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职业卫生服务 与职业病管理
第一节 职业性有害因素
定义 职业性有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s) :是指生产劳动过程及其环境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因素或条件的总称。 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存在的可直接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称为~。
针对生产工艺流程的 ♠ 劳动组织 ♠ 生产设备布局 ♠ 劳动者操作体位和方式,智/体比例 作业场所的环境因素 根据生产技术 机器设备 使用材料 工艺流程而设定的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主要来源
一、物理性有害因素 分类: 异常气象条件 噪声、振动 非电离辐射 电离辐射
(一)高温作业 定义:指工作场所存在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时,工作场所的气温高于室外温度2℃或2℃以上的作业。
1、高温作业类型及其特点 气 象 特 点 作业类型 干热型 高气温、强热辐射、相对湿度较低 湿热型 高温、高湿作业,热辐射强度不大,低气流 气 象 特 点 干热型 高气温、强热辐射、相对湿度较低 湿热型 高温、高湿作业,热辐射强度不大,低气流 夏季露 天作业 受太阳辐射、被加热地面和周围物体的热辐射作用(高温、热辐射);持续时间长
热 辐 射 热辐射:主要指红外线及一部分可视线而言。太阳和生产环境中的各种熔炉、开放的火焰。
2、高温作业对机体健康的影响 (1)生理功能的影响: (2)热适应: (3)中暑:
中暑的诊断 先兆中暑 高温场所作业一定时间 大量出汗、口渴、CNS症状等 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37.5oC) 尚能坚持工作 轻症中暑 先兆中暑症状 被迫停止工作,并有以下症状之一 体温(>38oC);皮肤潮红、灼热; 呼吸、循环衰竭的早期症状 短期休息能恢复工作者
中暑的诊断 重症中暑 除上述症状外,并有 被迫停止工作 或突然晕倒,皮肤干燥无汗; 体温>40oC,或发生热痉挛
防暑降温措施 技术措施 保健措施 组织措施 合理设计和改革工艺过程 隔热 通风 含盐饮料供应 高温保健食品 个人防护 医疗预防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防暑降温法令 开展卫生宣传教育 制订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
(二)噪声 噪声:凡是不需要的, 使人厌烦, 起干扰作用的声音统称噪声 。
1、生产性噪声种类 (1)机械性噪声: (2)流体动力性噪声: (3)电磁性噪声:
纺织厂
轧钢厂 冲压机 冲压机
汽 笛
2、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1)听觉系统损伤: ①暂时性听阈位移(Temperary threshold shift,TTS): ②永久性听阈位移 (permanent threshold shift,PTS):
2、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2)听觉外系统损害: 神经系统 神衰综合症; 心血管系统:血管痉挛, 心律↑, 血压↑等; 消化系统:消化不良。
3、控制噪声危害措施 (1)控制噪声源(根本措施):改革工艺过程、生产设备--控制和消除噪声源。 加强设备维护检修、减少部件的撞击和摩擦、减低振动。
3、控制噪声危害措施 (2)控制噪声传播: 1)隔声: 将噪声源用隔声罩、隔声墙、隔声门窗等封闭,且尽可能小范围; 2)消声: 消声器,以降低噪声传播; 3)吸声: 用吸声的多孔材料,吸收辐射和反射声,以降低工作环境噪声强度。
3、控制噪声危害措施 (3)加强个体防护:合理使用防声耳塞、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预防保健措施:加强对接触噪声工人健康监护,定期健康检查(以听力检查为重点)。
(三)非电离辐射 非电离辐射(noionizing radiation):量子能量小于12电子伏特(eV)的电磁辐射,不足以引起生物体电离的辐射称为非电离辐射。 如紫外线、可见光线、红外线、射频及激光等。
(三)非电离辐射 电磁辐射(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以电磁波的形式在空间向四周辐射传播,具有波的一切特性,波长(λ)、频率(f)和传播速度。
电磁辐射已成为继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之后,当今人们生活中的第四大污染。
电磁辐射 (1)射频辐射 射频辐射:指频率在100kHz-300GHz的电磁辐射,也称无线电波,是电磁辐射中量子能量较小、波长较长的频段(波长范围为1mm-3km)。包括高频电磁场和微波。
电磁辐射 (1)射频辐射 表面淬火、金属熔炼、热轧工艺、钢管焊接; 雷达导航、探测、通讯和科学研究。也可用于食品加工,干燥粮食、木材等。
电磁辐射 (1)射频辐射 高频介质加热 高频感应加热
电磁辐射 (1)射频辐射 雷达系统 广播电视发射系统
电磁辐射 (1)射频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1)神经系统: 主要表现为类神经症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如头痛、乏力、嗜睡、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
电磁辐射 (1)射频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2)心血管系统: 主要表现心动过缓、血压下降。主诉有心悸、心区疼痛或压迫感。
电磁辐射 (1)射频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3)眼睛: 高频电磁场不影响视力。长期接触大强度微波的工人,可发现眼晶状体点状或小片状混浊,个别可发生白内障。
电磁辐射 (1)射频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4)造血系统: 接触微波可使外周血白细胞总数暂时性下降,少数人同时伴有血小板减少。
电磁辐射 (1)射频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5)生殖系统: 女工常有月经异常,少数男工主诉性功能减退。如睾丸受到微波照射可是精子数量明显减少。
电磁辐射 (2)红外辐射 红外辐射(红外线,亦称热射线):自然界中的红外线辐射源以太阳为最强,生产环境红外线辐射源包括熔炉、熔融状态的金属、强红外线光源、烘烤和加热设备。 人体每时每刻都在发射红外线,而同时也在吸收红外线。人的生命从起源到发展一刻也离不开红外线,因此红外线被誉为生命之光,并非言过其实。
电磁辐射 (2)红外辐射 熔融状态的金属 太阳辐射
(2)红外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1)皮肤: 较大强度--局部温度升高--血管扩张--红斑效应; 电磁辐射 (2)红外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1)皮肤: 较大强度--局部温度升高--血管扩张--红斑效应; 过量照射--急性灼伤--使深部组织及血液加热。
电磁辐射 (2)红外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2)眼睛: 慢性充血性睑缘炎; 视网膜黄斑区损伤。
电磁辐射
电磁辐射 火激红斑
电磁辐射 左眼黄斑区大量渗血 红外线白内障
电磁辐射 (3)紫外辐射 紫外辐射(ultraviolet radiation,UVR) :波长范围在100-400nm的电磁波称为紫外辐射。其波长介于x射线和紫色可见光之间,光子能量较大(3.1-12eV)。
电磁辐射 (3)紫外辐射 冶炼炉、电焊、电炉炼钢等工作场合,从事碳弧灯和水银灯制板或摄影,以及紫外线的消毒工作均可接触紫外线。
(3)紫外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1)皮肤:波长在200nm以下,几乎全被角化层吸收;波长在220-330nm间,可被深部组织吸收。 电磁辐射 (3)紫外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1)皮肤:波长在200nm以下,几乎全被角化层吸收;波长在220-330nm间,可被深部组织吸收。 A、红斑反应(急性光感性皮炎):
电磁辐射 (3)紫外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红斑反应(急性光感性皮炎)
电磁辐射 (3)紫外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B、皮肤老化:长期暴露,由于结缔组织损害和弹性丧失而致皮肤皱缩、老化。
电磁辐射 (3)紫外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C、皮肤癌:紫外线反复照射动物能诱发皮肤癌,对啮齿类动物致癌力以290-300nm最强,诱发人类皮肤癌作用的光谱还不清楚,大约在270-340nm。
(3)紫外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2)眼睛损害:急性角膜、结膜炎,因常因电焊弧光引起,故称为电光性眼炎。
(3)紫外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眼睛损害:在阳光照射的冰雪环境下作业时,会受到大量反射的紫外线照射,引起急性角膜、结膜损伤,称为雪盲症。 电磁辐射 (3)紫外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眼睛损害:在阳光照射的冰雪环境下作业时,会受到大量反射的紫外线照射,引起急性角膜、结膜损伤,称为雪盲症。
二、化学性有害因素 分类: 毒物 粉尘
(一)生产性毒物
(一)生产性毒物 1、毒物概念 生产性毒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环境中的毒物。
(一)生产性毒物 2、生产性毒物存在形式 固、液、气、气溶胶。 气溶胶:漂浮在空气中的粉尘、烟和雾统称为气溶胶。
(一)生产性毒物 3、生产性毒物进入机体的途径 (1)呼吸道: (2)皮肤: (3)消化道:
职业中毒: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接触毒物所发生的中毒称为~。 (一)生产性毒物 4、职业中毒的概念 职业中毒: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接触毒物所发生的中毒称为~。
5、职业中毒--类型 (1)急性中毒:指毒物一次或短时间(几分钟至数小时)大量进入机体而引起的中毒。 特点:发病急、病情重、变化快。 (一)生产性毒物 5、职业中毒--类型 (1)急性中毒:指毒物一次或短时间(几分钟至数小时)大量进入机体而引起的中毒。 特点:发病急、病情重、变化快。
(一)生产性毒物 5、职业中毒--类型 (2)慢性中毒:指毒物少量、长期进入机体而引起的中毒。 特点:早期无特异的临床表现,发病缓慢。
(一)生产性毒物 5、职业中毒--类型 (3)亚急性中毒:发病情况介于急性和慢性之间。
5、职业中毒--类型 (4)吸收状态:毒物或其代谢物在体内超过正常范围,但无该毒物所致的临床表现,称为吸收状态(带毒状态)。 (一)生产性毒物 5、职业中毒--类型 (4)吸收状态:毒物或其代谢物在体内超过正常范围,但无该毒物所致的临床表现,称为吸收状态(带毒状态)。
6、职业中毒--诊断原则 (1)职业史、 (2)生产环境现场调查、 (3)临床表现、 (4)实验室检查,并排除非职业性疾病。 (一)生产性毒物 6、职业中毒--诊断原则 (1)职业史、 (2)生产环境现场调查、 (3)临床表现、 (4)实验室检查,并排除非职业性疾病。
7、职业中毒的预防原则 (1)根除毒物: 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消除毒物,如改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
7、职业中毒的预防原则 (2)降低毒物浓度: 首先是毒物尽量不逸散出来; 其次对逸散出来的毒物就近排放—通风排毒、净化后方可排出; 再次要缩小毒物波及范围。
7、职业中毒的预防原则 (3)个人防护 个人防护服、鞋、帽、手套等; 车间应设置卫生清洗、更衣室,注意个人卫生,合理营养,以增强体质。
7、职业中毒的预防原则 (4)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护: 定期监测生产环境毒物浓度,并作出评价,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健康监护—就业前体检(排除就业禁忌症)、病后复工检查(确定其劳动能力恢复状况,是否适合从事原工作)等。
(二)生产性毒物 所致健康损害
铅中毒
临床表现 (1)神经系统:神经衰弱综合症、中毒性神经炎、中毒性脑病。 早期,肢端麻木和手套样、袜套样改 变,重者桡神经受累引起腕下垂最典型。 铅中毒 临床表现 (1)神经系统:神经衰弱综合症、中毒性神经炎、中毒性脑病。 早期,肢端麻木和手套样、袜套样改 变,重者桡神经受累引起腕下垂最典型。
铅中毒 铅垂腕
铅中毒 临床表现 (2)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腹痛、腹胀、便秘、腹泻。 (3)血液系统:外周血点彩RBC增多。
铅中毒 铅线:硫化铅颗粒沉积 点彩RBC
临床表现 (4)泌尿系统:肾脏轻度损害,少数重者可出现蛋白尿、尿中RBC、管型及肾功能减退。 (5)其他:女工对铅敏感,特别是孕期、哺乳期。 铅中毒 临床表现 (4)泌尿系统:肾脏轻度损害,少数重者可出现蛋白尿、尿中RBC、管型及肾功能减退。 (5)其他:女工对铅敏感,特别是孕期、哺乳期。
铅中毒 治疗 (1)驱铅—首选--依地酸二钠钙。 注意副作用:肾损、微量元素丢失等。
铅中毒 治疗 (2)对症治疗: 铅绞痛发作时,可静脉注射葡萄糖酸钙或皮下注射阿托品,以缓解铅绞痛。
铅中毒 治疗 (3)一般治疗: 适当休息,合理营养,补充维生素等。 中度以上中毒者调离铅作业,并休息治疗。
汞中毒
汞中毒 临床表现 慢性中毒: 易兴奋性、震颤、口腔炎。
汞中毒 治疗 急性中毒: 口服金属:无须特殊治疗,适当用导泻剂硫酸钠; 误服汞盐:蛋清、牛奶、豆浆灌胃; 皮肤有汞盐污染也需清洗。
汞中毒 治疗 慢性中毒--驱汞疗法:首选二巯基丙磺酸钠; 可用镇静剂、维生素类、健脑补肾药; 中度以上中毒者经过治疗后,调离汞作业。
指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一类有害气体。 刺激性气体中毒 指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一类有害气体。
1.常见气体 Cl2、NH3、NOx、光气COCl2、HF、SO2、SO3、硫酸二甲酯等。
2.致病作用 中毒机制--水溶性 大→局部损害明显:Cl2、SO2、NH3、HCl; 小→呼吸道深部→肺水肿:NxOx、COCl2。
3.临床表现 ①急性作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的刺激性气体所致。
3.临床表现 ②慢性作用:长期低浓度接触引起慢性炎症,慢性结膜炎、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等。
苯中毒
苯中毒
苯中毒 1、临床表现 ①急性中毒:苯为中等毒性物质,主要中枢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损害。
1、临床表现 ②慢性中毒: 神经系统:神衰、少数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心悸、四肢麻木); 苯中毒 1、临床表现 ②慢性中毒: 神经系统:神衰、少数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心悸、四肢麻木); 造血系统:外周血象白细胞 最为常见,主要是中性粒细胞 。 贫血出现较晚,少数可出现白血病;
苯中毒 1、临床表现 ③局部作用: 皮肤干燥、脱屑、皲裂、过敏性皮疹等。
生产性粉尘
1、概念 生产性粉尘:是指在生产中过程形成的,并能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2、生产性粉尘所致病健康损害 1)呼吸系统疾患: 尘肺、粉尘沉着症、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哮喘等;
2、生产性粉尘所致病健康损害 2)局部作用: 局部刺激作用引起鼻炎,咽炎,气管炎,鼻腔粘膜充血,水肿,糜烂,溃疡,鼻中隔穿孔,角膜损伤、毛囊炎,光感性皮炎;
2、生产性粉尘所致病健康损害 3)急、慢性中毒: 吸入铅、锰、砷等粉尘可致中毒 。
3、尘肺的预防措施 “ 革 、水、密、风、护、管、教、查 ” 改革工艺 湿式作业 密闭尘源 通风除尘 个人防护 加强管理 宣传教育 定期检查
第二节 职业卫生服务
一、职业卫生服务的 概念与实施原则
(一)实施原则 1.保护和预防原则 2.适应原则 3.健康促进原则 4.治疗与康复原则 5.全面的初级卫生保健原则
(二)核心内容 1、工作场所健康需求评估; 2、职业人群健康监护; 3、健康危险度评估; 4、危害告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二)核心内容 5、职业病和工伤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 6、与作业者健康有关其他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7、职业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
第三节 职业人群健康监护
一、医学监护 1.就业前健康检查 2.定期健康检查 3.离岗或转岗时体格检查 4.职业病的健康筛检。
第四节 职业病管理
一、职业病概述
(一)职业病概念 广义上讲: 职业病是指与工作有关并直接与职业性有害因素有因果关系的疾病。
(一)职业病概念 ※当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机体的代偿功能,造成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改变,并出现相应的临床征象,影响劳动能力者,称为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
(一)职业病概念 凡由政府主管部门用法令的形式明文规定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
(一)职业病概念 职业病种类:2002年4月18日,我国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印发文件中规定,我国的职业病分为10大类115个病种。
工作有关疾病 工作有关疾病(work related disease):又称职业性多发病,是由于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某些不良因素,造成职业人群常见病发病率增高、潜伏的疾病发作或疾病的病情加重等,这些疾病统称为工作有关疾病。
职业性外伤 职业性外伤(occupational trauma):又称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
二、职业病管理措施
(一)职业病诊断管理 作为一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临床医生应明确其要求,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必须由具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一)职业病诊断管理 诊断依据: 1、职业史:毒物种类、工龄、接触方式、防护情况; 2、生产环境监测资料:生产方式、环境浓度、进入途径; 3、病史及临床检查。
(二)职业病报告办法 1、凡尘肺病、慢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慢性职业病诊断单位或职业病诊断组,负责慢性职业病的报告工作。作出慢性职业病诊断后(包括尘肺患者升级诊断),即应填写《职业病报告卡》或《尘肺病报告卡》,在15天内报至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
(二)职业病报告办法 2、急性职业病由最初诊断的任何医疗卫生机构在24小时内向患者单位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二)职业病报告办法 3、遇有急性职业中毒同时发生3名死亡或急性职业炭疽1人以上时,接诊医疗机构应实行紧急报告制度,立即电话报告上述相应机构,并同时发出报告卡;
(二)职业病报告办法 4、卫生监督机构接到2、3两项报告后,要立即赴现场调查,填写《职业中毒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并会同各有关部门,如劳动、工会组织、工矿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分析发生原因,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报上级卫生监督机构等。
(三)职业病预防原则 1、第一级预防(primary prevention):又称病因预防,从根本上杜绝或最大可能减少对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
(三)职业病预防原则 2、第二级预防(secondary prevention):又称临床前期预防,当由于经济、技术或管理原因,第一级预防未能完全达到要求,职业性有害因素开始损及作业者健康时,应尽早发现,采取补救措施;
(三)职业病预防原则 3、第三级预防(tertiary prevention):又称临床预防,对已发展成职业性疾患或工伤的患者,实施综合治疗,预防并发症,促进康复,延缓病程,延长生命,提高生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