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義與非自然主義 1
後設倫理學 起源於分析哲學,認為哲學的問題來自語言使用 上的問題,因此要解決哲學問題,要先釐清語言 的定義與概念。 規範倫理學任務在釐清倫理學上的基本語詞的意 義
對善的重新定義: 善是倫理學的重要基本概念,是應優先釐清的概念。 定義的幾種類別 謝富勒(Scheffler)在教育的語言一書提及教育中的三 種定義方式 約定定義:規定某個詞語在特定討論空間時的意義 創制型: P—雲林 R-台南縣 非創制型: 及格-考格通過 不及格—考試不通過 敘述型定義:在許多常用的語詞中精鍊一個最具代表性的 用語 灌輸=單面向傳遞知識 計劃性定義:具有引導事物朝向未來發展的功能, 優質高中、生態大學
本書作者的定義 莫爾認為分析定義是最好的定義方式 約定定義 字典上的或口頭上的定義 分析定義:藉由分析事物部份所具有性質與特徵, 用以了解事物的本質,因此只有具有由複雜概念組 成的事物才能被以分析的方式加以定義。 莫爾認為分析定義是最好的定義方式
穆爾對善的看法 穆爾認為善無法被定義 因為善是簡單而不具有任何組成成分,由於沒有 組成成分所以不能藉由分析定義讓人了解,如同 顏色。 顏色無法獨立存在 善概念亦無法獨立存在,必定以「善之物」形式呈 現。 →善是非自然性質 ◎自然主義的謬誤:將善當成一個自然性質。
自然主義的問題意識 有沒有一些客觀存在的事實可以用來決定道德的 內容? 同性戀?婚外情?避孕?墮胎?
自然主義的主張 「善」這個性質的存在,是可以利用經驗或科學 的方法觀察,而不是無法用經驗觀察、神秘的物 質。 自然主義認為,沒有一個性質的存在是完全無法 偵測的。因此善的定義可以用一些語詞加以解釋, 每一個語詞都是可觀察的性質。 主張價值是客觀性質,以某種意義自然地存在於 這個世界。 將人的行動、意圖分為: 自然的、非自然的: 道德的、非道德的: 符合自然的規則和目的的即是道德的
自然主義的道德教學 「來自自然的一切都是好的,一經人手就變壞」 道德教學上的主張 德育不是把外在的規則加諸在兒童身上,而是要與 兒童的本性協調,循循善誘,讓兒童在消極的教育 之中,自然地發現行動之後的「自然結果(懲罰)」 思考:融入式道德教學能否導出道德原則?
自然主義的謬誤 如何能然確認何種行為是符合自然的? 即使性別分工是符合自然的,甚至是於社會發展 有利,又如何成為道德上的可欲? 性別的分工 因自利而產生的傷害行為 即使性別分工是符合自然的,甚至是於社會發展 有利,又如何成為道德上的可欲? 自利、貪慾、娭妒亦是自然的人性之一,如何能 成為道德上可追求的特性? 對於彼此不同的定義,無法找到一個合理的解決。 ---不應將「實然」視為「應然」
對穆爾理論的批評 1.非自然性質? 2.類比的謬誤 3.開放問題論證的挑戰 以可否獨立存在於時空中做為自然性質的標準並不 適當,例如「顏色」 黃色是修飾形容詞,可與物分開理解。 善是歸屬性形容詞,與物黏合在一起。 3.開放問題論證的挑戰 開放問題:能了解問題的意義,但卻沒有答案,或 答案未定 我們大致能了解何種行為為善,只是沒能從找到一 個完美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