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同鄉會方樹泉學校 《六年級中一自行分配學位》 家長講座 日 期: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 時 間:下午7時至9時
家長座談會程序 1. 播放2014/2016「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光碟 2. 講解內容 3. 答問時間
2014-2016年度「中學學位分配」 流程簡介 1月4 - 20日:向不多於兩所參加派位中學申請 「自行分配學位」 2014-2016年度「中學學位分配」 流程簡介 1月4 - 20日:向不多於兩所參加派位中學申請 「自行分配學位」 1月5日 :第一批跨網派位截止申請 3月2日 :最後一輪跨網派位截止申請 4月下旬 :派發「中一派位選校表格」 5月初 :遞交「中一派位選校表格」 7月5日 :公布中學學位分配結果 7月7-8日 :學生向獲派中學註冊
已派發的升中物資
已派發的升中物資
已派發的升中物資
已派發的升中物資
已派發的升中物資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 《小六學生資料表》 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家長須知
- 第一部分:概述 - 第二部分:自行分配學位 播放「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光碟 - 第一部分:概述 - 第二部分:自行分配學位
升中兩大路向︰ 自行分配學位與統一派位 自行分配學位 統一派位 參加派位中學可預留不多於30%中一學位 (參加派位的直資學校除外) 2016年1月4日(一)至1月20日(三)接受申請 統一派位 2016年4月下旬派發選校表格 2016年5月初遞交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 自行分配學位(家長可選擇參加或不參加) 無筆試,只容許面試 不受校網限制 留意中學收生的準則及比重 申請自行分配學位後仍需參加統一派位 獲自行分配學位的學生(取錄),不會在統一派位階段再獲學位(不作統一派位)
只可申請兩所中學? 向兩所參加派位中學申請(官、津或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直資中學)
只可申請兩所中學? 此外亦可同時申請: 賽馬會體藝中學(截止日期為22/1) 不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直資學校(非派位直資中學)【數目不限】
兩類直資中學 兩類直資中學 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直資學校 非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直資學校
直資中學特色 收取學費 特色 課程 / 收生 / 教學語言等自由度均高於官津學校,例: 1. 小班教學 2.多聘外籍英語教師,聘請專才教授學生 課外活動 修畢中三的學生,可在原校升讀中四,但不會獲教育局分配其他政府資助的中四學位。
公佈「自行分配學位」申請結果 參加派位中學(包括參加派位直資中學): 凡申請「自行分配學位」之學生,如獲該中 學取錄,其結果會在2016年7月5日(二)與 統一派位結果一併公佈。 學校不會個別通知學生有關的申請結果
公佈「自行分配學位」申請結果 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 在4月中旬或以前通知學生 申請者若被取錄並答應到該校就讀,須簽署一份承諾書及呈繳子女「小六學生資料表」,以確認同意子女接受該校的中一學位,而願意放棄其他政府資助的中一學額(包括參加派位直資中學)。 若家長中途想改變主意, 可以到校取回承諾書。
自行分配學位的好處 選定目標學校 主動申請 優秀表現(包括面試)爭取入學 增加入讀理想中學的機會
如何選校? 多瞭解學校的辦學理念及學校特色 學習方向 教學模式 著重培訓的科目 知己知彼, 門當戶對(按band配校) 軟硬兼備 (軟學生表現; 硬獎項) 留意收生準則,對號入座 具特殊才能,考高一級
家長選校注意事項 留意子女的能力 與孩子多商量溝通 關心子女的情緒 尊重孩子,切勿為孩子決定一切
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策略 1 蒐集資料 填表 字體必須端正、清潔、有條理 預備個人檔案 學業成績 課外活動 社會服務 黑體或顏色字體標榜表現優異項目
個人檔案 整潔、齊全 文字簡潔流暢 如頁數多,附目錄及頁碼 成績表︰由小四起 出生証明副本
個人檔案 課外活動 勿累贅(成績表列出的不用重覆) 證書及奬狀 按重要性排列︰學界、區域排名較高 輕巧為主 已考獲第八級鋼琴、毋須呈交第七級資料
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策略 2 面試(個人、小組) 談吐舉止、態度儀容 普通話、英語 自然流暢 純問題試 自我介紹、家庭介紹、興趣、小學、旅遊經驗、父母對子女的關心… 智能試 閱讀理解、朗讀詩歌、閒話家常(時事、常識…)
跨區(非學校網)入學 如因搬遷或在他區居住, 可申請跨網, 但必須先了解自己所住地區的學校網是否理想。 不影響自行分配學位及直資學校之申請。 需提交申請書及住址證明文件,如租單、差餉通知書、電話單、煤氣及電力公司等單據,不包括銀行結算單及流動電話帳單。
跨區(非學校網)入學 第一次截止申請日期:2016年1月5日(二) 第二次截止申請日期:2016年3月2日(三) (家長需於截止日期前遞交申請書及文件)
學校提供的支援 整理個人小檔案 升中面試技巧班(一月)
推薦信申請條件 2016年7月將公布中學學位分配結果,屆時如 家長想為子女申請推薦信,有關申請條件如下( 須符合下列第1或2項): 三次報分考試(五下、六上、六下)之平均成 績為全級首45%之內及中、英、數科及格, 而五項操行成績達B+等或以上者;
推薦信申請條件 學業以外出色表現者,而上述三次報分考試之總平均分合格及五項操行成績達B等或以上者;(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酌情處理) 中學學位分配結果公布後,如所派學校為學生的首3個志願,本校將不發出推薦信。 請閱讀已派發的通告IC/SC/111/2015
<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 查詢辦法 <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 查詢辦法 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主頁 > 教育制度及政策 > 小學及中學教育 > 學位分配 > 中學學位分配辦法 教育局學位分配組 :2832 7740 或 2832 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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