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女人的創傷 組員:賴秋燕,謝柔安,楊明芬,賴柏涵
目錄 前言(新聞報導,生命的定義) 墮胎原因(原因、研究發現) 主題介紹 台灣墮胎人口統計 正負面影響 現今法案 墮胎著名案例 補充資料─現行墮胎方式 結論 針對班級/專案所需的初級課程詳細資料及 (或) 書籍/教材。
前言─ 性早熟 性行為「早熟」 14%青少年偷嚐禁果 中視新聞》台灣青少年偷嚐禁果比例,近幾年大增7成。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公布最新青少年性行為調查,發現將近 百分之14的青少年偷嘗禁果,雖然這是近16年來首度下 降;少女人工流產比率也有下降趨勢。但專家推估,國內 每年還是有大約8千名少女墮胎,部分的人還會服用來路 不明的墮胎藥,出現流產不完全情況,需手術刮除,恐帕 會讓子宮受傷,未來有不孕的風險。 簡介備註。
前言 性慾:青春期來臨V.S保守貞節 偷嚐禁果 青春期開始 男女結婚 針對選擇性的時段/目標而設計的時間表。
生命何時開始? 子宮內受精 一個月 三個月 課程、教學的結論...等等。 八個月 baby
墮胎原因 你忍心殺掉我嗎?
墮胎原因 為什麼女性會墮胎? 至少70%女性相信,墮胎是不道德的。但因環境和他人壓力的關 係,她們寧可選擇違背良心。她們會因害怕而選擇墮胎-如害怕 沒能力養育孩子 , 失去伴侶,生命失控等等。亦有很多人是因為 缺乏家人與親人的支持。超過 80% 說如果有愛人更多的支持和 有比較好的環境,他們會將孩子生下來。 墮胎為女人而言,並非是一個「選擇」;而是一個絕望的行為。 因墮胎違背良心和母親的本能,所以做成的心理打擊是極之深刻。 針對選擇性的時段/目標而設計的時間表。
墮胎─研究發現 導致精神壓力 英國一項最新研究發現,與其他女性相比,墮胎女性染上酒癮或毒癮的 幾率更高,她們患上各種精神疾病的可能也高30%。 研究人員搜集了2007年英格蘭和威爾士墮胎女性的資料,這兩個地區2007 年墮胎女性超過20萬。其中,20-24歲的女性墮胎數量最多,高達5.7萬名 ,16歲以下的女性有4400名。這兩個年齡段的人,在墮胎後大部分都出現 了抑鬱和焦慮症狀,還有一部分人開始酗酒甚至吸毒。 澳大利亞昆士蘭州大學的研究員分析,無論哪個年齡的女性,墮胎都會給 她們帶來壓力,導致焦慮和悲哀,從而形成嚴重抑鬱症或藥物依賴。 針對選擇性的時段/目標而設計的時間表。 8
主題/支持墮胎合法化(正面影響) 課程、教學的結論...等等。
主題/支持墮胎合法化(正面影響) 1. 考量母親的身心健康(ex:經濟壓力,工作影響) 2.終止畸形兒和受侵犯懷孕所造成的不幸 3.減少非法墮胎所導致的傷害 4.侵犯個人隱私權 目標要教導的內容以及預期的結果及 (或) 從學習中開發的技能。
主題/反對墮胎合法化(負面影響) 課程、教學的結論...等等。
主題/反對墮胎合法化(負面影響) 1.健康因素(ex:母親的心理和身體健康) 2.容易造成性泛濫 3.開啟謀殺的危險先例 4.未出生者的權利 相關的詞彙清單。
主題/現今法案 優生保健法第三章第九條: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有 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者,不在 此限。 第一項所定人工流產情事之認定,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提經優生保健諮詢委員會研擬後,訂定標準公 告之。 程序及步驟的清單,或含媒體的教學投影片。
主題/現今法案的衝突 尊重胎兒的生存權 對於「墮胎」行為的看法,是與民法中「胎兒權益之保護應視同既已 出生者」的肯定相配合,刑法全面禁止「墮胎」;相較之下,優生保 健法卻完全不論「胎兒權益之保護」,不僅改以「人工流產」來指稱 墮胎,還給予其合法地位。這其中的轉折,有其背後的意識差異存在 ,今比較如下,並希望藉此比較,讓我們能更清楚現代人在「孕育生 命」及「生命之始」的價值判準上所產生的困惑。 程序及步驟的清單,或含媒體的教學投影片。 14
主題/墮胎著名案例 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 羅訴韋德案,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1973年對於婦女墮胎權以及 隱私權的重要案例,對於婦女墮胎的問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承 認婦女墮胎權,受到憲法隱私權的保護。此外對墮胎權的限制應 採取嚴格審查標準,並提出「三階段標準」。判決至今仍受到美 國的社會爭議,部分反墮胎團體一直爭取推翻判決,而支持墮胎 權的人士則要求維持最高法院的判決。 範例圖形/圖表。
主題/墮胎著名案例 法院提出「三階段標準」,認為在婦女的懷孕期間,可以分為三個 階段(trimester)。在懷孕前三個月(第1到第12周),由於胎兒不具有 「母體外存活性」 (viability),所以孕婦可在與醫生討論之後自行決 定是否墮胎;懷孕三個月後,政府得限制墮胎,但是只限以保護孕 婦健康為必要;在胎兒具有母體外存活性(第24到28周)之後,政府保 護潛在生命的利益,達到了不可抗拒利益的程度,除非母親的生命 或健康遭遇危險,否則政府可以禁止墮胎。 德州禁止墮胎的法規,並未因婦女懷孕期間的不同,而訂定不同的 審查標準,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正當法律程序」的規定。 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規定:亦不得未經正當法律手續使任何人喪 失其生命、自由或財產... 範例圖形/圖表。
主題/墮胎著名案例 判決論證: 1. 宣示各州無權以任何形式禁止人民墮胎。 2. 各州擁有管制墮胎的合法權益。 3.並經由這個判決建立了一套詳細的制度,顧及孕婦 的權利以及各州的權益。 課程、教學的結論...等等。
補充資料─現行墮胎方式 以毀滅「尚未著床之胚胎」為目的的方法 1.事後避孕丸 2.子宮環 3. 子宮黃體激素系統 4. RU486 3. 子宮黃體激素系統 4. RU486 中止子宮內「胎兒」之生命 1. 擴張刮除術--懷孕早期到十三個星期(三個月) 2. 真空刮除術(子宮吸引術) 3. 注射鹽水--懷孕十四週後常用的誘導墮胎方法 4. 注射前列腺素--此墮胎方法產出的胎兒仍可能是活的,所以施術者會 先注射毒素殺死嬰兒 5. 子宮切開術 課程、教學的結論...等等。
結論 原本做簡報前我主張贊成墮胎,我只想到合法的醫院 合法的醫生,對於動手術的孕婦會更有保障,但是做 簡報後,看了各種資料覺得如果今天合法化了, 會有多少被強暴的婦女被強迫墮胎,只因墮胎合法了, 會有多少胎兒的性命被犧牲掉,只因墮胎合法化了, 我反對墮胎合法化,女性不該因為合法墮胎而背負殺 人的罪名或是一輩子的心靈創傷。 課程、教學的結論...等等。
END Thanks for listening 課程、教學的結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