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货物合同的标的
第五章 货物合同的标的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 一、商品的品名 (Name of Commodity) 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
二、命名方法: 以其主要用途命名: 以其主要成分或原材料命名: 以其外观造型命名: 以其制作工艺命名: 以其褒义词命名: 织布机 以其主要成分或原材料命名: 玻璃杯 以其外观造型命名: 喇叭裤 以其制作工艺命名: 脱脂奶 以其褒义词命名: 青春宝 以人物名字、名胜古迹命名: 孔府家酒
三、合同中的品名条款 例:东北大豆 (1)单独列出商品名称 (2)名称条款和品质条款合并 (把规格、等级、型号包括进去) 一级西湖龙井 无统一格式: (1)单独列出商品名称 (2)名称条款和品质条款合并 (把规格、等级、型号包括进去) 例:东北大豆 一级西湖龙井
四、注意事项: 1、内容明确,避免笼统。 (雅戈尔西服、服装) 2、事实求是规定品名。 3、使用国际通用名。 四、注意事项: 1、内容明确,避免笼统。 (雅戈尔西服、服装) 2、事实求是规定品名。 3、使用国际通用名。 4、选用合适的品名,以利节税节费。 轿车模型(玩具) 5、名称翻译准确,保持一致。
案 例 我国一进出口商出口果酒一批,国外开来信用证货物名称为“Apple Wine”,我方为单证一致起见,所有单据上均用“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遭遇海关扣留罚款,因为该批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Quality of Goods) 一、约定品质条款的意义 1、商品品质的含义: 是商品的外在形态 和内在素质的综合。 2、《联合国国际货物合同公约》规定: 卖方交货必须符合约定的质量,如卖方交货不 符约定的品质条件,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可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货物,甚至拒收货物和撤消合同。
二、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看货买卖 用实物表示 凭样品买卖(Sale by Sample) 规格 等级 标准 商标和牌号 说明书和图样 产地 文字说明表示 商标和牌号 说明书和图样 产地
1、看货买卖: 通常是先由买方或其代理人在卖方所在地验 看货物,达成交易后,卖方即应按验看过的商品交付货物,且买方不得对品质提出异议。 通常是先由买方或其代理人在卖方所在地验 看货物,达成交易后,卖方即应按验看过的商品交付货物,且买方不得对品质提出异议。 多用于首饰、珠宝、字画等商品。
2、凭样品买卖 卖方样品(Seller‘s Sample) 卖方 服装样品 买方 买方样品(Buyer‘s Sample) 卖方 服装样品 买方 买方样品(Buyer‘s Sample) 卖方 服装样品 买方 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回样 卖方 买方 服装样品 加工复制服装样品
1、凭规格买卖(Sales by specification) 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在国贸中使用最为广泛。 如电池,从1号到7号,长短粗细及电容量都不相等。某种特定的规格适应特定的用途,一般不能混用。
2、凭等级买卖(Sales by Grade) 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的差异,分品质优劣不相同的若干等级。 如我国出口的冻带骨兔肉分为: 特级:每只净重不低于1500克; 大级:每只净重不低于1000克; 中级:每只净重不低于600克; 小级:每只净重不低于400克 。
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将商品的规格和等级予以标准化。ISO国际标准等 农副产品采用: (1)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 , F.A.Q.) 所谓F.A.Q,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即指中等货。 例如:“中国桐油,大路货,游离脂肪酸最高4%”。 (2)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G.M.Q) 所谓G.M.Q,是指上好的、可销售的品质即可。 含义不清,很少采用。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在国贸中,有些电器、仪表、机器等采用。
(Sale by Trade Mark or Brand Name) 5、凭商标或品牌买卖 (Sale by Trade Mark or Brand Name) 国际上知名品牌较多采用。
6、凭产地名称买卖 景德镇陶瓷、长白山人参等。
三、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一)基本内容:表示方法不同、条款不同。 1、在凭样品买卖时,合同中除了要列明商品的名称外,还要定明样品的编号,必要时列出寄送的日期。 例:样品号NT002 长毛绒玩具熊 尺码 24英寸 Sample NT002 Plush Toy Bear Size 24” 2、在凭文字说明买卖时,应针对具体情况在合同中规定商品的名称、规格、等级、标准、牌名、商标或产地等。
(二)品质机动幅度 1、规定范围 2、规定极限 上限:最大,最高,最多 下限:最小,最低,最少 3、规定上下差异 可增减?% (三)品质公差 3、规定上下差异 可增减?% 例:黑龙江小麦 含淀量(最低 90%);水分(10%+ 3%);杂质(0 -3%)。 (三)品质公差 例:手表 公差为48小时可误差1秒。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商品的特性,合理地选用表示品质的方法 (2)凡能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的,一般不宜要两种或以 上的方法来表示。 (3)品质描述准确具体,科学合理,避免笼统含糊:如 大约、左右,又忌绝对化:棉布无瑕疵。 (4)重视应用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掌握灵活性。
案 例 茶叶等级案例 中方某公司与国外某客商成交龙井茶一批,合同规定二级茶叶,卖方实际交货时发现二级茶叶库存为零,便在未征求买方同意的情况下,以一级茶叶充抵二级茶叶交货,并电告买方“一级茶叶仍按二级茶叶计价,不另外收费”。 问:卖方的做法妥当吗?为什么?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 一、约定数量条款的意义 1、数量(Quantity) 商品的数量是指一定的度量衡单位表示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 一、约定数量条款的意义 1、数量(Quantity) 商品的数量是指一定的度量衡单位表示 的商品的重量、数量、长度、面积、体 积、容积等等。
2、《公约》规定: 如果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 如果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二、计量单位和计算重量的方法 重量计量 : MT、LT、ST、KG等。 数量计量: 件、双、套等。 长度计量:M、F、Y等。 (一)计量单位 面积计量:平方米、英尺、码等。 体积计量:立方米、英尺、码等 容积计量:L、G、B等。
3、公量 (Conditioned Weight) (二)计重方法 1、毛重 (Gross Weight) 2、净重 (Net Weight) 3、公量 (Conditioned Weight) 4、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5、法定重量(Legal Weight) 和实物净重(Net weight) 数量条款
1、毛重 (Gross Weight) Gross for Net 毛重举例: 天津红小豆,每公吨300美元,共10 000公吨,以毛作净。 商品本身重量+皮重 国际贸易中称为“以毛作净”。 Gross for Net 毛重举例: 天津红小豆,每公吨300美元,共10 000公吨,以毛作净。
2、净重(Net Weight) 公式:净重=毛重-皮重 净重举例: 中国桐油,桶装, 净重1 000公吨。
3、公量 公量=干量+标准含水量 (1)使用范围: 用于羊毛、生丝的价值高又易回潮的商品。 (2)公式: = 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 = 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 1+实际回潮率
4、理论重量 铝锭等。 5、法定重量和实物重量 海关征收从量税的计税基础。即净重+直接接触商品的外包装重量。 实物净重(净净重):纯商品重量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及举例 (一)数量条款的内容及举例: 内容:一般包括具体数量和计量单位,若按重量 计量,还应该订明计重方法。 [例1] 数量:10 000箱。 [例2] 数量:10 000公吨,5%增减,由买方选择;增减 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
(二)数量机动幅度条款 1、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例] 可溢装或短装的百分比 溢短装的选择权 内容: 10 00公吨,4%增减,由买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 (1)由卖方决定(at seller’s option.) 一般情况下由卖方决定。 (2)由买方决定(at buyer’s option.) 有时候特别是买方派船装运时可以由买方决定。 (3)有承运人决定(at carrier’s option.) 在采用租船时,为了充分利用船舱容积,便由船长视具体情况而定,即由承运人决定。 (1)一般按合同价格计算 (2)按市场价格计算 (装货日、卸货日或规定日期市场价格) 为了防止有权选择多装或少装的一方当事人利用行市的变化,有意多装或少装以获取额外的好处,也可在合同中规定,多装或少装的部分,不按合同价格计价,而按装船时或货到时的市价计算,以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可溢装或短装的百分比 溢短装的选择权 内容: 溢装部分的作价
2、采用“约”量 一般不宜采用。 例外:《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39条A款:“凡“约﹨近似﹨大约”或类似意义的词语用于涉及信用证金额或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或单价时,应解释为允许有关金额、数量或单价可有10%的增减。” 3、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机动幅度。 例外:《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39条B条:“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只要支取的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则可有5%的增减幅度。但当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按包装单位或以个数计数时,则此增减幅度不适用。”
案例1 合同中数量条款规定“10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卖方正待交货时,该货物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问: 1、卖方的交货范围是什么? 2、如果你是卖方,拟实际交付多少货量?
分 析 1、根据合同中的溢短装条款-“10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 ,卖方的交货范围是950-1050M/T之间. 2、由于国际市场价格上涨,如果溢短装部分按照合同价格作价,则可以少交一些,如950M/T,剩余部分可以以高价在国际市场上出售;如果溢短装部分按照国际市场价格作价,则可以多交一些,如1050M/T,这样多余部分就不用找新的买家,又可以以高价出售。
案例2 某出口公司与外商签订合同:出口大米1000公吨,麻袋包装,每袋100公斤,以装运数量条件计价,信用证支付。在如下价格条款的情况下,若实际装运数量为970公吨(9700袋),是否允许? 1、每公吨USD300 F.O.B 中国口岸。 2、每袋USD30 F.O.B. 中国口岸。
分 析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机动幅度。但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只要支取的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则可有5%的增减幅度。但当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按包装单位或以个数计数时,则此增减幅度不适用。” 所以: 1、按照第1种价格条款:每公吨USD300 F.O.B 中国口岸,可以有5%的增减幅度,交货范围为950-1050公吨之间; 2、按照第2种价格条款:每袋USD30 F.O.B. 中国口岸,由于是以包装单位计数的,此5%的增减幅度不适用,所以不得增减,只能交10000袋大米。
我国采用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法定计量单位。 度量衡制度 例:吨(Ton) 公制 公吨 = 1000公斤 英制 长吨 =1016.047公斤 美制 短吨 =907.2公斤 公制/米制(The Metric System) 英制(The British System) 美制(The U.S. System) 国际单位制/现代米制(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es,简称国际制) 我国采用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法定计量单位。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 一、约定包装条款意义 包装(Packing of Goods)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 一、约定包装条款意义 包装(Packing of Goods) 商品的包装是指为了有效的保护商品品质的完好和数量的完整,采用一定的方法将商品置于合适容器的一种措施。 《公约》规定: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卖方交付的货物,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就构成违约。
二、包装的分类 根据包装在流通中所起的作用: 运输包装 销售包装 无包装: 散装货(bulk cargo) 裸装货(nude cargo) 运 输 包 装 二、包装的分类 根据包装在流通中所起的作用: 运输包装 无包装: 散装货(bulk cargo) 裸装货(nude cargo) 销售包装
(一)运输包装 1、定义:又叫外包装、大包装。 2、作用: 保护商品、方便储运和节省费用 3、种类:单件运输包装 / 集合运输包装 运 输 包 装 (一)运输包装 1、定义:又叫外包装、大包装。 2、作用: 保护商品、方便储运和节省费用 3、种类:单件运输包装 / 集合运输包装
运 输 包 装 集合运输包装:
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 运 输 包 装 4、运输包装标志 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 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 其他标志
含义: 又称唛头,是一种识别标志,通常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 运 输 包 装 (1)运输标志 含义: 又称唛头,是一种识别标志,通常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 内容: (1)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 (2)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 (3)目的地; (4)件号。 ABCCO —— LONDON —— NO.1/20—— 收/发货人的名称代号 目的地或目的港名称 件号 标准化运输唛头(四部分)
是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的过程中注意的事项。是一种操作注意标志。 运 输 包 装 (2)指示性标志 是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的过程中注意的事项。是一种操作注意标志。
又称危险品标志,以说明商品是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货物。以图形及文字表示。 运 输 包 装 (3)警告性标志 又称危险品标志,以说明商品是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货物。以图形及文字表示。
(4)其他标志 毛重、净重、体积尺码、型号、商品的生产国别等。 例:GROSS WEIGHT 54kgs NET WEIGHT 52kgs MEASUREMENT 42*28*18 cm MADE IN CHINA
3、Examples (二)销售包装 1、定义:又称内包装、小包装,是直接接触商品并随商品进入零售点和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包装。 销售 包 装 (二)销售包装 1、定义:又称内包装、小包装,是直接接触商品并随商品进入零售点和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包装。 2、作用:保护、方便使用、促进销售 3、Examples 包装的装璜画面 文字说明 4、销售包装标识: 条形码标志
三、定牌、无牌生产和中性包装 (一)定牌:是指买方要求在我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产 三、定牌、无牌生产和中性包装 (一)定牌:是指买方要求在我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二)无牌:是指买方要求在我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免除任何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注:除非另有约定,采取定牌或无牌时,在我国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均须标明“中国制造”字样。
(三)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 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产 (三)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 1、定义: 在商品的内/外包装上不注明国别的包装。 无牌中性包装 2、分类 定牌中性包装
四、包装条款的内容及举例: 内容: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 费用 和运输标志等。 例:每件装一塑料袋,半打为一盒, 十打装一木箱。 单层新麻袋,每袋50千克。
订立包装条款的注意事项 1、考虑商品特点、运输方式及特殊要求。 2、包装的规定要明确。不宜“海运包装”、“习惯包装”。 3、唛头一般由卖方决定。 4、包装费用的负担要明确。
案例1 我某公司出口某种化工原料,共500公吨。合同规定以“单层新麻袋,每袋50公斤”包装。但我方装船发货时发现新麻袋装的货物只够450公吨,剩余50公吨货物用一种更结实,价格也较麻袋贵的涂塑麻袋包装,结果被对方所索赔。
案例2 合同规定糖水桔子罐头,每箱24听,每听含五瓣桔子,每听罐头上用英文标明“MADE IN CHINA”。卖方为了讨个吉利,每听装了六瓣桔子,装箱时,为了用足箱容,每箱装了26听,在刷制产地标志时,只在纸箱上标明“MADE IN CHINA”,买方以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及未按合同规定标明产地为由要求赔偿,否则拒收整批货物。问:买方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要严格按照合同中包装条款包装货物,不可更改包装方式,不可遗漏包装标志。 分 析 合理。 要严格按照合同中包装条款包装货物,不可更改包装方式,不可遗漏包装标志。
案例3 菲律宾从上海进口“永久”牌自行车1000辆,但是要求改为“剑”牌商标,且不得注明中国制造,问我方能否接受,应注意什么问题?
分 析 可以接受。 使用中性包装可能是为了打破某些进口国的关税壁垒和其他贸易壁垒以及适合交易的特殊需要,如转口销售,可以扩大销售。 使用定牌时应注意的问题: ①本企业产品商标、品牌如果在对方市场有较高的知名度,则不宜采用定牌方式。 ②知识产权方面:要求对方提供有关品牌的使用授权证明;在合同中订立在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纠纷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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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公司产品的销售包装
可口可乐公司产品的销售包装
条形码标志 条形码: 就是由一组粗细间隔不平等的平行线条及相应数字组成的标记。 1、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编制的UPC条码 2、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编制的EAN条码 EAN码由12个数字的产品代号和1位校验码组成。前3位是国别号,中间4位数字是厂商号,后5位是产品代号。 我国的国别码有:690、691、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