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生升學管道 報告人:教務處 課輔組長 張素玉 101.10. 5
升學管道 大學學科能力測驗(不加分) 大學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考試分發入學 大學學科能力測驗(不加分) 大學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考試分發入學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不加分) 甄選入學/技優入學(乙級證照)/聯合登記分發 身心障礙學生升大專校院甄試 (不加分,但有考場服務)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單獨招生
身心障礙學生升大專校院甄試 一、 法令依據 1.特殊教育法 2.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 升學輔導辦法 2.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 升學輔導辦法 88年2月教育部發佈此甄試開始擴及至所有障礙生
二、重要日程表 ★ 101年1月13起開始發售 發售簡章 ★ 101年2月6日~2月14日 網路報名須繳寄資料 (參考101學年度為例) ★ 101年1月13起開始發售 發售簡章 ★ 101年2月6日~2月14日 網路報名須繳寄資料 ★ 101年4月20日~4月22日 學科考試 ★ 101年4月23日 術科考試 ★ 101年5月9日 公告榜單、寄發成績單 ★ 101年約5月10日~5月15日 成績複查及補發
三、障礙類組: 1. 視覺障礙生 2. 聽覺障礙生 3. 腦性麻痺生 4. 自閉症生 5. 學習障礙 6. 其他障礙生
四、適用之報考組別 ※(一) 大學組 ※(二) 四技二專組
(一) 大學組 第一類組 (文商) 第二類組 (理工) 第三類組 (醫護) 第四類組 (農林)
(二) 四技二專組 商管群、設計群、家政群幼保類、家政群生活應用類、外語群(英文類/日文類)、餐旅群 (以上僅提供本校生適用群類別)
五、報考資格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 定及就學輔導委員鑑定為身心障礙應 安置就學者 (一)各類甄試對象必須符合以下二項之 一規定者方可報名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 定及就學輔導委員鑑定為身心障礙應 安置就學者 ※符合前項資格之甄試對象,係因腦性麻痺引起 的功能性障礙者,應經有關醫療單位審定
五、報考資格 (續) (二)學力資格 具有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綜合高中、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普通類科畢業資格或同等學力者
六、報名方式: 一律先採網路登錄報名資料,之後郵寄報 名資料通訊報名,應屆畢業生應採集體報名。 1.填妥報名表乙份,黏貼身分證正面影 本及最近3個月內脫帽半身2吋正面照片一張 2.繳驗相關證件 3.報名費900元
七、報名手續 登入報名系統→輸入報名資料→「確認」 報名資料→取得繳費代碼及繳費單→ 列印報名表並簽名→郵寄所有相關文件 →繳報名費→完成報名程序→招生委員 會郵寄准考證
八、繳驗證件: 報名表 學歷證件影本 身分證 正面影本 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影本 腦性麻痺 考生應考 功能鑑定表 視障 ˇ 聽障 腦性麻 自閉 學習障礙 其他
九、報名表填寫: 1.類別:視、聽、腦麻、自閉、學障、其他 2.考區選擇:北、中、南 3.類組 4.基本資料 5.特殊考場服務 6.志願選填
十、考生服務辦法 本辦法提供服務對象為符合報考資格之考 生。 考生視其需要,請填妥「甄試報名表上之考生需求欄」,於需求項目中,勾選一種或多種方式,報名表如有未列項目,依報名表備註自行加列說明。 提供之應考服務內容以不影響整體考試公平性為原則。
十、考生服務辦法 (續) 提供各考生之試題每人以一種為原則,惟情況特殊經審查同意者,得不受限制。 考區所提供之服務內容,以考區現有之資源及一般性事務設備為原則。考生如使用自備輔具,須經試務人員檢查後始得使用。 考生因故須申請臨時特殊應考服務,應於考前提出有關醫療單位(行政院衛生署認定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地區教學醫院)證明,逕向甄試委員會申請
十一、考試科目(四技二專) 群類組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一) 專業科目(二) 商管群 設計群 家政群- 幼保類 國、英、數B 國、英、數A 商業概論 計算機概論 會計學 經濟學 設計群 色彩原理 造型原理 設計概論 基本設計 繪畫基礎 基礎圖學 (術科考試) 家政群- 幼保類 國、英、數A 家政概論 家庭教育 幼兒教保概論與實務 生活應用類 色彩概論 衛生與安全
英文閱讀與寫作 (題型含選擇題與非選擇題) 十一、考試科目(四技二專) 續 群類組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一) 專業科目(二) 語文類 (英文組) 國、英、數B 商業概論 計算機概論 英文閱讀與寫作 (題型含選擇題與非選擇題) (日文組) 日文閱讀與翻譯 餐旅類 餐旅概論 飲料與調酒 餐旅服務
十二、如何選填志願 1.由錄取分數高選至錄取分數低之志願或由 喜歡之校系選至不喜歡之校系 2.志願務必填滿,以免高分落榜 3.選擇學校,系所知訣竅: (1)系所規劃是否符合自己的興趣 (2)上網參考學校開課內容
十三、報考注意事項 注意各校系入學條件,若不符資格,雖已錄取分發者,仍取消入學資格 高職畢業生資格可報考大學組、四技二專組 報考通知錄取者,若欲參加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須提出放棄聲明,否則取消入學資格,並不得參加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低收生戶者,免繳報名費 考生如使用自備輔具,須經試務人員檢查 後,才能使用
十四、兩者入學考試之差異
十五、重要資訊 1.10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大專甄試承辦學校→ 中央大學 2.歷屆考古題→無障礙全球資訊網 網址:http://www.batol.net/
十六、資料統計 (101學年度為例) 類別 大學組 招生名額 報名人數 聽覺障礙生 349 121 視覺障礙生 135 99 腦性麻痺生 136 35 自閉症生 96 161 其他障礙生 423 392 學習障礙 71 62 合計 1210 870
十六、資料統計 (續) (101學年度為例) 四技二專組 548 156 34 8 100 28 152 98 1,046 562 682 十六、資料統計 (續) (101學年度為例) 類別 四技二專組 招生名額 報名人數 聽覺障礙生 548 156 視覺障礙生 34 8 腦性麻痺生 100 28 自閉症生 152 98 其他障礙生 1,046 562 學習障礙 682 500 合計 2,562 1,352
十七、各類組別最低錄取標準 組別 障別 類別 最低標準 大學 視障 第一類組 166 第二類組 128 第三類組 第四類組 聽障 180 184 171 136 腦麻 155 117 285 250
十七、各類組別最低錄取標準(續) 組別 障別 類別 最低標準 大學 自閉 第一類組 134 第二類組 145 第三類組 91 第四類組 學習障礙 95 115 90 其他 166 128 148
十七、各類組別最低錄取標準 (續) 組別 障別 類別 最低標準 四技二專 視障 設計群 ─ 商管群 210 家政群幼保類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外語群英文類 325 餐旅群 聽障 107 140 189 164
十七、各類組別最低錄取標準 (續) 組別 障別 類別 最低標準 四技二專 腦麻 設計群 162 商管群 180 家政群幼保類 141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156 餐旅群 - 自閉 168 185 外語群英文類 195 外語群日語類
十七、各類組別最低錄取標準 (續) 組別 障別 類別 最低標準 四技二專 學習障礙 設計群 130 商管群 157 家政群幼保類 175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181 外語群英文類 215 外語群日語類 140 餐旅群 141 其他 105 150 145 語文類英文組 182 語文類日文組 365 143
結 語 面對多元升學管道,孩子是需要 協助的。讓我們給孩子們更多鼓勵 、關懷、愛心的照拂,配合學校無障 礙的學習,提昇自信心,發揮潛能 ,才能正向面對社會人生,為社會 貢獻一份心力。