发展阶段的标志主要有: 1、一定时期内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关键性因素) 2、一定时期内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求。(社会基础) 3、政府介入的程度。(分水岭) 4、社会保障实践的出发点与基本目标。 (重要标志) 5、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实践的具体内容。(客观标志)
二、社会保障发展阶段的划分 1、以政府介入的程度或制度化作为依据: 一是慈善事业时代或前社会保障阶段 二是济贫制度的形成与发展阶段 三是现代社会保障阶段(产生、发展和成熟三阶段) 2、以社会保障在不同时期的具体实践内容为依据: 一是社会救助型发展阶段 二是社会保险型发展阶段 三是社会福利型发展阶段
二、影响社会保障发展进程的因素 1、经济因素(决定性因素) 2、社会因素(基础性因素) 3、道德伦理因素 4、政治因素 5、历史文化因素
第二节 慈善事业与济贫制度 一、慈善事业时代 二、济贫制度的出现与发展 三、对早期社会保障发展的简要评论
一、慈善事业时代 1、宗教慈善事业 2、官办慈善事业 慈善事业时代的三大支柱 3、民间慈善事业 随机的、临时的、非常落后的救助活动。
, 我国公众慈善捐助的热情还不高。 王振耀介绍,我国每年募集的不足100亿元慈善资金尚不足全国GDP的0.05%,对财富分配格局的影响微乎其微。而美国每年的慈善资金能占到GDP的2.4%,有近80%来自于国民。 中华慈善总会的统计表明,我国拥有80%以上社会财富的富人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小于15%。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我国却是世界上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市场之一。 2007年4月19日,盖茨在清华大学讲演时表示,2008将将辞去微软首席架构师的身份,全心打理慈善基金会 “比尔和梅林达基金会” ,这是世界上现有最大的慈善机构 (底金总额高达240亿美元,是美国著名的“洛克菲勒基金会”的10倍、“福特基金会”的3倍。 ) 他的遗嘱中宣布拿出98%给基金会,这笔钱用于研究艾滋病和疟疾的疫苗,并为世界贫穷国家提供援助。
二、济贫制度的出现与发展 1、《济贫法》的颁布与济贫制度的确立 背景: 社会动荡、教权衰落、民族国家与王权兴起,一些国家为了缓和社会矛盾,促进民族国家的发展,并使王权得以巩固,政府开始介入济贫事务。 《济贫法》颁布:(惩戒性) 1601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该法将已有的宗教或社会救助活动惯例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首次由官方划定一条贫困线,对有需要的孤老病人进行收容,同时为失业者、贫民小孩提供(有限)的帮助。 要了解1601年前后的世界历史。特别是英国的社会状况。
旧济贫法的基本内容 1.建立地方行政和征税机构; 2.为有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劳动场所; 3.资助老人、盲人等丧失了劳动能力的人,为他们建立收容机构; 4.组织穷人和儿童学艺; 5.提倡父母和子女的社会责任; 6.从比较富裕的地区征税补贴贫困地区。 旧《济贫法》兼有强迫劳动和法律救济的性质,但以前者为主。它是旧的社会结构为了维持其秩序而做出的努力 ,但它的颁布本身却说明正在变动的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已使旧有的保障形式无法运转,社会保护的职责历史性的落在国家的肩上。
2、济贫制度的发展(英国、瑞典、荷兰、中国) 十八世纪,英国议会又分别于1782年和1795年通过了《吉尔伯特法》和《斯品汉姆兰条例》。 《吉尔伯特法》把贫民收容对象缩小到只限于老人,患病和体弱的穷人,孤儿及只有母亲抚养的儿童。 《斯品汉姆兰条例》则规定:工人劳动所得如不能维护生活,可从济贫税中取得补助。 十九世纪初由于贫民增多,济贫税加重,不少人反对《济贫法》。英国议会成立了济贫法调查委员会,1834年议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通过了新《济贫法》。新法对1601年的旧《济贫法》和以后通过的一些法规作了修正,规定停止发放院外救济,设立“养济院”,安置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贫民在院内劳动,以工代赈。 确立了“劣等处置”和“济贫院”规则.迎得了富有阶层的欢迎. 领取救济的对象只限于住在济贫院、贫民习艺所内的贫民,但领取救济的人必须接受3个条件: (1)丧失个人尊严,因为接受救济被认为是不体面的。 (2)丧失个人自由,必须被禁闭于习艺所内,不能外出。 (3)丧失政治权利,也就是失去公民权,特别是选举权。
*三、对早期社会保障发展的简要评论 1、性质上是居高临下的施舍型。(施舍—感恩—服从) 2、根本目的是防止被统治者反抗。 (统治者 的“灭火器”) 3、保障项目是极端有限型。 (救灾、济贫、优抚) 4、保障水平是极端低下型。 (解决的只是生存问题) 5、保障效果是不良型。 (身份不平等、项目少、水平低)
第三节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 一、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 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规律
一、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 (一)社会保险制度产生的背景 社会背景:进入工业社会(18世纪以后) 1、农业生产 工业生产 1、农业生产 工业生产 2、小农经济 市场经济 家庭或个人风险 群体风险 3、农 民 工 人 4、手 工 机 械 安全机制与保障机制
19C80年代社会保险制度首先在德国产生 崔化剂:新历史学派+马克思主义的传播 1883—1889年 《工伤保险法》 《老年和残疾保险法》 过程: 《疾病保险法》 1883—1889年 《工伤保险法》 《老年和残疾保险法》 1911年 《孤儿寡妇保险法》 1923和1927 《帝国矿工保险法》 《职业介绍和失业保险法》 思考:为什么要以社会保险制度的出现作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的呢? 社会保险法典
* (二)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 1、从其性质看:权利与义务的结合型。 2、从根本目的看:解除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 (未来或可能风险,而不是现时或现实风险) 3、从保障水平看:基本保障型。 4、从保障过程看:强制化、规范化,稳定性、经常性 (有别于济贫时代的不确定性、临时性) 5、从接受者来看:普遍性和平等性 (无需牺牲人格尊严)
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线索 1、1883年德国的《疾病保险法》是其产生的标志。 2、1935年美国的《社会保障法》使其由社会保险制度朝着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迈进了一步。 3、1948年英国工党宣布建立福利国家是其步入成熟阶段的标志。 4、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以来,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了一个改革、发展与完善时期。
(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内容 二战后,各工业化国家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同时,开始建设社会福利制度。至此,工业化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即是包括了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等各种现代保障措施在内的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 社会保险
*(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P56) 1、性质上:全民的普遍性福利。 2、根本目的: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和促使整个社会和谐发展。 3、项目设置:逐步完备化。 4、实施过程:进一步社会化。 (筹资、管理、运营、监督) 社会保障的普及化及高水平化,标志着社会保障进入了高级阶段。
*三、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规律 1、立法先行 2、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3、协调发展 一是社会保障项目的内容应当协调发展 二是社会保障项目之间的水平应当协调发展 三是社会保险各子系统协调发展。 4、多样化发展(模式)
第四节 社会保障发展的经验、教训与改革(P60) 一、社会保障发展的国际经验 1、尊重本国国情(保障模式的选择上) 2、追求长期稳定、协调、和谐发展。 3、健全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4、努力追求社会化。 5、对市场机制日益重视。
瑞典:世界上福利最好的国家
人口:800万(仅是上海市的一半) 福利项目: 1、父母保险 : 除法律保障妇女不会因怀孕、生育而失去工作外,她们还享有免费产前检查、生产住院、产后护理等。基本产假为9个月,孕妇可根据自己情况提前两个月开始休息。自一九八○年起,产假又延长3个月。前九个月都可保留工资的90%,后三个月每人每天发37克朗。家庭妇女也享有一年产假,每天并有37克朗补助 。 小孩不到12岁的父母,每年可请假多达2个月,照看病儿、送小孩入托、看病、体检等。待遇与本人请病假相同,工资保留90%。有8岁以下儿童的父母可将工时缩至每天6小时,工资按比例减少,但不会因此被解雇 。
2、儿童福利 : 所有儿童从出生到16岁(或读完高中),国家每年补助3,000克朗。从小学到高中,教育完全免费,学校还免费供应一顿午餐。父母分居的儿童,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如男方拒付)抚养费没有着落时,国家每年提供相当于福利金基数40%的生活费,如果父母都不付时则提供60%,这样保证了儿童生活不受家庭纠纷的影响。1979年约有 10.7%的18岁以下儿童(约20万人)享有此项待遇。 为了使妇女有机会参加工作,社会举办不同类型的托儿所,并视父母收入情况决定收费多少。18岁以下的儿童,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幸去世,国家提供儿童抚恤金,保证生活不受影响。残废儿童基本上是由国家包了下来,父母自己愿意抚养并因此全日或半日不能外出工作时,国家提供其相当于基数的177%或88.5%的补助金。
3、失业补助 : 在瑞典的420万职工中,约有320万人参加了工会或职工协会等工会组织,从而也加入了失业保险。这些由工会组织办的失业保险的经费,70%来自国家。参加工会1年以上(起码工作了5个月并交了5个月会费)的失业者向职业介绍所登记失业,5天后,每天可以得到90-210克朗的失业救济金。一次可连续领60星期(每周发5天,即300天),55岁以上的失业者可连续领450天(90星期)。过期,需再工作并交会费五个月后,才有资格再领失业救济。没有参加工会的失业者(包括刚毕业3个月以后的学生)每天可领取75克朗的现金补助,一次可连续领30星期,超过55五岁者可连续领60星期.超过60岁的失业者可提前退休或可长期领取每天75克朗的救济。
4、医疗保健 :瑞典医院基本上都是公立医院,到这裹看病也包括各种检查化验)一次只交费25克朗,找私人医生需付30克朗。买药,一次最多只付40克朗,长期病号的一些长期必用药则免费。收入每年低于6,000克朗的人住院免费,其它人每天收费最多不超过30克朗,医生出诊收费35克朗,私人医生40克朗。 5、退休待遇 :退休金主要分三部份:基本养老金、公共附加退休金和部门退休金。前者所有公民包括从未工作过的人都可享受。65岁以上的单身退休者可得到相当基数95%的养老金(14630克朗),夫妇都退休者每人可得基数的77.5%(11935克朗)。公共附加退休金只有工作过3年以上的才能获得,大约相当于其15个最好收入年头平均收入的60%。 一般说来,各类退休金加在一起可相当于职工退休前工资的70%左右。仅靠养老金和附加养老金生活的老人(约70万)可免除所得税,其房租补贴也大体相当于房租额。另外退休者住院一年内完全免费,退休金照发。政府除修建了许多养老院退休者公寓等服务设施外,还培养了大批护理人员帮助行动困难的老人和残废人打扫房间:洗澡、做饭、买东西等。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大约有400万人口,其中77%是华人。 新加坡的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主体)和社会福利(辅助)两部分组成。
1、缴费率 雇主和雇员都向中央公积金缴费。1955年的缴费率为10%(雇主和雇员各缴纳5%),1968年上升到13%,1984年达到50%,目前基本稳定在40%,其中雇主缴17%,雇员缴23%。但由于公积金制度规定其会员可以将一部分积累额购买住房、股票和支付教育及住院医疗费用,因此,实际用于养老的公积金远低于40%的缴费率。为了避免公积金过多用于其他支付而影响养老保险,1987年政府规定,达到55岁后必须在其公积金账户中保留一笔最低存款,以充分保证60岁退休后可以购买相当于社会平均收入25%的最低终身年金。
2、中央公积金的构成 中央公积金是一个完全积累的强制储蓄计划。55岁以下会员的个人账户一分为三,普通账户、医疗账户和特别账户。 2、中央公积金的构成 中央公积金是一个完全积累的强制储蓄计划。55岁以下会员的个人账户一分为三,普通账户、医疗账户和特别账户。 普通账户:用于住房、保险、获准的投资和教育支出 医疗账户:用于住院费支出和获准情况下的医疗项目支出 特殊账户:用于养老和紧急支出。 55岁以后,其个人账户变更为退休账户和医疗账户两个,其成员在中央公积金计划账户内的数额达到最低规定后,可以提取部分积蓄。
3、管理机构 公积金管理局设理事会,由政府、职工代表、雇主、社会保障专家四方组成,主席由政府委任,日常工作由总经理负责。下设会员服务、雇主服务、人事、行政、计算机、内部事务六个部。 4、中央公积金的投资管理 (1)投资计划。是指会员可动用80%的公积金存款或普通账户中的余额投资于股票、基金(新加坡称“单位信托”)、黄金、政府债券、储蓄人寿保险等方面,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满足下列三个条件可以参加投资计划:年龄在21岁以上;不是未偿清债务的破产人;公积金账户有足够的存款。 (2)新加坡巴士有限公司股票计划 (上限为5000股) (3)非住宅产业计划。该计划允许会员用公积金储蓄投资写字楼、商店、工厂和仓库等非住宅房地产。 (4)填补购股计划。该项计划是协助新加坡人拥有国营机构私营化后所出售的股票
智利养老金模式 1924年实行现收现付养老保险体制 。 1980年开始实施新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其主要特征是建立个人账户计划和私营化经营管理。在财务机制上,该制度是完全积累的基金制,个人的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退休后的待遇也完全取决于个人账户的积累额和投资收益。 考虑到新旧制度的过渡问题,智利政府规定,养老保险改革前已退休的老职工仍然留在旧制度里;1981年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一律进入个人账户计划,而对原有社会保险体制下的职工则采取志愿的原则,可以选择是保留在原有体制内还是加入新的个人账户计划 。 同时智利政府授权私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筹集和管理职工缴纳的养老基金,把政府的管理责任转移给私人管理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有偿运营 。
二、社会保障发展的国际教训 1、国家包办社会保障事务和福利的高速膨胀,将带来严重的社会保障财政危机。 2、社会保障水平过高会助长国民惰性,影响国家竞争力。 3、社会保障体系的残缺不全或水平过低亦会使有关社会问题进一步恶化。 三、国外社会保障改革(自己看书,P63-67) (一)福利国家的改革 (二)美国社会保障改革
德国为什么要向“懒人”开战P82-83 几年前,记者曾在德国住过一次医院。同室病友中有两位失业多年的德国工人。从闲聊中得知,他们患的都是因营养过剩引起的“富贵病”,并不严重。但这两位靠吃社会救济的人,照样可以每年踏踏实实地来医院住上一二次。在医院,他们每天除了吃饭、睡觉、打针和服药以外,就是喝咖啡,看马路小报,或者谈论涉及他们个人的福利问题,真是优哉游哉。记者曾问他们为什么不去找份工作,其中一人说:“那样太不合算”。 干工作挣工资,怎么就不如在家吃救济合算呢?原来,战后的联邦德国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平等,曾大力发展福利事业。失业者不仅得到了生活的基本保障,而且还能享受任何国家都不能比拟的优厚待遇。比如:你只要连续工作2年,一旦失去工作就可以连续若干年从国家领取每月1800马克的固定收入,同时还能享受医疗和养老保险,就连住房和子女补贴也比在职人员要多。如:一个有2个孩子的低收入家庭,每月的毛收入连同住房和子女补贴总共为3245马克,而同样一个四口之家如果靠失业救济生活,每月可以得到2940马克,只比前者少300马克。那么,有谁还愿意为区区这点钱而每月苦干150小时呢? (德国马克与人民币的比率是1:4.5)
第五节 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 以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为标准,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划分为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大的历史时期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保障的阶段划分 第一、“国家保险”阶段(1949-1969) 1、法律依据:1949.10.1充当临时宪法的《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2、创建过程: A、 1949.12.9 政务院《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成立各级生产救灾委员会。 B、1951.2.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1956年修订);(这是我国第一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法规,由此建立了企业职工的退休、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 C、1951年成立中国人民救济总会。 D、1952.6.27 《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进一步开始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实施社会保险,同年9月还发布了《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患病期间待遇暂行办法的规定》。 E、1955.4.26《关于女工作人员生育假期的通知》,同年《国家机关工作退休处理暂行办法》。至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
3、调整过程: 可以说,从建国到1957年初,新中国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就初步建立起了一个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社会保障事业的新局面。 但也显露出了一些体制问题,因些,从1957年下半年起,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基本框架不变的前提下,作出了一些调整。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
(1)统一了我国职工的退休制度。1958.2《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对职工退休条件、退休费标准作了规定。 (2)统一制定了职工的退职规定。1958.3《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对职工的退职条件、退职标准作出了统一规定。 (3)改进医疗保障工作,强调把医疗卫生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在农村推行集体保健医疗,统筹医疗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时,着手改进城市职工的劳保、公费医疗制度。 (4)规定了精简返乡职工的保障待遇。1962.3《关于精简职工安置办法的若干规定》。
(5)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农村的五保制度。1956《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章程》规定:对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的老弱寡残社员,要保吃、穿、烧。1960《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对无依无靠的鳏寡孤独保“吃、穿、烧、教、葬”。 (6)调整社会福利事业。针对各类敬老院、福利院等福利机构兴办过快、规模过大的情况,压缩社会福利事业的规模,开办专门的精神疗养院。 (7)补充完善优抚保障法规,建立了军官退休制度。1958.7.5《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
第二、“国家—单位”保险阶段(1969—1978)
重要的标志:1969.2国家财政部在下达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八项制度的改革意见》中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职工的退休金,长期病休职工的劳保工资及其它劳动保险开支都改在企业营业外项下列支。 这项规定使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主要有四个方面:
1、改变了已于1958年以后逐渐趋于一致的我国城镇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职工的社会保险体制,使企业的社会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再并被分离。 2、改变了原来由工会系统在省、市、产业,和全国分级实施劳动保险基金统筹调剂使用的制度,使社会保险变成了“企业”保险。削弱了劳动保险的社会性,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也是原来典型的“国家保险”模式由此变成了“国家—单位”保险模式。(倒退) 3、改变了劳动保险资金专项提取,基金积累,独立会计的筹支与管理办法,使我国的劳动保险处于无基金储备的状态。 4、在文件下达后,全国原已积累的近4亿元的劳动保险基金被“冻结”。形成了国家对职工的保障欠债。
第三、在原有框架内的恢复与调整(1978-1985) 伟大的历史性转折
1、社会保险方面 颁布并修订干部离职休养制度和工人的退职、退休规定,废除了干部终身制。提高了退休、退职工人的待遇。 2、社会福利方面 1979年《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规定:国营企业职工的福利基金从企业利润中提留。1983年进一步改为福利基金按工资总额的14%在成本中列支,不足部分可以在税后留利中提取。 3、社会救济方面 调整了社会救济对象的范围,新增了25种特殊的困难救济补助对象:原国民党起义、投城人员,右派摘帽人员,错划地富成份人员,平反释放无家可归人员,生活困难的刑事犯罪人员家属,外逃回归人员等。 4、社会优抚方面 提高了军人、参战民兵牺牲、病故抚恤金的标准,调整和扩大了对烈属、复退军人生活困难的定期定量补助的范围与标准。
(二)计划体制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体制特征 1、国家直接支配绝大部分社会保障资源,包办各项社会保障事业。(资源的国有性) 2、城乡分离的二元保障结构 3、权利、义务关系的扭曲,导致社会保障资源的畸型消费与浪费。 4、条块分割,运行僵化的管理体制。 ..\上课必备的一些资料\相关视频\中国社会保障基本情况(体制转型中间).RM 国家 保障 农村集体 保障 城镇单位 保障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第一阶段(1986-1993 ):重点是为国企改革配套和缓解农村贫困问题。国家——单位保障体制延续;但国家——社会保障体制开始生长。 改革主要目标:城镇,社会保障要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农村,大规模的扶贫运动来消除普通贫困现象。 改革措施:1986《国企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国企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1991 《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993《国企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对于农村地区,政府采取扶贫以及发行福利彩票的办法。
第二阶段(1993-1997)社会保障成为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柱,国家——单位和国家——社会制度并存,但此消彼长。 1993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揭开了社会保障社会化改革的序幕。社会保障制度为确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准导机制。第26-38条规定:a、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b、社保体系(保、救、扶、安、助、储);c、单位、个人共同承担;d、统帐结合。 ..\上课必备的一些资料\相关视频\确立社会保障制度模式(1993非常重要).RM
改革措施:1994城镇职工《医疗改革试点》,医保制度取代原来的公费医疗与劳保医疗。“两江”(镇江、九江)试点,1996《扩大试点》(海南模式、深圳模式、青岛烟台模式);1995 《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1997《关于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在农村:199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1994-2000《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第三阶段(1998年以来):社会保障逐渐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国家——社会制度特设日益明显的得到体现。 a、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保留民政部;新建劳动保障部;统一管理体制;b、建新型社保制度的明确目标: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保体系;c、超越了片面为国企改革配套的和单纯为市场经济服务的观念。开始将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安排来建设。 改革措施:1998:下岗再就业,深化住房改革,基本医保;1999 《失业保险条例》《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住房公积金》《低保条例》;2000 《关于完善城镇社保体系的试点方案》;2001 《国有股减持》;2003年实施〈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既将出台的〈社会救助法〉和〈慈善法〉。
2006年9月23日上午9:30,首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
三、中国社会保障历史上不该忘却的大事 1951年颁布〈劳动保险条例〉 1978年制度104号文 1993年和平共1994年设计社会保障改革 大思路 2000年策划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1951年颁布〈劳动保险条例〉 1951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劳动保险待遇包括伤残、死亡、疾病、养老、生育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方面,短期待遇企业支付,长期待遇基金支付。 对供养直系亲属规定劳动保险待遇,是劳动保险制度的一大特色,包括医疗待遇、死亡待遇、生育待遇。 劳动保险待遇中的部分项目是根据职工是否加入工会组织而有所区别的。 劳动保险待遇项目中不含失业。 劳动保险的实施范围只覆盖企业职工。 文革前,劳动保险事务统一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费用来源于企业缴纳的劳动保险金,费率为3%。
企业直接支付 劳动保险基金支付 负伤待遇 1、因公负伤: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全额发给工资;2、非因公负伤: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病伤假期工资。 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连续6个月以上者);救济费 残废待遇 1、因工负伤致残:抚恤费或补助费。2、因病或非因公致残:救济费 疾病待遇 1、诊疗费,手术费,住院及普通药费; 2、病伤假工资 1、因本人负担贵重药费,住院膳费及就医路费确有困难:酌予补助。 2、疾病救济费 死亡待遇 丧葬费(仅限因公死亡) 1、抚恤费(因公或因工全残后死亡);2、丧葬补助费和救济费。 养老待遇 照发工资(1958年取消) 1、退职养老补助;2、在职养老补助费(1958年取消) 生育待遇 1、产假工资;2、检查费和接生费 生育补助 供养直系亲属待遇 1、免费诊疗,并负担一半手术费和普通药费;2、丧葬费 1、抚恤费或救济费;2、丧葬补助费;3、生育补助费
1978年104号文新亮点 104文是中组部和国家劳动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其亮点有: 1、分别规定了干部和工人的退休与退职条件。干部退休的条件是:男满60,女满55,参加革命工作满10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年龄各放宽10岁。工人退休的条件是:男满60,女满50,连续工龄满10年;从事特殊工种或岗位的,年龄各放宽5岁。 2、规定了最低退休费标准。无论是干部工人,退休费低于35元的,均按35元计发。 3、对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等有特殊贡献的干部和工人,从优计发退休待遇,浮动标准为退休费的5%至15%。 4、允许子女顶替,即工人退休后,其1名子女顶替到国营企业工作(1986年废止)。 5、改变退职待遇支付方式,把一次性支付改为按月发放给生活费,干部和工人的标准都一样,即为工人工资的40%。
1993—1994年社会保障改革大思路 1993和1994是我国社会保障决策最为关键的两个年头。社会保障在这两年的激烈辩论中敲定。 1、社会统筹部分 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始于1983年的退休费用的统筹经过10年的改革到1993年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到1993年末,全国共有50多万户企业参加退休费用的社会统筹,涉及在职职工7800多万人,离退休人员1700多万人。 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医疗费用的社会统筹到1993年,全国共有16个省,直辖市的88个市县和28个行业开展了中小企业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参加统筹的职工为27。2万人。 2、失业保险部分 1993年4月《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开始实施。
3、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部分: 1993年10月,劳动部正式发布《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养老金的计发方法进行了新的改革,即把养老金分成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同本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挂钩,计发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5%。 第二部分同职工本人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挂钩,每缴费一年按1%计算。
2000—中国社会保障年 2000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基本完成了各项制度的统一: 1、养老金制度改革从分散走向统一 1997年7月《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2、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启航 1998年11月《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3、失业保险确定 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 4、工伤保险 1996年劳动部制定《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5、生育保险 1995年1月《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6、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7年8月《国务院关于在各地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007年9月22日第二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主题: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案例讨论:不平等的福利保障会带来什么效应 案例:中国城市存在的是一种不平等的福利保障,即正规就业岗位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他类型企业中的劳动者享受着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及住房福利、各种补贴和带薪休假等完整的社会福利待遇,而非正规部门的全部及正规部门中的非正式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如农民工及非农业户口的临时工等的福利待遇却缺乏起码的社会保障,绝大多数的农民工在城市几乎无任何保障可言。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国有大中型企业明显有雇用农民工以替代正式工的倾向。上海一家拥有20000名职工的企业负责人说,他们争取每年增加1000名农民工,同时减少1000名正式工。北京一家企业曾经有5000名正式职工,已经下岗3500人,可是350名农民工仍然在岗。 问题:这种不平等的社会保障会带来什么效应呢? 1、从经济方面看 2、从人事制度方面 3、从社会公平 4、从社会和谐
本章思考题 1、社会保障发展要受哪些因素影响? 2、试对早期的社会保障进行评价。 3、为什么说社会保险的出现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标志? 4、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有哪些基本特征?其发展表现出哪些基本规律? 5、如何评价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