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的故事 — 筆友 現在的青少年是透過網路認識「網友」 爸爸、媽媽的青春少年時期,主要是透過這兩本雜誌結交「筆友」
筆友專欄 姓名:小詩 地址:海角七號 興趣:看書、聽音樂、吹風、淋 雨、聽海、沈思 願與喜歡雨中漫步的人為友 雜誌中的「筆友專欄(有姓名、地址、興趣……等資料) 是提供給青少年透過書信往返認識朋友的機會。 聯絡方式:採取「散槍打鳥」的方式,一寄就十幾封,再從回函的信件中挑選中意的聯絡。 信件內容:文筆好的,絞盡腦汁,盡寫風花雪月,中文造詣不佳的,從「情書大全」抄幾段湊合,字體難看的也可以請幫手代寫。 後續:有意發展的會互相先寄個與本人相似度只有0~5%的相片表達交往誠意。 見面:我拿喇叭花、你拿「史記」……約在車站、百貨公司、公園、電影院……見面。 下場:想像與事實「差很大」,從此失聯。
第四節 網路交友與網路戀情 網際網路興起之後,不僅改變人們的生活型態,影響人際關係,更將男女互相追逐的愛情世界帶入虛擬空間,導致男女的愛情遊戲規則產生變化且開始複雜起來。
何謂網路交友 「網路交友」是使用者透過網際網路傳輸的方式(如BBS站、MSN、聊天室、線上遊戲),跟不同國籍、不同興趣、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接觸、交談,得以拓展人際關係,結交朋友。
網路具有言論自由、便捷迅速、匿名性等特性,讓每個人皆可以在網路上扮演各種不同的角色、肆無忌憚的暢談,無形中滿足了使用者的好奇心與冒險精神。 偶像明星阮經天表示,他對於素昧平生的網友,在網路上以「老公」、「老婆」相稱,相當不以為然,因為他曾經抱著滿心期待見女網友,未料對方卻是一位身材粗壯、長相男性化的恐龍妹,與想像中「差很大」,讓他嚇得再也不敢網路交友。
網路交友的危機 1.已婚者透過網路隱匿自己的真實情況,讓對方不知不覺變成別人家庭的第三者。 2.不知對方的個人檔案,如職業、年齡、婚姻狀態以及性別等的真實性。 3.無法確實求證對方的家世背景,容易被欺騙。 4.因為網路是虛擬的,以致很難知道對方在想什麼,容易陷入不可預知的危機中。 5.網友用假照片裝成帥哥或美女騙財騙色。 6.網友見面,女性容易被設計性侵。
利誘
2004年在雅典奧運為我國奪下跆拳道金牌的朱木炎,透過視訊想交友,不慎遇上詐騙集團「仙人跳」,不但被騙高達上百萬元,形象也面臨跌停板,賠了夫人又折兵。
玻璃娃娃林煜智在蕃薯藤聊天室認識了一名自稱銘傳大學美術系畢業的女網友,兩人相談甚歡,甚至在禁不住女網友的視訊挑逗下,兩人在網路上脫個精光,大玩虛擬性愛遊戲。只是在激情纏綿中,林煜智卻不知道,自己正一步步踏入「網路仙人跳」的桃色陷阱當中。一名男子,突然出現在MSN上,怒斥林煜智勾引他「老婆」。接踵而來的是男子的恐嚇威脅電話,要求20萬元的「遮羞費」,否則將公布林煜智的裸照和性愛簡訊。林煜智此時才恍然大悟,深知自己中了詐騙集團的圈套,但又礙於公眾人物的身分,內心備受煎熬。
由於網路的匿名性可以去除外貌、年齡、性別和口才等因素干擾,加上網路交友環境的隱私與曖昧,更容易造成互動界限模糊,在虛擬與現實中角色拿捏失準的情況下,導致網路性侵案件層出不窮,成為近年治安難題。 嘉義一名體重超過120公斤的女子,深夜南下高雄會網友,可能因身材過胖,對方不好意思拒絕,藉詞叫她去買菸,趁機放她鴿子。身無分文的女子只好請超商幫忙向警方求援,警方聯絡她住高雄市親戚將她帶回。這件「恐龍妹」遭網友放鴿子的事,成為員警趣談。
網路交友安全守則 確實遵守「五不要」,即使用匿名不留真實姓名、不留電話、不給照片、不給密碼、不單獨與網友見面。
網路交友安全守則 若要和網友相約見面時應找朋友作陪。 最適合和網友見面的時機是在「官方」所舉辦的網友聚會的活動中,不但可以認識更多的朋友,也能夠在安全的環境下與網友見面。
網路交友安全守則 和網友見面地點應選擇明亮、人多、交通方便且自己熟悉的公共場所。 麥當勞、肯德基等場所都很適合與網友見面
網路交友安全守則 若網友藉故臨時更改見面地點,例如改至對方家中或偏僻之處,要明確拒絕。 一名16歲少女,透過網路線上遊戲認識17歲男網友,兩人在即時通聊天多次之後,應網友邀請,到對方家裡看狗,卻在洗手間內遭到網友性侵得逞,少女返家後覺得相當不舒服,又不知該怎麼辦,在與好友討論後,向警方提出告訴,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少男函送偵辦。
網路交友安全守則 小心網路交友詐騙,別讓自己成為受害者。 一名29歲住在南投的張小姐,透過「愛情公寓」聊天室,認識自稱「冠廷」的男子,雖然沒有見過面,但對方透過電話、網路噓寒問暖,讓單身的張小姐墜入愛河,雙方開始交往,接著男子宣稱是馬來西亞投顧公司的顧問,慫恿張小姐加入投資。張小姐投入57000元之後,對方就以繳稅、公基金,甚至是匯款違法要交賠償金等理由,要求被害人匯款,張小姐沒錢還四處籌款,在一個月內前後匯了486萬元,之後,對方完全失去音訊,此時,張小姐才知上當。
網路交友安全守則 接到任何令自己感到不舒服的訊息或信件時不需理會它,必要時請師長或父母協助處理。 偶像明星羅志祥透過交友網站「Facebook」認識一名叫做Fanny的女網友,兩人交往一段時間後,當對方的言語越來越露骨時,嚇得羅志祥欲趕緊結束這段關係。但是沒想到這名女網友卻刻意截取羅志祥裸露上半身的照片與視頻私密對話向媒體爆料,讓羅志祥發覺遭到設計了。
網路交友安全守則 避免和網友有金錢上的往來。 體重超過百公斤的黃姓女子,有偽造文書、詐欺、竊盜等多項前科,沒有固定工作,喜歡打線上遊戲「魔獸世界」,從網路遊戲中認識不少男網友;她刻意和許多網友交換MSN,並故意張貼一張從網路下載的美女照片,而迷倒一堆男網友。她向男網友網稱自己是「ABC」,父母在美國車禍雙亡,因隻身在台沒錢繳保險費,希望對方能幫幫她。由於照片迷人,加上她講出「我只能相信你」這種話,立刻打動5名男網友的心,一一匯款給她。當得知被騙,在警局看到所謂的美女竟這麼「大支」時,皆當場傻眼。
網路交友安全守則 請保持「網格」,要求自己不用粗俗不雅與挑逗的語言交談,也拒絕和使用這類語言的人交往。 網路上低俗之風主要有:一些網站大量刊登裸體、露點、偷拍、走光圖片和視頻,以挑逗性的語言描述性行為、性部位,宣揚一夜情等不正當交友信息,傳播血腥暴力、惡意謾罵、侮辱他人等內容,發布非法性用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設置挑逗性標題吸引點擊率等。
網路交友安全守則 當對方提供好得難以置信的禮物或差事時,請小心有詐。 切記!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網路交友安全守則 不要做網路大野狼,當你利用電子信箱誹謗、恐嚇他人時,已經犯法了。 根據刑法,在網路上公然辱罵別人,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如果進而編造不實文字、圖畫在網路上抹黑、抹黃他人,更有可能因此構成了加重誹謗罪。 某私立大學學生在BBS站上,稱該校校長是哈巴狗,該校依據學生獎懲規則,記該生大過一次,以為處分。 政大邱姓學生,因不滿趙姓教授的教學及考試方式,兩度在網際網路校園版的電子布告欄上,以「另一種形式之強暴」為題,張貼文章,指控趙姓教授抄襲學生之報告,做為學術論著等。經教授提起告訴,邱姓學生被判決拘役55天。
網路交友安全守則 做e世代好公民,發現犯罪或可疑行為,立即向刑事警察局電腦犯罪小組網路檢舉信箱 (www.net110.gov.tw)或電話報案(02-27697403)。
網路戀情 透過網路所展開的戀情,無奇不有,老少配、本國外國配,職業、收入變得不太重要,能不能在網站交談時,讓對方有「知音難覓」、「相見恨晚」感覺,才是網路戀情成功關鍵,這和網路上可以隱匿身份「培養感情」有絕對關係,但這類網路戀情往往來得快、去得也快,成功率並不高。
英國曾發生了一樁令人震驚的網路戀情,女主角是60歲、有三個孫子的「阿媽」,男主角是22歲的摩洛哥大學生,初學電腦的阿媽,在網站聊天室自稱是30歲女醫生,和男網友愈聊愈投緣,兩人通了國際電話後, 「阿媽」向他坦言自己的年齡,但男主角說「來不及,我已愛上妳了!」60歲的阿媽最後與結婚38年的老公離婚,嫁給她的網路情人,引起一陣軒然大波。
有一個女老師,在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名日本男子,兩人相談甚歡,女老師不僅因上網時間太久,影響上課而遭校方解聘,還和丈夫離婚,不顧家人勸說遠赴日本會情郎,但最後仍因文化差異而分手,愛情、婚姻兩頭空。
何謂網路戀情 「網路戀情」是透過網路交友與網路約會而發展出的戀情。若從見面的有無,網路戀情可分為: 「從網路延伸到現實的愛情」,可在見面後更加確認彼此的關係,但也有許多初次面對面約會的「電子情人」,演變為約會強暴、誘拐、傷害,甚至被殺害。 「僅發生在網路上的愛情」,雙方只在網路上陷入熱戀,甚至暱稱彼此為老公、老婆,但是卻從不見面。這種愛情大多是為了找尋屬於自己心靈契合的伴侶;滿足於現實世界所追尋不到的愛情,是一種期待與補償作用。
網路戀情的危機 在網路上,人們因有著遠距離的安全感,在建立親密感的過程中,較沒有來自社會壓力的約束,容易藉由匿名性的隱密特質對異性傾心告白。然而在虛擬空間譜出的戀曲,卻有其潛存的危機: 缺乏深刻的認識 難以分辨真與偽 想像取代了現實 相互的信任不足
缺乏深刻的認識 在網路上談論「自己」,常會有所保留或刻意「修飾」、「美化」。對方要讓我們知道什麼?留下什麼印象?皆由對方主導。因此,網路戀情雖然發展迅速,但是屬於一種十分被動的溝通方式,對對方欠缺深刻的認識。 許多廣告、電影、小說所編織的網路戀情情節,讓很多人都想從網路上尋找自己的真命天子,但不要忘記!這終究只是虛構的故事,不要被迷惑、誤導。
想像取代了現實 網路戀情是建立在想像當中,有如和自己在談戀愛,以想像取代了現實。雙方關係既脆弱又多變,十分不穩定。 中華青年網絡協會調查發現,新世代的大專生想上網交朋友的達68%,曾有追求網路戀情想法的佔49%,其中,男佔39%,女佔10%。當中有網絡一夜情想法或經驗佔四成,有援助交際想法或經驗,佔二成四。
難以分辨真與偽 在網路上,可以按照自己的目的,扮演自己心目中的角色,讓人難以分辨真偽,因此,透過網路交往,雖然可能輕易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卻是十分危險的人際關係。 兼具部落格與MSN功能的微型網誌「噗浪」,2008年5月正式上線,因知名美女作家阿潼透過噗浪留言認識丈夫魏廣文,兩人在噗浪及電話聊了一個月,見面不到24小時閃電結婚,不僅讓噗浪一夕爆紅,更讓許多噗友抱著網戀美夢,使得噗浪一下成為最夯的網路社交工具。
相互的信任不足 網路戀情的信任基礎不夠。因此,網路情人常缺乏安全感,難以深入交往。 網路上的人,沒有臉孔,沒有聲音,只是一個id,只是一個符號,每一場網路戀情都是一段神秘冒險之旅,是為了排遣寂寞,是為了刺激,還是為了好玩,請不要過度投入,抱持著合則留,不合則去的態度。
發展安全的網路戀情 1確認彼此的想法 2以誠相待 3冷靜判斷 4小心應對
確認彼此的想法 究竟是朋友?還是戀人?對方是否已有交往中的對象?由於網路人際關係的不確定性,常常形成雙方認知上的誤解,如果能清楚的瞭解彼此互動時的立場,則可減少許多悲劇的發生。 在毫無時空差距的虛擬關係裡,真能找到幸福歸屬?
以誠相待 在網路上,每一個人地位是相等的,你怎樣對別人,別人也會怎樣對你。因此,網路雖是虛擬世界,但千萬不要有惡意欺騙對方的心態,否則不但容易被對方誤會,還可能為往後的交往帶來許多麻煩。 台灣女子許家華在網路上認識一位伊拉克男子,兩人陷入熱戀。為了見男方一面, 許家華為愛走天涯,雖周遭親友諸多勸阻,甚至笑她傻,但她仍歷經砲火與九趟轉機的危險,千辛萬苦抵達伊拉克與情人會面,跟男友度過40天的甜蜜時光。
冷靜判斷 在網路世界,對於對方所透露的訊息要用常識判斷,另外,在尚未熟識對方之前,切勿輕易透露家裡的電話號碼及住址等私人資訊,避免被對方騷擾的可能。 台北市余姓女子在自己無名小站部落格上,將自己個人資料寫得太清楚,被情敵吳女擷取後另開新的部落格,並捏造公開徵求「性伴侶」訊息,造成余女飽受網友電話騷擾,上班的餐廳還因常有「無聊男子」登門,害她被炒魷魚。
小心應對 一些不肖份子利用網路做為作奸犯科的途徑。因此,為了自身的安全,應儘量避免單獨與對方見面,見面時若發現對方言行不一致,或察覺有異狀,要冷靜的想辦法盡速逃脫。 27歲黃姓科技宅男,因網路線上遊戲與已婚林姓女網友,結識、交往,甚至發展出親暱關係,常邀約幽會,黃男迷戀林女幾乎到痴狂地步,不是到林女工作地點騷擾,就是打電話到林女家中,甚至一天狂叩200多通電話找林女。林女唯恐這段婚外情曝光,引起家庭風波,因而強烈提出分手的要求,黃男不甘心,邀約林女到汽車旅館談判,卻脫光林女的衣服,控制林女行動,雖林女趁機逃離,但黃男卻常常騎機車跟蹤林女,並在光天化日之下,當街掐緊林女脖子,揚言「要一起死嗎?」經路人報警,警方依妨害自由罪嫌移送法辦。
網路色情 網路色情是指在網路上以帶有色情的文字、聲音、影像、圖片、漫畫等,挑逗使用者的性慾,是一種遊走法律邊緣的性活動。青少年涉入網路色情犯罪,大致有: 網路援交 張貼色情圖片 散佈色情訊息
網路援交 網路的匿名性、易取性,讓網際網路成為援助交際的主要媒介。近年來,許多知名交友網站、部落格與聊天室都暗藏著援助交際的資訊,而這些網站通常又沒有年齡與會員的限制,衍生不少社會事件。 根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規定,只要網友們有「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訊息的行為,即使沒有真正從事性交易,也屬犯罪行為。
網路援交常見的情形有三種 第一種是網路警察偽裝的『釣魚援交』 第二種是詐騙集團的『提款機援交』 第三種才是真正的『肉體援交』 有位成績很好的女大學生,暑假回家閒極無聊,竟上網至「YAM天空交友」網站,說自己剛從高職畢業要援交,還向警察嗆聲說:「警察們若是看到或知道的話,也請抓我去關」,結果真的被抓移送法辦,所幸檢方發現她張貼信息沒有說要性交易換金錢,遂偵結不起訴。
台北市一名大學研究生,在網路「SKYPE」平台認識一個自稱是某大學的女生,雙方相談甚歡,並約定了見面的時間,這名研究生依約前往,對方沒有出現,卻打電話來說自己是暑假兼差援交要賺取生活費,因擔心男方是警察或是軍人在釣魚,要求他到ATM前操作提款卡,研究生聽從操作後,卻把自己的存款都轉出去了,焦急之際又接到對方的電話,表示因為操作錯誤,已經開啟虛擬帳戶,必須再以匯款方式將虛擬帳戶關閉,否則會被銀行發現,研究生很擔心家人發現他在「援交」,只好聽任歹徒指示連續匯款8次,直到他向對方表示已經沒有錢了,歹徒就要他將名下的存摺及圖章共2本,透過「空軍一號」託運至新竹,事後當他想了解問題是否已解決,一再聯絡歹徒,電話卻已不通了,才恍然大悟是被騙了,而他交出的存摺成為人頭帳戶,變成「詐騙共犯」。 1.網路援交陷阱多,切不可因一時好奇惹禍上身,成為詐騙肥羊。 2.因操作自動提款機遭歹徒鎖定時,千萬要保持冷靜,速撥「165專線」請求援助。 3.個人之存摺、圖章務必妥善保管,千萬勿交給不明對象,以免成為「詐騙人頭戶」。
台北市一名剛滿18歲的高中女生,為了賺取心愛長毛臘腸狗的飼料費,竟然下海援交,當她帶著愛犬從台北縣趕場到台北市接客時,由於交易對象年紀過大,被巡邏警方盤查發現。她對臘腸狗呵護備至,被警方移送的時候還緊抱愛犬,不讓別人輕易碰觸,面對警方偵訊,她緊抱著愛犬說:「養狗每個月要七、八千元,只好趁著空檔網路援交賺錢!」認真的模樣讓在場的警員搖頭直呼:「竟然有人為了養狗下海!」
張貼色情圖片,散佈色情訊息 根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規定,只要Po色情媒介訊息就算犯行,但許多青少年因不清楚法律規定,在好奇心驅使與好玩心態,加上媒體報導的推波助瀾下,把具有色情的文字、漫畫、圖片、影片、訊息貼上網路或下載後分傳給同學、朋友。另外,也有許多逃家、離家的青少年,需要賺錢養活自己,便利用網路的便利性,透過網路來販賣色情光碟、媒介性交易。
網路性愛 「網路性愛」是以具有性挑逗的文字、或透過視訊及手淫在網路上進行性愛交流,是虛擬性愛的一種。網路性愛的進行方式是雙方藉由網頁提供的私密聊天室,以文字互相挑逗對方,由於互不相識,平常現實生活裡不敢說、不敢做的,網路上,可以無所顧忌、露骨地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愛怎麼做,就怎麼做。在極大的想像空間中,互相滿足性慾求。 「網路性愛」對成年人來說或許是另一種滿足情慾的管道,但對身心尚未成熟的青少年而言,則是深具負面影響,因此,建議你(妳)還是遵守「保護自己」、「尊重別人」、「十八歲以下不宜」等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