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军 电话:010-62088477 E-mail:zhaojun@sipo.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的申请与授权 赵军 电话:010-62088477 E-mail:zhaojun@sipo.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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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军 电话:010-62088477 E-mail:zhaojun@sipo.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的申请与授权 赵军 电话:010-62088477 E-mail:zhaojun@sipo.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第一部分 专利常识

一、专利的概念 专利,专利权的简称,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排他权,即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排他实施其技术的权利。 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权利。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ZHAOJUN SIPO 2011

二、专利的法律特征 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的独占仅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专利权仅在授权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有效 时间性 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的独占仅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地域性 专利权仅在授权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有效 公开性 用书面的方式实现对技术信息及技术权利状态的公开 排他性 用法律的手段实现对技术实施的垄断 ZHAOJUN SIPO 2011

三、专利 专利法的主要功能 调整专利权的归属 调整专利权的行使 谁可以取得专利权 什么发明创造可以给予专利权 专利权是如何申请和授予的 取得专利权须满足的条件 如何保护与专利相关的权利 如何防止专利权的滥用 ZHAOJUN SIPO 2011

三、我国的三种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ZHAOJUN SIPO 2011

三、我国的三种专利类型 1、 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定义: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ZHAOJUN SIPO 2011

2、 实用新型专利 三、我国的三种专利类型 我国专利法定义: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ZHAOJUN SIPO 2011

三、我国的三种专利类型 3、 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定义: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ZHAOJUN SIPO 2011

如何识别三种专利 三、我国的三种专利类型 年代 流水号 类型 93 1 10413 0 发明专利 93 1 10413 0 发明专利 2004 2 0035940 6 实用新型专利 2003 3 0115254 0 外观设计专利 年代 流水号 类型 ZHAOJUN SIPO 2011

公众权利 三、专利 专利权的价值 专利权 专利权及限制 执法力度 保护周期 保护范围 专利权的归属 客体资格 实体条件 主体资格 ZHAOJUN SIPO 2011

第二部分 专利的申请

取得专利权须满足的条件 专利 公有知识 知识的海洋 法定保护主题 法定授权条件 法定主体资格 ZHAOJUN SIPO 2011

一、申请专利的主体 发明人/设计人 申请人 自然人(脑力劳动的主体) 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ZHAOJUN SIPO 2011

五种申请权属形态 职务发明创造 申请权归单位所有 非职务发明创造 申请权归个人所有 约定权属的发明创造 申请权从其约定 合作开发 职务发明创造 申请权归单位所有 非职务发明创造 申请权归个人所有 约定权属的发明创造 申请权从其约定 合作开发 申请权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 委托开发 申请权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归完成方 ZHAOJUN SIPO 2011

二、申请专利的客体 ZHAOJUN SIPO 2011

专利排除的主题 违反国家法律(A5,R10) 违反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A5) 科学发现(A25)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A25) 其他法律给予专门保护 第五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细则第九条 专利法第五条所称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包括仅其实施为国家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ZHAOJUN SIPO 2011

三、申请专利的法定授权条件 程序性条件 实质性条件 与提出申请的手续和申请文件的格式相关 与发明创造的实质内容相关 ZHAOJUN SIPO 2011

1、主要的程序性条件 申请文件的填写和形式要求 说明书的撰写格式要求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格式要求 补正、修改和陈述的一般要求 单一性的要求 关于分案的要求 各种期限要求 费用缴纳要求 ZHAOJUN SIPO 2011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时提交 法定期限内提交 (授权条件) 请求书(包括优先权声明等) 说明书(实用新型:附图) 权利要求书 说明书摘要——————指定期限内提交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代理委托书) (不丧失新颖性证明文件) (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时提交 (受理条件) 法定期限内提交 (授权条件)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ZHAOJUN SIPO 2011

说明书示例 发明名称:罐头式火锅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容器,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包装打算在包装件内烹调或加热食物的容器。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有很多可以自加热的快速即用食品,……。但存在以下不足:……. 。 发明内容 为实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其包括筒体,筒体内部通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外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罐头式火锅包括筒体,筒体内部通过隔板3分成上下两部分,上部为食品容器1,下部为加热炉2;加热炉……. ZHAOJUN SIPO 2011

权利要求书示例 权利要求书 1. 一种罐头式火锅,其特征在于包括筒体,筒体内部通过隔板分成上下两部分,上部为食品容器,下部为加热炉;加热炉内放置固体燃料,加热炉筒体的侧壁上设有通风口。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罐头式火锅,其特征在于通风口采用易拉环式结构。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罐头式火锅,其特征在于食品容器的顶端设有盖子。 ZHAOJUN SIPO 2011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时提交 法定期限内提交 (授权条件) 请求书(包括优先权声明等) 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 简要说明 (受理条件)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代理委托书) (不丧失新颖性证明文件) (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时提交 (受理条件) 法定期限内提交 (授权条件)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ZHAOJUN SIPO 2011

2、主要的实质性条件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实用性 -保护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并且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新颖性 -该技术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在申请日以前提出过专利申请。 创造性 -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ZHAOJUN SIPO 2011

2、主要的实质性条件 外观设计 适于工业上应用:纯粹的艺术作品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新颖”性条件(A23.1) ZHAOJUN SIPO 2011

四、专利的申请程序 1.有哪些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途径 面交 寄交 电子申请 ZHAOJUN SIPO 2011

四、专利的申请程序 2.向哪里提交专利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 全国28个专利代办处 网络在线 ZHAOJUN SIPO 2011

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 法律依据:A 20 提出外国申请的途径: 限制条件: 申请人必须提出向外申请的请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 直接向外国专利局提出(巴黎公约) 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PCT条约) 限制条件: 申请人必须提出向外申请的请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 申请人违反规定的,不授予中国专利权 初审或实审中予以驳回,授权后可以无效 第二十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第四款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ZHAOJUN SIPO 2011

四、专利的申请程序 3.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专利代理 专利代理的概念 专利代理的作用 当事人角度 专利局角度 贸易角度 国家政策角度 ZHAOJUN SIPO 2011

获得专利的步骤 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简图 ZHAOJUN SIPO 2011

获得专利的步骤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简图 ZHAOJUN SIPO 2011

获得专利的步骤 ZHAOJUN SIPO 2011

实审后的公告程序 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审合格后 授予专利权通知 办理登记手续通知 登记手续 颁发专利证书 登记 公告 同时 ZHAOJUN SIPO 2011

获得专利的步骤 ZHAOJUN SIPO 2011

获得专利的步骤 ZHAOJUN SIPO 2011

获得专利的步骤 ZHAOJUN SIPO 2011

复审程序 复审程序的设立目的与特点 复审程序地适用(A 41、 R59-64) 行政监督程序 防止错误地驳回申请 维护申请人正当权益 独立于审查程序 复审程序地适用(A 41、 R59-64) 适用于三种专利申请 对专利局驳回决定不服,请求再审 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 ZHAOJUN SIPO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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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无效程序 无效程序(A45-47、R65-72) 宣告无效程序的特点 任何公众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可以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并作出决定 宣告无效程序的特点 纠正错误授权 维护公众利益 合议组制度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就是出于平衡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为社会公众提供纠正不当授权的机会而设置的。另外,出于保护和鼓励发明创造以及专利权应当具有稳定性以维护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利益平衡的考量,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允许专利权人在适当的范围内修改其专利文件。但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其目的不在于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或者基于侵权事实的发生而直接确定当事人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而是对已授权专利合法性的复核,是对已授权专利的再审查。其结果会影响到所有社会公众的潜在行为,这是专利权作为一种对世权的特性使然。无效宣告程序由一般社会公众启动,但审查的主体是负有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专利复审委员会。为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促使其充分利用和参与无效程序,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无效审查中可以借鉴其它纠纷解决机制中充分尊重当事人请求的做法,即在当事人请求、举证和辩论的基础上居中做出裁决,以解决当事人关于专利有效性的纠纷。这是无效程序所具有的民事属性的一面。但是,作为依法创设的行政机关,专利复审委员会还担负着在无效审查过程中执行专利法和相关国家政策、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众利益的法定职责。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无效审查过程中,面对一个不符合授权规定、并且其存在将影响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专利权却无所作为,这显然与其承担的法定职责和国家相关行政管理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这是无效程序所具有的行政属性的一面。 ZHAOJUN SIPO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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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专利的授予

专利权的本质 专利权实质上是一种排他权——市场控制力 不同于实施权 不代表生产许可 不代表产品质量标准 不表明产品技术水平 ZHAOJUN SIPO 2011

专利三种期限之间的关系图 临时保护 专利权的期限 ZHAOJUN SIPO 2011

专利权的保护 ZHAOJUN SIPO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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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赵军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