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五行学说 五行学说也属我国古代哲学的范畴。它认为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所构成。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这五种物质不断运动和相互作用的结果。将这五种物质的属性和相互间的“生、克、乘、侮”规律,运用到中医学领域,阐述人体脏腑的生理、病理及其与外在环境的相互关系,从而指导临床诊断和治疗。
一、 五行学说的主要内容 (一) 基本概念 五行学说中的“五”,指自然界中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行”,是运动变化、运行不息的意思。五行指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运动变化。五行学说是指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构成的,根据五行间的相互关系,并以这五种物质的特性为基础,对自然界的事物、现象加以抽象、归纳、推演,用以说明物质之间的相互滋生、相互制约,不断运动变化,从而促进事物发生、发展规律的学说。
(二)五行的特性 木具有伸展、能曲能伸的特性,凡具有升发、伸展、易动特性的事物或现象归属于木; 火具有炎热、向上的特性,凡具有温热、升腾特性的事物或现象归属于火; 土具有生长、生化的特性,凡具有长养、变化、承载特性的事物或现象归属于土; 金具有能柔能刚、变革、肃杀的特性,凡具有清静、沉降、变革、肃杀、收敛特性的事物或现象归属于金; 水具有滋润、下行的特性,凡具有润泽、寒凉、向下特性的事物或现象归属于水。
由此可见,五行的特性是在古人对这五种物质朴素认识的基础上,进行抽象、推演而逐渐形成的。五行的特性虽然来源于五种物质本身,但又超越了这五种物质。所以说,医学上的五行,已不是单纯指木、火、土、金、水这五种具体物质本身,而是五种物质不同属性的抽象性概括。因此,它脱离了这五种物质本身的具体性质,具有更广泛、更抽象的涵义。
(三)事物的五行归类 五行学说应用直接归类或间接推理演绎的方法,将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以及人体的脏腑组织、生理现象、病理变化,分别归属于木、火、土、金、水“五行”之中,借以阐述人体脏腑组织之间的生理、病理的复杂关系,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
1.直接归类法如某事物具有与木类似的特性,该事物就被归属于木行;而另一事物具有与火类似的特性,就被归属于火行。 2.间接推断演绎法自然界还有许多事物和现象无法以直接归类的方法纳入五行之中。鉴于此,古人运用间接推断演绎的方法进行推演。以人体为例,肝属木,根据中医理论,肝与胆相表里,肝主筋,肝开窍于目,所以,胆、筋、目等便随肝属木而被纳入木。
需要强调的是,用五行的特性对事物属性进行归类,并不是说事物属性就是木、火、土、金、水本身。如木具有升发、伸展的特性,肝归属于木,是指肝具有疏通、舒展、调达、升发的特性,而且说明了肝与其他脏腑组织器官、情志及自然界多种事物或现象在属性上的某些内在的联系。当然,无论是直接归类或是间接推演,目的是为了说明同一行中的事物或现象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可以说事物的五行归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和机械性。
(四)五行的生克乘侮关系 五行学说不是静止地、孤立地将事物归属于木、火、土、金、水,而是以五行之间的相生和相克关系,来探讨和阐述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即彼此间相互协调平衡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同时,还以五行之间的异常制约即相乘和相侮,来探索和阐述事物之间协调失衡时的相互影响。
1. 相生 所谓“相生”,是指五行中某一行事物对另一行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滋生的作用。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这种相生关系依次滋生,循环无端。 在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我生”两方面的关系,《难经》将之喻为“母”与“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的相生关系,又叫“母子关系”。以火为例,生“我”者木,则木为火之母;“我”生者土,则土为火之子,以此类推。
2. 相克 所谓“相克”,也称“相胜”,是指五行中某一行事物对另一行事物具有抑制、约束、削弱等作用。《素问·宝命全形论》指出:“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灭,土得木而达,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绝,万物尽然。”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五行这种相克关系也是往复无穷的。 在五行相克的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克我”、“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内经》称之为“所胜”与“所不胜”的关系:“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我克”者为我“所胜”。
3.相乘 所谓相乘,即乘虚侵袭,也就是相克太过,超越了正常的制约关系。如正常情况下木克土,它们维持着相对平衡状态,当木过度亢盛,或由于土本身不足,木因土虚而乘之,木对土的克制就会超过正常水平,两者间正常的制约关系遭到破坏。相乘与相克虽在次序上相同,但相克是五行正常的制化关系,而相乘则是正常制约关系遭到破坏而出现“克制太过”的异常现象。
4.相侮 相侮,即恃强凌弱之意。如正常情况下,金克木,当木过度亢盛,金不仅不能制约木,反而被木所克制;或由于金本身虚弱,木因其虚而反侮金。相侮的次序与相克相反。同样,相侮与相克虽在次序上相反,但相克是五行正常的制约关系,而相侮则是正常制约关系遭到破坏而出现“反克”的异常现象。
二、 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五行的特性来分析研究机体的脏腑、经络等组织器官的五行属性;二是以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来分析研究机体的脏腑、经络各生理功能之间的相互关系;三是以五行之间乘侮来阐释病理情况下的相互影响。因此,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不仅用于理论上的阐释,而且也具有指导临床诊疗工作的实际意义。
(一)说明人体五脏的生理功能 五行学说,将人体的内脏分属于五行,以五行的特性来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木性曲直,枝叶条达,具有向上、向外、生长、舒展的特性;而肝也喜条达舒畅,恶抑郁遏制,肝主疏泄,所以肝属于木。土性敦厚,具有生化万物的特性;脾运化水谷,营养机体,所以说脾是气血生化的源泉,故脾属于土。
五行学说不但将人体的组织结构分属于五行,而且还把自然界的五气、五味、五色、五方、五季等与人体的生理系统联系起来,认为同一行的事物之间有着“同气相求”的关系,体现了人与自然的相关性和统一性。
(二)说明人体脏腑间的相互关系 五脏的功能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的。中医学不仅用五脏与五行的分属阐明了五脏的功能特性,而且还运用五行生克制化的理论说明了脏腑生理功能的内在联系。五脏之间既有相互滋生的关系,又有相互制约的关系。 五脏相互滋生:肝藏血以济心之阴血,故肝生心(木生火);心阳温煦有助脾之运化,
(三)说明人体脏腑间的病理影响 五行学说也用以说明在病理情况下脏腑间的相互影响。如本脏之病可以传至他脏,他脏之病也可传至本脏。中医学把这种脏腑间病理上的影响称为传变。以五行学说来说明五脏疾病的传变,可以分为母子(亦称相生)关系的传变和乘侮(亦称相克)关系的传变。
1. 相生(母子)关系的传变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犯母”两个方面。 (1) 母病及子:是指疾病的传变从母脏传及子脏。如肾属水,肝属木,水能生木,故肾为母脏,肝为子脏,若肾病及肝,即是母病及子。临床上常见的“水不涵木”,就属母病及子的范围。这是由于机体肾水不足,不能滋养肝木,从而形成肝肾阴虚,肝阳上亢所致。
(2)子病犯母:又称“子盗母气”,是指疾病的传变从子脏传及母脏。如肝属木,心属火,木能生火,故肝为母脏,心为子脏。心病及肝,即是子病犯母。临床上常见的心肝火旺,就属于子病犯母的范围。这是由于心火旺,累及肝脏,引动肝火,从而形成心肝火旺。
2.乘侮(相克)关系的传变 包括相乘和相侮(即反侮)两个方面。 (1)相乘 是相克太过为病:相克太过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一方的力量过强,而致被克的一方受到过分克伐;另一种是由于被克的一方本身虚弱,不能承受对方的克伐,从而出现克伐太过的病理现象。如以木和土的相克关系而言,前者称为“木乘土”,后者称为“土虚木乘”。这两类相克太过的原因虽然不同,但其结果均可导致一方太过和一方不及。临床上常见的肝气横逆犯胃、犯脾,均属于相乘致病的范围。
(2) 相侮 即反克而致病:相侮致病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一方太盛,不仅不受克己的一方所克制,而且对克己的一方进行反克;另一种是由于一方的虚弱,丧失克制对方的能力,反而受到被克一方的克制,从而也导致反克的病理现象。这两种相侮的原因虽然各不相同,但其结果都是一方不足和一方太过。临床上常见的“木火刑金”肝火犯肺,就属于反克的病理变化。
(四) 指导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当内脏病变导致功能紊乱和相互关系失调时,可以反映到体表相应的组织器官,出现色泽、声音、形态、脉象等多方面的异常变化。正如《灵枢·本脏》篇所说:“有诸内者必形诸外。”因此,临床上可以在望、闻、问、切四诊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五行归属及生克乘侮变化规律对病情作出判断。
根据五行的生克制化乘侮规律,调整脏腑间的相互关系达到控制疾病传变的目的。具体运用有以下两个方面: 1. 控制疾病的传变在病变的过程中,一脏之病常可波及他脏而使疾病发生传变。因此,治疗时除需要对病变的脏腑进行治疗、处理外,还应在五行生克制化理论指导下,调整各脏腑之间的相互关系,防止疾病的进一步传变,并促使已病的脏腑尽快恢复。例如,《难经·七十七难》中说:“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与脾,故先实其脾气。”
2.确定治则和治法 根据五行生克制化理论制定的治疗原则和治法,通常有两大类: (1)根据五行相生规律确定的治疗原则和具体治法,有“虚则补其母”和“实则泻其子” 两类。 ① 运用“虚则补其母”治则的常见治法 滋水涵木法:又称滋肾养肝法或滋补肝肾法,即通过滋肾阴以养肝阴的方法。适用于肾阴亏损而肝阴不足以及肝阳偏亢之证。
培土生金法:又称补脾养肺法,即通过培补脾气以益肺气的方法。适用于脾胃虚弱,不能滋养肺脏而肺虚脾弱之证。 金水相生法:又称补肺滋肾法或滋养肺肾法,即通过肺肾同治以纠正肺肾阴虚状态的治法。适用于肺虚不能输布津液以滋肾;或肾阴不足,精气不能上滋于肺,而致肺肾阴虚者。 益火补土法:又称温阳健脾法,即通过温阳以补助脾胃的方法。适用于肾阳不足,无力温煦脾阳而致脾失运化者。
② 运用“实则泻其子”治则的常见治法 肝旺泻心法:即通过清心火来泻肝火的方法,适用于肝火旺盛且心火上炎的心肝火旺证。 肾实泻肝法:即通过清肝火来泻相火的方法,适用于相火妄动,肝火亢盛之证。
(2)根据五行相克规律确定的治疗原则和具体治法:由于引起相乘相侮的原因,不外乎一脏过强,机能亢进;或另一脏偏弱,机能不足。因此,据此制定的治疗原则就是“抑强”和“扶弱”。所谓“抑强”,指抑制机能过亢之脏;所谓“扶弱”,即扶助虚弱之脏。无论是“抑强”还是“扶弱”,都是为了纠其偏颇,使彼此间重新恢复相对的平衡状态。
① 运用“抑强”治则的常见治法 抑木扶土法:又称疏肝健脾法、平肝和胃法或调理肝脾法,指通过疏肝健脾治疗肝旺脾虚的一种方法。适用于木旺乘土,木不疏土之证。 佐金平木法:又称泻肝清肺法,指通过清肃肺气以抑制肝木的一种治疗方法。适用于肝火偏盛,影响肺气清肃之证。 泻南补北法:又称泻火补水法或泻火滋阴法,指通过泻心火以滋肾水的治疗方法。适用于肾阴不足,心火亢盛之证。
②运用“扶弱”治则的治法 培土制水法:又称温肾健脾法,指通过温运脾阳或温肾健脾以治疗水湿停聚为病的一种方法。适用于脾虚不运,水湿泛滥或肾阳虚衰,不能温煦脾阳,脾不制水,水湿不化而致的水肿胀满之证。临证以健脾为主、温肾为辅,或是温肾为主、健脾为辅,应视病情而定。
五行学说不仅可以指导临床诊疗活动中的药物治疗,也同样可以指导针灸疗法和其他治疗方法。由于五行学说存在一定的机械性,不能完全阐述清楚五脏、六腑间复杂的生理和病理关系,因此,临床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把握疾病传变的规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待,不可机械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