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简介 吴江区知识产权局
中国专利奖 项目名称:中国专利奖 (内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 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项目级别:国家级 申报时间:每年3-4月
中国专利奖 名额分配:限额分配,逐级申报,具体根据苏州市局通知 (以下方式可单独申报,不计入江苏名额) 1、获得国家部委推荐 2、获得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 3、获得同专业领域2名两院院士联名推荐 4、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自荐1项 参评条件:1、送评专利于上年度12月31日前获得授权 (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个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申报文件为准!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 项目名称: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 项目级别:省级 申报时间:每年3月左右 名额分配:限额分配,逐级申报,具体根据苏州市局通知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 申报范围: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条件: (一)重点项目 1.省内大中型以上企业中的行业龙头企业;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一定知名度,市场占有率较高;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或已有开拓国际市场的近期计划,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高; 3.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竞争能力强,拥有专利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0件,或发明专利(含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不少于20件,或发明专利10件以上和PCT申请2件以上; 4.企业决策者具有知识产权战略观念,对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认知度较高,能够将知识产权成为生产、经营要素融入企业发展之中。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 (二)一般项目 1.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合格单位中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较强,拥有专利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件或发明专利(含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不少于10件; 3.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较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占主导地位,经济效益较高; 4.企业决策者具有较强的主动运用知识产权战略谋求企业经营发展的意识,能够为本计划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和人员、物质保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申报文件为准!
江苏省专利项目奖 项目名称:江苏省专利项目奖 (内设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 项目级别:省级 申报时间:每年10月左右 名额分配:限额分配,逐级申报,具体根据苏州市局通知
江苏省专利项目奖 申报范围:江苏省区域内的单位所拥有的专利 申报条件: 1、专利为申报单位自主研发获得 2、专利为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授权并有效的中国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3、专利无权属纠纷,无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不存在对该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或者无效宣告请求明显不成立 4、专利已实施,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5、专利未曾获得过江苏省专利项目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申报文件为准!
苏州市重大专利技术 推广应用计划项目 项目名称:苏州市重大专利技术推广应用计划项目 项目级别:苏州市级 申报时间:每年3月左右 名额分配:限额分配,逐级申报,具体根据苏州市局通知
苏州市重大专利技术 推广应用计划项目 申报条件: 1、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控股企业,企业资信等级在AA级以上,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管理良好,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信用良好。 2、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激励机制,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 3、申报项目的专利须为近两年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且为相关产品或生产相关产品的关键核心专利,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省百件优质发明专利和苏州市优秀发明专利的推广运用。 4、申报专利所涉及产品或生产方法拥有多个相关专利构成专利池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5、省、市知识产权或科技部门立项支持过的专利实施项目或成果转化项目,不得申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申报文件为准!
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 项目名称: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 项目级别:苏州市级 申报时间:每年3月左右 名额分配:限额分配,逐级申报,具体根据苏州市局通知 申报范围: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内资控股企业
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 申报条件: 1、注册成立三年以上,主要依靠自主研发,对其主导产品(服务)技术或设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知识产权许可贸易已经成为其主要盈利模式 2、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利税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具有稳定研发投入和较强自主研发能力,研发人员占比(指研发人员数量占职工总数百分比,下同)大型企业10%以上、中小企业20%以上,研发投入占比(指研发投入资金与销售收入百分比,下同)大型企业3%以上、中小企业5%以上;
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 4、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贯标”工作,制定并实施符合自身实际的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2名以上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注重并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持续稳定地加大对知识产权投入力度,企业知识产权经费(主要指专利、商标申请费,奖励费,维权费,宣传培训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服务与应用费,企业“贯标”辅导及工作经费等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如下:大型企业为0.2%以上,且总额大于250万,中小型企业0.5%以上,且总额大于50万; 5、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位居全市同行业前列,拥有自主研发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6件,主要产品(服务)拥有注册商标,大型企业须拥有省级著名商标以上的注册商标,中型企业须拥有市级知名商标以上的注册商标。大型企业具有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的工作能力; 6、 企业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苏州市优秀专利奖、 杰出发明人(设计人) 项目名称:苏州市优秀专利奖、杰出发明人(设计人) 项目级别:苏州市级 申报时间:每年10月左右 名额分配:限额分配,逐级申报,具体根据苏州市局通知 申报范围: 1、最近几年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实施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均可申报苏州市优秀专利奖。 2、苏州大市范围内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工作的职务发明人或具有本市户籍的非职务发明人,具备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
苏州市优秀专利奖、 杰出发明人(设计人) 申报条件: (一)申报苏州市优秀专利奖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授权的中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 2.该专利为核心专利,专利布局对企业发展形成核心竞争力,对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3.该专利在本市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该专利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和其他专利纠纷。 5.该专利未曾获得过国家、江苏省、苏州市等专利奖。
苏州市优秀专利奖、 杰出发明人(设计人) 申报条件: (二)申报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及其发明创造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连续工作、生活2年以上。 2.申报人为第一发明人(设计人)的有效专利1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件以上或国(境)外专利2件以上。 3.其发明创造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显著突破性。 4.其专利在本市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其专利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和其他专利纠纷。 6.未曾获得过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发明人(设计人)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申报文件为准!
吴江区专利资助 项目名称:吴江区专利资助 项目级别:吴江区级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集中发放 申报范围: 1、在吴江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及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以本区地址申请的个人。 2、专利权地址在吴江行政区域内,当年度申请、授权的专利以及发明专利的年费
申报途径:通过吴江区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吴江区专利资助 申报途径:通过吴江区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网址:http://wjzl.zgwj.gov.cn/Index.aspx 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受理并进入实审阶段资助需通过系统上传实审通知书和国知局开具的费用缴纳凭证; 2、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通过系统直接输入专利号即可; 3、发明专利年费资助需要通过系统上传授权证书及国知局开具的年费缴费凭证; 详情请参阅系统内的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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